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知道美國人愛情觀?
1.one night stand(一夜情): 在美國,一夜情是在正常不過得了,有一夜情的前提是自己沒有下三個階段的對象,如果有,就是一件嚴重的事情。這裡的one night stand並沒有任何色情的成分,其中並沒有任何金錢的交易,在一些酒吧,舞廳,甚至大街上這些公共場所,往往在第一眼相見,郎有情妾有意就很自然而然的發生one night stand。最主要的前提是要尊重對方的意願,只要有一方不願就很難發生。雙方都同意的話不發生都難。這是在中國很難被接受的,首先一夜情會被提高到道德層面上,把不負責任和它聯繫在一起。而且很多人會擔心ons以後對方會纏住不放,如果不隨其意則會有威脅恐嚇等事情發生。而在美國,one night stand的期限是第二天的中午,期限之前,如果還有互相有意思,就會交換一下聯繫方式,之後一方就會離開,如果僅僅就這一次,雙方之間就不會再有任何關係,沒有什麼對對方負責任,因為互相尊重便是最大的負責任。
2.sleep together without live toghter(交往,但不同居) 同居在美國人眼裡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沒有經過深思熟慮雙方是不會同居的,(friends里的錢德勒想和莫尼卡同居就下了很大的決心)非同居的交往意味著雙方保有各自的大部分隱私權,可以去約會,可以看電影,但是一方不必知道對方的工作,對方的家人或對方的朋友,這種交往是純粹的感情之間的交往,建立在絕對平等的基礎上,沒有利益的糾葛,一方如果覺得交往期間並不隨意,就會立刻提出分手,而對方也必須尊重這個意願,所以最終生活在一起很少是非自願的。而中國人如果sleep together,就會視對方為男女朋友,見家長,見朋友,調查對方的經濟狀況,看看有沒有什麼不良背景,一旦交往,對方的隱私大部分會被窺得一乾二淨,更直接的導致了分手的難度,一方失去了感覺不是立刻提出分手,更多的是在意對方,會認為對方如果還有感覺,自己便有義務維持這份關係。從而在一起了便很難分開,於是義務代替了平等,責任代替了自由。
3.live together 一般在雙方交往很長時間還沒有什麼大的摩擦後,一方提出live toghether,另一方一般會同意(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麼一輩子都別想)。一旦live together,意味著雙方的關係有了很深層次的提高,雙方自願交給對方自己大部分的隱私,體現了對彼此的信任,但是live together並不意味著要結婚,在live together的過程中,雙方就會深入的交換對結婚的觀念,如果觀念不一致,雙方不但不會結婚,甚至不會再同居下去,比如一方希望要孩子而另外一方堅決不想,那麼一般如果兩方都不願意妥協的話那麼就決不會勉強結婚,在尊重對方的理念下,便會分開。
4.mariage mariage在美國人眼中是最重要的事情,它和sleep together以及live together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很多美國人年齡很大了才結婚,而之前他已經和對方相處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時間。因為結婚意味著它觸及到了雙方最深層次的利益--財產。同居的雙方雖然住在一起,但是有著各自獨立的財產,而mariage就不一樣了,財產便成為公有,這要建立在多麼大的信任上的一個決定,所以往往同居十幾年,感到誰都離不開誰,才會結婚。草率的結婚會引起很大的財產爭議。大家可以聯想一下尼可和湯姆克魯斯的離婚。 總之,這四個階段的界限非常明確,想要從一個階段跨入另外一個階段,則需要雙方在平等和自由基礎上的一致同意,才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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