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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與氏當年是兩個概念 姬發、姜太公都叫錯了

姓與氏當年是兩個概念 姬發、姜太公都叫錯了 來源: 每日新報12月6日8版 發稿時間: 2015-12-08 10:41

  對於中國人來說,姓氏是一個簡單而重要的人身符號。而這個符號在歷經千載甚至更長的歷史時期里,也發生著令人驚嘆的變化,它伴隨著文明和歷史的足跡,襯著王朝的榮辱和興衰,帶著宗族的理想與慨嘆,傳遞著屬於名族認同的深刻烙印。

  姓和氏是兩個概念氏可更而姓不變

  人們如今談到「姓氏」的時候,不會將「姓」和「氏」分開對待。但據南開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古籍與文化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陳絜介紹,在戰國之前,尤其是西周與春秋時期,姓和氏是嚴格區分的。姓是最廣泛意義上的血緣團體的名號,同姓族下的成員不見得聚居在一起。而氏則為具有一定實體性的宗族組織的名號,同一宗族下的成員往往聚居、共財,宗族組織實際上是姓族組織的分支。

  以姬姓為例,同是姬姓的成員,有以周王為代表的王族,也有魯、燕、晉、應、蔡等姬姓公族,魯、燕、晉、應、蔡是封國名,同時也是氏。姓百世不變,氏則可以根據宗族組織的分衍情況而變更,比如春秋時期著名的魯三桓季氏、孟氏與叔氏,就是從魯國公族中分衍出來的三個卿族的名號,但依然屬於姬姓。古書上講「五世則遷」,就是說隨著家族人口的繁衍,同時也為了維護嫡長子繼承製的有效實施,所以其他眾庶子的家庭在經過若干代以後就一定要「別族」,組建自己的新的宗族組織,獲取新的宗族名號,於是便有了新的氏。

  男「稱氏」女「稱姓」司馬遷遺「錯」百世

  西周與春秋時期,姓與氏都是貴族階層專有的法權符號。從功能上看,氏最大的作用是別貴賤,姓則用以別婚姻。對於家族來說,姓族是虛體,而宗族是實體,最被重視,所以家族中的男子都要「稱氏」,以表明自身的血統,女子才「稱姓」,以防同姓族群通婚而擾亂倫理綱常。在當時,男子是忌諱像女子一樣稱姓的,所以我們稱武王發、太子發可以,但現在很多人口中稱的「姬發」則是錯誤的叫法,同理,「姬昌」「姬旦」也是錯的。而「姜太公」更是誤稱,實際上他叫呂尚,「呂」是他的氏,是他原先所處的封國名,我們也可以稱他「師尚父」或者「太師望」,這是表示他的職位。

  陳絜指出,這種錯誤的產生,一般認為跟司馬遷有關,這有點冤屈。其實姓與氏的概念,從戰國便開始混亂,到了《史記》成書的西漢時期,更是錯誤百出,所以,在《史記》當中,常有「姓某氏」、「賜姓某氏」的矛盾甚至錯誤寫法,比如秦始皇,說他姓趙氏,但秦的族姓應該是嬴。再比如漢高祖「姓劉氏」,實際上「劉」是氏而非姓。由於《史記》流傳甚廣,錯誤也就影響深遠了。

  政治婚姻恪守「同姓不婚」貴婦稱「姓」以相區異

  與氏略異,「姓」最大的功能就是「別婚姻」。商代有姓而不用,出自同一家族的男子和女子,都使用相同的家族名號,甲骨文中「子某」、「婦某」相互對應,比如眉族的首領叫做「子眉」,他姐妹或者女兒嫁入商王室後便叫做「婦媚」或「婦眉」。同樣如「子周」、「婦周」,「子鼠」、「婦鼠」,各自反映的親屬關係也是一樣的。但眉、周、鼠等,其性質都屬於「氏」。

  但到了周代,由於政治統治的需要,原本鬆散的姓族組織被強調,所以「姓」的重要性亦被彰顯。當時貴族間的政治婚姻必須恪守「同姓不婚」原則,且提出「同姓通婚,其生不蕃」之類的理論。所以女子的名字里必須帶有姓,起到區別族群的作用。比如周王的妻子有叫做「王姜」的,其中「姜」是姓,表明該女子出自姜姓之族的齊、呂或申等國,而「王」字則代表她是王室成員,為周王之妻。

  姓在商代並無用處封建制才「賜姓」「命氏」

  姬姓、姜姓、子姓、任姓等先秦古姓大概有30餘個,大體代表著當時的三十多個起源較為古老的血族團體。但在商代或更早時期,是否有姓的概念和相應的禁忌,就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了。在陳絜看來:「商人有姓的概念,古姓也存在,但是他們覺得沒有用處。同姓族可以通婚。周人在建立周王朝之前的先周時期,也是可以同姓通婚的,禁止姓族內部的通婚是在入主中原之後。」

  周接替商入主中原後,以「方百里」及「三千虎賁」起家的「小邦周」的人口難以和商人的數量相比。但在這種情況下,依然需要將周人的子弟、功臣和姻親等分封到各地去拓殖新的土地。周初外封的諸侯國大概有70多個,其中姬姓國就佔50多個,留在中土的周族勢力自然更為薄弱,而且各個分封的諸侯國自然也會與周王朝產生離心力。而賜姓則是利用原始的血緣親情意識,強調同族關係,使受封的姬姓眾子弟能緊緊圍繞宗周這一軸心,從而患難與共、生死相戚,使姬周王朝長治久安。

