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為舉報人撐起結實的「安全傘」

王萱  在舉報沃爾瑪使用過期原材料製作熟食,煎炸用油「一個月不換」的一個多月後,沃爾瑪深圳洪湖店4名員工等來的,不是企業的道歉,而是自己的解聘合同書。 (新華社)  沃爾瑪對舉報人的解聘緣由為其行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同時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揭「黑洞」卻違「家規」遭辭,丟掉「飯碗」,本是打假的「正義鬥士」,卻保不住自己的一紙聘書。  當前我國保護舉報人立法缺位和滯後,機制不健全,容易形成相互推諉,讓舉報人保護陷入「人人都管,人人不管」的窘境。無論是食品安全,還是反腐領域,舉報人保護被忽視、利益受損都非個案,這也讓出於正義和良知的舉報人,多了一份「後顧之憂」,如何才能為舉報人撐起結實的「安全傘」呢?  為保證舉報信息的可信度,有關部門常對實名舉報「優先辦理」。但由於缺少保護舉報人的法律和機構,本是揭開安全黑洞的打假「鬥士」,卻成了違反企業「家規」的內鬼,這是不少舉報人曾面對的尷尬局面。行業推行內部員工舉報制度還有不少障礙,像食品行業等單位內部違法行為,如果不深入內部,外界很難知曉,而監管部門力量十分有限,鼓勵舉報顯得尤為重要。  不少地方制定了「有獎舉報」制度,但現實中由於害怕泄露個人信息,舉報人常和獎勵玩起了「躲貓貓」。據統計2013年安徽蚌埠共有160多人實名舉報食品、藥品、醫療器械涉嫌違法行為經查屬實,卻只有8位舉報人領獎。成都市在2007年出台《成都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後面臨無人領取獎勵的尷尬局面,直到2009年首位領取獎勵的舉報人「蒙面」領獎,打破了困局。「有獎舉報」無人敢領,揭黑背後幾多風險,積極鼓勵實名舉報,卻沒有一個健全的保護機制,這讓不少舉報人的「正義」在門外徘徊猶豫。  要想為舉報者撐起「安全傘」,必需用制度立法來鼓勵實名舉報,以立法的形式將舉報人納入證人保護範疇,嚴格對舉報者信息保密,不能泄露舉報者任何個人信息,用制度來為舉報人穿上一件安全的「防彈衣」,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安全。

原標題:請為舉報人撐起結實的「安全傘」

責任編輯:CNR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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