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觀念 五行即五時十月曆將一年分五季
07-19
來源:中國中醫藥報 作者:張登本 五行觀念源於十月太陽曆一年分為五季,作為哲學概念則形成於春秋戰國至秦漢,在五行理論形成及盛行之際,也正是《內經》醫學理論構建並形成時期。 五行概念的形成源於古人在長期生產、生活過程中,對人類生命活動影響最大而又最為直接的五季觀念。隨著人們對五行觀念認識的延伸,其表時節氣候運行變化的意義被方法論的作用取而代之,演化為認識物質世界的理論和思維方法。自五行特性被抽象以後,五行就被用作分析、歸納、標記各種事物和現象的屬性特徵,以此作為研究各類事物內部聯繫的依據。此時的五行不再是某些自然事物的本體原型,而是具有一定屬性或功能的特定符號標誌。 就五季的時、空區位而言,人類第一次將自己生存的時、空區位放在一個有規則、有意義、可認知的時、空系統之中,由此形成了古人將可以認識的事物進行五季分類配位的觀念。春秋以後才開始探索五行之間的關係,其間經歷了「五行常勝」和「五行毋常勝」的爭論,直至西漢《淮南子》《春秋繁露》才明確了五行相生相剋的排序。《黃帝內經》將初始表達時序的「五行」觀念予以延伸,以五種自然物質之間的相剋為例進一步確立了五行的相剋關係,認為「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素問·寶命全形論》),並將這一五行制約關係廣泛地應用於醫學領域的各個層面,將這一觀念界定為「木、火、土、金、水五類事物的屬性及其聯繫和變化規律的知識」,認為五行理論是確定五行的內涵、特性、歸類方法及生克制化關係,並用以解釋宇宙萬物的發生、發展、變化、相互聯繫的古代哲學理論,是中國傳統的宇宙觀和方法論。認為宇宙間的萬事萬物可以在不同層次上分為木、火、土、金、水五類,從而構成不同級別的系統結構,而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關係則是維持系統內部和各個系統之間相對穩定關係的關鍵所在。 十月曆將一年分五季 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的學者們,基於「我國古代認為物質和精神都源於陰陽五行」的認知理念,於是在新發現十月太陽曆法資料的基礎上,認真梳理了大量先秦以前相關文獻,認為「十月曆是中國最古老的曆法,陰陽、五行和八卦的起源實與十月曆有關。因而要解決它們的起源問題,必須從研究古老的十月曆開始」,並且明確指出《尚書·洪範》所說的「五行並不是什麼哲學概念」,而是「將一年分為五個季節的曆法」。進一步研究認為,「五行原來的意義是天地陰陽之氣的運行,即五個季節的變化。《呂氏春秋》把五行直稱為『五氣』,意義更為明顯,五行即一年中的五個節氣,或五個季節。後世將五氣應用到其它方面,則是人們對五行觀念的附會和發展」,並引《管子·五行篇》之「作立五行以正天時」後認為,「當時五行只與天時有關,亦及五行為五個時節」,其研究的結論為「五行即五時」(陳久金,陰陽五行八卦起源新說,《自然科學史研究》,1986,第五卷,第二期)。 五行即五時 就在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的陳久金、劉堯漢等研究得出「五行即五時」的初始觀念結論已經過去30年之後的今天,仍未引起中醫人的重視,還在現行所有高等中醫藥院校使用的《中醫基礎理論》類教材(包括相關院校自編的此類教材)中對「五行學說」發生源頭仍有「五季說」「五方說」「五星說」「五材說」諸種混亂的說辭。應當正本清源,五行學說的源頭只能有一個,那就是「五季說」。 為了深刻對「五行即五時」初始意涵的理解,不妨對十月太陽曆法特徵予以溫習。十月太陽曆法資料在古文獻之中(《詩經》《夏小正》《管子》)有記載,《內經》構建生命科學知識體系時也應用了其中相關知識。曆法,是推算日月星辰之運行以定歲時節氣的方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礎。曆法的功能在於可以規範人類的一切行為,包括人類的一切生活的、社會的、科學的行為活動,生命科學的研究也不例。《黃帝內經》運用了6種曆法知識構建其生命科學理論體系,以「河圖」為背景形成的十月太陽曆,有多次應用,如「三百六十日法」「七十二日」等,生命科學知識中的陰陽、五行理論,其發生也與此曆法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 十月曆的特點 十月太陽曆法的特點是:①一年分成十個月,每月三十六天,一年分五季,每季為兩個月七十二天,這就是我國古代「三十六」「七十二」這兩個神奇數字的由來;②每月36天,每月為三旬,每旬十二日;③上半年為陽年,下半年為陰年,分別從冬至(陽旦)、夏至(陰旦)為起點。每一年所余的5~6天分二次(冬至、夏至)用於過年節,不計入月數的劃分;④一年為五行(季),兩個月為一行(季)。⑤將冬至日為「陽旦」,是上半年(陽年)的開始,有五個「陽月」第一季(行,甲、乙月)、二季(行,丙、丁月)依次屬性為「木」「火」,均由屬陽的月份組成。這是五行中木、火屬性為陽的曆法背景。夏至日為「陰旦」,是下半年(陰年)的開始,有五個月「陰月」。第四(行,庚、辛月)、五季(行,壬、癸月)依次屬性為金、水,均由屬陰的月份組成,是五行中金、水屬性為陰的曆法背景。 唯有第三季(行,戊、己月)屬性為「土」,稱「長(zhǎng)夏」屬性為「至陰」由一個「陽月」和一個「陰月」組成。 ⑥十月曆以觀測太陽運動來確定冬夏,以北斗星的斗柄指向來確定寒暑。當太陽「運動」到最南點(日至南)時為冬至,到最北點(日至北)為夏至。而冬季傍晚北斗柄正下指時為大寒,夏季傍晚北斗柄正上指時為大暑。 可見,十月太陽曆法一年分五行(五季)是五行發生的源頭。十月太陽曆之所以將一季稱為一「行」,是指隨著時序的遷移,氣候就會不斷地移行。一年五季氣候移行變化的規律正好體現了五行相生之序,所以五行以及五行相生之序是自然規律的體現。 《黃帝內經》中但凡涉及一年分為五季的原文、涉及長(zhǎng)夏、三百六十日法、七十二日等原文,務必要應用十月太陽曆法知識予以識讀。中醫人首先要做一個「明醫」,要明白自己的理論從哪裡來的、講些什麼、為什麼要這樣講、理由何在、有何意義等,然後才可能成為公認的「名醫」。這就是《素問·著至教論》告誡的「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長久」之意。(張登本 陝西中醫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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