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歷史之中的女祠背後的文化習俗
明清時期,在徽州這個「廳祠林立」的社會中,有的宗族專門興建了女祠。這一社會現象的出現,是婦女社會地位的提高,還是封建宗法制度的強化呢?是男女平等意識的萌芽,還是封建禮教對婦女壓迫和束縛形式的改變呢?學術界對這個問題存在著完全相反的回答。有人認為,「女祠的出現和發展有其社會歷史根源,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必然結果」;「這一歷史活化石記載了中國婦女抗爭與覺醒的早期珍貴資料」(註:見《徽州女祠初考》,《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6年第2期。 )。與此相反,有人則認為,「徽州女祠的建築不僅不能說明徽州婦女地位的提高,相反它正說明了徽州以忠、孝、節、義為中心的封建倫理觀念對婦女的束縛和壓迫」的嚴重,是「封建倫理殺害婦女的見證」。
我們認為,這兩種觀點都值得商榷。
為了弄清楚這個問題,得從女祠興建的動因和目的說起。據《潭渡黃氏族譜》記載,康熙年間(公元1662—1722年),歙縣潭渡黃氏宗族興建女祠。該譜《新建享妣專祠記略》說:「吾鄉僻在深山之中,為丈夫者,或遊學於他鄉,或服賈於遠地,嘗違其家數年、數十年之久,家之繩勉維持,惟母氏是賴。凡子之一身,由嬰及壯,撫養教誨,從師受室,以母而兼父者多有之,母氏之恩何如其重耶!正幼恃母慈,長承母訓,以有今日。」
但是,「竊見吾鄉設立宗祠,敬祀其先,統之以鼻祖,於報本追遠之意可雲得矣,然多祀祖,而不及妣。蒸嘗時祭,子孫入廟,顧瞻座位,母氏之主咸闕如,於私心每有未安者」。為了彌補這個缺憾,潭渡黃氏宗族「庀材鳩工」,建造了「潭渡黃氏享妣專祠」。其宗旨是:
報本之禮,祠祀為大。為之寢廟以安之立之,@④主以依之陳之,籩豆以奉之佐之,鐘鼓以饗之;登降拜跪,罔敢不虔;春雨秋霜,無有或怠;一世營之,百世守之,可雲報矣。(註:《茗洲吳氏宗典·家典凡例》。)
一言以蔽之,建造女祠是為了「報本」,報慈母養育教誨之恩。
能不能說,女祠的興建是婦女社會地位的提高,男女平等意識的萌芽呢?或者是「封建倫理觀念對婦女的束縛和壓迫」的加重呢?我們認為,不能這樣說。因為,徽州宗族祠堂只「奉男主」、不「@①女主」是極個別現象,不具有社會普遍性。筆者見到的徽州族譜幾乎都直接、間接表明,徽州宗族祠堂既供奉男祖先神主,又供奉女祖先神主。歙縣《桂溪項氏族譜》卷二二《祠祀·供奉神主龕室規》記載說:
寢室之制,龕座三間,中為正寢,左右為昭穆室,供奉規則,具列於後:始祖以下五世考妣,聿開巨族,澤利後人,其神主敬宜供奉正中,永遠不遷。
各祖考妣神主,捐職考職未邀封典神主,例捐貢監文武庠生神主,並安昭穆室,五世則遷。
