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波普爾:反對大詞
07-20
前言 大約十四年前,我收到一位名叫克勞斯·格羅斯納先生「Hers KlausGrossner]的人的來信,我以前從未聽說過他。他提到我的朋友漢斯·阿爾貝特[HansAlbert〕,要求與我就(德國)哲學狀況進行筆談。他信中的許多地方我都同意,儘管有一些我不同意,我仍認為它值得討論;因此,儘管有所保留,我還是回答了他的問題。在隨後的一封信中,格羅斯納先生請我允許他在正籌劃的一本書中發表我那封信的下面刊印出的幾個部分。儘管有些進一步的擔憂,我還是應允了,但只允許在他的書中使用:我保留了我的全部版權,並強調,他的書中我所寫的部分沒有我的特別許可不得重印。然而不久,未經我許可,也未提到我的版權,在《時代周刊》「Die Zeit]上就出現了一段摘錄(標以極好的題目,"反對大詞"[Wider die groBenWorte])。(在德國和奧地利,版權常常相當程度地被濫用。)由於我那封信的摘錄已被刊印過兩次,在許多場合被誤引,我決定在此不加任何修改地重新刊印先前發表過的部分,儘管它有些咄咄逼人。我寫道: 首先。回答你的四個問題(或四組問題)。 1.我最初上中學時是社會主義者,但覺得學校不很令人興奮。我十六歲離開學校,只是回來參加了大學入學考試(Reifepruefung)。十七歲時(1919年)我仍是社會主義者,但是(作為與共產主義者幾次接觸的結果)我已成為反對者。進一步的(對於官僚的)經歷使我甚至在法西斯主義出現之前就得出這樣的見識,國家機器日益增長的權力對個人自由構成最大的危險,因此我們必須不斷與國家機器鬥爭。我的社會主義不僅是一種理論立場:(與我的信仰社會主義的知識分子朋友們相比)我學習過傢具製造並參加過技工考試;在兒童之家工作過;當過小學教師;在完成我的第一本書之前("認識論的兩個基本問題"[The Two Fundamental Problemsof Epistemolo-gy],未出版,(1979年由莫爾[Mohr]在蒂賓根出版)我無意成為哲學教授。(《科學發現的邏輯》[The Logic of ScientificDiscovery]出版於1934年;1936年聖誕節我在紐西蘭獲得一個職位。) 我在晚年保留了許多我信仰社會主義的青年時期的觀念和理想。尤其是: 每個知識分子都有一個很特殊的責任。他擁有學習的特權和機會。作為回報,他對於同胞(或對於社會)有責任儘可能簡單、清楚、謙虛地描述他的研究結果。知識分子所做的最糟的事情--主要罪過--是試圖對同胞自命為偉大的預言家,給他們留下令人迷惑的哲學的印象。任何不能簡單、清楚地講話的人都應住口,繼續下些功夫,直至能這樣做為止。 在維也納哲學會議期間(1968年),我應邀參加了兩次哲學家之間的電視討論,驚奇地發現布洛赫[BIoCh]參加了其中一次討論。我們發生了一些小的衝突。(我十分誠實地說,我十分愚笨,不能理解他表達自己的方式。)討論結束時,主席沃爾夫岡·克勞斯博士[Dr Wolfgang Kraus]對我們說:"請用一句話告訴我們,在你看來,什麼是最需要的。"我是唯一做出簡潔回答的人。我的回答是:"更多理智的謙虛「Rathermore intellectu-al modesty〕。" 我是自由主義者。但是我承認馬克思和列寧都是以簡單和直接的方式寫作的。對新辯證學家的浮誇的言詞他們會怎樣評論呢?他們會找到比"浮誇"更嚴厲的詞語。(在我看來,列寧反經驗批判主義的著作是非常傑出的。) 下面回答你關於構成我的著作的基礎的社會問題的問題: 我的所有哲學著作都與非哲學的問題有關。