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糧
當耶穌行完了五餅二魚的神跡之後,有許多人都願意跟隨耶穌,但耶穌知道萬人的心,並指出他們跟隨耶穌的動機,他們只是來求更多的餅,更多的醫治。耶穌所行的神跡並未令眾人相信他;那些神跡只是令他們希望看見更多的神跡。在眾人的心目中,耶穌的神跡並未標誌著他是上帝的兒子,神跡只是滿足他們身體上各種需要的一種途徑。於是耶穌對他們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約6:27) 再者,耶穌宣稱自己是「生命的糧」,隨後遭到眾人的拒絕。最終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 你們也要去嗎?』西門彼得回答說:『 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6:67-69)
同樣的情況也存在於我們現今的教會中,有的信徒到禮拜堂里來,只是單為自己身上的病,請牧師、長老或某個傳道人禱告。當然,一般的需求情有可原,很正常;但如果每次這樣就有問題。還有個別信徒參加教會活動僅僅是為了社交需要,在教會裡搭幾個朋友聊聊天,嘎嘎訕胡,根本沒有敬虔的心靈來到主的面前,侍奉神。總之,帶著各種不同的目的前來教會的,不勝枚舉。這種現象由來已久,每個時代的教會中都有,我們一般稱這樣的基督徒為「 吃餅得飽 」的信徒,或神家中的「 閑雜人 」,即沒有真實的信仰者。今天,我們再一次回到聖經來看主耶穌的話,以示彼此的勉勵與警戒:
一、耶穌是生命之糧
1、生命的糧,能叫人渴慕真道
魔鬼進前來,對耶穌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4:3-4)
禁食四十天後的耶穌已經感到飢餓和軟弱,但他沒有運用自己的大能,去滿足肉身對食物的自然需要。飢餓時進食是合理的,但耶穌為了完全地體驗人性,寧願放棄使用那無限、自主的能力,沒有把石頭變成食物。同樣,我們也可能被試探用不正確的方法或在不適當的時間去滿足完全正常的慾望。食物原本是上帝為著人肉身的需要所預備的,但人如果用不正當的方式去獲取,便是入了魔鬼的試探。
《約翰福音》第六章中,耶穌對那些存著不正確的動機來尋找他的人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跡,乃是因吃餅得飽。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約6:26-27)
耶穌批評那些跟隨他的人,只是為著肉體和眼前的利益,而不是為著滿足靈性上的渴求。真正的信徒跟隨耶穌,純粹因為他是真理,是引向生命的道路。
2、生命的糧,能叫人獲得滿足
「耶穌說:『 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 這是耶穌在《約翰福音》中,第一個自稱,表明其在世的使命。我們必須明白,「生命糧」跟《約翰福音》4章10-11節所提及的「活水」是一樣的。因此,「吃」這餅和「喝」這水是同一回事,都是指相信耶穌,這樣才使我們的生命得到真正的滿足。
曾經有一位讀書人,來到他的同學家裡作客,他一進門就看到一個新書架,便說:「 啊,你這個書架真漂亮,可惜上面怎麼沒有一本書呢! 」那人說:「 是啊,以前我有很多書,可是,為了買這個書架,我把書全都賣了。」
這個故事就說明了捨本逐末的道理。有人為了得名而喪失真理,有人為了逐利而失去永生。我們對基督的信仰同樣如此;有人單單需要耶穌為他解決生活中的各種難處,有人卻天天渴慕得著主自己,心裡滿了平安喜樂。那個更重要,更寶貴?當然是後者。你要得著耶穌呢?還是要得著耶穌給你眼前的好處?
3、生命的糧,能叫人得著永生
耶穌說:「 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耶穌基督)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40)
當基督再來時,信靠基督的人將要復活,這是身體的復活,永遠與神同在。他又說:「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約6:50-51)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
二、耶穌怎樣成為生命之糧
1、他以永恆的真理,成了生命之糧
基督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1:14) 《現代中文譯本》是這樣翻譯的:「道成為人,住在我們當中,充滿著恩典和真理。」耶穌又說:「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要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親那裡去。」(約14:6) 耶穌是道路,是我們通往父神那裡的惟一途徑;耶穌是真理,實現了神所有的應許;耶穌是生命,神聖的生命與我們連結,從今時直到永遠。約翰盼望我們了解,耶穌的事奉是神恩典的彰顯和真理的啟示。
2、他以豐盛的恩典,成了生命之糧
基督「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1:14) 這個恩典當然是指神救贖的恩典。保羅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3-26)
「稱義」的意思是宣告無罪。當法官在法庭上宣告被告無罪,就會立刻撤消對被告的所有指控。按法律來說,那個人就完全清白,跟未曾被檢控一樣。同樣,神赦免我們的罪,我們過去的犯罪紀錄就會被塗抹掉,在他看來我們彷佛未曾犯過罪一樣。救贖是指基督把犯罪的人從罪的轄制中釋放出來。舊約時代,一個欠債的人如果被賣作奴隸,他直系的親屬可以贖回他,用錢財買回他的自由。基督買回我們的自由,而付出的贖價就是他的生命。
3、他以自己的生命,成了生命之糧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約6:53-58)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約3:14-15)以色列在曠野飄流時,神以火蛇懲罰那些叛逆的子民,被蛇咬快要死的人,若能聽從神的話,仰望高舉的銅蛇,相信神會醫治他們,就能得醫治(參民21:8-9)。同樣,當我們仰望耶穌,相信他會拯救我們,我們就得著拯救。這就是神為我們預備救我們脫離罪惡捆綁的方法。
三.怎樣可得這生命之糧?
