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讀經典」從複數「中國」到單數「中國」——試論統一多民族中國及其疆域的形成

從複數「中國」到單數「中國」——試論統一多民族中國及其疆域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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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永春

內容摘要

由於中國古代少數民族及其政權多自稱「中國」,以及當時一些政權雖沒有自稱「中國」,但為後來的「中國」所繼承,並仍被稱為「中國」等原因,致使中國古代自秦統一以後仍然存在複數「中國」的現象。經過秦漢、魏晉南北朝、隋唐、遼宋夏金的發展,到了元朝統一全國,複數「中國」開始過渡為單數「中國」,明朝時期稍有反覆,到了清朝統一全國,作為單數概念的「中國」最終確定下來,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國」及其疆域最終形成和確立下來。

學界對中國歷史疆域問題認識不一,主要原因還是在「以誰代表中國」的問題上沒有形成共識,有入主張以漢族及其政權代表中國,有入主張以中原王朝代表中國,也有入主張以中原統一王朝的疆域代表中國的疆域,等等。筆者認為應該以華夏(漢族)和各個少數民族及其政權共同代表中國。按此認識問題,中國古代社會無疑存在一種「多中國」現象。羅志田先生曾指出:「居天下之中的『中國』概念」,「有一個由複數到單數的過程」,「『中國』實是一個外延未嚴格界定的實體和概念」。這一論述頗給人以啟發,但他同時又認為:「到中國的概念變為單數時,大致已是夷夏以地分的局勢基本固定之後了」,到了秦統一以後「複數的諸夏已成為單數的統一之華夏,夷夏關係由以眾對眾變為以一對眾」。也就是說,到了秦統一之後,複數的「中國」就已經變成了單數的「中國」,並將「中國」限定在「華夏人居住」的「政教所及之區」。這一認識恐怕還有進一步研究的必要。因為,秦統一以後各個政權仍然沒有用「中國」一詞作為自己政權的國號,「中國」一詞既是地域概念,又用來指稱政權,同時又是一種美稱,不僅漢族及其政權自稱「中國」,少數民族及其政權也自稱「中國」,「中國」的概念仍然存在複數現象。直至元朝,「中國」才由複數轉變為單數,明朝時期稍有反覆,到了清朝,作為單數概念的「中國」最終確定下來。本文試圖對這一問題做進一步探討,以便為探討統一多民族中國以及中國歷史疆域形成問題提供一種新的思路。不當之處,敬請專家學者批評指正。

中國古代少數民族及其政權多自稱「中國」

在中國古代「中國」一詞的涵義很多,但並沒有出現用「中國」一詞作為國號的政權,說明「中國」一詞在古代主要的並非是一個政權的名稱,不是某一個民族或政權獨有的稱呼。

中國古代,華夏族和在華夏族基礎上形成的漢族雖然都沒有建立一個以「中國」為國號的政權,但這些政權大多自稱「中國」,這已經成為大家所熟知的事情。同時,少數民族及其政權也積極地認同於中原政權(華夏族和漢族政權),常常以華夏、漢族政權的繼承者自居,也自稱「中國」。

司馬遷在《史記·匈奴列傳》中曾說「匈奴,其先祖夏後氏之苗裔也,曰淳維」,《索隱》稱「樂產《括地譜》雲『夏桀無道,湯放之鳴條,三年而死。其子獯粥妻桀之眾妾,避居北野,隨畜移徙,中國(中原)謂之匈奴』。其言夏後苗裔,或當然也。」《漢書》、《後漢書》沿襲司馬遷的說法,《資治通鑒》引注也說:「匈奴,淳維之後,本夏後氏之苗裔。」這些文獻均認為匈奴是夏桀之子的直接後裔。司馬遷等人有關匈奴人是「炎黃子孫」的說法,並沒有為後世匈奴人否認。據《晉書》記載,魏晉十六國時期,建立漢政權的一支匈奴人即承認司馬遷等人關於「匈奴,其先祖夏後氏之苗裔」的說法,以「漢高祖以宗女為公主,以妻冒頓,約為兄弟,故其子孫遂冒姓劉氏」,「自謂其先本漢室之甥」。因此,匈奴人劉淵在建立政權之時,拒絕其叔父劉宣恢復「匈奴」國號的建議,特定國號為「漢」,聲稱「漢有天下世長,恩德結於人心」,「吾又漢氏之甥,約為兄弟,兄亡弟紹,不亦可乎?且可稱漢」,就是以漢高祖劉邦的傳人自居,要繼承兩漢之統,光大兩漢之業,「遂立漢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