我於1952年寫過這一點(參見《猜想與反駁》[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第72頁):"真正的哲學問題總是植根於哲學之外的迫切問題,如果這些根基腐爛,它們也就消亡。"我列舉了問題植根於其中的領域的例子,政治、社會生活、宗教、宇宙論、數學、自然科學和歷史。 在《猜想與反駁》第一章(1957年)第33-38頁可以發現對我的"科學發現的邏輯"的這些"根基"的描述。(《猜想與反駁》尚未譯為德文,因為我找不到勝任的譯者。[給你的」一本正在郵途中。) 至於"歷史決定論的貧困"[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請參見我的以此為名的著作的題獻(第Ⅴ頁),我的德文版序言的結尾(第Ⅷ頁最後一段至第Ⅸ頁末尾)。 2.關於這一點後文將予以詳述。 3.此刻我正致力於保羅·阿瑟·希爾普[Paul ArthurSchilpp]編輯的"在世哲學家叢書"[Library of Living Philoso-phers]的一卷中由我所寫的部分。(我認為這些書有幾卷也在德國出現了,包括愛因斯坦卷。)我所致力的一卷稱作"卡爾·波普爾的哲學" [The Philosophy of Karl PoppeR],它包括(a)一篇所謂"思想自傳",(b)大約二十五個人的批評文章(包括幾名科學家以及哲學家)和(C)我的答覆。 我目前的著作主要致力於反對物理學及其他科學尤其是社會科學中的非理性主義與主觀主義。我的著作和通常一樣,是儘可能準確地系統闡述棘手的問題然後加以解決的嘗試。(甚至我的科學的、邏輯學的著作--例如,關於物理學的著作--也是解決與我們的社會和政治弊病相關聯的問題的嘗試。) 我也一再地返回到我許多年前曾解決的問題,以便使解決辦法更鞏固,或者探索從我提出的解決辦法產生的新問題--或者進一步探索新的聯繫。 這裡是那些問題的清單: 劃界的問題。科學/非科學;理性/非理性。 在各種偽裝下的歸納法的問題;包括行為傾向、共相和"本質";定義的問題(定義的先決條件的不可能性和定義的非本質性)。 實在論的問題(反對實證主義)。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的方法論。 問題與問題情境在社會科學和歷史中的作用。一般的解決問題的問題。 客觀性的問題。塔爾斯基[Tarski]的真理論;含量、真理含量、接近真理。邏輯學(演繹法的理論)、數學、概率論中的客觀性。物理學中的概率。時間與時間方向的問題。 達爾文自然選擇論的地位。對自然選擇論的改進(對進化趨勢有選擇性的解釋)。人類語言及其發展。政治建議的語言。 非決定論與選擇。"第三世界"理論與邏輯和非邏輯價值的理論。 心身問題。大量歷史問題,尤其關於理論史的問題(從赫西奧德[Hesiod]和前蘇格拉底哲學家[Presocratics]直至量子理論)。 這是一份很長的清單(對於任何不了解我的著作的人有些部分是不可理解的)。然而我略去了許多,我仍在致力於所有這些問題和其他一些問題。參見我的出版目錄,儘管有許多尚未出版。 4.關於馬爾庫塞「Marcuse〕(我相信)我從未寫過一個字。在我看來,捲入這場惡罵是無意義的。(參見下面的第2點。沼澤!)如果我記得不錯,我於1966年在加利福尼亞首次見到馬爾庫塞(儘管1950年我們同時都在哈佛大學),但是我們未討論任何事情。對於馬爾庫塞,我的看法與我的朋友和同事克蘭斯頓[Cranston」相同。 關於唯美主義,我在《開放社會》[The Open Society]第一卷第九章中已寫過(十分遺憾,此書的德譯本很糟糕)。(參見羅歇·馬丁·迪·加爾[Roger Martindu Gard]的書首題詞。)大體上,馬爾庫塞只是重複了迪·加爾的書中穆爾蘭[Mourlan]所說的話。在《開放社會》第九章中可以發現我的批評。