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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的「種子」及其他。

小說的「種子」及其他更新時間:2017-11-09 來源:攀枝花日報    □召喚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句農諺,無疑跟農事有緊密的關聯。選種、播種、培植、收穫……是順應時令的一種勞作程序,更是自然天成的生物規律。從播種到收穫,自然要歷經一個艱辛的勞作過程,亦或叫生長周期。那麼,就小說創作而言——甚或具體到一部小說的誕生,其「生長周期」無疑類似於一個瓜或一粒豆的生長周期,其間走過的春夏秋冬和風風雨雨,一如無常的人生。  孕育小說「種子」的土壤  小說絕不是有了「種子」就能任意生長的。換句話說,無論多麼優秀的小說「種子」,都得有一塊其依附、生長的地方,亦叫土壤。反之,就是水上無根的浮萍。一句話,小說的「種子」應落在它該落的地方,先天的土質、墒情、氣候、天象等等,無不決定了小說「種子」的命運——其實一部小說就跟人一樣,是有它不可預測的歸宿和命運的。不難想像,如果把兩位文壇巨匠福克納和莫言的寫作「土壤」互換一下,怕是不會有前者的《喧嘩與騷動》和後者的《紅高粱》等作品。所以,什麼土壤長什麼「苗」,福克納的寫作土壤,註定就是他終其一生的「郵票那樣大小的地方」;而莫言的寫作土壤自然就是生他養他的那片「紅高粱地」。  福克納「因為他對當代美國小說做出了強有力的和藝術上無與倫比的貢獻」,拿下了1949年的諾貝爾文學獎。他出生在美國奧克斯福小鎮,並且一生都在寫這個「郵票大的地方」。在他66個生命年輪里,完成了《喧嘩與騷動》《熊》《我彌留之際》《押沙龍,押沙龍》等19部長篇小說、120部短篇小說,開創了「鄉土小說」敘述的先河。莫言是以「將魔幻現實主義與民間故事、歷史與當代社會融合在一起」而獲得2012年諾貝爾文學獎,無論是其1981年的成名作《透明的紅蘿蔔》,還是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代表作《生死疲勞》,以及今年10月發表的《故鄉人事》等一系列新作,莫言都一直在他出生的那片「紅高粱地」里深耕細作。  如果把福克納和莫言的小說喻為一粒「種子」的話,那就註定前者的小說「種子」只能在「郵票那樣大小」的土壤里生長,同樣地,後者的小說「種子」註定只能在那片「紅高粱地」生根發芽、開花結果。  什麼是小說的「種子」  從某種程度上說,一粒「種子」的優劣註定了一株「苗」的成長優劣。由此不妨推斷,一部小說的優劣與否,完全取決於其「種子」的優劣。那麼,小說的「種子」究竟是什麼呢?  我以為,小說的「種子」是自「土壤」中孕育、派生的,正所謂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如果靠「移栽」或「溫室」硬性培植出來的「種子」,即便能生根、發芽、開花,終究也會因「水土不服」,要麼「胎死腹中」,要麼「曇花一現」。說白了,小說的「種子」有著它與生俱來的生命屬性和基因血統。一部優秀小說的橫空出世,絕不是空穴來風,而是作家歷經痛苦的反覆醞釀、構思、寫作、到最終出版(發表),其過程跟一株植物一樣,要歷經選種、育苗、培植到成熟掛果。  在中國文壇,由一粒「種子」苦修為一棵「大樹」的成功範例不乏其人。譬如陳忠實和他的長篇小說《白鹿原》,可謂典範。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陳忠實發表了一批如《信任》《康家小院》《初夏》《藍袍先生》等優秀的中短篇小說,其中《信任》獲得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魯迅文學獎前身)。可是,那時候的陳忠實,總是不滿足於眼前的成就,他做夢都立志要寫一本死後「墊棺做枕」的長篇巨制。也就是說,陳忠實初涉文壇,心頭早就埋下了一粒「種子」,這粒「種子」,自然是在他近50年人生閱歷中精心「挑選」、苦心「培育」的,最終,這粒「種子」在他心中漸漸「生根」「發芽」,以至於讓他隱退生他養他的故居,傾其半生的生活儲備和文學才情,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句子」和夢。陳忠實將自己幾十年的生活經歷、生命體驗和哲學文化思考投注在《白鹿原》中。1996年,《白鹿原》榮獲第四屆茅盾文學獎。「由作品的深度和小說的技巧來看,《白鹿原》肯定是大陸當代最好的小說之一,比之那些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小說並不遜色。」這樣的讚譽陳忠實擔得起。  什麼「種子」出什麼「苗」  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喝湘西水長大的沈從文,儘管後來流離異鄉,輾轉多地以寫作謀生,但他始終沒有忘記生他養他的那方水土,他筆下的人物仍是像湘西水一樣清澈水靈的「翠翠」們。沈從文氣韻別緻的小說,宛若一股清新的涓涓山泉,浸潤了中國文壇,自然,首當受惠的是湖南的一批作家。如古華的《爬滿青藤的木屋》、葉尉林的《藍藍的木蘭溪》、譚談的《山道彎彎》、彭見明的《那山 那人 那狗》、蔡測海的《遠處的伐木聲》、何立偉的《白色鳥》等其人其作品,無疑都是由「種子」決定「苖」(作品)的典型代表。  誠然,小說的「種子」固然重要,但由小說的「種子」繁衍出的除了「苗」以外的東西,尤為重要。汪曾祺說「寫小說就是寫語言」,陳忠實寫小說就是在「尋找屬於自己的句子」,還有的說「寫小說就是寫人物」「寫小說就是在寫故事」……在我看來,一味地追求一個「好故事」,故事往往會「傷」了小說的內核;再好的「語言」,只不過是一襲美麗的外衣;再鮮活的「人物」,也得靈魂來支撐。好小說,絕不是流水作業似的完美無缺的「工藝品」,相反地,應該是帶有指紋、溫度、氣味甚或有瑕疵及粗糙質地的東西。多年的寫作經驗告訴我:好小說,就跟到地里「拔蘿蔔」一樣,不僅要「拔出蘿蔔帶上泥」,還要一氣兒連帶出一些草屑、碎礫、蛐蛐、蚯蚓、螞蚱……以及這些東西發酵、氤氳出來的若有若無的混沌氣味。這些旁生出來的東西,全然是意外「偶得」或「閑筆」,甚至是半道上殺出的程咬金,卻讓小說「節外生枝」地有了令人迷醉的氣場、風骨與品相。  由此,我不由聯想到另一個關於小說創新的話題。那是五年前的一天,在首屆「湖北重大題材長篇小說扶持」會上,武漢大學教授、著名評論家於可訓略帶調侃的口吻說:名家「瞎折騰」就是「創新」,無名者「創新」就是「瞎折騰」。此話即出引得會場一片嘩然。接著,於又指著在場的方方說:像方方這樣的名家、大家,怎麼「瞎折騰」都是「創新」,為什麼?因為她出名了。而無名小卒你再怎麼「創新」,都是「瞎折騰」,都是枉費心機。這席話,自然是活躍氣氛,卻無意道出了當今文壇的世道人心,道出了小說「創新」是一把雙刃劍的尷尬境地。殊不知,小說創作,不「瞎折騰」或「創新」,怎會有出路?劉震雲也說:「要想讓你的小說成功,得走兩個極端,要麼題材極端(別人沒有寫過的),要麼寫法極端(別人從沒這樣寫過)」。否則,千千萬萬的寫作者,即便寫到死,也不過是看不到第一縷曙光的「跟屁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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