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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碑文的寫法

全國大部分地方墳墓的墓碑,特別是民間墳墓的墓碑,大多數是豎式墓碑。墓碑碑文的寫法,各地有所不同,國家單位建造的公墓與民間私人之墓也有不同。現我以民間私人豎式墓碑為例,介紹碑文的具體寫法。一、豎式墓碑的形狀及尺寸:豎式墓碑一般呈豎立的長方形,高度明顯大於寬度,尺寸是基本固定的。所謂基本固定,就是必須「合生老」(詳見下文)。墓碑凈尺寸不含上邊和左右兩邊的邊框等裝飾,小型墓碑高度一般為2尺6寸或2尺7寸(約90厘米),寬度一般為1尺6寸或1尺7寸(約55厘米);中型墓碑高度一般為3尺1寸、3尺2寸(約105厘米),寬度一般為2尺1寸、2尺2寸(約70厘米);較大型墓碑高度一般為3尺6寸、3尺7寸(約120厘米),寬度一般為2尺6寸、2尺7寸(約90厘米)。梵谷度超過3尺7寸,寬度超過2尺7寸的墓碑,就屬於大型墓碑,高度在4尺1寸(140厘米)以上,寬度在3尺1寸(105厘米)以上。二、豎式墓碑的碑文結構:豎式墓碑的碑文,根據墓碑尺寸的大小而有所不同。一般的小型墓碑,碑文只有三項基本內容,即主體碑文、立碑時間和子孫名稱。中型墓碑和較大型墓碑,碑文除上述三項基本內容外,還可增加墳內老人的生卒年月或生平簡歷。大型墓碑,碑文除有三項基本內容和生平簡歷外,還可增加碑序或墓志銘等。對可增加的部分內容,並非必須增加,一般是根據墓碑的大小和立碑者的要求決定。三、寫碑文的「合生老」要求:寫碑文有一個特殊要求,就是行數和字數都必須「合生老」,列數不作要求,能合就盡量合。有些人家,就連每行、每列的字數都要求「合生老」,這是過分的講究,一般情況是做不到的。所謂「合生老」,就是按「1、2、3、4、5」去對應「生、老、病、死、苦」,最後的一行和最後的一個字,必須落在「生」字或「老」字上。具體對應如下:1、 2、 3、 4、 5、 6、 7、 8、 9、10、11、12、13、14、15、16、17……生老 病 死 苦,生 老 病 死苦,生老 病死 苦,生老……由以上排列可知,凡是尾數帶1、2、6、7的數字都「合生老」,不帶1、2、6、7的數字就不「合生老」。就是說,碑文的行數和字數都必須是1、2、6、7、11、12、16、17、21、22、26、27、31、32、36、37等數字之一才行。至於為什麼要「合生老」,「合生老」是否科學,因不是本文內容,這裡就省略了。四、豎式墓碑碑文的寫法:先根據需要把各部分內容寫好,然後分別數每部分的行數、字數和總字數,如果有不「合生老」的,就必須進行增減調整。具體寫法及調整方法如下:1、主體碑文寫法:主體碑文用大號字體寫在墓碑的正中間,內容一般是:祖考某公某某墓(對祖父),祖妣某母某氏墓(對祖母),顯考某公某某墓(對父親),顯妣某母某氏墓(對母親),岳考某公某某墓(對岳父),岳妣某母某氏墓(對岳母),先夫某公某某墓(對丈夫),先室某母某氏墓(對妻子),老師某某之墓(對老師)、好友某某某墓(對朋友),等等。對於女性,也可以直接寫姓名,例如寫成「顯妣某某某墓」(對母親),「先室某某某墓」(對妻子),如果是單名的,在「墓」字前加一「之」字,例如「顯妣某某之墓」(對母親)。如果是男女合葬的雙墓,男老人和女老人的名稱(包括考、妣)應按男右女左並排,最上邊的「顯」或「祖」、「岳」字,最下邊的「墓」或「之墓」等兩人共用,寫在兩列的正中間。主體碑文的行數必須「合生老」,就是說必須是6字、7字,或11字、12字,如果寫成「之墓」多一字,可以減少墓前的「之」字,如果是嫌字少了想增加為11字、12字,可在「之墓」上邊增加「老人」、「老大人」(男性)、「老太君」(女性)進行調整,還可在姓之後名之前增加「諱」字進行調整。2、立碑時間的寫法:立碑時間的寫法有的只寫公曆,有的只寫農曆,有的是公曆加農曆,用小號字體寫在墓碑的右邊。例如:公元△△△△年△月△日(11字);農曆歲次△△年△月△△日(12字);公元△△△△歲次△△年△月△△日立(17字);如果是用公曆,時間在月上有「十一」和「十二」是兩個字,在日上有「二十一」到「二十九」是三個字,容易導致字數不「合生老」,這就需要增減調整。如果是公曆的,由於無法減少,就增加到16或17字。例如在日之後加「立」、「敬立」、「吉時立」等進行調整。