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話題】「清末新政」與滿漢關係變化

  1901年,清政府發布上諭,宣布實行新政。由此到1911年清王朝滅亡,我們稱其為「清末新政時期」。在這10年中,晚清政府進行了一場較之洋務運動和戊戌變法更為全面、更為深層次的改革運動。「清末新政」作為20世紀中國第一次大規模的社會改革運動,在中國的早期現代化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同時這次改革運動也給滿漢兩民族進一步融合提供了巨大的契機。  滿族入關以後,為保證其政治上的統治地位,一直推行「首崇滿洲」和貶抑漢族的政策。滿族在政治、經濟、民事、司法各方面均享有各種特權,而包括漢族在內的各被統治民族則處於受歧視的不平等地位。由於漢族佔全國人口的絕大多數,隨著時間推移,這一不平等所導致的矛盾日趨尖銳。特別是到了19世紀末,清王朝內憂外患,統治也日趨衰弱,已不能容許滿漢矛盾的激化。為此,統治階級中的有識之士紛紛建言獻策,要求以「平滿漢畛域」來保「皇位永固」。在此背景下,影響滿漢關係的各種政策漸次被廢除,滿漢的民族隔閡也隨之逐步消釋。沒有了政治上人為設置的阻隔,已在文化上相互認同的滿漢兩民族的融合自然也就水到渠成。

一、晚清的滿漢危機

  清朝的民族政策推行到了晚期,遇到了其200多年來所未有之局面。原來推行的「八旗制度」和「首崇滿洲」的原則開始遭遇一系列的挑戰,「滿貴漢賤」的現象也隨著清末滿漢勢力的此消彼長而改變。同時革命黨人的「排滿」輿論也使清政府寢食難安。  滿族初興,合族人為黃、鑲黃、紅、鑲紅、藍、鑲藍、白、鑲白八旗。所有八旗人丁實行兵農合一,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兩事,未嘗偏廢。入關之後,八旗人丁則不事生產,專職為兵。以後清政府一再強調八旗為國家根本,並給予旗人優厚的待遇。經濟上,不交產,優養旗人,坐食糧餉;法律上,不同刑,旗民差別對待。此外,旗民(民,又叫「民人」,指不在旗的漢人)不通婚,嚴禁旗女嫁民人。總之,官方嚴格控制著旗民界限。但世事變遷,到了晚清,隨著政府財政的日益窮蹙,旗人的糧餉已不能按時按量發放,經過上下官吏的盤剝剋扣,下層旗人生計日窘,不得不想法自謀生計,或私自逃離駐防地,或從事手工業,或淪為小商小販。另外,清代駐防旗人與民人的通婚也屢見不鮮。這些破壞「八旗制度」的行為客觀上促進了滿漢差異的減小和彼此的相互認同。  清順治帝曾標榜:「朕不分滿漢,一體眷遇。」實際上,在咸豐(1851-1861年)之前,清王朝都是以「首崇滿洲」原則為圭臬的。官缺分滿漢,滿族官員可任漢缺,漢族官員卻不能任滿缺,同一職務如尚書、侍郎,滿族的權力大於漢族。再者,滿族主要出任較高級別的官職,保證滿族在政府權力中佔有絕對的優勢。有人據光緒《大清會典》,對內閣、軍機處、六部等15個中央機構所有的2303個缺額進行統計,滿官缺額竟佔到了總數的55.2%。而對於地方督撫人選,乾嘉年間,陝、甘、川、雲、貴諸省督撫中,總督是滿人的約佔七八,漢人佔二三;撫缺十五六,漢人僅佔六七。而到了清晚期,由於八旗軍不可恃,為挽救頹勢,清政府不得不重用漢族官僚。漢人在督撫中的人數佔盡了優勢,以至於同治三年五月,8個總督只有1個旗人。而同期15個巡撫缺中,旗員也只有安徽巡撫英翰1人。淮系集團的首領李鴻章更是作為漢族官僚集團的代表人物進入了清朝統治的中樞機構,「除領有直隸總督的本任外,又兼任北洋通商大臣,並且戴有大學士的頭銜,部下又有兵有將」。繼之而起的張之洞、袁世凱亦成為能左右清朝政局的股肱之臣。這些漢族官僚崛起的事實對於清王朝原來推行的「首崇滿洲」原則本身就是一種挑戰。  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嚴重的民族危機中,革命黨人看清了清王朝出賣中國主權和國家利益的事實,認識到清政府為「洋人的朝廷」,漸知「滿漢二族利害關係全然相反,欲求自存,非先除去滿人不可,於是漢滿種族之問題漸生,而排滿之風潮起矣」。鄒容在《革命軍》中,對滿人壟斷權力的現象曾痛加斥責。《民報》也說:「夫以民籍計之,滿人之數,裁當漢人百之一,而服官者,其數乃等於我,天壤間不平之事未有若斯之甚者!」革命排滿的主張使滿洲貴族感到驚懼。1905年,清政府專門下詔嚴禁革命黨排滿之說,「我朝自開國以來,政尚寬大,朝野上下,相與義安。近復舉行新政,力圖富強,乃竟有不逞之徒,造為革命排滿之說,煽惑遠近,混淆是非,……著各將軍督撫,督飭地方該管文武官吏,明白曉諭,認真嚴禁」。但隨著滿漢之間各方面不平等導致的危機越發嚴重,滿漢之間的關係問題已成水火之勢,清政府如果要穩定政局,在實行新政的過程中已經無法再迴避滿漢危機這個問題。

