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黨模式基於中國歷史傳統
關鍵詞:政黨多黨制民主利益集團炎黃春秋
今年初,《炎黃春秋》的楊繼繩先生在談到中共黨內民主問題時指出,中共黨內派系的公開化與合法化是黨內民主的一個重要方面,因為黨內派別公開化、合法化,可以形成多黨競爭的雛形。
中國現在正處於全方位的社會改革與轉型過程中,中國究竟有沒有可能在執政黨內部形成公開的、合法的派系,然後再由這種不同的黨內派系裂變為不同的政黨?在日本和中國的台灣,都曾經出現過執政黨內部不同派系的分裂導致新的政黨出現的局面。那麼,今天的中國執政黨有沒有可能重複日本和中國台灣地區的政黨演變的模式呢?有沒有可能通過黨內的派系鬥爭使執政黨發生裂變而形成多黨制呢?
要理解這個問題,有必要對一般意義上的政黨政治和中國的政黨政治,進行一些基本的追本溯源和分析,由此才能清晰理解中國政黨政治的內涵和特徵。
西方政黨體現利益集團競爭
從時間上看,西方的政黨政治是在近代民族國家形成和憲政體制確立後才出現的。所以,無論在西方國家的近代建國過程中,還是在憲法文件中,都很難看到政黨政治的影子。
英國的政黨起源,雖然可以追溯到革命前後不同政治主張的「騎士黨」和「圓顱黨」,但嚴格說來這只是兩種不同的政治派別(faction),而不能稱之為政黨(party)。英國政黨政治的真正形成,是在17世紀七八十年代,這一時期英國議會內部爆發政治衝突,產生了托利黨和輝格黨這兩個有著利益衝突的政黨。
美國的政黨發展脈絡,也基本如此。1775年北美各殖民地爆發擺脫英國統治的獨立戰爭,1776年各州簽署《獨立宣言》,1783年與英國簽署《巴黎和約》而正式獨立。1787年,制憲會議制定聯邦憲法,建立起新的聯邦政府。此後,在美國國內的政治衝突中,逐漸形成了政黨政治。
可見,西方政黨政治產生的歷史脈絡很清楚,民族國家的形成或國家的獨立在先,憲政體制的形成在先,然後在憲政體制下的政治衝突中逐漸形成政黨政治。
從社會基礎上看,西方的不同政黨代表的是不同社會群體、集團特有的政治利益和訴求,政黨政治是各個政治派系的衝突的組織化形式。英語的政黨(party)一詞來源於拉丁文的pars,原意就是分割,轉型為英文即為part,一部分的意思。所以政黨(party)一詞本身就表明它代表的並非是整個社會,而是社會的一個部分、一個特定的社會群體。
由於政黨的派系性質,英美等國在建立憲政體制之初都把政黨視為一種拉幫結派的不良組織,英國的托利黨(Tory)原意為「不法之徒」,輝格黨(Whig)原意為「馬賊」,都是政治派別用來攻擊對方的貶義詞。美國建國先賢也把政黨政治視為一種邪惡。華盛頓把政黨看成是「政府最險惡的敵人」。而傑斐遜、亞當斯和漢密爾頓也都把黨派鬥爭視為一種政治墮落。由於政黨本身代表的是一部分社會群體的特殊訴求,由於政黨政治被理解為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政治衝突,所以起草美國憲法的先賢們小心翼翼地把政黨這個概念拒斥在憲法之外。即使在今天,美國的政黨政治在憲法中也找不到直接的依據。
從西方國家的政治生態上看,政黨最終不可避免地演變為競選的工具。由於西方國家的不同政黨代表的是不同社會群體的政治經濟訴求,只是社會的一個部分(part),所以,任何一個政黨都沒有充分的法理長期執掌政權。通過競爭而實現政黨輪流執政成了一種相對公平的選擇。結果,西方的政黨政治最終成為一種選舉政治。
西方的主流政治學家通常都把政黨政治定義為一種選舉機制。義大利政治學家吉奧瓦尼?薩托利(Ciovanni Sartori)把政黨定義為提出政治候選人,然後通過選舉把候選人推上公共職位上的政治組織。專門研究美國地方政治的學者高新軍對美國政黨的定位可以看成是對整個西方國家政黨的一個普遍界定:「美國政黨的產生是與總統的競選相聯繫的,也是為總統競選服務的。同時,它的發展也是同選舉權的擴大緊密相連的。可以說,美國總統的競選造就了美國的政黨;美國選舉權的擴大,則推動了美國政黨的發展。」
從上面對西方政黨政治的簡要追溯可以看出,西方政黨是在近代民族國家形成、憲政體制確立的基礎上,代表各個不同社會群體的一種政治組織,是競爭性的選舉的一種工具。政黨政治就是這些代表不同群體的政黨在選舉中競爭。
中國執政黨打上歷史傳統烙印