如果是用農曆,如果字數多了,「十一月」可改為「冬月」,「十二月」可改為「臘月」,日期數字超過的,可改為「吉日」,如果字數少了,可將月份增加字數,例如三月可改為「暮春月」,四月可改為孟夏月,八月可改為仲秋月等,同時,也可在日之後加「立」、「敬立」、「吉時立」等進行調整。3、子孫名稱的寫法:子孫名稱,如果是父輩墳墓,一般包括所有的兒子、女兒、孫子、孫女等,如果是祖輩及以上墳墓,有的還有曾孫、玄孫等,由於人數太多,墓碑位置不夠寫,寫得太小了也看不清楚,因此就需要根據人數的多少來確定具體寫的人員範圍,一般是從主持立碑的人員輩份寫起,最好不超過20個名字,否則就太擁擠。子孫名稱用小號字體寫在墓碑的左邊,具體寫法如下:第一行寫一「孝」字,第二行寫一「男」字,第三行寫兒子所屬字輩,第四行寫兒子輩名稱,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只寫名不寫姓,如果第四行位置不夠的,可繼續排第五、第六行。寫完兒子輩名稱後再在下一行寫孫子輩,先寫一「孫」字,再在下一行寫孫子的字輩,然後再寫名稱,仍然是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只寫名不寫姓。如果已經有曾孫的,仍然需要寫上去。方法是先寫「曾孫」字(二字各佔一行),再在下一行寫曾孫的字輩,然後再在下一行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寫曾孫名稱,只寫名不寫姓。對於女兒和孫女等女性子孫,如果男性子孫人數較多就可以不寫,如果需要寫的,可以寫在右邊立碑時間與主體碑文之間的空格處。方法是先寫一「孝」字,第二行寫一「女」字,第三行寫女兒們的名稱,仍然是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只寫名不寫姓。孫女名稱寫在女兒名稱的下一行,先寫「孫女」(二字各佔一行),然後在女字的下邊一行寫孫女名稱,仍然是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寫曾孫名稱,只寫名不寫姓。子孫名稱一般只寫同姓有血緣關係的親屬,例如媳婦和女婿就不寫,外甥雖有血緣關係但已屬外姓也不用寫,但如果子孫人數較少,名字在5個以下的,由於字數太少不好看,也可以將媳婦、女婿、外甥等寫上去。不論寫左邊或右邊的子孫,寫完後都需要在下一行寫一「祀」字。寫完上述內容後,就分別計運算元孫內容的行數,必須「合生老」才行。即要麼是6行(最少)或7行,要麼是11行或12行,要麼是16行或17行(最多),計算後如果行數不夠的,就在「祀」字前加字,可加成「跪祀」、「仝祀」、「仝跪祀」等,如果行數還不夠,就在主持立碑這一輩的名字下加一「率」字,或加「同率」(二字各佔一行)來進行調整。4、附加內容的寫法:附加內容是指墳內老人的生卒時間、生平簡歷或墓碑銘。附加內容一般是寬大的墓碑才需要寫,寫在右邊立碑時間與主體碑文之間的空格處(即寫女性子孫的地方),如果寫附加內容後位置不夠寫女性子孫,可將女性子孫寫到男性子孫的左邊或下邊。生卒時間的寫法:單墓寫成一列,雙墓寫成兩列,字數仍需「合生老」才行。例如:生於△△△△年△月△日卒於△△△△年△月△日(22字),如果不「合生老」的,需要作增減調整,可增加「公元」二字和出生、死亡地點,或者省略具體日期,只寫到年月即可。生平簡歷的寫法:主要寫其生卒時間地點,主要的經歷及職業,擔任過的職務,取得的成就,作出的貢獻等。要求語言精練、用詞恰當、短小精悍,只寫主要事迹,不寫具體細節。要求既不用標點又能讓人正確斷句,文字要嚴謹,不能有歧義。格式為豎排,從右至左,可以分二三列,每列的字數必須「合生老」。墓志銘的寫法:墓碑銘主要是對其生平事迹進行歌頌性的歸納和總結,一般只用於生前比較有影響的官員、作家、詩人、專家、學者、藝術家、慈善家、企業家、歌唱家、影視明星、英雄人物、勞動模範等。墓志銘一般是寫成詩歌或韻文的形式,必須朗朗上口、通順押韻、可讀可唱。格式仍然是豎排,從右至左,可以分二三列,不用標點,每列的字數必須「合生老」。5、最後的修正和調整:待各部分內容的字數和行數「合生老」後,還要計算總字數。總字數,就是整塊墓碑上所有文字的總和,這個總字數仍然必須「合生老」。如果發現不「合生老」,就得在某些部分適當增加或減少字數進行調整,務必使總字數達到「合生老」的要求才行。附:豎式碑文示意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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