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真 | 怪了!配料大不同,成分卻一樣,這些營養成分表天天在糊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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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糖」「零添加」「低熱量」等食品概念正在日益深入人心,相信為了達到健康飲食的目標,市民朋友們沒少花心思在觀察食品配料上,可不知道看似平淡無奇的營養配料表又是否引起過你的注意呢?經記者調查發現,維維、味全、貝因、台尚、永和、徐福記等旗下產品,均有「配料表不同,營養成分卻一樣」的現象。今天,讓我們來較較真。
有糖無糖,能量一樣?
連續兩天,新民晚報新民網記者走訪申城樂購、大潤發等大超市和便利店,調查了包括餅乾糕點類、休閑零食類、沖飲類、牛奶乳品類等食品。當觀察各類沖飲時記者發現:加了白砂糖的豆漿粉竟然與無添加蔗糖的同品牌食品營養成分表相同。
維維牌醇豆漿有「無添加蔗糖豆漿粉」與 「甜豆漿粉」兩款商品,在配料上就有明顯差別——「甜豆漿粉」的配料中有白砂糖,而「無添加蔗糖豆漿粉」特別註明並未添加蔗糖。看起來,消費者可以按圖索驥、各取所需,但是且慢——仔細看營養成分表,標註的五項指標卻完全相同!同樣以每100克為計量單位,能量1748千焦、蛋白質18.0克、脂肪10.0克、碳水化合物63.0克、鈉130毫克,就是兩張一模一樣的表格。
「加了糖的和沒加糖」的營養竟會相同?
永和豆漿生產的「無添加蔗糖豆漿粉」與「甜豆漿粉」也存在相似的問題,「甜豆漿」的配料上一眼就能看出多一項白砂糖,可是和維維「異曲同工」的是,營養成分表內的數字連小數點後面,甚至連毫克數都是相同的。
口味不同,營養相同?
沖飲產品有此現象,其他食品中則更是怪象叢生。
例如乳製品類的味全優酪乳酸奶,有「優選黃桃」與「優選蘆薈」兩款產品。在配料中,因口味不同,前者加入了黃桃果肉與椰果,後者則是加入了庫拉索蘆薈凝膠(添加量15g/100g),配料的顯著不同,卻根本沒有影響到它們的營養成分表,每100克酸奶所含的能量(347千焦)、蛋白質(2.6克)、脂肪(2.2克)、碳水化合物(13.0克)、鈉(36毫克)五項指標完全相同。
依樣畫葫蘆般的兩張營養成分表難道只是一個巧合?
而休閑食品中這樣的現象可謂隨心所欲。以台尚「巧克力味派」與「蛋黃味派」為例,兩種口味的派配料中有兩處明顯不同:一處是,後者在配料雞蛋後註明:(>20%),而前者雖然也有雞蛋,但並未註明範圍。另一處為,後者含有蛋黃粉(雞蛋),而前者不含蛋黃粉。
結果呢?同樣是隻字不差的營養成分表!都以每100克為標準,能量1950千焦,相同;蛋白質5.3克,一致;脂肪22.9克,也一致;碳水化合物57.4克,又一樣;鈉220毫克,還一樣。明明「蛋黃味」既在配料雞蛋上特別指出高於20%,而且又添加了蛋黃粉(雞蛋),可是偏偏兩種不同口味的派,營養成分表卻是一樣的!
實在讓人疑惑:廠家究竟是加了雞蛋不認賬,還是根本沒有雞蛋添加進來?
下面登場的徐福記「草莓酥」「香橙酥」「鳳梨酥」「芒果酥」四款產品,口味更加多樣,然而營養成分卻依舊是出奇地一致。它們的配料各自含有不同比例的草莓粉、橙果肉、菠蘿果肉、芒果果肉。餡料的差別如此之大,一比較後發現每100克所含的能量1787千焦、蛋白質3.2克、脂肪17.6克、碳水化合物62.1克、鈉125毫克,精確到小數點後,分毫不差。
讓人感嘆:「這些不同種類的水果,營養竟然這麼一致」。
其他的加工食品中如此情況也屢見不鮮。貝因美三款不同的肉鬆粉: 「原味」「胡蘿蔔」「菠菜」,在和「原味」其他配料一致的情況下,「胡蘿蔔」味含有胡蘿蔔粉(添加量4.8%)、「菠菜」味則是菠菜粉(添加量2.8%)。但是一看營養成分表,1998、27.0、20.0、47.0、1100,又是五個一模一樣的數字!
到底有什麼區別呢?消費者根據這樣的營養成分表能做出放心的選擇嗎?
不僅僅在大超市中,便利店內也有此類現象。記者在喜士多便利店內購買了三小瓶果丹食品,康禹牌「陳皮丹」「檸檬丹」「鹽金棗」,配料中各自獨有話梅、檸檬、金桔,可是三者營養成分表清清楚楚寫著:在每100克該產品中含有能量都為1258千焦、蛋白質1.4克、脂肪0克、碳水化合物、鈉5832毫克,完全一致。
又是一樁「口味不同、配料不同、營養相同」的咄咄怪事。
生鮮類食品營養成分表畫蛇添足?根據《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規定,由於生鮮食品中的營養素含量波動大,所以具有豁免標示營養標籤的權利,但是通則鼓勵豁免的預包裝食品自願標識營養標籤,因此在超市中記者仍然發現有不少看似「良心」的生鮮類產品自覺標出了營養成分表。然而,企業的「畫蛇添足」,反而露出了其糊弄消費者的馬腳。
記者在家樂福網上商城搜索後發現,有名為「巨暢鄉土鮮雞蛋」和「巨暢精選土雞蛋」的兩種不同的雞蛋,產品配料寫的都為鮮雞蛋,營養成分表卻是一樣的:能量547千焦/100克、蛋白質12.2克/100克、脂肪8.3克/100克、碳水化合物1.9克/100克、鈉129毫克/100克。
莫讓營養成分表成虛設
現行的《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包裝上必須印有營養成分表,其中還規定企業獲得營養成分含量的方法有兩種,其一為直接測定,企業可自行開展營養成分的分析檢測,也可委託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完成;其二為間接計算,對於採用計演算法的,企業負責計算數值的準確性。而通則中還明確要求「營養標籤的標示應當真實、客觀,不得虛假」。
如今消費者越來越注重食品的營養價值,將其作為自己購買產品的依據。如果一份相同的營養成分表出現在兩種不同原料的產品上,那麼,要這樣的營養成分表又有何用呢?
新民晚報新民網還將繼續跟蹤報道。
(新民晚報新媒體董怡虹 吳強/圖文 周春晟/編輯 董春潔/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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