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目標與教學任務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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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第二節介紹有關教學目標設計的原則時已經談到,教學目標的陳述必須明確具體。那麼在教學活動開始之前,教師應如何陳述教學目標和分析教學任務呢?

一、教學目標的陳述

傳統的教學目標一般用描述內部心理狀態的詞語來描述,如「培養學生的文藝欣賞能力」、「發展學生的閱讀理解能力」、「體會勞動人民勤勞勇敢、樂於助人的高尚品質」。這些目標中提到的「文藝欣賞能力」、「閱讀理解能力」、「體會」都是個體的內部心理狀態。這樣陳述的教學目標含糊不清,難以捉摸,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它們既不能指導教學活動的開展,也不能有效指導教學的測量與評價。為了克服教學目標陳述的含糊性,心理學家提出了三種新的理論和技術。

(一)行為目標

行為目標是用預期學生學習之後將產生的行為變化來陳述的目標,也就是用可觀察和可測量的行為來陳述的目標。1962年心理學家馬傑(R.F.Mager)提出,為了克服傳統教學目標的含糊性,必須取消用描述內部心理狀態的術語來陳述目標的方法,代之以用描述行為的術語來陳述目標。馬傑提出,一個陳述得好的行為目標應符合三個條件:一是要說明通過教學後學生能做什麼,即表述行為;二是要規定學生的行為產生的條件,即表述條件;三是規定符合要求的作業的標準,即表述標準。

所謂表述行為,指用可觀察的、具體的行為來表述教學目標,以便教師能了解學生是否已經達到了要求的目標。表述行為的基本方法是,使用一個動賓結構的短語,動詞說明學習的類型,賓語說明學習的內容。例如,能比較學習和發展的主要異同,能操作計算機等。加涅(Gagn,1992)則在此基礎上,將動詞細分為性能動詞和行動動詞,並將學習內容稱為對象。性能動詞(capability verb)如辨別、鑒定、分類、證明、生成、陳述等,行動動詞(action verb)如比較、說出、藉助、解答、綜合等。這樣,目標的表述就變成由性能動詞、行動動詞和對象三部分組成。例如,通過比較(行動動詞)能辨別(性能動詞)漢字「晴」和「睛」(對象),藉助定義對各種家庭進行歸類等。

所謂表述條件,指學生在什麼情況下表現行為,也就是在評定學習結果時,該在什麼情況下進行。例如,要求學生操作計算機,是在教師或說明書的指導下進行操作還是學生獨立操作?加涅(Gagn,1992)稱之為情境和工具。

所謂標準表述,指衡量學習結果的行為的最低要求。對行為標準作出具體要求,使教學目標具有可測量的特點。標準的表述一般與「好到什麼程度」、「精確度如何」、「完整性怎樣」等問題有關。加涅(Gagn,1992)稱之為限制和特殊條件。

例如,關於學習的定義,按傳統方法可以這樣陳述目標:幫助學生深刻理解學習這一概念。但是怎樣證明學生「深刻理解」了呢?「深刻理解」是對學生內在心理狀態的描述,不能被觀察到。行為目標的提倡者認為,如果要使目標可以被別人觀察到,具體而不含糊,就應改用能證明學生表現出「深刻理解的行為」來陳述目標。按照馬傑提出的行為目標的三個條件,上述目標改為行為目標,可以這樣陳述:提供若干反映學習和非學習的新例子(行為產生的條件),學生能夠識別學習的正例和反例(行為表現),在五個實例中至少有四個識別正確(合格行為的標準)。這個目標雖未出現「深刻理解」這一術語,但學生必須深刻理解了學習的定義才能表現出目標中規定的行為。這是因為所提供的例子不是學生原先學習過的,而且例子既有正例,也有反例。學生一定要應用已掌握的學習概念才能識別和說明哪些實例屬於學習,哪些實例不屬於學習。

從教學目標指導測量和評價的功能來看,行為目標的優點是非常清楚的。好的行為目標實際上已蘊涵了學習結果的檢測方式和評價標準。例如,上述關於學習的行為目標只要稍加變化,就可以轉化為學習結果的測驗題:

你認為下面五個實例中哪些屬於學習,哪些不是,並說明理由。

a.學生每天早上做廣播操b.成人每天瀏覽報紙c.幼兒初入託兒所怕生人,過幾天就不怕了d.成人用筷子吃飯e.「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正確答案為b、c、e)

但是,行為目標也有其固有的缺點。它只強調了行為的結果而未注意內在的心理過程,教師可能因此只注意學生表面的行為變化(外在表現),而忽視學生內在的能力與態度、品德方面的變化(內在實質),而使教學誤入歧途。

(二)內部過程與外顯行為相結合的目標

行為目標是以行為主義的刺激—反應模式為基礎的,它要求陳述提供什麼條件(刺激)和學生能做什麼(反應)。只要對刺激和反應加以具體規定,則陳述的目標也就具體了。但堅持學習的認知觀的心理學家認為,學習的實質在於內在心理狀態的變化,因此教育的目標不是具體的行為變化,而是內在的能力或品德結構的變化。為此,格倫蘭(N.E.Gronlund)提出一個折中的方法,即採用描述內在心理過程與外顯行為表現相結合的方法來陳述目標。

按照內部心理與外顯行為相結合的方法來陳述教學目標,首先應明確陳述記憶、理解、創造、欣賞、熱愛、尊重等內在的心理變化,如「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精神」。但是,這些內在的心理變化不能直接進行觀察和測量。為了使這些內在變化可以觀察和測量,還需列舉反映這些內在變化的若干行為樣例,如「學完本節課後,學生能寫一篇讚美祖國的文章併當眾朗讀」。如果沒有行為樣例,我們也就失去了評價教學目標究竟是否達到的依據。據此,對於上述「學習」的目標可以這樣陳述:能夠理解學習的概念(內部心理描述);提供有關學習的新的正例和反例,學生能正確加以識別(行為樣例)。

