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讓「奇葩證明」成為新聞
【光明時評】
繼某銀行的「非故意損毀紙幣」證明之後,「奇葩證明」又現身了。據媒體近日報道,為領取一筆補助,84歲的退休老人丁大爺被要求證明自己還「活著」。無奈之下,老人前去轄區派出所請求開具「我還活著」證明。按照公安部規定,派出所已不再開具此類證明,但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派出所最終還是為老人開具證明,證明他的戶籍仍在派出所轄區,也就是說,「他還活著」。
該單位防止補助被冒領的動機不難理解,但為了證明他還是個大活人,而讓老人在親去現場和開證明中二選一,於情於理都欠妥當。於情,老人84歲,腿腳不便,而且這一趟路途也並不近,「親到現場」於心何忍。要證明老人仍健在,負責發放補助的工作人員可以上門親證,或者像不少網友指出的,讓老人和當日報紙合影拍照、與工作人員網路視頻等,都不失為更便捷也充滿「溫度」的替代方法。於理,如果這筆補助是作為發放給老人的高齡補貼等款項,發放單位本就有義務自行查明發放對象是否健在,暢通發放渠道,如此把查證的皮球踢給發放對象,難逃懶政之嫌。
類似於「我還活著」的證明,辦事單位貪圖方便的意圖明顯,而且推責自保的動機也不難窺探:以為擋住了自身的責任「後門」就萬事大吉,至於服務對象的事是不是更難辦了,壓根不在考慮範圍之內。尤其是,在國家三令五申要求取消「奇葩證明」,政府部門都在「列目錄」「砍證明」和積極「瘦身」的語境下,該託管單位竟然仍要求出具「我還活著」的「奇葩證明」,引起公眾的普遍質疑也就不足為奇了。
這種新形式的「證在囧途」折射出「奇葩證明」的治理尷尬。這種尷尬,正是因為沉痾還未徹底清除,因而被鑽了「政策夾縫」的結果。經過多次集中整治和自上而下的權力規範,不少部門不再開具「奇葩證明」了,但要求出具「奇葩證明」的單位或機構並未禁絕。由此,治理「奇葩證明」頑疾,還需以更具威懾力的措施堵住荒誕的源頭,讓簡政放權的政策紅利不再被懸空。
「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打破「信息壁壘」、連接「信息孤島」早已成為從上到下的共識。如何在保證網路安全與公民隱私的前提下,實現儘可能大範圍的網路聯通與信息共享,前進的步子顯然還要邁得更大些、更快些。除了自上而下的規範、管治和問責外,暢通自下而上的投訴、舉報和監督渠道同樣可以形成強大的倒逼力量,進一步擠壓「任性」懶政的空間,尤其是讓社會機構隨意外伸的手有所忌憚。近兩年,「奇葩證明」「被曝光—被質疑—被取消」的演進路徑,也恰恰證明了輿論監督等渠道的有效與有力。
不要再讓「奇葩證明」成為新聞了。因為,它的殘存,只能證明要求開具這些證明的政府部門尚未建立現代化的公共治理理念。
(作者: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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