當然,我在馬爾庫塞採取目前的態度("消極哲學")之前很久就在第九章寫下那段批評,而迪·加爾已於1936-1940年出版了他的著作。 在我看來,法西斯主義者中的"理想主義者"與馬爾庫塞間的差異幾乎微不足道。 現在我把話題轉到你的第2點。 2.你信中的這組問題涉及了很大的領域。我必須從我的認識論談起。 你說閱讀過我的著作;但是請再看一看阿多諾[Adorno]編輯的《實證主義的辯論》「The Positivist Dispute]一書第103頁上我的第二個命題[Second Thesis]。這個關於我們一無所知的命題是認真的。永遠不要忘記我們的無知,這十分重要。因此,我們決不應當佯裝知道任何事情,我們決不應當使用大詞。 我在上面(第1點)所說的主要罪過--受過不充分教育的人的傲慢--簡而言之,就是夸夸其談,佯裝具有我們所不具有的智慧。它的訣竅是:同義反覆和瑣屑之事再加上自相矛盾的胡言。另一個訣竊是:寫下一些幾乎無法理解的誇大的言詞,不時添加一些瑣屑之事。這會受到高興地在如此"深奧"的書中發現自己原也具有這樣的思想的讀者的喜愛。(現在任何人都能看到皇帝的新裝正在流行!) 學生進入大學,由於不知道應該使用什麼標準,於是就採用他所發現的標準。因為大多數哲學系(尤其社會學系)的智力標準流於浮誇和縱容虛假的知識(這些人似乎都極淵博),甚至健全的頭腦也會完全發暈。那些對"統治"哲學的錯誤假說憤憤不已的學生成了哲學的反對者,他們這樣做是正確的。但是他們卻錯誤地相信,這些假定是"統治階級"的假定,認為受到馬克思影響的哲學會好一些。其實,總的說來,現代左派的狂言亂語比現代右派的胡說八道更糟。 新辯證學家學到了什麼呢?他們沒有了解到解決問題和更接近真理何其困難。他們只學會如何把同胞淹沒在詞語的大海中。 因此,我不喜歡與這些人爭吵:他們沒有標準。 知道這樣一點也許會使我們感興趣,即在學生騷亂的整個期間,在倫敦經濟學院的我的系(哲學、邏輯學和科學方法系)中至今只有一個革命的學生。他有許多機會提出自己的觀點,因此沒有理由抱怨。我和系裡的同事從未以權力主義和教條主義的方式授課。我們總是(自從我1946年接管該系以來)要求學生只要聽不懂或有異議就可以起來打斷講課;他們從未被以恩賜的態度對待。我們從未自命為偉大的思想家。我反覆強調,我不想使任何人改變信仰:我只是在學生們面前提出問題和嘗試性的解決辦法。當然我十分清楚地表明自己的立場--我認為什麼是正確的,什麼是錯誤的。 因此我不提出任何哲學學說,或任何新的啟示(不像你在信中提到的任何一個人,除漢斯·阿爾貝特外);我倒是提出問題和嘗試性解決辦法,這些嘗試性解決辦法通過批評受到檢驗。 這稍微說明了我自己和你提到的其他哲學家的巨大差異。只有很少的哲學家解決問題。我不願這樣說,但是我相信我解決了整整一系列真正基本的哲學問題--例如,象歸納法的問題。(這些嘗試性解決辦法--和通常一樣--產生了新的和豐富的問題。) 儘管我取得了這樣多不應得到的成功,我解決了問題這個事實卻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視了。(在德國,漢斯·阿爾貝特是個了不起的例外。)大多數哲學家既不能看出問題又不能看出解決辦法,甚至近在眼前的時候也如此:這些事情簡直在他們的興趣範圍之外。 我不願批評這些哲學家。如果批評他們,就是(如我的朋友卡爾·門格爾[KarlMenger]曾說過的那樣)拔劍隨他們投入他們已陷入的沼澤,只能與他們一同陷下去。(漢斯·阿爾貝特冒了這樣的風險,而他尚未陷下去。)我沒有批評他們,而是試圖通過討論問題的解決辦法來建立新的、更好的標準。這也許聽上去有些傲慢。然而,我相信這是唯一正確的行動方針。