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的隱私》周國平

《夫妻間的隱私》周國平

有一種觀念認為,相愛的夫婦間必須絕對忠誠,對各自的行為乃至思想不得有絲毫隱瞞,否則便褻瀆了純潔的愛和神聖的婚姻。 一個人在有了足夠的閱歷後便會知道,這是一種多麼幼稚的觀念。 問題在於,即使是極深篤的愛緣,或者說,正因為是極深篤的愛緣,乃至於白頭偕老,共度人生,那麼,在這漫長歲月中,各人怎麼可能、又怎麼應該沒有自己的若干小秘密呢? 依我看,只要愛情本身是真實的,那麼,即使當事人有—些不願為人知悉甚至不願為自己的愛人知悉的隱秘細節,也完全無損於這種真實性。我無法設想,兩個富有個性的活生生的人之間的天長日久的情感生活,會是一條沒有任何暗流或支流、永遠不起波瀾的平坦河流。倘這樣,那肯定不是大自然中的河流,而只是人工修築的水渠,倒反見其不真實了。 當然,愛侶之間應該有基本的誠實和相當的透明度。但是,萬事都有個限度。水至清無魚。苛求絕對誠實反而會釀成不信任的氛圍,甚至逼出欺騙和偽善。一種健全的愛侶關係的前提是互相尊重,包括尊重對方的隱私權。這種尊重一方面基於愛和信任,另一方面基於對人性弱點的寬容。羞於追問相愛者難以啟齒的小隱秘,乃是愛情中的自尊和教養。 夫妻間是否應該有個人隱私?我的看法是:應該有,——應該尊重對方的隱私權;不應該有,——不應該有太多事實上的隱私。 隱私有一個特別的性格:它願意向尊重它的人公開。在充滿信任氛圍的好的婚姻中,正因為夫妻間都尊重對方的隱私權,事實上的隱私往往最少。 也許有人會問:信任和寬容會不會助長人性弱點的惡性發展,乃至毀壞愛的基礎?我的回答是:凡是會被信任和寬容毀壞的,猜疑和苛求也決計挽救不了,那就讓該毀掉的毀掉吧。說到底,會被信任和寬容毀壞的愛情本來就是脆弱的,相反,猜疑和苛求卻可能毀壞最堅固的愛情。我們冒前一種險,卻避免了後一種更壞的前途,畢竟是值得的。 愛情史上不乏忠貞的典範,但是,後人發掘的材料往往證實,在這類佳話與事實之間多半有著不小的出入。我對自己說:這就對了,他們不是神,都是人。

(節選自《憂傷的情慾》周國平 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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