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諾登曝光美國的監聽活動

稜鏡計劃(PRISM)是一項由美國國家安全局(NSA)自2007年起開始實施的絕密電子監聽計劃。該計劃的正式名號為「US-984XN」。6月6日,項目遭到曝光。愛德華·約瑟夫·斯諾登 (Edward Joseph Snowden,1983年6月21日-) ,是一名前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僱員,亦擔任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美籍技術承包人。他在2013年6月將美國國家安全局關於PRISM監聽項目的秘密文檔披露給了《衛報》和《華盛頓郵報》。斯諾登逃亡路線

稜鏡計劃概要

「稜鏡」計劃流程

斯諾登其人

高中輟學的電腦怪才通過採訪,斯諾登的形象逐漸清晰:高中輟學,電腦前不分晝夜工作的電腦怪才。斯諾登在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伊麗莎白城長大,隨後移居至馬里蘭州,靠近米德堡的國安局總部。他沒有獲得高中文憑,一度在馬里蘭社區學院學習計算機。[詳細]受傷離開部隊 加入機密機構斯諾登說,他曾在陸軍服役,因在訓練中受傷離開部隊,在國安局擔任安保人員。隨後,他作為中情局信息技術員派駐瑞士日內瓦並工作至2007年,在那裡接觸到一些機密文件。他說,自己在那段時間一度考慮公開那些秘密監視項目。不過,他最後決定放棄,原因是不想致任何人於危險之中,同時抱有奧巴馬當選總統後取消一些項目的期望。但是,奧巴馬沒有約束這些項目,使他失望。斯諾登2009年離開中情局,為戴爾計算機公司工作,隨後作為博斯公司僱員在國安局工作4年。[詳細]父母早年離婚斯諾登的父母早年離婚。鄰居稱,他母親是在十多年前買的這座埃里克特市的公寓。斯諾登16歲時,離開家人在公寓獨自住了幾年。有時,斯諾登的母親會帶著日用品順便來公寓。斯諾登的父親已經從美國海岸警備隊退休,住在賓夕法尼亞州。[詳細]婚事幾乎無望英國媒體報道,斯諾登在泄密前有個穩定的女友,兩人原本打算結婚,不過突然的泄密事件導致他們的婚事幾乎無望。米爾斯現年28歲,之前是一名芭蕾舞演員,現在是一名鋼管舞者,住在位於夏威夷斯諾登租賃的寓所里。[詳細]斯諾登的未來

斯諾登:英雄還是叛徒?

揭露政府惡行的英雄?對於那些認為國家安全局已經超越法律許可權的人來說,斯諾登是一個勇於發聲的英雄,是為美國人民的公義而揭露政府惡行的英雄。勇敢、周密的冒險行動

美國政府問責項目的主任傑斯林-拉達克女士說:"我認為他是一個檢舉不法的告密者,他為美國人民採取了勇敢、周密和冒險的行動。我無法想出對一個英雄更好的定義。"[詳細]舉不法的告密者

拉達克女士認為,斯諾登泄露的國安局數據挖掘項目侵犯美國人民的隱私,它已經超越了2008年外國情報監視法案和愛國者法案的限度:"顯然這已經違反了法律,他揭露的信息,絕對是公開了大量的浪費、濫權和公然違法的行為。"[詳細]黑夜裡的後半生

斯諾頓在接受《衛報》採訪時,向記者訴苦:"我擔心的最主要問題就是他們(美國政府)找上我的家人、朋友和夥伴,以及任何與我有關的人。我在餘生中都將面臨這樣的情況。我將無法與他們聯繫。政府將對任何認識我的人採取主動措施,讓我生活在黑夜裡。"[詳細]公私道德不容的叛國者?對於那些認為這是一起僱員出賣僱主事件的人來說,背諾毀約繞過正常機制泄露僱主秘密,斯諾登在公私道德上都是不合格的人。

違背誓言背叛僱主

博思艾倫公司向一個高中輟學的人提供職位,還有12萬美元的薪水,他曾經做過明確的和無保留的誓言要尊重他被授信的信息的隱秘性。[詳細]缺乏美國公民美德

即使在公民美德上,斯諾登也被認為不合格:"他背叛了憲法。憲法的創立者並不想建造一個這樣的合眾國,在那裡某些29歲的獨狼可以單方面決定披露哪些機密。他的任性讓他繞過代議制民主體制,而把個人偏好放在首位。"[詳細]並不熱愛家人朋友

《紐約時報》專欄作者大衛-布魯克斯在文章中提到,斯諾登並不是自稱的那樣熱愛家人朋友:"最近幾年他沒有定期去看望他的母親。當他在夏威夷的一個鄰居向他介紹自己的時候,他直接打斷了他並明確的告訴他自己不想建立鄰居關係。"[詳細]公民隱私與國家安全第四修正案條文任何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財產不受無理搜查和查封,沒有合理事實依據,不能簽發搜查令和逮捕令,搜查令必須具體描述清楚要搜查的地點、需要搜查和查封的具體文件和物品,逮捕令必須具體描述清楚要逮捕的人。[詳細]公民隱私派支持斯諾登爆料的人認為,美國國家安全局的"稜鏡"數據挖掘項目、聯邦調查局要求網路公司配合等事違反了憲法"法院未開具合理搜查令狀時,政府不得搜查、檢看公民人身財產"的第四修正案,斯諾登的泄密捍衛了憲法尊嚴。民權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已經將國家安全局告上法院,他們控訴國家安全局的秘密監視系統嚴重侵犯憲法第四修正案條文。[詳細]國家安全派反對斯諾登泄密的人認為,這次事件是美國公民在破壞一次法官依法批准、政府合憲執行的正常執法活動。如果美國政府不截取國內特定通話內容或對特定電話監聽,只獲取電話號碼使用地點、頻率、通話時長記錄的話,並非違反憲法第四修正案。美國《華盛頓郵報》專欄作者馬克?蒂姆提到,美國最高法院在1979年判決"史密斯訴馬里蘭州"案時,因為電話用戶已決定和電訊機構分享在何地、有幾次、撥出哪些號碼這些信息,判定電話號碼使用記錄不屬於有合理期待的隱私、不受憲法第四修正案保護。[詳細]
推薦閱讀:

她演惡婆婆走紅,62歲膝下無子,神秘身世終於曝光
【配料大曝光】一點點奶茶 小身材 大味道--1點點alittleTea
朱婷惠若琪淚崩!郎平朱婷神秘私信曝光 網友看完淚流滿面
高顏值雙曲面屏 小米Note2真機曝光|小米|曲面屏

TAG:美國 | 活動 | 曝光 | 監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