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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耶穌的奴僕

李靈新

經文:羅馬人書一章1節 耶 穌 基 督 的 仆 人 保 羅 , 奉 召 為 使 徒 , 特 派 傳 神 的 福 音

法國人總不會忘記法國大革命時的一句口號:「不自由、毋寧死。」我們中國人也永不會忘記在抗日戰爭時一首滿有挑戰性的歌曲:「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誰不愛自由?誰願為奴隸?直到今天世界上的人仍繼續爭取自由,掙脫奴隸的鎖煉!

有誰是願做奴隸的呢?「耶穌基督的奴隸——這是使徒保羅給自己的稱號,他並不覺得作基督的奴隸是羞恥的事,反倒覺得是無上的光榮,他並不是不曉得奴隸制度的可怕。他生長在羅馬帝國的時代,那時羅馬人實行奴隸制度。他一定看過販賣奴隸無人道的事,他也看過奴隸受苦慘不忍睹的景況,然而他竟用了這最羞恥的名字加在自己的身上,他竟願意做那受人棄絕的拿撒勒人耶穌的奴隸。

「奴隸」的身份是沒有一個羅馬人喜歡的,然而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多次說他自已是基督的奴隸。(奴隸這一名詞原文是Doulos,中文有時譯為僕人,也有時譯作奴僕,其實,奴隸兩字更能表達原義。)他說:「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羅一1)「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腓一1)「上帝的僕人。」(多一1)

為什麼他稱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奴僕呢?原因是因為他清楚地知道主耶穌是誰。一方面他知道主耶穌是他的救主,他自己深切地覺的他是罪人中的罪魁(參看提前一15)。他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在魔鬼的手下做奴隸,卻蒙主耶穌把他從罪惡中救贖回來。主基督成為他的救贖主,叫他從罪中得到釋放,為了要報答基督救贖的大恩,為了要事受在基督里的真自由,他願意作基督的奴隸。主耶穌曾說,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6)

保羅一定熟悉摩西律法里關於永遠作奴隸的條例。按照西乃山的律法,凡作奴僕的以色列人要服事主人六年,第七年是禧年,他可以離開主人的家重得自由。若是這奴僕因感激主人的大恩而不願意離開,主人就把他帶到門前,在門框上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一1—6)。這種的服事是出於感恩的心,這種的服事是出於甘心。保羅的甘心樂意事奉主,並作祂的奴隸是為了要報答主耶穌的大愛。

使徒不僅認識主耶穌是他的救主,也尊祂為主為王。耶穌基督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祂統管萬有,萬有是藉祂造的,凡有膝蓋的都要跪拜祂,稱祂為主,做祂的奴僕是理所當然的事。因此在保羅得救以後,不顧一切為基督奔波勞碌,受盡一切苦難,做那差他的工作,把福音傳開。他不怕畏縮,也不敢懈怠,甚至他說:「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九16)

從救主方面保羅看到基督的大愛,從主宰方面他看出基督的權柄。為了要報答主救贖的大愛,他甘心樂意作主的奴僕,為了要順服主的命令,他也甘心樂意的做主的奴僕。從以上我們看到保羅因為清楚的認識耶穌基督是他的救主和主宰,所以他自願的做祂的奴僕。

此外還有一個推動他的力量;就是效法主耶穌的榜樣的願望。使徒清楚知道主耶穌本與父上帝享有同等的榮耀與權柄,但祂卻「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架上」(腓二7—8)。這一位偉大的救主全能的主宰竟然放下一切的榮耀、尊貴與權柄,而取了受人所輕視的地位,在世上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這位受天使天軍事奉敬拜的神子竟然在最後的晚餐中站起來,脫了衣服,束上腰帶替門徒洗腳。因為保羅立志要學習效法這一位滿有謙卑的主,跟隨他的腳蹤,他便首先把自己獻給主耶穌做祂的奴僕,然後他轉過來,甘心做眾人的奴僕(林前九19)。

