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最早赴美華僑護照 具歷史研究價值
黃華饒護照的正面是中文。
黃華饒護照的背面是英文。
此圖為光緒二十四年的護照,比黃華饒護照稍遲 黃華饒護照可能是迄今發現的 國內最早清代華僑護照 鴉片戰爭後,英法等帝國主義國家將護照制度引入中國以保護其僑民,19世紀70年代,清政府建立駐外使領館制度,並逐漸給華僑頒發護照,以保護海外華僑的利益。 現今國內各文物單位收藏的清代華僑護照,它們的樣式和大小大多都不太一樣。有的護照,文字的中文部分和英文部分是左右分布的,有的則是上下分布的;有的護照有照片,有的則沒照片。 而清光緒八年簽發的黃華饒護照則更為特別,其樣式和今天的護照大為不同。它上面沒有持護照者的照片,只是用文字描述護照人的體貌特徵:身材五尺六寸半,面貌紫,異相無。同時,護照上還寫有持護照者的基本情況,如姓名、籍貫、年齡以及職業等。 這份護照的背面是英文部分,其內容和中文部分大體相同,也沒有照片。這份護照的開頭寫有第三千三十號護照的字樣,可見該護照的簽發時間非常早。護照是由中國清政府駐美國金山(今美國舊金山)總領事館簽發的。 1882年,清代著名外交家黃遵憲任清政府駐美國金山總領事,同年4月開始為華人頒發護照。江門五邑華僑華人博物館相關專家據此推斷,黃華饒護照可能是迄今發現的國內最早的清代華僑護照。 普通華工 很難獲得護照 據江門五邑華僑華人博物館的專家介紹,黃華饒護照是該館在籌建之初通過文物徵集或購買的形式收入館藏的,當時,多數專家並沒有意識到它的重要性,因此並未引起該館的重視。 直到近幾年國內對華僑護照進行系統研究時,該館研究人員才發現它的珍貴和重要性。 根據黃華饒護照上的相關信息推斷,黃華饒為新寧(今江門台山市)籍美國華僑,是在美國北加州城市奇科的農業工人。19世紀70年代以前,清政府視海外華人為「棄民」,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普通華僑特別是華工在海外的權益更是無從保障。 「觀察現存的中國早期護照可以發現,當時多數護照是簽發給官員或商人的,而黃華饒只是一名普通的華工,在美國是田工。」江門五邑華僑史專家、廣東僑鄉文化研究中心張國雄教授介紹說,在當時的美國,普通華僑特別是華工很難有機會獲得護照。那麼,作為普通華工的黃華饒又是怎麼拿到護照的呢? 華僑聯合 爭取海外權益 原來,早在1882年初,美國就通過《排華法案》規定:十年內禁止華工入境,華工以外有權進入美國的華人,必須持有清政府頒發的有英文翻譯的證件。鑒於美國排華的激烈,舊金山商董代表以及秘魯、古巴等地的華人紛紛向清政府訴苦求救,時任駐舊金山總領事的黃遵憲認為,保護廣大普通華僑的權益已經刻不容緩。他在美國任職期間,努力保護華僑合法權益,不管內外形勢多麼惡劣、困難多大,他都將保護華僑視為義不容辭的責任。黃遵憲保護美國華僑的努力得到廣大華僑的認可與尊重,美國著名華人領袖司徒美堂評價黃遵憲為清朝「歷來駐美外交官中唯一能做保護華僑工作之人」。 張國雄教授也認為,通過黃華饒護照可以看出,在1882年美國頒發《排華法案》的背景下,以黃遵憲為代表的晚清外交家,與美國排華勢力作不懈鬥爭,為普通華僑爭取合法權益所做的努力。 「江門五邑華僑華人博物館館藏的這些華僑護照,既是華僑頻繁向外移民,在國外移動的一個見證,同時也反映了華僑在不同地區、不同國家的一種待遇的見證。」張國雄認為,黃華饒護照及其他清代華僑護照是我國華僑歷史的一個重要物證,清末實施護照發放的制度,也是為更好地保護華僑利益,特別是為華工、普通華僑所爭取的合法利益,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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