與西方近代政治家對政黨的負面理解一樣,中國的傳統文化把黨派也視為一種社會禍害。孔子講君子「群而不黨」,要求社會避免黨派之爭。中國的漢代曾飽受「黨錮之禍」,宋代和明代都因「朋黨之爭」而大傷元氣。但是,清末以來,中國從日本輸入了「政黨」這個概念,開始賦予政黨一詞以中性甚至正面的意義。在革命黨人反對清廷的活動中,革命黨已經成為一個具有積極意義的新辭彙。
辛亥革命後,中國在政治上開始全盤移植西方的政治體制,包括西方的政黨政治。民國初年,中國出現了300多個大大小小的政黨。但是,這種移植從一開始就註定了難以成功,因為當時中國的情形跟西方實行政黨政治時的情形大不相同。
如前所述,西方國家的政黨政治是在民族國家和憲政體制建立起來以後,逐漸形成的一種競爭性選舉機制。在這當中,民族國家,即現代獨立國家和憲政制度確立,是政黨政治的先決條件。而辛亥革命雖然名義上建立了中華民國,但其時的中國並非一個真正主權獨立的現代民族國家。對內,北洋政府的力量基本集中在華北地區和黃河流域的城市中,國家處於分裂狀態和半無政府狀態;對外,西方列強對中國已經構成瓜分之勢。中華民國和憲法都是寫在紙上的東西,遠未成為現實。在這種條件下,政黨政治成了各種政治力量按照自己主張建國的工具,而建國通常都會通過戰爭來完成。在這個意義上,宋教仁走的議會政黨道路失敗具有必然性。
孫中山最早看到了20世紀初中國面臨的最根本任務是建國而非其他,建國是所有其他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前提。如何建國?在國民黨並無政治經濟實力的條件下,唯有動員和組織社會大眾進行社會革命,通過社會革命把傳統中國轉變為現代意義上的獨立主權國家。所以,中國的政黨是以建國為目標的革命黨、建國黨,而非建國之後的選舉工具。由此,孫中山提出了「黨國」的概念,即由「黨」來建國。其邏輯是以黨建軍、以黨軍的力量統一中國,然後「以黨治國」。
從民國初年政黨政治的失敗到孫中山提出黨國概念,使得中國的政黨概念跟西方政黨有了根本的不同。建軍和建國成了中國政黨的主要目標,這顯然跟西方建國之後在議會內部形成的競爭性政黨政治完全不同。孫中山之後的國民黨和共產黨實際上都是沿著建國黨而非議會黨的道路在發展,用軍事力量建國成了20世紀上半葉中國政治的核心內容。
因此,上個世紀的國共之爭並非是西方意義上的政黨之爭,而是建國的主導權之爭。究竟由誰來建立現代民族國家?究竟誰來設定中國的政治體制?這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的根本衝突。在這個爭奪建國主導權的過程中,國共雙方都力圖把自己定位為代表全體人民利益的政黨,而非西方那種只代表某一個社會群體的黨(party)。蔣介石曾指責中共只代表社會中一部分階級,而自稱國民黨代表全體人民。同樣,中共則用統一戰線來凝聚全國民眾,指責國民黨只是代表封建地主和官僚資本。概而言之,國共雙方都試圖把自己表述為全民的代表,把對方指責為少數人利益的代理人。
中共在成立之初,是以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活動於中國。而共產黨作為一個起源於西方的政治組織,儘管具有建立新政權的革命黨色彩,但仍然帶有西方政黨的一般特點,即自視代表社會一部分人群——勞工階級。雖然勞工階級在社會中佔有大多數,但畢竟還是「party」,而非全體人民。有產者作為革命的對象,顯然不可能成為共產黨的一部分。
中共沿用西方政黨模式把自己定位為勞工階級的政黨,這對動員和組織勞工大眾起來革命和建國有著重要的意義。但是,如果僅僅把自己定位為某個階級的先鋒隊,而非所有人的政黨,在建國過程中就很難僅靠政黨的形式來凝聚整個社會。中共在井岡山時期雖然建立了自己的軍隊,雖然也以建國為目標,但整個政治理念還是深受蘇俄和西方政黨概念的影響。革命根據地建立的是「蘇維埃共和國」,並自稱「蘇區」。「蘇區」最後的軍事失利雖然跟中共的戰略戰術有關,但僅僅靠勞工階級的力量,缺乏統一戰線也是其局限之一。
抗日戰爭是中共與時俱進的一個重要轉折點。這個時期中共雖還保持有西方政黨(party)的色彩,但創造了以抗日為宗旨的民族統一戰線,把自己的影響擴大到全民。到上個世紀40年代後期,中共實際上已經完成了一個重要的轉型,即把共產黨和其他政治黨派聯合為創建新中國的統一戰線。這一時期,實現中華民族的現代建國的意識,已經超越了由西方輸入的階級鬥爭思想,成為中共的主導思想。