匈奴人赫連勃勃建立政權之時,也「自以匈奴夏後氏之苗裔也」,特定國號為「大夏」。他曾明確表示「朕大禹之後,世居幽朔」,建立大夏政權,目的就是要「復大禹之業」。赫連勃勃強調自己是「大禹之後」,要「復大禹之業」,完全把自己說成是黃帝的後人,視自己所建政權為「中國」。

羯族人石勒建立後趙,「據趙舊都」,是以戰國時期被人們視為「中國」的華夏人建立的趙國為繼承對象,件按照「五德終始」學說,以繼承西晉金德之後的德自居,試圖躋身為「中國正統」之行列。據《晉書》記載,石勒曾擔心「吳蜀未平,書軌不一,司馬家猶不絕於丹楊,恐後之人將以吾為不應符篆」。這完全道出了他意欲為「中國正統」的意願。徐光曾勸慰石勒說:「魏承漢運,為正朔帝王,劉備雖紹興巴蜀,亦不可謂漢不滅也。吳雖跨江東,豈有虧魏美?陛下既苞括二都,為中國帝王,彼司馬家兒復何異玄德,李氏亦猶孫權。符篆不在陛下,竟欲安歸?」他明確表示石勒沒有完成全國統一,也可以稱「中國帝王」。這說明羯族人石勒建立的後趙政權,一直以「中國」自居。

據《晉書·慕容魔載記》記載,十六國時期建立五燕政權的慕容鮮卑「其先有熊氏之苗裔,世居北夷,邑於紫蒙之野,號曰東胡」。《十六國春秋·前燕錄》則更加具體地說:「昔高辛氏游于海濱,留少於厭越以君北夷,邑於紫蒙之野,世居遼左,號曰東胡。」表示慕容鮮卑即是東胡之後,也就是高辛氏之後。有熊氏即黃帝,高辛氏帝嚳是黃帝的後代,東胡族是帝嚳少子厭越的後代,也就是黃帝的後代,由東胡族分出來的鮮卑族自然也就是黃帝之後了。以「炎黃子孫」自居的慕容鮮卑後來建立燕國,聲稱「遠遵周室,近准漢初」,即以周初封召公奭於燕建立燕國和漢初封盧綰於燕重建燕國為繼承對象。慕容儁「自謂獲傳國璽,改元元璽」,並對東晉使者說:「汝還白汝天子,我承人乏,為中國所推,已為帝矣!」後來他又按照「五德終始」學說,以繼承後趙水德之後的木德自居,也希望躋身於「中國正統」行列。

建立前秦政權的氐人也聲稱「其先蓋有扈之苗裔,世為西戎酋長」。有扈氏為大禹之後,也就是說氐人也稱自己為黃帝的後人。苻堅建立前秦以後,也按「五德終始」學說,以繼承慕容燕木德火德自居,也標榜自己的政權為「中國」正統。《晉書·鳩摩羅什傳》記載,苻堅聽說天竺佛教徒鳩摩羅什很有才學,「密有迎羅什之意,會太史奏云:『有星見外國分野,當有大智人輔中國。」,《晉書·苻堅載記下》記載,苻堅派兵「討定西域,苻融以虛耗中國,投兵萬里之外,得其人不可役,得其地不可耕,固諫以為不可」。這兩條史料所說的「中國」,都是指佔據中原地區的前秦。

《晉書·姚弋仲載記》記載,建立後秦的羌人「其先有虞氏之苗裔」。有虞氏即帝舜,他們認為「禹封舜少于于西戎,世為羌酋」。盧水胡人沮渠蒙遜也說,羌人「姚氏舜後,軒轅之苗裔也」。軒轅即黃帝,說明不但羌人把黃帝看成了自己的始祖,就是其他少數民族也承認羌人是黃帝的後裔。羌人姚萇建立後秦,也是以秦為繼承對象,寓有繼承華夏、漢族政權為「中國」之意。

