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今日第1409期:官員玩弄女下屬是權力亂性
甘肅華池環保局長迷奸女下屬事件並非孤例:2008年12月10日,六安市的一名鄉村女教師被要求應酬市裡檢查工作的飯局。在不得已醉酒後,被市領導的司機帶到郊外一家賓館強姦。2012年5月17日,教師周琴在酒醉後被畢節阿市鄉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王忠貴強姦。10月19日,四川蓬安縣安監局女公務員陳佳,舉報該縣殘聯理事長在她酒醉後對其實施強姦。[詳細]故事情節也高度相似有媒體評論說:「這些特權者實施強姦女公務員的手法如出一轍,都是經過吃飯、喝酒、灌醉、強姦等幾個步驟」,如果他們不是政府官員或有政府官員作靠山,他們「能有如此大的色膽去強姦女公務員,把女公務員變成『性奴』嗎?」「官員之所以能頻頻『強姦』女公務員,皆因『權欲』在起作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真正把女公務員變成『性奴』的是這些官員身上所擁有的權勢,女下屬畏懼委身的也正是這種特權。」[詳細]大部分受害者選擇麻木沉默幾年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的江西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吳志明,在他的人生規劃中,要在2015年玩弄女性達1000名,而且良家婦女必佔三分之一。另一名官場巨色——貴州省三穗縣副縣長楊昌明落馬被曝患上艾滋病後,當地的女教師和女公務員紛紛到醫院檢查艾滋病,在山城小縣引發了令人震驚的性恐怖。從媒體報道中可知,在這兩個「淫才」的風流陣仗中,作為下屬和權力體系囊中之物的女公務員為數巨大,但又有誰能真正了解,這些女性是如何一步步淪陷為長官性消費品的。我們只能猜測,在一次又一次遭受性騷擾和權力威逼利誘之下,她們無力抗爭,因而放棄了,麻木了。[詳細]官員「性趣」狂妄,膽從何來?隱規盛行:官場酒局「無女不成席」
不知始於哪年哪月,「無酒不成宴,無女不成席」已是一些官場酒場的約定俗成。聚餐,哪怕只是工作餐,也必須喝酒;而陪酒女越漂亮,領導越有面子。早些年,小姐陪酒曾風靡一時,但近年來,無論是出於掩耳盜鈴的隱蔽性,還是權力帶來私慾膨脹對良家婦女的陰暗佔有慾,女下屬,特別是那些有姿色的女下屬,已越來越成為一些官場迎來送往必不可少的一道風景。恃權縱慾:看準女下屬隱忍心理只是有些官員權勢、財勢有限,管理範圍有限,加之德行太差,就難免不入女下屬法眼。多少女性未必投懷送抱、主動獻身。沿襲多年的中國官場架構,是個官員都權力,所有官員都善於耍弄權術。他們會以提拔、晉級、金錢等作籌碼,軟硬兼施調戲、騷擾女下屬,有的往往被逼忍氣吞聲就範陪其上床,讓小官一定程度上得呈。更有那女性堅貞,堅持不為利益淫威所動,官員淫慾之心不減,就不惜對女下屬進行糾纏,甚至死皮賴臉性騷擾女下屬。總認為在自己一畝三分地上,女性一定會忍辱負重,「啞巴吃黃連」。最下等、或最粗暴的小官為享受艷福往往就色膽包天,不管你願意不願意,不顧一切地玩起了最原始手段「霸王硬上弓」,結果當然是可想而知的了。維權艱辛:「戴套不算強姦」讓淫官忘乎所以2011年河南信陽女子小美稱遭信陽市政府老促會一名官員強姦。小美向派出所報案,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立案。貴州一女教師稱醉酒後被官員強姦,警察鍾顯聰辦案時稱戴避孕套不算強姦。這樣的執法氛圍,讓流氓官員忘乎所以。強姦本來是嚴重犯罪,但一些官員強姦了,警方就有人出來給撐腰,強姦無罪,官員又憑什麼不去強姦。其實,「帶套不算強姦」折射出一種官官相護的執法環境,讓受害者的維權之路倍加艱辛。不良示範:個別女下屬助長官員無恥氣焰2011年河南信陽女子小美稱遭信陽市政府老促會一名官員強姦。小美向派出所報案,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立案。貴州一女教師稱醉酒後被官員強姦,警察鍾顯聰辦案時稱戴避孕套不算強姦。這樣的執法氛圍,讓流氓官員忘乎所以。強姦本來是嚴重犯罪,但一些官員強姦了,警方就有人出來給撐腰,強姦無罪,官員又憑什麼不去強姦。其實,「帶套不算強姦」折射出一種官官相護的執法環境,讓受害者的維權之路倍加艱辛。[詳細]自我放棄:大多數事件可能已私了2012年3月6日晚,海南省東方市科技局原局長盧某邀一幫朋友和吳某等吃飯。帶著吳某到客房內,吳某報警稱盧某強姦了她。盧某被捕後卻峰迴路轉,吳某稱自願與盧某發生關係,要求撤回控告。這是原告被「金錢」化解,這是一個「雙贏」的結局。可以想見,除了已經曝光的案例,還有多少發生在官員身上的強姦案,可能已被權力與金錢「化解」。[詳細]用法治解決女公務員的「囚徒」困境權力不受約束,還會有女下屬受害
在公務員將私生活奉獻於領導和權力上,我們所見所聞,可能僅僅只是冰山一角。而對於女公務員而言,在法律所未及,公眾所不知的官場醜惡中,還有多少「苦」不堪言? 權力之所以敢於肆無忌憚地綁架公職人員的私生活,因為權力不受約束。而更重要的問題在於,不受約束的權力既然能控制公職人員的生活,那麼,它也完全可能侵入你或我或每一個普通公民的細小領域,影響我們的生活。完善相關的司法體系是當務之急目前最為重要的還是完善相關的司法建設。這表現在兩個方面:1.完備對職業女性保護的立法。用立法的方式來保護職業女性不受強制陪酒這樣違背意願的騷擾和性騷擾很重要。而目前我國連性騷擾的法律都不全,《婦女權益保護法》里也沒有規定單位應該要建立怎樣的法律機制,單位需要負什麼樣的連帶責任或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從這個情況來看,要向單位索賠還是挺難的,在國內還沒有法律依據。2.完善對受害者的補償機制。根據目前的法律,刑事案件被害人獲得精神損害賠償非常困難。而在國外,強姦案的精神損害賠償的額度非常高,有的甚至高達幾億美元。這從另外一個側面也鼓勵了女性勇敢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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