世界上所有的學府都是造就人才,以充填高等位置。唯獨聖經學院是訓練人來作奴僕。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太十24),既然是主耶穌取了奴僕的形像,既然使徒作了基督的奴僕及眾人的奴僕,神學生也應該學習怎樣做主耶穌的奴僕,並眾人的僕人。他入學以前必須曉得對主說:「主阿!我當作什麼?」在他畢業前他必須能回答主說:「主阿!我在這裡,請差遣我。」

今天上帝所呼召的是那些願意做基督奴僕的人;今天上帝所重用的是那些實在做基督奴僕的人!這樣的人有什麼收穫呢?主耶穌應許說:「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十二26)

保羅的身份 郭應啟

經文:羅馬人書一章1

羅馬人書是保羅的第一大著作,是一篇偉大的基督教論文。甚至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把羅馬人書稱為是「最明晰的福音」,若從馬丁路德的宗教體驗來看,這並不是誇言。又從教會歷史的觀點來看,我們也知道有許多人由於研讀羅馬人書而恢復了純正的信仰,真正了解福音的真義。奧古斯丁與馬丁路德就是很明顯的例子。

現在我們雖然只是要來分析這本羅馬人言的一小節的句子,然而我們確能夠得著不少寶貴的教訓。

羅馬人書一章l—7節是起語,也可以說是請安或問候的部份。保羅書信的起語與當時一般的書信一樣,通常含有三個項目,即提起寫信人,收信人和致敬之言,當然羅馬人書的起語,在形態上也是沒有例外。所以目前我們所要研究的,乃是屬於寫信人的提述,換句話說,這就是保羅的自我介紹。

因為保羅在提筆撰寫羅馬人書信以前,並沒有訪問過羅馬教會,所以他自己對寫信人本身的提述必定很慎重,使他的自我介紹真正能夠符合他實在的性格與做人。保羅到底如何描述自己呢?在他自我介紹的句子裡面表示什麼重要的義意呢?又我們從羅馬人書一章1節能夠學到什麼深奧的教訓呢?

一、做奴僕的保羅

「僕人」在現代的社會地位,與保羅寫羅馬人書當時的『奴隸J ( doulos )的情況有相當大的差異。要是做為一個「奴隸」,就連一點權利也沒有,幾乎沒有人權可言,可說完全隸屬於主人,隨主人的意思左右其人生,決定其生死。既然明知這種「奴隸」的含義,保羅還有意地使用這個字來做為自我介紹的詞句,來描述他與耶穌基督的關係,這給我們一個極大的感動。

從保羅的性格與他所受的教育來看,他要自認是做「奴隸」的人,這實在是極不容易的事,保羅曾經說過:「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林前九15),這最能表示保羅堅強的性格,他甚至寧願死,而不甘向人屈膝。做人的奴隸,對於他就是等於最大的恥辱。何況他的地位、名望和學問都是相當的高,而如今卻自稱是做「奴隸」的人,這的確不是簡單的。

是的,如前所迎,保羅的確擁有難於向人屈膝的性格和條件,但是他如今卻甘願屈膝和伏拜在耶穌基督的腳前,做為耶穌基督的奴僕。換句話說保羅公開承認耶穌基督就是他的主人,這就是主僕的關係,奴僕對主人應該絕對的服從。

「耶穌」和「基督」這兩個名詞連在一起使用,對於現代的我們似乎是很平常的事,也許因為我們已經用慣了,但在當時並不平常,要承認被釘十字架的「罪犯」拿撒勒人耶穌為救世主彌賽亞(就是基督),必須要有很大的勇氣,何況要承認做祂的奴僕。希望我們也都能夠向保羅一樣有作耶穌基督的「奴僕」的自覺。

二、蒙召命的保羅

保羅首先強調他是耶穌基督的「奴僕」,其次,他沒有忘記他帶有「奉召為使徒」的使命與職份。他說他就是奉召的使徒( Kletos apostolos ),「使徒」原來的意義就是「受差遣的使者」,為要完成差遣者的使命為目的者。正如欽差大使一樣,受國王差遣在國外,要完成國王交託的使命,不是要完成自己的使命。