拓跋鮮卑建立北魏,更是以「炎黃子孫」自居,標榜自己是「中國」正統。《魏書·序紀》稱:「昔黃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內列諸華,或外分荒服,昌意少於,受封北土,國有大鮮卑山,因以為號。」建立北魏政權的拓跋鮮卑人以黃帝之子昌意少子為自己的直接祖先,他們認為「黃帝以土德王,北俗謂土為托,謂後為跋」,因稱自己為鮮卑拓跋氏。拓跋鮮卑人建立以「魏」為國號的北魏政權,是因為「魏者,大名,神州之上國也」,胡三省注稱:「戰國之時,魏為大國。中國謂之神州。」這顯然是以戰國時期華夏人建立的魏國和三國時期漢人建立的曹魏為繼承對象,是自稱「中國」的一種表現。何德章認為拓跋鮮卑以「魏」為國號,按「五德終始」學說,先以繼承苻秦火德之後的土德自居,後改為承晉金德為水德,都是為了與晉爭奪中華正統。所論甚是。北魏自稱「中國」,不但得到境內人士的認可,也得到北方少數民族的贊同。如,蠕蠕(柔然)豆侖可汗時,「其臣侯醫堊、石洛候數以忠言諫之,又勸與國通和,勿侵中國」。這裡所說的「中國」,就是指拓跋鮮卑建立的北魏政權。西魏末年「突厥以(史)寧所圖必破,皆畏憚之,咸曰:『此中國神智人也』」。這裡所說「中國」應該指宇文泰建立的西魏政權,說明蠕蠕、突厥等少數民族承認鮮卑人建立的北魏、西魏等政權是中國。

五代十國時期,以沙陀人為統治者建立的後唐、後晉、後漢也都自稱「中國」。沙陀人李克用、李存勗以唐朝的繼承者自居,特定國號為「唐」。沙陀人石敬瑭建立後晉,以先秦時期華夏人建立的晉國以及漢人建立的西晉、東晉為繼承對象,後晉大臣景延廣曾對契丹說:「先皇帝北朝所立,今天子中國自冊,可以為孫,而不可為臣。」認為石敬瑭是契丹所立,石重貴則是「中國」自立,完全以「中國」自居,這已經成為學界普遍承認的事實。沙陀人劉知遠「居於太原,及得中國,自以姓劉,遂言為東漢顯宗第八子淮陽王昺之後,國號曰漢」,也以「中國」自居。建立弍匕漢的沙陀人劉崇「以(漢)高祖之業一朝墜地」,欲紹襲高祖之業,也以繼承漢人建立的兩漢政權自居,視自己的政權為「中國」。

宋遼金時期,契丹人建立的遼政權,自稱是「中國」。《遼史·劉輝傳》記載,遼道宗時期,太子洗馬劉輝曾上書說:「西邊諸番為患,士卒遠戍,中國之民疲於飛挽,非長久之策。為今之務,莫若城於鹽濼,實以漢戶,使耕田聚糧,以為西北之費。」劉輝在這裡所使用的「中國」一詞,就是指遼人,主要指契丹人,而「諸蕃」一詞則指遼朝周邊的少數民族。契丹人為了表明自己是中國正統王朝,用契丹文字稱自己建立政權的國號為「大中央契丹遼國」或「大中央遼契丹國」,所使用的「大中央」一語就是「大中國」的意思。契丹自稱「中國」,不但得到以後各個朝代的承認,也得到境外各個政權的承認。姚從吾先生曾指出:「大陸鄰邦,如俄羅斯、波斯(伊朗)等國,稱我國為Ki-tan或Ki—tai」,「確是導源於第十第十一世紀建立遼朝的契丹,或西遼(喀剌契丹)」;又說:「蒙古文中『中國』與『乞塔』有時不分,更與『契丹』有關。至於英文德文China以外,在詩歌或書名中,有時也稱我國叫Cathay或Kathay,它的意思是指『古代北中國』,自然也是契丹的轉譯」。筆者也曾探討遼人自稱「中國」問題。

