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價值觀不僅關乎思想建設

光明論壇·核心價值觀系列談核心價值觀不僅關乎思想建設劉文嘉 《 光明日報 》( 2014年02月11日 02 版)

名為《扶不扶》的馬年春晚小品,勾描世相,意味深長。當「扶老人反被訛」由最初的新聞事件變成了一個略顯沉重的社會命題,小品的結尾一語點睛——「人倒了咱不扶,這人心不就倒了嗎?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來了。」

這句話道出了一種道德重建的普遍焦慮,但今天的道德重建也許要從道德之外著眼。談及「世風」,必經長久涵養;論及「人心」,必有長期的教化,一旦話題進入浩浩蕩蕩的國民素質、民族性格討論,所謂的「重建」肯定會變得無的放矢。重建的關鍵,也許不是將「扶」與「不扶」的問題放置在個人道德抉擇的層面討論,而是把問題本身取消掉。

比如,藉助「好人免責立法」。近年來,隨著「扶不扶」的社會討論,好人免責也成為輿論共同的呼聲。繼深圳率先出台「雷鋒法」(《深圳經濟特區救助人權益保護規定》)後,其他地方也多有探索。在日前召開的江蘇省兩會上,又有十多名省人大代表聯名提交了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好撒瑪利亞人法」的建議,旨在讓更多人敢於做好事。「扶不扶」由道德話題進入立法議程,讓人們更加清晰地看到了一點:社會生態的改變有賴於社會建制的完善,主流價值的光大則立足於法治建設的水平。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的《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里,明確提出要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到經濟發展實踐和社會治理中」。不但要在具體政策措施中「重經濟行為和價值導向有機統一」,實現市場經濟和道德建設良性互動,而且要求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實踐中。還特彆強調,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形成科學有效的訴求表達機制、利益協調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這一闡述,其實展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系統性所在——不僅關乎意識形態,也關乎制度建設,不僅有「務虛」的性質,更是一項「務實」的工程。

觀察一個地方的市場,如果大店不欺客、小販不偷秤,其背後必有著嚴格、成熟的市場經濟規範;觀察一個城市的公交站,如果從無搶上搶下、一貫秩序井然,其背後必有著成功的公共治理,以及在這種治理中形成的群己規則。有法治昭彰的社會建制,才有遵紀守法的社會風氣;有風清氣正的吏治,才有崇德尚禮的民俗。哪怕是零星的文明、點滴的修養,其背後都有著深厚的文化滋養,都依託於整個社會制度建設與治理水平。

同樣的道理,培育和踐行核心價值觀這一宏大的命題,也需要我們有點「功夫在詩外」的思維。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價值指向需要有法治社會和市場倫理作為載體,愛國、敬業、誠信、友善也需要一定的制度導向。核心價值觀若是九層之台,制度建設與規則意識則是一層一層的「壘土」,也許在夯實這些社會地基的過程中,類似「扶不扶」的問題就會自動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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