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的說話藝術——領導必學!!!
07-18
dtfz 2007-7-12 22:38:33什麼叫愚蠢呢?作者是個標本。它一點都不了解毛歷來的說話方式,就急匆匆來詭辯。毛是既說「武鬥好」,又說「要文斗不要武鬥」;既反對「個人崇拜」,又贊成「正確的個人崇拜」;既拒絕「吃紅燒肉」,又跳舞吃蝦;既提倡禁欲主義,自己又舞會不斷、美女入懷……它是非常複雜多變的!所以人們的爭論不休,實際上往往由於孤陋寡聞。比如:毛經常穿破舊衣服,據說有一次上天安門檢閱還穿著膝蓋開了口子的褲子。這是真的!但是,「毛的稿費一直都是經由他簽名後才能動用的,而稿費都用在哪裡了呢?據王彬彬的《為批評正名》敘述:首先是生活之用。"毛澤東每月工資404.8元,這遠不夠他開銷......於是每年從稿費中拿出一萬元用於個人生活。" —— 在中國的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一個小家庭(那時李敏超過18歲已經自立,李吶也已經讀高中),每月花六、七百元(江青先是拿文藝二級243元,"九大"進入"政治局"後馬上提到330 元)的前提下,還要追加兩倍於工資左右的費用,如果這種生活還叫"艱苦樸素,粗茶淡飯"的話,那叫當時已經吃樹根、吃野菜的幾億人民還怎麼活下去?」當然,毛還經常資助別人,比如在1959年4月至1961年10月,從稿酬中提取22萬元,給七名黨外知名人士,其中給章士釗10萬元(按:1920年4月,章士釗在上海曾贈2萬銀元給困境中的毛澤東。毛戲稱,這是還給章士釗的舊債)。1966年初,又提取了 10萬元給了程思遠。從1965年至1976年2月,毛澤東先後9次提取了38萬元人民幣和2萬美元給了江青。從1967年至1976年5月,毛澤東先後 5次提取15萬元給張玉鳳,給護士吳某2.5萬元。毛曾先後兩次給汪東興4萬元(其中有1.5萬元是給汪東興家屬修建房屋用的)。當然,當手下人員下去搞調查研究,有時多吃多佔或招待客人等,這些,毛倒是很大方地就買單了。 其他,就很少見毛拿自己的稿費去辦什麼公益事業或者是救貧濟困了——即使是對曾經養育過、乃至成就過他的"福地"井岡山、遵義、延安、西柏坡等長期以來相當貧窮的地區,您聽到過"偉大領袖"掏多少次自己的口袋去"辦實事"了?但願是因為我孤陋寡聞,沒看到"偉大領袖"更多的"大方"行舉。比起常香玉、紅線女、矛盾、巴金、冰心等文藝家早年捐錢給國家買飛機,並多處投資社會公益事業,"偉大領袖"的風采還殘存幾多? 毛的稿費能不能或應不應由其親屬繼承早就引起爭議。其中爭議之一是毛的"著作"其實並不全是出自毛的手筆:如《矛盾論》、《實踐論》等一看就知道絕非毛能寫出,胡喬木生前曾多次說過,《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等文是他所寫。還有大才子田家英、陳伯達呢,都曾是毛的"御用筆桿",他們所寫的"比例"又有多少? 我不知道這種爭議最後的結果如何,且看實際:江青1987年"保外就醫"後曾先後5次提出她有權繼承毛的遺產,並要提取5000萬元給兩個女兒及親屬。但她的要求被拒絕,她被說成"沒有資格和權利"。 李敏、李訥也申請過,也一樣被婉拒。當然,在婉拒的同時,也由中辦先後給她們二人撥下近200萬元,購買住宅和留作家用。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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