這解釋了為什麼無論關於馬爾庫塞還是關於哈貝馬斯[Habermas]我都從未發表過一個字(直至1970年3月26日在《泰晤士報文學副刊》[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上發表了我的信為止,我正給你寄一份該期副刊)。 阿多諾和哈貝馬斯在《實證主義的辯論》中的基本命題是(曼海姆「Mannheim」提出的)這個斷言,社會學中的實際知識與價值判斷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我在對曼海姆的批評中探討過這整個論題(《開放社會》,第二卷,《歷史決定論的貧困》;還有《實證主義的辯論》,從第11個命題前的最後一段到第13個命題",在那裡我試圖證明曼海姆的知識社會學的淺薄和不當,而不是錯誤。我的對手們只是用舊的或新的詞語再三重複曼海姆的命題,而不是提供對我提出的論點的認真討論。這顯然並未回答我的批評。 我現在轉到新的一點,它與你的哲學詞典(在你的文章中)有關聯,在這新的一點中我批評這個詞典。 5.我從不為詞語進行爭論。但是被哈貝馬斯帶入這場辯論的"實證主義"和"新實證主義"這兩個詞有一部幾乎可笑的歷史。 (a)實證主義。這個詞是孔德[Comte]引入的。它最初表示下面的認識論主張。存在確實的也就是說非假定的知識。這種確實的知識必須作為出發點和基礎保留。 (b)道德和法律的實證主義。黑格爾的批評者(例如,在《開放社會》中包括我自己)論證說黑格爾的理論"合理的即真實"是實證主義的一種形式:道德和法律價值(例如公正)被確實的事實(流行的習俗和流行的法律)所取代。(正是這種黑格爾的價值與事實的融合仍縈繞著哈貝馬斯:是這種實證主義的殘餘使他不能區分規範的和事實的。) 實證主義對價值(規範)和事實的這種混淆是黑格爾認識論的結果;而且,一貫的認識論的實證主義者一定也是道德的和法律的實證主義者。如我在《開放社會》中解釋的那樣,這意味著 公理=強權或者: 今天的強權=公理;我同樣強烈反對的主張是道德未來主義: 明天的強權=公理。 (C)恩斯特·馬赫的實證主義。馬赫及後來的伯特蘭·羅素在他們一些著作中接受了貝克萊的感覺論: 存在=被感知粗略地說,即:除感覺外,一切都不存在。他們把這與孔德的實證主義相結合:知識由對事物的描述(而不是解釋和假定)構成。 (d)維也納學派的"邏輯實證主義"把馬赫和羅素的實證主義與羅素的"符號邏輯的"數學哲學相結合。(這在當時和現在常被稱作"新實證主義"。) (e)現在該輪到我了。 我曾反對維也納1930-1937年和英國1935年-1936年的各種形式的實證主義。 1934年,我出版了我的《科學發現的邏輯》一書,這是對實證主義的批評。但是,維也納學派的領袖施利克[SchliCk」和弗蘭克[Frank」十分寬容,把我的書收入他們編輯的一部叢書中。 這種寬容的一個結果就是每個只泛覽一下這本書的人都認為我是實證主義者。 這導致了實證主義者波普爾這個人們廣泛相信的神話。人們在無數論文、腳註或從句中亂講這個神話。一旦有人以這種方式"獲悉"我是實證主義者,一旦他公開表明這種觀點,那麼他後來一般就試圖變更實證主義的概念,以便適用於我。已經不時地發生過這種情況,尤其是那些或者根本未讀過我的書,或者只是很表面地讀過的人,這一切相對地來說並不重要,因為它只是詞語的問題("實證主義");而我不為詞語爭論。 然而,我的主張與實證主義再相異不過了。(唯一相似的是,我對物理學和生物學很感興趣,而闡釋學家對任何自然科學都絲毫不感興趣。) 我尤其是: 反歸納法者; 反感覺論者; 理論和假定占首位的提倡者; 實在論者。 我的認識論意味著自然科學不是以"測量"開始,而是以偉大的思想開始;科學的進步不在於事實的積累或澄清,而在於大膽的、革命性的思想,然後它們又受到嚴格的批評和檢驗。 