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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士達先生《篆刻直解》_014

鄧石如與「印從書出」

文/馬士達

自鄧石如出,清代篆體書藝大發展,篆刻之「以刀法傳筆法」方始成為可能。

鄧石如深得漢碑篆額之精髓,以漢篆筆法寫小篆,其篆書書法卓有建樹,並為此後篆書書法之風格化大開方便法門。

我以為,鄧石如未出,寫篆者只知合古法,而未知有我法;或雖求我法,但力不從心,無以自立。鄧石如既出,則寫篆者皆知當源於古法、出之我法。故篆書書藝一時眾彩紛呈,爭奇鬥豔。

在篆刻上,鄧石如敢於以其篆書入篆刻,創開「篆刻+刀法」之藝術模式,其功莫大。因為,當魏稼孫目睹鄧石如篆刻,稱其「書從印入,印從書出」而倍加讚賞時,人們對書法與篆刻之間的內在聯繫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

但是,平心而論,鄧石如的篆刻創作水平並不高。如此說,絕非指鄧石如篆刻藝術觀念對前人沒有發展,而是實際創作水平與歷來篆刻界的普天頌讚顯得「反差」太大。長期以來,人們一提及鄧石如,大抵是以其「書從印入,印從書出」稱其「印外求印」的變革精神;或因其提出過「疏處可使走馬,密處不使透風」的卓見,因其篆書書法水平之高超,而想像其篆刻章法的超絕乃至於篆刻的神奇。所有這些,其實不過是想當然的推斷和不加思索的沿用舊說罷了。而要論其真正的創作水平,重要的應以事實說話。

▲圖1

說鄧石如篆刻創作水平不高,首先是因為他的篆刻佳作很少。就我們平時所見,至多只有《江流有聲,斷岸千尺》、《意與古會》及《古歡》等少數的幾方(圖1),尚能反映特色並見諸「靈氣」。這幾件朱文作品,一反常規,其線條刻得比別人厚重;章法安排上也看不出多少勉強之意,基本屬於以「寫」的手法來協調布置,而不同於許多蹩腳刻手用「算」的方式苦心謀劃,足見他確有過人之處。然而,這樣的作品能有幾方?其餘類似這種「風味」的作品,分明猶嫌不足:《事無盤錯學有淵源》,太按部就班,過於工到;《振衣千仞崗,濯足萬里流》,則不善於按字畫的多少合理調停布置,顯得章法鬆散,了無興趣;《燕翼堂》,更是故意扭曲筆畫,縱然看似統一,已顯得「裝腔作勢」,不足為美。

如果說鄧石如的篆刻如何了得,我以為只是在他創作的朱文篆刻中有少數幾方偶然拾得的像樣作品。其白文作品,人們總喜歡把它「附帶」在朱文一起加以恭維,我更不明白人們對此究竟是以耳朵「聽」(名頭)還是用眼睛「看」(作品)的。

▲圖2

《筆歌墨舞》(圖2)是被人們公認的傳世佳作。我雖不謂其劣,卻難見其好:總的看雖不失厚重和大度,但篆法平平、章法不奇、刀法不熟,何談神采和異趣?即便算它是一方鄧石如的傳世佳作,對於今天任何一個比較諳熟篆刻之道的作者來說,刻到這種水平,又有何難?

▲圖3

《鄧石如字頑伯》(圖3),是鄧石如自己的名字印。通常篆刻家的自用印(尤其是姓名印》,終會不遺餘力、力求刻好的。但就這件作品來看,儘管沒有緊苦之感,但總體上與《筆歌墨舞》只不過「半斤八兩」,手法並不高明。

▲圖4

《胸有芳心身無媚骨》、《讀古今書》以及《我書意造本無法》一類作品(圖4),更常見人們將其視為「鄧氏專利」,說這是鄧石如所創造的由圓朱文發展到圓白文的里程碑,推崇備至。對此,我無意說這樣刻不是鄧石如的一種嘗試,但刻得怎樣,水平是高是低,卻不能含糊其辭。

顯然,前兩方作品,由於婉轉過甚,且鄧石如又窮於刀法,修削而成,但覺「陰盛陽衰」,缺乏剛性和力度。《我書意造本無法》,章法平淡且不必說,只看他的刻制手段,也尤其低劣,勉強成字,哪裡談得上有藝術韻致。對這一類劣作,至今篆刻界仍有人或真或假地閉著眼睛胡吹亂捧,令人遺憾。

綜上所述,我以為,鄧石如在其所處的時代,敢於離經叛道,確立自己新的追求,從精神上看是極為可貴的。但是,這絕不等於說,有了這種變革的精神,就必定取得成功,就已成正果。就其作品而言,他旨在突破傳統而謀求創新,而他所暴露的薄弱環節,恰恰是他對傳統理解得不夠,雅緻而不樸實,渾厚而不雄健,華美而流於造作。可見得這位能應友人相邀入京,而不願同道,仍「獨戴草笠、韌芒鞋、策驢」的布衣之士,一代篆書書法藝術宗師,其篆刻藝格並未歸乎「人本」的樸素,其造詣也未將「篆」與「刻」掛鉤,達到應有的高度。

從具體的篆刻表現手法來看,我以為,鄧石如之短在於:

其一、鄧石如雖精於篆書之筆法,也力求「印從書出」,但其篆刻之印文書寫,實未得其篆書書法之雄渾:其朱文篆刻一味「婀娜」,以柔作態,婉美其表,唯少真趣;其白文篆刻,或板滯,或柔弱,或臃腫,更缺其篆書之大氣度。

其二、鄧石如並未真解「印從書出」之意和「以刀法傳筆法」之理:或以刀當筆,直接「刻寫」,失之單薄草率;或拘泥刀法,一味雕琢,而流於明人習氣。

鄧石如作為傑出的書法家,他對篆刻藝術發展的貢獻,公正地說,是在其「印從書出」之創作追求,將篆刻引向對原型的第二次轉換,而不在其篆刻創作成就之高超。鄧石如身處兩種篆刻藝術模式交替轉折時期,雖有高明之見識,而不免舊習之熏染,只能作為過渡性的人物,這實在是歷史使然。

由此可知,「以刀法傳筆法」並非易事:得篆書筆法而不善用於篆刻,或用於篆刻而不知以特定的刀法成之,都只能是徒有筆法,而無濟於篆刻。

我以為,篆刻刀法與筆法之關係,無非是以筆法統帥刀法,亦即刀法須服從於筆法,不可一味逞刀;又以刀法表現筆法——此處用「表現」二字,即如前所說,篆刻製作不是原封不動地刻出墨稿,而是以特定的製作方法成就其「筆意」,強化其藝術效果,一舉兩得,使書法的筆法具有篆刻的「金石氣息」。

篆刻之以刀法成筆法,與碑版匾額之以刀法存筆法,差別正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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