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拜到底有多重要?
敬拜到底有多重要?
在主日的公開(而不是私下)敬拜儀式(不是教會的其他聚會)中,我們(全體會眾)應當(不是可以)做什麼?
回答這個問題有多重要的呢?讓我這麼問好了:敬拜有多重要?這個問題可能會讓人停下來思考片刻,在腦海中把人生的各種活動考慮一遍。但就算沒有想得很深入,最後也無疑會得到這樣的結論:當然,我們所做的事沒有一件比敬拜更重要。屬世性質的事,像是工作、玩樂,甚至家庭生活,都沒有那麼重要。就連信仰上的活動,例如傳福音、團契、行善,甚至是私人的屬靈操練,也都沒有敬拜要緊。我們要回答的問題沒有比這更重要的了。
在我們即將探討的主要經文里,耶穌說天父在「尋找」真正敬拜的人(約四23,新譯本)——耶穌以此言總結天父的救贖行動。父神要透過福音做什麼?要透過聖子做什麼?從道成肉身到贖罪,這整個救贖計劃的重點是什麼?他是要尋找敬拜者!這是多麼不尋常、多麼出乎意料的表達方式!但經文就是這麼說。羅伯·雷本(Robert G.Rayburn)指出:「整本聖經沒有一處明文記載說,神在他孩子身上尋找其他特質。」聖經從沒有說神在尋找見證人、僕人或捐贈者,他找的是敬拜的人。雷本接著說:「聖經唯一一次用『尋找』這個詞來描述神的作為,就是在談論『尋找真敬拜者』」的時候,這其中必有深意。
將敬拜視為基督教福音的核心重點,確實是有道理的。我們所傳的「永遠的福音」,其要旨就是天使在啟示錄第十四章7節所說的這句話「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他!……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我們也讀到使徒保羅將基督徒的全部人生形容成一場敬拜,我們在其中要把自己的身體「獻上當作聖潔的活祭」,這是我們「屬靈的敬拜事奉」(羅十二1)【編註:中文新譯本將此譯為「理所當然的事奉」】。福音的重點就在於將罪人變為聖徒,好讓他們成為敬拜者。請注意耶穌如何在第22節將主題從「敬拜」轉移到「救恩」上:「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得救就是從偶像崇拜下的無知與壓迫中被拯救出來;對猶太人而言,「知道」敬拜之道就等於擁有「救恩」這絲毫不假。我們原本的確不太習慣把道理講得如此直截了當,但它就是新約的觀點。佈道和宣教的宗旨或目的,就是要建造一群敬拜的人。基督的門徒是「活石」,要「被建造成為靈宮,做聖潔的祭司,借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另參弗二18-22)。神創造了一群「屬他的子民」,好叫他們「宣揚那召他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基督徒宣教、生活與敬拜的一切重點就在於此。約翰·派博(John Piper)為我們的論點做了很好的總結:
宣教不是教會的終極目標,敬拜才是。我們需要宣教是因為神是終極的,而人不是。等到這個世代結束,當超乎億萬、無以計數的得救者在神寶座前俯伏敬拜時,就不會再有宣教事工了。它的必要性是暫時的,但敬拜會延續到永遠。
敬拜是我們的「終極首要目標」(ultimate priority),近來有一本談敬拜的書就以此為標題。神的所有兒女都該明白這一點。
不僅聖經強調敬拜的重要性,改革宗與長老會的傳統也是如此。現代有許多專研改教時期的史學家,都會偏重馬丁路德的強勢性格和他在信仰上的掙扎,而相對模糊了瑞士與加爾文改教運動的核心。對路德和路德宗的人而言,「稱義」才是焦點。他們的主要問題是「人要如何在神面前稱義?」但是對於慈運理、加爾文和「改革宗」的人來說,稱義固然重要,但並非焦點之所在;他們的焦點在於敬拜。他們所問的是「該如何敬拜神?」在路德宗眼中,信心的敵人是行為;在改革宗的眼中,信心的敵人是偶像崇拜。
卡洛斯·艾爾(Carlos M. N. Eire)在他倍受讚譽的作品《向偶像開戰》(War Against the Idols)一書中,提醒了我們一件老一輩史學家都曉得的事:「改革宗的核心焦點在於它對敬拜的詮釋……」;關於路德宗與慈運理派信徒的區別,他提出了以下說明:
兩者的主要差異是,慈運理派認為改教運動的決策重點,並不在於找到一位公正的神,而是在於揚棄偶像崇拜、歸向真神。
下列改教家的作品也表達了相同的立場:慈運理在蘇黎世的接班人——布靈格(Heinrich Bullinger,1504-1575)、史特拉斯堡的布瑟(Martin Bucer,1491-1511)、納沙泰爾的法勒爾(William Farel,1489-1565)以及日內瓦的加爾文(1509-1564)。這些人與其他志同道合者,齊聲反對中世紀敬拜「偶像崇拜」的本質,促進了改教運動的擴展,也引發群眾的回應——有時還激起百姓破除偶像的怒火:他們打破教堂的窗戶,破壞聖徒的遺物、砸爛聖像、劈碎祭壇,還把教堂的壁畫刷白。艾爾說:「法勒爾以圖像和彌撒為焦點來推動宗教改革。」在改教初期那幾年的日內瓦,「大家關注的焦點並不在於稱義的問題,而在於彌撒和圖像,以及從中衍生的一切弊病」。法勒爾和加爾文在描述個人信仰的轉變時,都不是說「從『靠行為稱義』的錯誤中得救」,而是說「從偶像崇拜中得救」。如同帖撒羅尼迦的信徒一樣,他們也「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9)。
加爾文在他1543年《論教會改革之必要》(On the Necessity of Reforming the church)一文中,列出了基督教的兩大決定性要素,他形容這兩點是「基督信仰的整體實質內涵」,內容分別是:「首先要認識敬拜神的正確之道,其次是要認識我們當尋求的救恩之源」。羅伯·葛弗雷(W. Robert Godfrey)評論道:「令人驚奇的是,在加爾文所列聖經基督信仰的兩大元素中,敬拜居然排在救恩之上。」艾爾進一步說:
加爾文對於敬拜地位的定義,跟他之前的任何神學家都不一樣……他說敬拜是基督徒首要的核心考量;他不是邊緣性的議題,而是基督信仰的「整體是指內涵」……我們甚至可說這點已成為加爾文主義最具代表性的基本特色。
研究聖經與神學所為何來?佈道與宣教所為何來?認識神所為何來?整個基督信仰又所為何來?上述所有問題的答案都是為了「敬拜」。對神有真正的認識,就會導致正確的敬拜,正確的敬拜會導致正確的生活。改教時期的神學家之所以教導信徒要在人生的每個層面追求「唯獨神的榮耀」,是因為他們先在敬拜上追求此一目標。
加爾文視敬拜為知識的必要存在元素,並藉此將敬拜變成了思想與行動的交會處、以及神學觀和實際應用的融合點;這使得加爾文所發展出的神學相當講求實際。宗教並非只是一套教義,而是一種敬拜方式和生活方式。
這個問題不僅在歐洲大陸引發爭辯,在英國也是如此,加爾文派信徒和聖公會組織之間的論戰核心就在於敬拜的議題。清教徒百年來辛辛苦苦要以日內瓦的標準來改革《公禱書》,而這些努力最後在下列事件中達到高峰:英國內戰、西敏會議的召開、國會通過適用於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及愛爾蘭的《公共敬拜守則》(Directory for the public Worship of God)。
的確,今日的我們會對這種想法很不習慣。如今的現狀實在再諷刺不過——連以改教運動繼承者自居的教會,像是美國長老教會(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都會以自由為名而不提供敬拜守則>。有興趣去仔細思考敬拜的人已經很少,而覺得有需要這麼做的人就更少了。不僅許多人覺得「教義」與實際生活之間缺乏關聯,甚至還有更多人認為「敬拜」與實際生活之間毫無關係。既然一般的想法是敬拜只會造成分裂,而且本來就不重要,那又何必去制訂敬拜規範呢?我們容易像加爾文的反對者一樣,指責他為了細微末節的事破壞教會合一。但就像反對加爾文的人錯了一樣,我們若這樣想也同樣是不正確的。關於「該如何敬拜神」的問題是最為重要的,不論是就其本身而言,還是就其長遠的應用範圍而言。
本文選自Terry L. Johnson的《改革宗敬拜——根據聖經的敬拜》,題目另加。
推薦閱讀:
※允許孩子哭,比哄孩子笑更重要!
※你猜,一家人什麼才重要?
※那些重要的年份(2)
※團隊管理,這點很重要
※投資中最重要風險因素是你自己
TAG: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