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辱國議員」或破產:難擔巨額訴訟費 需退薪水

終極敗訴梁頌恆失望,難負擔訟費料將破產。(圖源:香港頭條日報)

原標題:梁游擔憂將破產:面臨巨額訴訟費 又要退還薪水

海外網8月25日電 香港「青年新政」梁頌恆、游惠禎因為議員「宣誓辱國」被剝奪資格,兩人終級上訴至香港特區終審法院今(25)日遭駁回。該案走完所有司法程序這意味著已經翻案無望。同時,法庭判令並判令兩人須支付訟費(預計1200萬港幣),立法會亦開始考慮追繳兩人擔任候任議員時花費的公款薪津,兩人擔憂經此一舉,最終將會走向破產。

法官斥責梁游「自己把自己玩出局」

據香港頭條日報消息,由於案件觸目,法庭場內座無虛席,香港特區終審法院今(25)日早上9時半正式開審今天處理梁游就被DQ申請上訴至終院許可案的法官為:馬道立首席法官,李義常任法官,霍兆剛常任法官。

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一致對梁游終級上訴作出裁決:拒絕給予兩人終審上訴許可,梁游並須支付訟費。

馬道立首席法官質疑,強調「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宣誓的要求,改變用字宣誓是有一個客觀指標。如信教者都有既定宣誓用字要求,以展示莊重及真誠。「難道你可以不用莊重,不用真誠去宣誓?」

常任法官李義指出,梁游雖然是由市民投票選出,但宣誓時不符合要求,就等同「自己令自己失去資格」(disqualified themselves),梁游失去議員資格成為定案。 李義續指「不認同就出局!」(if you don"t, you are out!)李義提到,一個人不認同《基本法》要求,又如何顯示他是真誠宣誓呢? 《基本法》第一條明確規定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觀之一,梁游竟然為公然抗法的「佔中」分子呼!

梁游庭外發言憂心難承擔訴訟費而破產

梁頌恆中午過後,連同游蕙禎在終審法院門外發言。發言中梁游除堅持往日的死硬之外,更對巨額訴訟費表達了擔憂。

據香港媒體報道,梁頌恆首先妄評香港司法,稱「對判決感失望。」而後談及非法「佔中」分子被判入獄,他表示,雖然他們立法會的道路完結,但會同「佔中」分子一道「繼續抗爭」,爭取所謂的「公義」。同在一旁的游惠禎則形容這場官司是一場「戰役」,她表示案件敗訴,不是兩人的終點,有很多東西等著他們去做。

在談到訴訟費用時,梁頌恆表示未計算妥當,預料訟費約1200萬港元,估計他們的最終結果將會是破產,因1200萬是他們無論如何都無法負擔的。

林鄭月娥強調司法程序完結,特區政府會研究補選問題。

特區政府:追繳梁游薪資 考慮議席補選

香港「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的宣誓覆核案申終極上訴失敗,梁游須付特區政府方兩名律師訟費。特區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此進行了回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獨立司法制度,所有事一如既往由獨立司法去作裁決。對於補選安排,林鄭月娥指有關安排有法律依據,選管會考慮具體如場地,資源及人手等跟進,本次個案中司法程序完結,特區政府會馬上研究處理如何進行補選工作,按正常規矩符合法律要求去做。

同時,香港立法會正式向游、梁兩人追討所發放的薪津。身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於法庭判決後表示,立法會將去信游、梁,分別向兩人追討約93萬港元的議員薪津,即兩人合共186萬港元。梁君彥在法庭判決後於立法會見媒體。他表示,行管會會給予梁、梁兩人合適的時間回覆,並視乎兩人回覆再開會商討。被問到兩人如無法償還薪津,會否申請兩人破產,他就稱會按法律程序處理。(海外網侯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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