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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不要跟著「感動」走

女人無論因為什麼原因把「被愛」放在首位,早晚都會感覺到愛情的不滿足,從而對那個過於愛她的男人心生厭倦。有一次因為航班延誤,不得不在候機室看電視打發無聊時間。電視正在播出湖南衛視的《真情》欄目,故事說的是一對曾經相愛的男女突然分手,男孩心有不甘,到處尋找女孩,試圖以真情挽回女孩的心。欄目組受男孩之託,使出渾身解數,去尋找女孩。好不容易找到她家,女孩拒不與他們見面,只通過電話與他們交流。最後在錄製現場,出人意料的是,女孩不肯上場,半道開溜了(忘了那個男士是不是也沒到,反正那期節目是不了了之)。主持人當然是從容地譴責當事人不講信用,可是在我看來,《真情》欄目實在有點活該!(這裡無意詆毀湖南衛視,作為湖南人,本人一向以湖南衛視自豪)《真情》欄目的最大賣點是什麼?表面上看,是真情和感動,實質卻是利用人性在感動之後非常容易做出非理性決定的弱點。如果把這種感動用於親情、友情或者情侶交往初期的求愛,尚可理解(因為理性不一定正確),把它用在一對經過現實磨合未遂、最終不得不忍痛分手的情侶,則有點不人道,尤其是當其中一位當事人已經開始一段新的感情,這種挖掘歷史創傷的做法,則有相當大的侵犯個人隱私和破壞現有感情之嫌。為什麼這麼說?一個人因為瞬間的感動而做出與平時完全相反的選擇,到底是他(她)瞬間錯了,還是平時錯了?到底哪種感覺更真實可信?一個人為過去的情感淚流滿面,是否代表他(她)還想繼續?即便他(她)真的因為感動而暫時改變想法,那麼是否意味著以後不再改變?人們常說,能夠被感動的愛情一定是真誠的,這話沒錯。好萊塢電影固定的愛情模式就是:女主人公一開始極討厭男主人公,經過一系列的矛盾衝突或生死危機之後,終於被男主人公的勇敢、智慧或其他優點所感動,一下子愛上了他。現實中也不乏這樣的男女,女孩被男孩狂追,本來不喜歡,但是經不住男人的種種自虐和浪漫表演,剎那間被撥動心弦,愛情就這樣開始了。這樣的愛情一定幸福嗎?曾經看過到這樣一個「重婚」故事:一個女孩迫於男孩的追求,因感動而嫁給他。婚後女孩感覺極不幸福,數次離婚未果,只好一個人跑到南方,隱姓埋名,以未婚身份開始了一段新的感情,並在痛苦地煎熬中以新的身份再嫁。原來的丈夫不能忍受長期分居,也跑到南方,這才發現她已經是別人的妻子。可以看出,這個故事裡的女主人公是一個極容易被感動的女人,她完全用感動來衡量愛情和婚姻標準,至少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因為「感動」,而不是因為「愛情」。女人的感性,使她們很難在沒有愛情的婚姻里生存,因而一旦被她所不愛的男人感動,問題就來了。男人可以相信執著愛情的女人,但女人一定不要相信過於執著愛情的男人,因為女人一旦死心塌地愛上某個男人,一般很少改變,而男人不管他在追求女人時多麼熱烈,都是短暫的,而且越熱烈,越短暫。過於執著愛情的男人,要麼是有錢有閑的花花公子,要麼是事業不求上進、甘願輔佐女人的「賢內助」(其實後者多是好男人,可惜很多女人就是不喜歡)。這是男人與女人對待愛情上的重大區別,不可不察。所以說,如果一段感情是由女孩主動提出分手,挽回的餘地就非常小(婚外情可能除外)。女人甩掉男人,大多數不是因為他不夠愛她,而是因為他太愛她。根本原因在於,她要的是一個在事業上頂天立地的大丈夫,而不是一個只能給她愛情的好男人。所以,被女人甩掉的男人,越是緊追不捨,越是以情動之,結果越會適得其反。《真情》欄目編導犯的最大錯誤,就是不了解女性的這一心理。「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層紗。」為什麼會有這種差異?蓋愛情是女人的精神世界,而她們又是用「鼻子」談戀愛的,講究的是「氣味相投」,不得不慎重;而男人的世界在事業,有了江山,不愁美人不主動投懷送抱,對愛情多少有點心不在焉。越是事業心強的男人,就越看重「被愛」的感覺,並在女人長期持續的「被愛」中產生真愛。所以說,由感動而愛,只在瞬間適用女人,具體到生活層面,其實男人更容易選擇感動自己的女人做妻子。這或許可以回答那個「愛與被愛誰更重要」的千古難題。通常而言,一個穩定和諧的愛情總是女人的付出多於男人,就天性而言,女人應該更多地選擇「愛」,男人應該更多地選擇「被愛」。那麼,把「被愛」放在首位的女人,與把「愛」放在首位的男人,就沒有成功案例嗎?有。但很少。女人無論因為什麼原因把「被愛」放在首位,早晚都會感覺到愛情的不滿足,從而對那個過於愛她的男人心生厭倦,這是來自雌性激素的原始驅動,任何人為力量都無法阻擋,除非她是一個日理萬機、地地道道的女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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