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那些事兒】深入採訪 力求客觀公正

記者像時代的消息樹,葉片是他發布的新聞。只有植根生活土壤,沐浴陽光雨露,貼近草根,挺直向上,樹才能枝繁葉茂,讀者才能從每片葉的信息中讀懂春華、獲取秋實。

——本期專家 黃德涵

新聞報道的基本要求是:真實、客觀、公正。如何做到以事實為依據、為核心,不扭曲、不片面、不支解事實,不加入作者的個人情感、觀點等主觀傾向性,使用的語言是中性的,用事實說話?本期,黃德涵老師就這個問題和各位小記者聊一聊。

實例一句謠傳引發社會風波

2011年9月18日晚10時許,馬文聰駕駛一輛賓士牌汽車,在溫州市江濱西路因停車位問題與路邊一家店鋪的老闆發生爭執,打傷了店主的孩子並撞人。因人群中有人說馬文聰說了「我爸是市長」,並有人在微博上發布了一張照片。「我爸是市長」這句話引起圍觀者的不滿,網民也極為憤慨,造成一時混亂。三天後,9月21日央視《新聞1+1》還原了真相:「我爸是市長」這句話是杜撰出來的,馬文聰沒說過這樣的話,且其父親也不是市長。一句謠傳的「我爸是市長」,由於不客觀、不公正,使新聞失真,引發社會風波。

究其原因,不負責任的報道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該報道違反了新聞的基本規律:真實、客觀、公正。而造成報道失實、不客觀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首先,傳播者採訪不全面、不深入,在沒有多方核實事實真相的情況下,把從不確定信息源接收到的錯誤信息傳播開來。其次,為了吸引眼球,引起轟動,傳播者有意地在標題里用「富二代」、「市長的兒子」等身份標籤或職業標籤等敏感字眼,或多或少地走了樣,偏離事實,導致非理性的輿論導向。這裡,除了因掌握事實不足之外,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就是記者和媒體在報道時帶有一定的傾向性。這種不客觀、不公正的報道,具有很強的煽動性,社會危害巨大。

要點找准事實多方聽取意見

客觀公正,是指在新聞報道中報道者儘可能將自己對於事實的意見寓於對事實的客觀敘述之中,不虛構、不誇張、不編造。要做到客觀公正,必須做到:排除個人利益和小團體利益的影響,全面公正地報道事物。對於涉及矛盾雙方或多方的事情,不要出於私心偏袒和庇護一方,排斥和壓制另一方;在報道或評論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地反映各方意見,評論也要平等地對兩方都進行全面評論,特別是對處於輿論弱勢的一方的意見,要高度重視,給予必要的反映。客觀公正的報道,在法制新聞中尤其要重視;要嚴格防止出於私利,利用自己掌握的報道權泄私憤,作不公正、不客觀的報道。

提醒做局外人不加主觀色彩

黃德涵老師指出,新聞要客觀公正,小記者們就要公正看待事物,不當「法官」。客觀是事實方面的,公正是評價方面的,要做到新聞客觀:1、要站在非當事人的角度對事實進行描述;2、不能加上個人的任何觀點;3、語言要用簡單明了的、中性的,不要產生歧義、多義。要做到公正:1、要從法律的角度、道德的角度對事實進行評價;2、要從人類的利益、國家的利益來評價;3、要從社會的利益、公眾的利益進行評價。簡單地說,要做到客觀公正,自己只能是局外人,自覺避免主觀色彩。

黃德涵老師最後還要告誡各位小記者,新聞需要情感,需要投入。所以才有人說:「文章不是無情物,記者也是有情人。」記者對其所報道的人物、事件自然會有某種情感,但這種情感應有辯證的要素,包含著責任感、道德感、理智感、美感等。同時,小記者在報道過程中如果具有理性認知和情感的交融,就能把握情感,不致於發生偏差失控,使新聞客觀公正,達到真實報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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