總之,這樣陳述的教學目標強調教學的總目標是記憶、理解、創造、欣賞、熱愛或尊重等內在的心理變化,而不是表現這些變化的具體行為實例。這些實例只是表明內在心理變化的許多行為中的行為樣例。這樣就避免了嚴格的行為目標只顧及具體行為變化而忽視內在心理變化的缺點,也克服了用傳統方法陳述的目標的含糊性。

(三)表現性目標

許多高級的教學目標並不是參加一兩次教育活動就能達到的,教師也很難預期一定的教育活動後學生的內在心理將會發生什麼變化。如高級認知策略和心智技能的提高,愛國主義情感和健康自我意識的培養,都不是通過一兩節課的教育教學就能立竿見影的。為此,艾納斯(E.W.Eisner)提出了表現性目標,以彌補上述兩種陳述方法的不足。表現性目標只要求教師明確規定學生必須參加的活動,而不必精確規定每個學生應從這些活動中習得什麼。例如,愛國主義教育方面的一個表現性目標可以這樣陳述:學生能認真觀看學校組織的反映愛國主義的影片,並在小組會上談自己的觀後感。當然,表現性目標只能作為具體的教學目標的補充,教師切不可依賴這樣的目標;否則,教學目標的陳述又會回到傳統的老路上去。

總之,陳述得好的教學目標必須符合三個基本要求:(1)教學目標應陳述通過一定的學習活動後學生的內在心理狀態的變化,如能力提高、態度改善、正確自我觀建立等,而不應陳述教師的行為。(2)陳述得好的教育目標應反映學習的類型,如知識、技能、社會規範等。即使在同一學習類型中,也還應反映學生掌握的水平,如知識領域中的目標應反映記憶、理解和運用(包括簡單運用和綜合運用)三個層次。(3)教學目標的陳述應力求明確、具體,並可以觀察和測量,盡量避免用含糊的和不切實際的語言陳述教學目標。

二、教學任務的分析

目標陳述和任務分析是教學設計中兩個彼此關聯的環節。任務分析指在開始教學活動之前,預先對教學目標中規定的且需要學生形成的能力或品德的構成成分及其層次關係進行深入細緻的分析,並據以確定促使這些能力或品德習得的有效教學條件。

教學目標的陳述只規定完成一定的教學活動之後,學生應獲得的學習結果及其類型,並沒有說明這些學習結果是怎樣得來的。任務分析則要進一步揭示最終教學目標得以實現的條件(Gagn,1992)。

(一)確定學生的起點行為或傾向

按照現代認知心理學的解釋,教學過程實質上就是一個確定並填補教學空間的過程。所謂教學空間,就是教學目標所確定的教學終末狀態與教學開始前學生原有的起始狀態之間的心理差距。教學的目的就是要消除這種差距,即改變學生的原有狀態,使其向教學目標所確定的終末狀態變化。而當教學目標的終末狀態確定後,學生的起點行為或傾向的確定便成了問題的關鍵。

所謂起點行為或傾向,指學生在接受新的學習任務之前,他原有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學習方法、學習態度等的準備,也就是學生的原有基礎。理論研究和教學經驗都表明,學生的原有基礎是新的學習的內部前提條件,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新的學習的成敗。因此,教師在確定終點教學目標後,必須認真分析並確定學生的起點狀態。

確定學生起點行為的方法很多。在一般情況下,教師可以利用學生的作業、小測驗或課堂提問等方法了解學生原有的基礎。教師也可以通過診斷性的單元測驗,來確定學生的起點能力或傾向。按照布盧姆「掌握學習」的教學原則,學生必須達到某一單元規定的教學目標的85%以後,才能進行下一單元的學習。其目的也就是確保學生在接受新知識前,已具備適當的起點能力和水平。

(二)分析使能目標及其類型

在終末狀態和起始狀態都確定以後,任務分析的另一項任務就是鑒定從起點到終點之間所必須掌握的先決條件。先決條件包括必要條件和支持性條件兩類。必要條件是指決定下一步學習必不可少的條件,也就是使能目標(enabling objectives)。

在從起始狀態到終點目標之間,學生必定有許多知識與技能尚未掌握,而掌握這些知識與技能又是達到終點目標的前提條件。這些介於起點到終點之間的教學目標就稱為使能目標,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各級子目標。從起點到終點之間所需要學習的知識與技能越多,則使能目標也越多。

在實際教學過程中,一般是從終點目標出發,來一步一步揭示其使能目標的,如反覆提出問題「學生要完成這一目標,他必須預先具備什麼能力或傾向」,一直追問到學生的起始狀態為止,然後把學生需要掌握的學習目標分層次一一排列出來。這樣,起始狀態、使能目標和終點目標及其類型與順序被分析清楚了,則教學的步驟和方法的確定就有科學的依據了。

(三)分析學習的支持性條件

使能目標是保證終點目標達到的必要的先決條件。有效的學習除了必要條件之外,還要有一定的支持性條件。使能目標是構成高一級能力或傾向的組成成分。缺乏它,學習活動無法進行,因此它又稱為必要條件。支持性條件則像化學中的催化劑,有助於加速或減緩新的學習的進行。例如,對於某一原理的學習,這一原理所包含的基本概念是它的必要條件,而心智技能、學習動機等則是其支持性條件。在任務分析時,教師也應對這些支持性條件加以分析。

總之,任務分析的目的就是揭示達到教學目標的先行的內部條件。當這些內部條件被鑒別出來以後,教師就有可能根據具體的教材內容和學習類型來確定教學的外部條件,並在此基礎上展開實際的教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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