就社會問題而言,我強調實際的態度:與邪惡戰鬥,與可避免的苦難戰鬥,與可避免的缺乏自由(與人間天堂的允諾相比)戰鬥,在社會科學中我反對作假的習慣。 實際上,我的主張和(例如)伽達默爾[Gadamer」的主張一樣與實證主義相去甚遠。 你們知道,我發現--這是我批評實證主義的根據--自然科學不是以實證主義的方式進行,而基本上是使用"偏見"的方法進行。並且在凡是可能之處,它都使用偏見和可批評的偏見並使它們受到嚴格批評。(這一切可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找到,1934年「1959年首次用英文出版」。)我甚至在這個意義上使用了"偏見"一詞,並表明譴責偏見的培根[Bacon]誤解了自然科學的方法。參見我的小冊子《論知識與無知的起源》[On the Sources of Knowoledge and of Ignorance],1960年,在我的選集《猜想與反駁》中重印,尤其第14頁。 因此:把我與伽達默爾相區分的是對自然科學"方法"的更清楚的理解,合乎邏輯的真理論和批評態度。但是我的理論正和他的一樣是反實證主義的,我已表明對原典的解釋(解釋學)所使用的真正科學的方法。而且,我對實證主義的批評驚人地成功。許多年後,它被維也納學派的尚健在的會員大量地接受,因此哲學史家約翰·帕斯莫爾[John Passmore]能夠這樣寫道:"實證主義像一場哲學運動所可能的那樣消亡了。" 我不看重詞語和名稱。但是"(新)實證主義"這個名稱正是尚未閱讀就加以批評的普遍習慣的一個標誌。由於你的哲學詞典,我必須說明這一點。我不和那些用這樣的時髦語討論事情的人進行討論。參見上面的門格爾的話。這條途徑只能導致關於詞語的煩瑣爭論的無邊泥潭。我希望更好地利用我的時間:研究更迫切的問題。 (由於法蘭克福學派的其他成員沒有時間,閱讀和駁斥《科學發現的邏輯》的任務就落在韋爾默先生[Hers Wellmer]的身上。在他的手中,伽達默爾的《真理與方法》「Truth andMethod]成了認識論和方法論的對立面。但是一切都不協調。) 阿多諾和哈貝馬斯對我的主張的批評決非清楚。簡言之:他們相信,由於我的認識論(他們認為)是實證主義的,它迫使我為社會現狀辯解。換言之:我的(被認為的)認識論的實證主義迫使我接受道德和法律的實證主義。(那是我對黑格爾的批評。)遺憾的是,他們忽視了這樣的事實,儘管我是(非革命的)自由主義者,我的認識論卻是知識通過理性與科學革命而增長的理論。「通過新的、偉大的思想。」 阿多諾和哈貝馬斯不知道他們在批評什麼;他們不知道他們自己的關於價值與事實間不可分割的聯繫的理論是源自黑格爾的道德與法律的實證主義。 關於所謂《實證主義的辯論》一書的概況。此書打錯了旗號。此外:我的文章在時間上和邏輯上都是第一篇,實際上它引出其他各篇,是討論的基礎。它由二十七個清楚、準確地系統闡述的命題構成,它們應當而且能夠被討論。然而我的命題在這部篇幅很長的書中幾乎未提到過,我的文章排在此書的當中位置,被淹沒在詞語的大海中。我的命題和論據從未得到回答,而這一點卻沒有一篇書評提到過。這個方法(何處缺乏論據,就用詞語的洪流取而代之)成功了,我的被淹沒的命題和論據被人們遺忘了。 但是這一切(也就是說,整個《實證主義的辯論》)簡直就是在雞蛋殼上走路,毫無價值,行事古怪。 整體概況。儘管我幾乎總是致力於清晰界定的科學問題,我的整個工作卻貫穿著一條共同的線索:贊成批評辯論--反對空泛的詞語,反對理智的不謙虛和傲慢--反對如朱利安·本達「Julien Benda]所稱的知識分子的背叛(參見《開放社會》英文版第四和第五版,第二卷,第393頁)。我確信(參見《開放社會》)我們知識分子應為幾乎所有苦難負責,因為我們沒有做出足夠的努力,做到理智的誠實。(因此,最頑固的反理智主義很可能最終取得勝利。)