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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孔子之仁與孝

國學博士論壇論孔子之仁與孝丁立磊 《 光明日報 》( 2013年07月08日 15 版)

丁立磊,男,河北大學政法學院2012級博士生、河北金融學院講師,本文出自其博士論文《羅光哲學思想研究》。

博士導師:河北大學教授程志華

通訊評委:陝西師範大學教授丁為祥

北京大學教授李翔海

仁與孝在孔子思想體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仁」作為儒學核心理念,結合時代需要演化為「仁德」(完美的個人修養)、「仁愛」(理想的人際關係)、「仁政」(完善的政治統治)思想,形成了完備的「仁學」體系;「孝」作為孔子思想的另一個核心概念,同時又貫穿於「仁德」「仁愛」「仁政」之中。作為家國同構的中國社會,其統治的根基是家庭,「孝」的觀念、行為和評價在百姓的生活中普遍存在,於是作為最高價值追求的「仁」通過「孝」把它的倫理價值訴求、道德價值觀念和政治倫理規範貫徹到百姓生活中去。

孔子使孝由源出的宗教意義轉化為純粹的倫理意義,從宗教道德傳統轉化為個人道德修養及家族道德原則。孝成為一切高尚道德的內在根據,在具體踐行過程中,奉行孝道成為建立各種美德的起點;實踐孝道的過程就是仁德不斷擴充發展,進而實現孝的目標,同時進達仁德的境界。孔子提出:「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論語·學而》)孝悌是仁德的基礎,在家裡行孝盡悌就是仁德培養的開始,是達仁的有效途徑。孝是具體而微的道德情感要求,是每個人必須履行的;仁則是對世間一切人和事普遍關照的倫理道德歸宿,是由個人道德修養提升而來的,因此孝是一切仁德的根本。然而,由事親達仁的道路是漫長艱辛的,必須持之以恆成為自己畢生追求的道德目標。仁德的構建是一種內在與個體的深度道德結構,這種內在的道德意識依禮的外在形式而得以展開,從而獲得內在詮釋孝的依據。對父母盡孝,是實踐仁德的第一對象,也是仁德培養的開始,不能有絲毫的懈怠,其中就包含著生時盡孝,死後依禮祭祀。孔子指出侍奉父母必須依禮奉行才是盡孝,說明當時禮所規範的事情就是應該做的事情,禮即理,是當時社會必須遵循的道德規範,因此依禮盡孝就是仁德的自我實現和不斷提升。孔子由孝達仁是其最終的道德歸宿,通過盡孝使自身的道德修養不斷完善,進而實現「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的境地,最終達到仁德兼善天下的目的。

孔子的仁強調人與人相處的基本原則是愛人。「樊遲問仁。子曰:愛人。」(《論語·顏淵》)孔子要求人們用博大的胸懷去愛人,發自內心深處的愛親之情成了仁的根本內容。對父母的親親之愛即「孝」,就自然成為仁愛的起點。孝與仁的基本內涵是一致的,百姓通過對父母的親情之愛推己及人,彰顯個人對社會、國家的責任和擔當,不斷追求仁愛的最高目標。孔子以「愛人」回答樊遲,意在強調家庭是人際關係的起點,愛從家人開始,進一步推擴到愛他人愛萬物愛萬民,進達仁愛境界。仁愛的內在情感就蘊涵著親親的基本要求,孝行的擴充落實——通過「孝敬」「無違」「幾諫」等原則的提出進一步展開。孝特彆強調「敬」,「無違」與「幾諫」都不離「敬」的原則。保證父母衣食無憂,或是儘力幫父母辦事,只是做到孝的最低要求。盡孝更注重侍奉父母當下的「心」,保持和父母心靈上的溝通,從態度到顏色始終做到「敬」,內心到外表的深深敬重之情,表達對父母的無限之愛。內心的敬重必表現於外在的顏色,敬的關鍵就在於人內在的仁愛自覺,有了內心的自覺,自然和顏悅色、自然對父母敬重,體現出盡孝過程中仁愛得以展開。孔子依據無違和孝敬的原則,又提出了「幾諫」的原則進一步闡述如何盡孝。對父母盡孝,並不是對父母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必須滿足,對父母不和時宜的言行進行規勸也在盡孝的範圍內。其中包含有敬重與責任,超越了情感的秩序之愛,真正的仁愛以期使孝行更加圓滿。子女對父母進行勸告時要和顏悅色,委婉地表達;父母沒有採納時,也要恭敬而不違背禮,擔憂而不抱怨。對父母進行婉言規勸,除了不使父母陷於不仁的惡名,也是為了維持社會的正義,當然更是為了避免誤解父母本意而發生衝突。孔子希望通過孝建立起良好的家庭秩序,從最基本的親親之愛入手,通過發自內心深處愛的情感表達,達到博施於民的仁愛大道,實現家庭和睦、社會安定、人民和諧。

