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網約車新政:規範更優化 平台已合法

【《中國經濟信息》記者 錢玉娟 報道】千呼萬喚始出來。7月28日下午,醞釀了近兩年的《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終於出台了,而對於此前一直處於灰色地帶的網約車平台及運營者而言,讓其喜上眉梢的是自此獲得了合法身份。更為重要的是,新政的出台也預示著網約車行業將告別野蠻生長,一場全新的挑戰即將來臨。

在昨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部副部長劉曉明表示,網約車確實具有「互聯網+」的明顯特徵,對網約車的發展應當採用鼓勵的方式。另外,此次交通運輸部等7部委於7月27日聯合公布的《暫行辦法》,將於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國經濟信息》記者通過將《暫行辦法》與去年10月發布的《網約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進行對比發現,對於私家車成為「專車」的認證與規範更為細化,同時,在其他一些平台服務方面也進行了細緻劃分。

新政之變

相較《意見稿》,《中國經濟信息》記者發現,《暫行辦法》採納了包括社會各界、專家學者和出行企業的意見建議,在以下方面做了修改和優化。

1、定價辦法改變:從政府指導價為主轉向以市場調節價為主。今後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制,城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

2、監管權責細化: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網約車管理工作。直轄市、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具體實施網約車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對網約車實施相關監督管理。

3、放寬經營平台資格:網約車平台公司在註冊地以外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提交有關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路數據信息的條件,網路服務平台資料庫接入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平台。

4、放寬平台經營許可要求: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在取得相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符合電信管理的相關規定。

5、增加平台備案條款: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自網路正式聯通之日起30日內,到網約車平台公司管理運營機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受理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6、放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條件: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對符合條件並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車輛,發放《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7、取消網約計程車經營者必須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要求。

8、取消關於網約計程車不應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說法。

9、對網路約車平台採集的個人信息和業務數據的保存年限進行具體規定。並規定了違反的懲罰措施,網約車平台公司及網約車駕駛員違法使用或者泄露約車人、乘客個人信息的,由公安、網信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給信息主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取消一車多個平台運營的說法。

11、合併了處罰條款,使處罰的實際操作具有更多空間。網約車平台公司不再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相關許可證件。

12、對網路約車駕駛員的罰款相關條款減少。對舉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的。網約車駕駛員不再具備從業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撤銷或者吊銷從業資格證件。對網約車駕駛員的行政處罰信息計入駕駛員和網約車平台公司信用記錄。

13、取消了關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關於價格方面的罰款的規定,只做了應然性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公布確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並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

14、之前不適用本辦法的拼車和順風車,對其管理下放到具體城市。

15、對車輛報廢的規則進行具體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網路約車平台齊歡呼

在《暫行辦法》出台前,網約車市場一直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而各個網約車平台公司也久遭詬病,諸如司機個人信息、乘客訴求賠付、交通事故責任糾察等等。隨著新政的出台,上文提及的諸多細則成為了多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約數,也讓此前還「憂心忡忡」的網路約車平台吃了一顆「定心丸」。

作為移動出行的一份子,滴滴出行表示新出台的《暫行辦法》讓其倍感鼓舞,滴滴出行認為,網約車監管是世界級難題,《暫行辦法》作為第一個國家級的網約車法規,充分考慮了市場需求,平衡新舊業態發展, 照顧到了人民群眾的實際出行需要,更表明中國在如何監管網約車的探索上又前進了一大步,充分體現了國家推動城市交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 「互聯網+」和發展分享經濟的思路和決心。

作為中國網路約車行業的先行者,易到在接受《中國經濟信息》記者採訪時認為,《暫行辦法》是對網約車行業的官方認可,真正意義上賦予了網約車行業合法的身份地位,這是巨大的政策進步,有利於促進行業規範發展,易到非常樂見於網約車新政的發布與實施。

在接受《中國經濟信息》記者採訪的過程中,中國優步作為一家中國資本參與、本地團隊管理的本土移動互聯網公司,也表示願意與社會各界一起見證中國網約車發展史上的這一里程碑事件。中國優步強調,《暫行辦法》的出台體現了政府對網約車新業態的認可和支持,使我國成為全球主要經濟體中首個頒布此類全國性法規的國家。網約車的產生和發展是市場的選擇,該暫行辦法的頒布正是順應了科技創新的趨勢,將平台納入國家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一部分,標誌著網約車行業正式踏入了規範健康發展的新征程。

在網約車領域以B2C模式運營的神州專車方面則向《中國經濟信息》記者表示,《暫行辦法》的制定過程積極地聽取了各方意見建議和各平台的發展訴求,體現了國家鼓勵創新、開放包容的發展理念和思路,政策出台對於促進網約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積極意義。

與以上幾家平台不同的是,從傳統計程車行列中創新推出的首汽約車是中國網約車行業中的唯一一支「正規軍」,其也就《暫行辦法》的出台發出官方聲明,首汽約車認為政策凝聚了社會各界的智慧與共識,將為網路預約計程車的發展營造更加公平的法制化競爭環境。

對於當前市場上各家網約車平台的一片歡呼,也有不少業內人士指出,這一《暫行辦法》只是為行業發展搭建起了一個框架,具體實施細則還要看各地方政策的細則變化。可以預見的是,在北上廣等交通出行需求及問題較為繁複的城市,以及計程車日趨飽和、市場增長空間日趨受限的二三線城市,私家車想成為網約車或將面臨更多的考驗。

反觀當下競爭激烈的網約車平台,「新政出台或將對網約車市場的壟斷行為進行限制,這對於基本穩定的市場格局無疑是件好事。」但易到還補充到,新政或將各個平台拉回同一起跑線,各個平台均在同等條件下申請資質牌照,讓當前的市場格局有重構的可能性,所有平台在未來都需要「再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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