中共在1949年的建國,證明中共已經完全不同於西方政黨。中共已經試圖在其政治框架中團結全體中國人民。天安門廣場的人民英雄紀念碑是中國作為現代民族國家的象徵,碑文上的一段話充分體現出當時中共建國的基本理念:「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從那時起,為了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歷次鬥爭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國旗都彰顯出中共在建國過程中已經超越了階級政黨的範疇。
可見,中國在上個世紀的政治鬥爭中形成的國共兩大政黨,跟西方政黨有著根本的不同。在西方,是先有國家,先有憲政體制,然後才派生出代表不同社會群體的政黨政治,是國家和憲政制度催生出政黨政治。西方的政黨是建國後的選舉黨。而在中國,政黨在國家之先,中共誕生於1949年建國之前。中國是由革命黨動員和組織社會大眾建立國家,確立憲政體制,是政黨孕育出國家和憲政體制,而不是相反。所以,中國的政黨是革命黨和建國黨。只有了解了這一點,才能從根本上理解中國執政黨在歷史和政治中的地位。
中國政黨模式具有獨特調適功能
由於政黨這個概念是通過日本從西方引進,而西方的政黨概念已經在世界上確立了其典範地位。中國共產黨在理論上還是很難擺脫西方的話語體系,因此也很難對自己不同於西方政黨的特點有自覺和清醒的認識。由於受蘇俄和西方階級鬥爭理論的影響,中共建國後也走過很長時期的階級鬥爭彎路,付出了很大代價。但即便如此,中共作為一個執政黨,跟西方僅代表一部分人的政黨還是有根本不同。
眾所周知,中國的政黨體制並非一個競爭性的輪換體制。與西方政黨政治獨立於憲法之外不同,中共在憲法中具有核心作用。中國憲法明確規定了中共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其餘的各個民主黨派參與政治,並非西方意義上的在野黨。如果按照西方的政黨理論,中國的執政黨其實不算是一個真正的政黨。正如韋伯指出的:如果一個政黨不是通過政治市場的自由說服而發揮功能,它就不再是一個政黨。但是,如果說中國共產黨不是政黨,那又是什麼呢?從1921年到1949年,中共通過社會動員和革命完成了現代建國;從1949年到今天,中共一直有效地領導著這個國家發展,沒有任何其他政黨或政治組織能夠挑戰其領導地位。如果說中共不是政黨確實很難說得通。這裡涉及到對政黨概念的界定。只有超出西方的政黨理論才能理解今天中國執政黨的性質。
政黨輪替的核心理由在於每一個政黨都是一個部分(party),既然是部分就沒有理由永遠執掌政權,就必須通過競爭性選舉進行輪換;而通過政黨輪換,執政者才能改變治國方略,才能照顧到上屆執政黨忽略的社會群體。說到底,換黨就是換執政者和換治國方略。但是,如果一個黨不是部分(party),而是整個民族的代表,那麼更換執政者和治國方略就成了一個政黨內部的換屆,而不是不同政黨的輪換。政黨內部的換屆當然也就意味著換人,這種換人是否能跟政黨輪換一樣改變治國方略是問題的關鍵。如果政黨內部換屆只是換湯不換藥,只有人員的更換而沒有治國方略的轉變,那麼,這種政黨就是一個特殊利益集團而非真正的政黨。如果這種政黨內部的換屆能夠同樣實現多黨體制中政黨輪換的結果,那麼,這就是一種不同於西方政黨模式的新式政黨。
從1979年以來,中國執政黨在執政理念上和治國方略上的變化如此之大,以致這30多年間,中國不僅有經濟發展,還有政治、經濟、社會面貌上翻天覆地的變化。如果我們把中國每10年間的執政黨政策拿來對比,會發現其間差別大得讓人震驚,以至於這30多年的社會發展只能用「改革」來界定。筆者預計,中國未來50年的發展仍然還會用「改革」來界定,因為中國未來的發展方式仍將會隨著執政核心層的換屆而發生變化,僅僅用「發展」的概念遠不足以說明中國執政黨在治國方略上的調整和變革。
中國的歷史與現狀決定了代表各種不同局部利益的西方式政黨政治並不適用於中國。中國的政治改革不能為了模仿西方的多黨制,去刻意把執政黨內部的不同意見當作裂變執政黨的契機。在相當長一段時期中,中國的執政黨都將是涵蓋全體社會成員共同利益的政治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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