在《開放社會》中,我在對虛假的預言家的上百次不同的攻擊中談到這一點,說得很直率。例如,我對雅斯貝斯「Jaspers]和海德格爾「Heidegger」做了幾次很嚴厲的簡短評論(參見《開放社會》,第二卷,英文版或德文版,人名索引)。 你似乎想知道我拒絕與哈貝馬斯教授進行討論的理由。 這就是我的理由。它們由(1)"實證主義的辯論"中從哈貝馬斯教授為波普爾和阿多諾的辯論寫的跋的開頭引用的文字(注意,至1970年3月26日止,無論關於阿多諾還是哈貝馬斯我從未發表過一個字)和(2)我的譯文構成。許多讀者會認為我沒有提供原文的恰當的譯文。他們很可能是正確的。我是一個有適當經驗的譯者,但是我也許太愚笨,不能擔當這個任務。儘管如此,我盡了最大努力: 我迫切地想, 打開原書, 忠實地將神聖的原文 翻譯成我所喜愛的德語。 只要意思清楚,我的翻譯的目標不是避免外來詞語(例如合作[coopcration]=協作[team work];對立[antagonism〕=反對「opposition]),而我唯一關注的是使每個句子的--有些枯燥的--信息內容盡量清楚,即使這會使譯文長於原文。 哈貝馬斯首先引用阿多諾的話,他十分讚佩他(第155頁)。 [哈貝馬斯文章的引文] [我的"譯文"] 社會全體除去它使之結為一體的事物和本身由之組成的事物外,並不過屬於自己的生活。 社會由社會聯繫所構成。 它通過其個別要素產生和複製自己。這些不同的聯繫以某種方式產生社會。 把這個全體與個人的生活,合作和對立分離開是不可能的, 在這些聯繫之間可以發現合作與對立;由於(如上所述)社會在於這些聯繫,因此它不能與它們相分離; 和僅根據其功能而不洞悉整體不可能理解任何要素一樣,而整體的本質內在於個別實體本身的運動中。但是反之亦正確;沒有其他聯繫,這些聯繫就都不能被人們理解。系統與個別實體是交互的,只能在它們的交互性中理解。 (同上)。 (註:此處所給出的統一性的學說人們已表達過無數次,常常表達得更好,但每一次詞語都給人更深刻的印象。) 現在哈貝馬斯教授自己寫道: 阿多諾依據範疇領悟社會,這些範疇並不否認它們源自黑格爾的邏輯學。阿多諾使用了使人聯想起黑格爾的術語。 他把社會視為嚴格的辯證法意義上的全體,它禁止依據它不僅是各部分的總和這個陳述有機地領悟整體; 這就是為什麼(原文如此)他不說整體不僅是其局部的總和; 整體也不是其邏輯參數可由融合它裡面的所有要素來決定的類別。整體也不是(原文如此)一類要素。 如此等等。例如,我們在同一頁的再下面發現社會的生活相互關係的全體我們都以某種方式相互關聯…………或者在第157頁 理論在要求我們在用句法聯繫的框架中隨意構建的先驗圖式。不應不合語法地系統闡述理論;除此之外,你可隨意說任何話。 如果這些理論滿足了它的多樣性,它們在特定的客體域中結果是可用的。如果它們是適當的,他們可被應用於一個特定領域。 十分遺憾,許多社會學家、哲學家等等,傳統上把使簡單事物顯得複雜、淺薄的事物顯得困難的討厭的遊戲視為他們合法的任務。他們學會了那樣做,他們教導別人也那樣做。對此絕對無計可施。甚至浮士德也不能改變事態。現在我們的耳朵已被變形,它們只能聽到大詞。 人們堅信,如果聽到詞語, 肯定就有一些思想附載其中。 這就是為什麼歌德繼續談論這種魔術知識的巨大的潛在能量: 如果你思考不出 就請使個眼色, 我白告訴你全不要報酬。 如你們已經知道的,我讚賞馬克思的許多話中的一句:"神秘化形式的辯證法成了德國的風尚……"。 現在仍然如此。 這就是我不參加這場辯論然而喜歡致力於盡量簡單地系統闡述我的思想的理由。這常常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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