二、清末各方勢力的推動

  由於滿漢民族矛盾深刻制約著中國的近代化進程,再加上空前嚴重的民族危機,故早在維新時期,改良派便已高呼「請君民合治,滿漢不分」,「論變法必自平滿漢之界始」,冀以此來挽救民族危局。梁啟超更進一步主張中國現在應該「當於小民族主義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義」,強調滿漢同族一體。時任總理衙門章京的張元濟於1898年9月5日上書建言五條,其中之一便是「融滿漢之見」。他請將除宗室外的滿蒙各旗編入民籍,歸地方官管轄;允許滿漢互通婚姻;任旗民自謀衣食,准許旗民轉居別處;京師及各省駐防旗營設勸工學堂,以便解決旗民生計問題。1902年,葉恩在《上振貝子書》中也指出:「今日列強並立,無不以民族帝國主義為方針,故國民團合,視國家為一體,兢兢焉與萬國爭強,今滿漢也,皆黃種也,同一民族也。同一民族,則宜團為一體,不宜歧視。」  對於滿漢之間的不平等,在晚清迅速崛起的漢族官僚也深感不滿。1900年底,英國駐漢口代理領事法磊斯(E.H.Fraser)在一封信中轉述他和湖廣總督張之洞的談話說,「他和我所見到的所有漢人官員一樣,憎恨滿人,因為他們把持中國,搜刮民脂民膏,他們不顧自己的能力和是否勝任,總能升官發財。中國要想改革只有一法,廢除滿人一切特權,不論是旗人的俸祿還是仕途特權。」張之洞對滿人享受特權的不滿代表了絕大多數漢族官僚的態度。隨後一年,由張之洞、劉坤一合奏的《江楚會奏變法三摺》的第二摺中,提出「籌八旗生計」的建議,他們主張鼓勵旗人自謀生路。同時暗示應逐漸將滿族人民編入與漢族及其他族人民一樣的戶籍,與一般人民一樣對待。到了1904年,張之洞便進一步「力請兩宮化去滿漢畛域」,並具體建議「如將軍、都統等官,可兼用漢人。駐防旗人犯罪用法與漢人同,不加區別」。慈禧太后對此表示同意。  作為滿族權貴的端方在1906年8月上折指出「滿漢畛域為中國新政莫大之障礙,為我朝前途莫大之危險」,認為這是造成中國國內紛爭不止的原因,「家無論貧富,而兄弟鬩牆者必敗;國無論大小,而人民內訌必亡」。早在1901年,端方在所上《籌議變通政治摺》中,就曾建議讓旗民移屯,「民旗雜居,耕作與共,婚嫁相聯,可融滿漢畛域之見」。1907年7月,時任兩江總督的端方代安徽旌德廩貢生李鴻才上《條陳化除滿漢畛域辦法八條摺》,內容包括「滿漢刑律宜歸一致、滿漢通婚、取消滿漢分缺等」。同年8月15日,端方再上《請迅將帝國憲法及皇室典範編定頒布以息排滿之說摺》,要求清政府「宜俯從多數希望立憲之人心,以彌少數鼓動排滿之亂黨」。接著,8月24日,端方又上陳《均滿漢以策治安寧辦法四條摺》,提出平均滿漢的四條辦法,大略是:1.滿族人就原住地方照軍籍例編為旗籍,與漢人一律歸地方官管理;2.旗丁分年裁撤,發給10年錢糧,使自謀生計;3.移駐京旗兵屯墾東三省曠地或自耕或招租,取租以資養贍;4.旗籍臣僚一律報效廉俸,以資助屯田經費。這些措施的目的在於掃除旗人以往不事生產,只知享樂的怠惰之情。由於端方的滿族身份,加之其深受慈禧太后的信任,他的呼籲對清政府的決策產生了很大影響。  另外,歷來滿人都被視為晚清改革的保守勢力,以往都稱其因循守舊,不思進取,對西方現代化的生活方式採取抵制的態度。但隨著中西方文明劇烈碰撞,整個中國都在發生變化。在這種時代背景下,抱殘守缺無異於自滅於時代洪流中。「洋緞、洋布、洋粉、洋取燈兒、洋鍾、洋表,還有洋槍,像潮水一般地湧進來」,西方現代生活方式的傳入使得滿族原有的生活形態同漢人一樣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滿族婦女逐漸拋棄原有的傳統服飾,穿上了經過改良的旗袍;飲食上也受西方影響,在食品類別和餐桌禮儀上有了進步;西式的建築和交通工具也逐漸被滿人所接受。下層的旗人為謀生計,赴工廠學工、做工的也多了起來,成為近代的產業工人。在老舍的筆下,一些旗人甚至信了基督教。在這樣的時代洪流下,漢族人沒法拒絕,滿族人也沒法拒絕,這樣兩個民族便不自覺地有了共同的生活方式,相同的價值觀念。這種滿漢同化的事實為「平滿漢畛域」、「融滿漢之見」打下了良好的社會基礎。

