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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所喜悅的人與事

作者:耶米瑪

  太3:16-17;賽53:10-12

  我們都願意作神所喜悅的人,行神所喜悅的事,我們從幾個人上看神所喜悅的人與事。  一.神所喜悅的人與事  耶穌是神所喜悅的人,他所做的事也都是神所喜悅的事。  1.神所喜悅的人:A.天父在耶穌受洗後作見證:太3:13-17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14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15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作「禮」)。」於是約翰許了他。16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17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耶穌30歲出來工作時,他先到約旦河接受約翰的洗禮,約翰施的是悔改的洗禮,耶穌本沒有罪,不用受洗,他受洗只是盡諸般的義。他受洗後,聖父、聖靈同時顯現,為耶穌作見證,表示天父喜悅耶穌及他所做的事。  B.天父在耶穌登山變像時作見證:太17:1-5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2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3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4彼得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裡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5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里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耶穌登山變像時,天父再次親自顯現,為耶穌作見證,表示神喜悅耶穌。  C.耶穌上十字架前天父再作見證:約12:27「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28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  「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耶穌在上十字架前,天父再次為作見證,表示神喜悅他。  2.做神所喜悅的事:A..基督的順服:腓2:5-8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7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基督為我們作了順服的榜樣,他甘願虛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是最高的順服。  B.耶穌甘心為我們的罪上十字架:太26:36-46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到那邊去禱告。」37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38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警醒。」39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40來到門徒那裡,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41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42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43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睏倦。44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45於是來到門徒那裡,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吧」或作「嗎」)?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46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  耶穌是甘心為我們的罪上十字架的,面對十字架的苦難,耶穌憂愁起來,極其難過,帶著門徒來到客西馬尼流淚禱告。來5:7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這是何等寶貴的一句話,也是耶穌行事的原則。太26:51-54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52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53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54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耶穌可以求天父為他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救他,但他為了救我們甘願放棄自己求天父的權利,放棄自己生存的權利。約10: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C.耶穌被釘十字架:(可15:21-32;路23:26-43;約19:17-27)。太27:32-36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34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35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36又坐在那裡看守他。  賽53:4-8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5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6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7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作「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8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神的羔羊耶穌就這樣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3.神給他所喜悅的人結局:腓2:9-11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10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11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基督甘願降卑,但神將他升為至高。  二.神所喜悅的人與神不喜悅的事  大衛是個合神心意的人,卻做了一件神甚不喜悅的事。  1.大衛是個合神心意的人:撒上13:14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神親自給大衛作見證,說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  2.大衛做了件神甚不喜悅的事:撒下11:2-27。大衛坐穩王位後,就開始放鬆自己,結果強姦了美女拔示巴,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又藉亞捫人的刀殺害了對他忠心耿耿的勇士烏利亞,娶了烏利亞的妻拔示巴為妻,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  3.神是公義的:撒下12:1-14。神是公義的,他不因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而免去他的刑罰,神差遣先知拿單去譴責大衛的罪行,大衛表示認罪服罪,但神雖然免了大衛的死罪,還是照著他所行的加倍報應他,神使他死了四個兒子賠償烏利亞的性命,把大衛的十個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  同時,神也是信實的,他仍然守他與大衛所立的約,沒有因著大衛的犯罪而改變他的應許,立大衛作世上君王的元首,耶穌也被稱為大衛的子孫。  三.作神所喜悅的人與事  神不喜悅的人就不會做神所喜悅的事,如該隱(參創章)、拿八(參撒上25章)。神先喜悅人,然後才喜悅他所作的事,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作神所喜悅的人,進而做神所喜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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