孔子在新的邏輯結構和時代需要下,將孝悌倫理與社會需要重新組合,使孝的觀念不僅局限於家庭倫理層面,也為社會政治存在的合理性提供了新的理論基礎。孔子從家庭內部父子、兄弟之間的自然「親親」出發,將孝的功能推擴到社會和政治層面,以期對家庭、社會和國家關係作出較為圓融的和解。孔子的孝強調子女對於父輩的尊敬,在親親的基礎上更加突出尊尊、長長的重要性。在以家為本位的宗法社會裡,家與天下合二為一,為政者便以父子關係來比附君臣關係,臣子要像對父母盡孝那樣對君主盡忠,「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向君主貢獻心力,使政治關係帶有血緣親情的色彩,給為政者的統治渲染了溫情的家庭氛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臣父子各負其責、各盡其能、各安其分,才能營造一個安定、和諧、有序的社會,君主才能實現有效統治。在家儘力事親是孝,在國戮力事君是忠。在家感受到父母對子女的愛激發了子女對於父輩的愛,這種愛推之社會就化為敬,由敬而生忠,形成了中國循禮溫順的國民性格。曾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論語·學而》)在家能夠孝悌父母兄弟,就形成了親親、尊尊、長長的社會倫常秩序,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必然循規蹈矩、克己復禮,犯上作亂的事情不會出現,使父母不至受辱,使家族不至蒙羞而盡到孝道。孔子認為孝是為政的始基,孝悌是可以實現和操作的道德實踐,從孝悌在家庭內部的實行推擴至整個國家,仁政的目標就可達到。一個人在家孝順父母、友於兄弟,家庭就會和樂安定,進而影響其他家庭,當每一個家庭都團結和睦,社會就安定有序,國家自然實現了治理,這就是出入於孝悌之間的治理國家的方式。孔子以孝為出發點,實際上是從血緣、人倫、親親的傳統社會結構去重建穩定有序的政治倫理環境;通過彼此相連、親情感通的互動,建立起父子血緣親親之情所衍生的日常人倫秩序;通過為政者的率先垂範使民得到教化,而各得其位、各安其分,實現百姓自治的良性政治秩序,即實現「仁政」。

總之,孔子由仁德、仁愛而達仁政的具體途徑,孝始終貫穿其中。理想人格的塑造是從孝始以孝終,仁德成為一種開放的、寬容的內在修為,培育出勇於擔當的人格品質;以溫情脈脈的家庭之愛出發,愛是具體的、真摯的,推廣到家族、社會及人類整體,直達萬物一體的仁愛;隨著仁德的不斷提升、仁愛的進一步推廣,君主對於百姓的治理既不需要武力威脅也不需要嚴刑峻法,只要自身的仁德不斷展開施於百姓,再施以仁政而民心自化,自然就能實現天下大同的太平盛世。孝是仁德的根本,是仁愛的根基,是仁政的根源,體現出孝是仁得以塑造的道德根據,是仁得以展開的實踐基礎,是仁由下而上得以施行的內在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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