休寧縣《茗洲吳氏家典》是徽州研究者很熟悉的一部重要歷史文獻。此書「冬至祭始祖圖」,左為「始祖考牌位」,右為「始祖妣牌位」(按:神主又曰「主」、「木主」、「栗主」、「牌位」);「立春祭先祖圖」,左為「先祖考牌位」,右為「先祖妣牌位。」績溪縣城西周氏宗祠《祠規》中關於不準進入祠堂的神主的規定,間接說明這個宗族的祠堂,既供奉男祖先神主又奉供女祖先神主。《祠規》規定:一、殤亡及室女,均不許進主;二、派丁男婦有忤逆亂倫及犯奸為匪經官者,並賣妻女與人為妄者,即行革出,生死不許入祠;三、同姓不宗及義子外姻入繼者,均不許入祠(註:見《徽州女祠初考》,《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6年第2期。)。這個宗族的《祠規》表明,除了這三條規定以外的男、婦神主,均可進入周氏宗族宗祠。《歙新館著存堂鮑氏宗譜》卷二《江太孺人傳》記載,新館鮑氏宗祠著存堂也是同時供奉男女祖先神主。據這個傳記載,支丁鮑立昂早殤,未婚妻汪氏年幼,誓不改嫁。因父母相逼,自縊殉夫。新館鮑氏宗族議定:考《祠規》,未娶而殤者神主不得入宗祠。但是,「今其聘汪氏以貞烈著,女既心為立昂妻,即不得以殤論。為此,合族公議:為立昂、汪氏立嗣,得併入祠配享。蓋合族以貞烈為重,不以常格拘者」。
徽州許多宗族族規家法中關於庶母神主「不可祠堂」的規定,也間接地說明了這些宗族的祠堂不但供奉男祖先的神主,同時也供奉女祖先的神主。休寧縣《茗洲吳氏家典》記載說:「庶母不可入祠堂,若嫡母無子而庶母之子主宗祀,亦當嫡母之側。」這個規定說明了兩點:一、嫡母神主與男祖先的神主一樣,共同供奉在祠堂里;二、庶母神主在一定條件下也可入祠堂,只是必須「@①嫡母之側」。
據朱熹的《家禮》記載,祠堂內既供奉男祖先神主,又供奉女祖先神主。該書《通禮·祠堂》載:「旁親之無後者,以其班」,則注曰:「伯叔祖父母,於高祖;伯叔父母,於曾祖;妻若兄弟、若兄弟之妻,於祖;子侄於父,皆西向主,櫝並正位。」又載:「正至朔望則參」,則注曰:「主人盥、、升,啟櫝,奉諸考神主置於櫝前;主婦盥、、升、奉諸妣神主置於考東;次出主亦如之。」又載:「有事則告」,則注曰:「凡言祝版者,……於皇高祖考、皇高祖妣,自稱孝元孫;於皇曾祖考、皇曾祖妣,自稱孝曾孫;於皇祖考,皇祖妣,自稱孝孫;於皇考、皇妣,自稱孝子。」《祭禮·初祖》載:「降神參神」,則注曰:「主人盥,升,奉脂盤詣堂中爐前,跪告曰:『孝孫某,今日冬至,有事於皇始祖考、皇始祖妣,敢請尊靈,降居神位,恭伸奠獻。』」《祭禮·先祖》載:「前一日設位陳器」,則注曰:「設祖考神位於堂中之西,祖妣神位於堂中之東。」《祭禮·忌日》載:「作主」,則注曰:「府君、夫人共為一櫝,……櫝用黑漆,且容一主,夫婦俱入祠堂。」
徽州人對朱熹異常崇拜,將《家禮》奉為宗族聖典,「炳如日星」。徽州宗族的族譜和族規家法之中,幾乎都有「恪遵《家禮》」、「須依文公《家禮》」、「遵依《家禮》」、「並遵文公《家禮》」、「遵行《家禮》」、「悉遵朱子《家禮》」、「謹遵朱子《家禮》」等等規定。徽州人「遵行《家禮》率以為常」,「非敢於《家禮》有所損益也」(註:《績溪城西周氏宗譜》卷首《祠規》)。絕大多數宗族祠堂既供奉男祖先神主,又供奉女祖先神主,是忠實地執行《家禮》的一個具體表現。
既然絕大多數宗族祠堂都是男女祖先共「享祀」,那末,極個別不「女主」祠堂的宗族興建女祠,專門供奉女祖先神主的舉動,就設有什麼多大意義了。它既不表明「社會文明進步」和「婦女抗爭與覺醒」,也不說明「封建倫理觀念對婦女的束縛和壓迫」的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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