三、新政中滿漢關係的變化

  1902年2月1日,慈禧太后下令准滿漢通婚,「舊例(滿漢)不通婚姻,今則風同道一,自應俯順人情,開除此禁。所有滿漢官民人等,著准其彼此結婚」。1906年官制改革之後,新成立的各部中,官缺分滿漢之制徹底廢除。同時滿官也被要求循於漢官之禮教倫理,1909年3月,清廷下令官員不論滿漢,父母喪時一律丁憂三年。而在司法審判上,1908年1月10日,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擬定辦法50條,「請嗣後旗人犯罪,俱照民人各本律本例科斷,概歸各級審判廳審理。所有現行律例中旗人折枷各制,並滿漢罪名畸輕畸重及辦法殊異之處,應刪除者刪除,應移改者移改,應修改者修改,應修並者修並」。對此建議清廷予以批准。而在最關鍵的旗人入籍上也取得了一定進展,特別是東三省,滿漢實已無差別。原本人身受各項旗規限制的滿人也可以走出八旗,自謀新生。即便是皇親宗室,也成立了「宗室生計維持會」,以開墾東陵、避暑山莊荒地作為皇族謀生的手段。

▲科舉廢除後,作為新式學堂的女校得到迅速發展,圖為北京慕貞女校的畢業生。

  其實早在清前期,處於絕大多數漢人包圍下的滿人在接受文化教育,進行新的文化創造時便已不可避免地陷入「漢化」的軌道。清廷為提高滿人的文化水準,多翻譯儒家經典《四書》《五經》等作為滿人教育的參考書,而像《水滸傳》《西廂記》《三國演義》等漢人小說、劇本也在八旗子弟中大量流行。康熙時期,頒行《聖諭十六條》於八旗,便已將漢人的儒家思想作為旗人的統治思想。乾、嘉以後,滿族旗人間已通行漢語、漢文,許多旗人文士所作漢文詩詞小說水平已經和漢族文人不相伯仲。到了晚清最後10年,隨著滿漢藩籬的被打破,聚集而居的旗人迅速走向民間,與漢人雜居起來,說相同的漢語,寫相同的漢字,逐漸開始拋棄原有的滿漢成見,以中華民族保國保種為大計。如滿洲旗人英華在1902年創建天津《大公報》,以中國人的視角來指出清王朝是近代以來中華民族災難深重的禍源,積極宣傳「民權」思想,鼓吹要改變中國人屈從專制的舊俗。由此,我們不難看出滿漢在文化認同上已高度一體化。  在一些民間習俗上,滿漢兩族也是相互影響,漸趨融合。如滿族流行過漢人節日,實行漢人的土葬,甚至滿人的名字也大量漢化,漢人也開始對旗人的習俗感興趣。至今仍在流行的旗袍便是由滿人女子服裝演變而來,又如燒烤、白煮等滿人飲食烹調方法也在漢人中流行,至於那道著名的南北大菜「滿漢全席」,則集滿、漢烹調之大成,成為我國規模最大的古典宴席。由此,在清王朝的最後幾年裡,在各方面的推動和努力之下,滿漢兩族不僅消弭了先前的矛盾,使突出的「滿漢危機」得以化解,而且更進一步,幾乎融為一體,形成了「滿漢一家」的局面。  當時,清朝的統治權仍掌握在滿族權貴手中,而調整滿漢關係關乎其自身利益。要讓一個習慣特權的群體主動放棄特權是困難的。因此,起先清朝統治者在面對上文提到的滿漢危機時表現出了其對外界事物的麻木和反應的遲滯。同樣,其後來能夠順應時勢,當斷則斷,也顯示了一定的政治眼光和政治勇氣。  破解滿漢危機,實現滿漢一體是清末各項新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最終也被證明取得了顯著成效。辛亥革命之後沒有發生大規模的種族屠殺,可謂是中華民族之幸,而這一事實也從側面佐證了晚清民族政策改革是基本成功的,其對中華民族的形成也有著重大的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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