在聖經中「使徒」有廣狹兩義的用法,在狹義方面是專指十二使徒,但在廣義上包括巴拿巴(徒十四14),或耶穌的兄弟雅各布(加一19),及其他一些傳道人(參看林前十二28;弗四11)等。若是要嚴格來講,保羅應該是屬於廣義的「使徒」,然而從大馬色途中的事情,保羅深深體驗到他受召作使徒與基督有直接的關係。保羅非常重視此事,並不是因為他要因而提高他的身價,而是要教人重視他所傳的福音,何況事實上這是他值得保有的頭些銜。

保羅說,他是「奉召的使徒」,他自覺這並不是自己的選擇,也不是自己原來的主意。同時保羅也不相信這是由於偶然的機會他才成為使徒,相反地他深信這是上帝有詳盡的計劃,殷切的選召,也許此時保羅還能夠想到早年被人非難「使徒」職份的酸心體驗(參看加一;林前九)等。

為了做一個「使徒」,保羅確實經歷許多痛苦,但他仍然始終負起這光榮的重擔,因為他認為這並不是自己的選擇,和自己原來的意思,更不是他的朋友勸勉他這麼做的,而完全出自於上帝的聖召。就像上帝選召那些信仰的偉人似地(參看創十二l —3;出三10等)。保羅在加拉太書一章15節說:「然而那把我從母腹里分別出來,又施恩召的上帝……」,可見他深信這是上帝的預言。我們若再看加拉太書一章1節,便能夠更了解保羅所講「奉召」的真正涵義,他說:「作使徒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借著人,乃是借著耶穌基督叫祂從死里復活的上帝……」。在大馬色的路上,殺氣騰騰,又極痛恨耶穌的掃羅,能夠成為耶穌基督的僕人與使徒,若不是奉召的,還有什麼方法呢?

三、被分別的保羅

原文aphorismenos是被動態的分詞。台語聖經翻譯為「分別」乃此國語聖經譯為「特派」較接近原意。這一個字可能有兩個含意,其一就是被上帝分別( by God)之意,另一是被人分別( by man )之意,(加一15;徒十三2),不管在此是指著那一方面的意義,我們要知道很明顯地使徒行傳十三章2節的「被人分別」也仍然是承詔上帝的主權,是上帝的旨意借著人而表現並實施出來之意。

最後我們應該研究的是保羅為何被「分別」出來呢?這是很要緊的問題。保羅說,他被分別出來是要「特派傳上帝的福音」。無疑地,保羅被分別出來是要「傳福音」,尤其是要在異邦傳福音,做為異邦傳道的偉大使徒。

雖然是這樣,現在我們也得指出在原文aphorismenos eiseuaggelion Theou並沒有「傳」字。原文只是說「為上帝的福音被分別者」。我們若參考多種的翻譯本,我們便能發現大部份的英譯或日譯聖經都有這種較接近原文的翻譯。只是國語及台語聖經的翻譯都是加上「傳」字。當然這種意譯的翻譯並不是有錯誤,但這種翻譯卻沒有能夠包括原文所要說的一項很寶貴的意思。

因為原文中沒有「傳」字這個動詞,所以保羅的工作不僅僅限定於傳福音的工作而已。「為福音」和「傳福音」是有點差別,「為福音」的工作可包括「傳福音」的工作,但後者的工作就不能完全概括前者,我們可以說,「傳福音」是「為福音」必然會生出的一種表現。保羅被分別出來不僅僅是要儘力「傳」福音而已,他還願意放氧一切的一切為這福音服務,希望我們大家也都要有這種抱負。

總之,保羅告訴我們,他就是耶穌基督的奴僕保羅;也是奉召的使徒保羅;同時也是為上帝的福音被分別出來的保羅。這是何其詳盡的自我介紹。從短短的這一節經文,我們的卻獲得不少的教訓。我們應該多多學習保羅的這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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