1、就近主來,與主同行
「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 這是耶穌在《約翰福音》中第一次向人宣告的自稱,表明他彌賽亞的身份。「生命的糧」就是能夠賜永生的食物,耶穌說:「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約6:33) 只要信,便可以得著;他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6:47,51)
耶穌使用不同的詞語和不同的例證來解釋相同的屬靈真理。「 到我這裡來的 」即相信耶穌。耶穌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其實,信心是神所賜的禮物。神只把信心賜給那些肯打開心門的人,即謙卑的人。要得到這份禮物,我們必須先悔改離罪和轉向神;這樣,神便會賜給我們信心。
畫家豐子愷對人生有以下的看法:「人的生活,可以分作三個層面:一是物質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靈魂生活。物質生活就是衣食起居,精神生活就是學術文藝,靈魂生活就是宗教信仰。
『人生 』就是這樣的一個三層樓,懶得(或無力)走樓梯的,就住在第一層,即把物質生活弄得很好,錦衣玉食,尊榮寶貴,慈父孝子,這樣就滿足了,這也是一種人生觀。這樣的人生觀,在世間佔大多數。其次,高興(或有力)走樓梯的,就爬上二層樓去玩玩,或者久居在裡頭,這就是專心學術文藝的人。這樣的人,在世間也很多,即所謂的『 知識分子、』『 學者、』『 藝術家。』還有一種人,『 人生欲 』很強,腳力很大,對二層樓還不滿足,就再走樓梯,爬上三層樓去,這就是宗教徒了,他們做人很認真,滿足了『 物質欲 』『 精神欲 』還不夠,必須探求人生的究竟……世界上就不過這三種人。
人藉著食物解決肉體的飢餓,維持肉身的生命。我們只可藉著與基督的正確關係,滿足了自己靈性上的饑渴、維持屬靈生命,難怪耶穌自稱為生命的糧。維持生命,必須吃東西;同樣,我們必須與基督同行,來維持屬靈的生命。這裡「相信」一詞指「繼續相信」,我們不是只相信一次,而是一生不斷地相信並倚靠耶穌。因此,基督徒的信心「……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的信心(羅1:17)。不是今天信,明天可以不信的「信心」,這樣的信心不是真實的。我們對基督的信仰必須是堅定不移的信心,這樣才能得著生命的糧——基督自己。
2、聽從主道,得享永生
「 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 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嗎?……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0-63)
因此若我們一直信靠他,用禱告的心領受他的話語,我們就與基督有份了。耶穌是活的道 (約1:1-5),聖經是寫下來的道(提後 3:16,彼後1:21)。耶穌在這裡稱自己是 「生命的糧」(約6:35),在別處他把這糧和神的道聯繫了起來:「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4:4)。所以,我們在他裡面接受和順服神的道,就是享受他所賜的永生了(約6:63)。 我們最初聽到並接受神的道時(約1:12,徒2:41),靠神的恩典和聖靈使人重生的力量而得救。若我們保持與基督的聯合,不斷地誦讀和順服神的道,把真理吸收到心裡,那我們就能保守得救的地位並常常活在恩典之中(提前4:13-16;雅1:21)。不與基督相交的或離開他的道都會帶來死亡,像魚兒離開水一樣,不能存活。
3、吃生命糧,喝生命水
耶穌說:「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約6:51,53-58)
吃人的肉,喝人的血,這話實在叫人難以接受。當時猶太宗教領袖厭惡這喝人血的說法,因為這是律法所禁止的(參利17:10-11)。耶穌當然不是在講字面上的「血」,而是在解釋,他們要從他那裡得生命,但他們卻不能接受這概念。使徒保羅其後講論聖餐時,也用身體和血作比喻(參林前11:23-26)。耶穌怎樣把他的「肉」賜給我們吃呢?吃生命的糧是指接受基督,讓他進入我們的生命中,與他聯合。我們可以藉兩個途徑與基督聯合:(1)相信他的犧牲,肉身的死亡,並且復活;(2)信靠聖靈,向他支取能力,奉獻自己,以他的教導作為指引,遵照他所吩咐的去生活。
我們怎樣吃喝,把東西送進肚腹里,我們也要怎樣藉著信心,接待基督進入我們的心裡。我們因著信靠基督,領受他在十字架上的死所帶來的救贖,便有了屬靈的生命 (羅3:24~25;約一1:7)。只要我們與基督和他的道保持親密的關係,我們就一直會擁有屬靈的生命。
4、跟從耶穌,永不回頭
「 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6:65-69)
對耶穌的態度是不能模稜兩可的。耶穌問門徒是否也要離開他,表明他們可以接受或拒絕他,耶穌並非想用自己的教訓把人趕走,只是說出真理。人們愈多聽耶穌的信息,就愈分為兩派:(1)真正想知道更多真理的虔誠慕道者;(2)不喜歡聽而拒絕耶穌的人。
耶穌在很多門徒離開了自己之後,問那十二個門徒是否也要離開他,彼得在此代表一切真基督徒回答說:「 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他這直截了當的答案告訴我們,並無其他路可走。雖然世界上有許多哲學家和獨特的權威人士,但只有耶穌有永生之道。人四處尋找永生,卻忽略了基督這個惟一的源頭。在我們感到旁徨或孤獨時,更要緊靠耶穌,跟從他而永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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