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說二張分裂:張偉平報復 張藝謀心寒
2012/09/13 07:31:00 來源:時代周報發表評論
張藝謀捧紅的三位年輕影星:倪妮、竇驍、周冬雨(6 /9張)地產商的「古典好萊塢模式」
當張藝謀的緋聞對象尚是「小馬奔騰」時,影評人釋凡就曾如此暢想:「如果張藝謀與小馬奔騰合作,以後新畫面被一線影業除名,小馬奔騰將直接上升一個檔次。其格局是:張藝謀、張一白、寧浩領銜小馬奔騰;馮小剛、陳國富領銜華誼兄弟;徐克、麥兆輝、庄文強、爾冬陞、王晶領銜博納影業;陳嘉上、李仁港、高群書領銜光線影業;陳可辛領銜星美影業。」儘管張藝謀領銜小馬奔騰已經不可能,但這依舊勾勒出了當下中國大導們與影視公司之間的版圖。
自1993年國家廣電總局(原國家廣播電影電視部)下發了《關於當前深化電影行業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及其《實施細則》至今,不足20年的時間裡,中國電影行業發生了深刻變化。從「合拍片熱潮」到「社會集資」影片的出現,從以《英雄》(電影版、美劇版)為代表的國產大片出現,到國營製片廠的「廠標」從銀幕上消失;當《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簽署後香港電影人集體北上,當以華誼為首的民營影視公司壯大上市,知名導演們的合作自由得到了空前的解放。2010年,中國電影票房突破了100億元,其中國產電影票房接近六成,全年總產量達到了526部。據《2012年廣電藍皮書》統計,截至2012年1月底,全國銀幕總數已有約9600塊,躍居世界第二。
釋凡勾勒的版圖,便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漸漸成型。市場的膨脹,顯現出優質內容的缺乏,有市場口碑的名導便奇貨可居起來,儘可能地將名導和他們背後的各類資源收入囊中,成為幾大民營影視公司在內容建設方面的重要工作。
版圖劃定,結合方法各有不同。中國電影公司中最早嘗試簽約導演的華誼,現在反而放棄了與馮小剛的捆綁合作模式,他們推出「H計劃」,以11位導演的10部電影為核心,其中不僅有徐克這樣的大師級名導,也幾乎收錄了兩岸三地最具市場潛力的青年導演。王中磊對媒體說:「以前華誼簽約過幾位導演,除了馮小剛外,跟其他導演的合作,我覺得都給雙方帶來了很大的壓力」、「我覺得採用作品合作的方式,通過合作我們彼此體驗對方是否能夠如我所期,這樣關係可能會更長久,也更愉快一點」。即便該計劃中的新秀導演烏爾善憑藉《畫皮2》拿下超7億元票房,成為2012年上半年國產電影的大贏家,也未見華誼與其簽署深度合約的新聞。
陳可辛以自己的製作公司「我們製作」與星美合作。他與星美老總覃宏達成的「合作默契」是「各盡所能,各取所需」:「『我們製作』要實現在製作、宣傳、發行的主導……一些投資方會對創作者承諾自由度,但是工作時難免摩擦和矛盾」,「沒有任何合約可以保證我們的自由度……知己知彼對我來說,是一份安全感」。
同陳可辛一樣帶領團隊與星美合作的還有陸川,他旗下公司名為「川製作」。「川製作」宣傳總監何毓文以《王的盛宴》為例,向時代周報記者介紹了雙方合作的詳細構成:「簡單地說,星美是投資方,『川製作』是承製方,我們主要負責製作,也參與部分宣傳發行。最初計劃投資的7000萬由星美負責,後來超支1000萬,則由『川製作』以入股的方式承擔,按比例分紅。」何毓文透露,作為導演、編劇的陸川並沒有在《王的盛宴》中拿現金酬勞,也以技術入股的方式分紅。「現在,知名導演很少有隻拿片酬的,他們大多要求使用自己的團隊,這樣除了個人酬勞之外,製作費用也由這些導演分配,這幾乎已成主流的項目合作方式。」何毓文說。
星美老總覃宏認為「簽約導演這個概念已經過時了」,他選擇直接入股導演的工作室或者公司。「要形成一個資產上的鏈接,你的項目我有優先選擇權,而且你想跟別的公司合作,也必須經過我的同意。即便星美不是完全控股也要是最大股東,而且必須擁有發行權」,覃宏對媒體解讀這種方式的控制力與靈活性,「我希望到一定程度可以向公司性質發展,他們也可以擔任監製、扶植青年導演,沒準這些導演以後發展成為夢工廠、環球了,那星美也是跟著你一塊成長的」。
近年來高調進軍影視界的地產商,為名導們提供了更廣闊的選擇空間,他們不缺錢。2012年4月,保利影業宣布未來3年將在全國範圍投資管理數十座影城,影城總數達近百座,銀幕數量超過600塊。至5月,萬達已「開業五星級影城86家,730塊銀幕,其中IMAX銀幕47塊,佔有全國15%的票房份額」並「計划到2015年開業200家影城,擁有銀幕2000塊,成為排名全球前列的電影院線」。6月,恆大大舉進軍音樂界,同時宣布將在影視和院線方面「小有動作」—除了在旗下200個樓盤中大舉布局自己的電影院線,還將在全國設立150餘家恆大影城。
掌握著大量渠道資源的影院地產商們,對產業上游的內容生產也極富興趣,這也是資本市場對張藝謀加盟萬達看好的原因所在。在何毓文看來,這將是「古典好萊塢模式」:「制發一條龍,有利有弊。」張一白認為,對於導演而言這是一件好事:「更多的投入能帶來更多投資、更多機會,但如果導演的創作得不到尊重,還是無異於殺雞取卵。即便房地產新貴們有雄厚的資本和渠道優勢,也要解決這個問題:在吸引導演的時候有沒有為導演架構起一個專業平台以體現價值?導演和資方的衝突矛盾並不會因為有錢、有渠道而消失,它還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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