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倫理與法規
護理工作是衛生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護士在實踐工作中,由於工作情境及服務對象的特殊性和複雜性,有時很難分辨行為或事件的正確與錯誤、合法與非法。此外,在我國社會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影響下,人們自身的健康需求和法律維權意識不斷增強,護士在實踐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法律問題日益增多。因此,學習有關法律知識,可以使護士了解與自身工作密切相關的各種法律規範,正確認識自己在護理工作中應享有的權利及承擔的義務,以法律的手段有效維護服務對象及自身的權利,避免法律糾紛的發生,提高護理服務質量,為促進我國衛生事業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護士執業相關法律】
1.申請註冊護士執業情況有:全日制護理、中專專業3年以上的學習,在教學醫院或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的臨床實習。
2.護士首次執業註冊應在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護士執業註冊有效期為5年。變更註冊執業有效期也為5年。護士執業資格證被吊銷,2年內不得再申請註冊。
3.護士發現醫囑違反法律法規或診療技術規範者,應及時向開醫囑的醫師提出。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1.醫療事故的判斷方法:
(1)主體: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行為的違法性
(3)過失造成患者的人身損害後果:必須要有患者的人身損害後果,這個損害是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為造成的。
(4)過失行為和損害後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
2.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
(1)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病人生命而採取緊急醫療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
(2)在醫療活動中由於病人病情異常或者病人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
(3)在現有醫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不能防範的不良後果。
(4)無過錯輸血感染導致不良後果的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5)因病人及家屬方面的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後果的。
(6)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良後果的。
3.醫療事故分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病人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病人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病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病人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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