  姓具有等級姓「羋」為南方楚荊小族

  「賜姓」還有區分血族團體親疏遠近的作用,即所謂「同姓」、「異姓」與「庶姓」,封國貴族的等級由此而有一個大體的劃定。在當時,不僅僅有代表與王族本家的「姬」姓封國,姜姓和姬姓時常通婚,是固定聯合的聯盟力量。任姓、姞姓也如此,是經常與姬姓通婚的姓族,他們的地位也就比較高。而其他被確認姓的封國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處於比較低的地位。

  而「羋」是個怎樣等級的姓呢?陳絜教授認為,「羋在當時是比較小的姓族,中央政權是以對待南方蠻荒民族的態度來看待他,雖然他們跟周人也有聯繫,但並不被關注,或許其首領在周王庭擔任的職務也比較低。」

  「禮崩樂壞」貴族沒落姓和氏逐漸走向統一

  春秋晚期以降,中國古代的姓氏制度又有了變化,主要體現在姓、氏合一與姓氏全民化。戰國之後,姓、氏的界限變得模糊,第一個原因就是「同姓不婚」的制度被破壞了。陳絜舉例說,春秋晚期,蔡國和吳國雖然都是姬姓封國,但是他們因為政治利益的需要,也開始通婚,通婚也在吳國和魯國的公族間進行。這時候,「姓」作為別婚姻的作用已經逐漸消失。

  另一方面,宗族組織解體了,過去強調的是族群,現在更強調個體。傳統貴族組織與貴族群體沒落,世官世族的模式解體,新的官僚制度出現,使得庶民有了上升的途徑,庶民原本無姓無氏,但他們可以模仿貴族自行給家族取一個名號,所以氏不再高貴。這個時候,無論是古姓還是新氏,作用基本相同,所以二者逐漸合一,有了「姓氏」的概念。

  姓氏被隨意「使用」與「利用」造神運動到如今

  沒有姓氏怎麼辦?在姓氏全民化的過程中,靠占卜、吹律定姓等方式來「隨意」確定。庶民獲取姓氏的手段很多,其中甚至出現胡亂而定的形式。例如《璽匯》著錄的《馬屎(矢)》之姓大概就是一例,《漢書馬宮傳》云:「馬宮……本姓馬矢,宮仕學,稱馬氏雲。」這種由動物的排泄物而來的姓氏畢竟不雅,所以西漢末年會出現大司徒馬宮在仕學後改本姓「馬矢」為「馬」的事情。

  陳絜認為,在如今,各地都有各種宗親會和同姓集會。這反映了「找名人做祖先」的一種心態。但在學術上看,這是很難追溯的。沒有家譜的家族,往上四代五代的人,也就很難知道名字了。而家譜的寫就也很難逃離「平民造小神,帝王將相造大神」的邏輯。

  「姓氏認同」與「改變姓氏」

  「姓氏認同」在中華文化中佔有地位

  姓氏與宗族有著密切聯繫

  在南開大學歷史學院教授、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常建華看來,中國的文化特點之一就是認同感強,其中就包括「姓氏認同」。從這個角度上看,姓氏作為一種符號使人們產生凝聚力。與姓氏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就是宗族關係,通過共同的祖先凝聚後人。

  姓氏在社會建構的方面作用強大,姓氏在宋以後,隨著「宗族重建」發生了很大變化。常建華介紹說:「宋以後中國進入了社會經濟比較發達的時期,為了穩定社會,士大夫提出重建先前已有的宗族制度。一直流傳到今天編寫族譜、祠堂祭祖、族長制度,都是通過確認同姓氏祖先構成的。」不同的宗族起了不同的「堂號」。比如王姓中就有「三槐堂王氏」,淵源是當過宰相的劉氏家裡種過三棵槐樹。而張姓中則有「清河堂張氏」,小堂號也很多。堂號與宗族姓氏有著密切關係,以標誌姓氏和分支。

  姓氏與宗族結構之間也有聯繫,明代中後期以後,宗族在民間迅速普及,在這個過程中,姓氏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宗族發展起來之後不斷擴大,與同姓氏宗族互相聯合,被稱為「聯宗通譜」。

  「改姓」在心理與社會作用下進行

  明清以來姓氏不斷減少

  後世的姓氏越來越少,很多小的姓氏就合併到大的姓氏當中去了。《百家姓》的普及也使得姓氏減少的趨勢逐漸明顯。

  在明朝,就有著「改變姓氏」的制度。常建華舉例說,《明實錄》中就曾記載,餘姚有個李氏宗族改姓的經過。一些人年幼被過繼撫養,而長大成名之後則要認祖歸宗,這時候就要向政府申請,依照程序改姓氏。而明清時代,由於這個姓名認同感的特點,姓氏追求名人效應,尋找或者樹立本姓氏名人的風氣也世風盛行,雖然從正面上樹立了榜樣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姓氏的減少,造成「亂認」祖先的情況。

  清代乾隆時期江西的宗族,同一個姓氏遍蓋了很多祠堂,而且還在省會建立大祠堂。也將家譜改成「最早」的祖先,這些「祖先」往往是姜太公、劉備、袁紹等歷史名人。這也造成了以姓氏統一下的宗族派系勢力發達。

  結果,乾隆果斷下詔,省裡面的大祠堂被拆掉,要求家譜要修到「可證明」的近代。同時把祠堂裡面的不可證實的「名人牌位」取消。

  但一些「改姓」也是被迫發生的,明初和清末都曾有大規模的改換漢姓的情況,常建華介紹說:元朝滅亡後,不少色目人、蒙古人都改成了漢族姓氏。而清末的滿族人,則改成了漢族的姓氏,比如葉赫那拉氏改姓了「葉」。

  

  本版撰文 新報記者 回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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