與遼宋大體處於同一時期的回鶻人建立的喀喇汗王朝(黑汗王朝),其統治者自稱「桃花石汗」,也是自稱「中國」之汗的意思。喀喇汗王朝學者麻赫默德·喀什噶里(又譯馬哈茂德·喀什噶里、馬合木.喀什噶里等)編寫的《突厥語大詞典》在對「桃花石」進行釋義時,曾用「上秦」指稱宋朝,「中秦」指稱契丹,「下秦」指稱喀喇汗王朝控制的喀什噶爾等地。胡三省在《資治通鑒》注稱「漢時匈奴謂中國人為秦人」,又說「秦威服四夷,故夷人率謂中國人為秦人」。麻赫默德。喀什噶里稱宋朝、契丹和喀喇汗王朝為「秦」,就是稱這幾個政權為「中國」的意思。

党項族李元昊建立西夏,以「夏」為國號,也是襲用歷史上「夏」的國號,寓有繼承華夏、漢族政權之意。王炯、彭向前認為,西夏文獻中記載的西夏國號「大白高國」、「白高大夏國」即是西夏按照「五德終始」學說,以「繼唐王朝土德之後取金德為正統」的意思,表明西夏也以中國正統自居。

金人也自稱「中國」。《金史》一書,「中國」一詞共出現14次。除了3次指中原地區以外,其餘均指金朝。如《完顏綱傳》記載,依附於宋朝的吐蕃族系人青宜可等「以宋政令不常,有改事中國之意」。《獨吉思忠傳》記載,獨吉思忠說:「宋雖羈棲江表,未嘗一日忘中國,但力不足耳。」這裡所說的「中國」都是指金朝。金人自稱「中國」,雖不為大多數宋人所接受,但也有人依據中原即中國的理念,承認金人佔據的中原地區是中國,並引申金朝為中國。如陳亮就曾在上孝宗皇帝書中,勸皇帝不要「忘君父之大仇,而置中國於度外」,建議經略荊襄,「以爭衡於中國」。其所使用的「中國」一詞,也是指中原地區及佔據中原地區的金朝。

蒙古族建立的元朝也自稱「中國」,如元世祖忽必烈在給日本的國書中就有「朕惟日本自昔通好中國」等語,稱包括元朝在內的中國歷史上的各個政權為「中國」,而將日本、高麗、安南、緬國、占城、暹國、爪哇等國列為「外夷」。

滿族建立的清朝更是自稱「中國」,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朝在同沙俄簽訂《中俄尼布楚議界條約》時,正式使用「中國」一詞代替「大清」。此後,「中國」一詞正式成為大清的代名詞。

可見,在中國歷史上,被漢人視為「夷狄」的少數民族,並沒有認為「中國」一詞應該為漢人所獨有,他們曾依據「中國」一詞的不同概念,根據自己的需要,在不同時期取「中國」一詞的不同含義而自稱「中國」,表明他們也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應該是中國自秦統一之後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複數」現象的一種表現。

為後來「中國」所繼承的政權也被稱為「中國」

中國古代有一些政權當時沒有自稱「中國」,但為後來的「中國」所繼承,仍被稱為「中國」。

據目前掌握的資料,夏朝和商朝時期並沒有出現「中國」一詞,也就是說夏朝和商朝並沒有自稱「中國」。1963年陝西寶雞出土的何尊上銘文,記載周武王克商,廷告上天日:「余其宅茲中或(國),自之辟民。」《尚書·周書·梓材》記載,周成王說:「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於先王。」這兩則史料是目前所發現的最早出現「中國」一詞的史料,多數學者將這兩則史料中的「中國」一詞釋為「指以洛陽為中心的地區」,即京師之意,不過是一個地域概念而已。也就是說,西周時期雖然開始出現「中國」一詞,但主要指「京師」,並非是西周政權的自稱。夏、商、周雖然沒有自稱「中國」,但後來的各個朝代皆以夏、商、周三代為典型的「中國」,以堯、舜、禹、湯、文、武為中國聖人,並無疑義。孟子曾說:「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文王生於岐周,卒於畢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餘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后聖,其揆一也。」他明確將舜及其後人所建夏朝、文王及其後人所建西周稱「中國」,同時認為舜和周文王分別是「東夷」和「西夷」之人,並沒有將「東夷」、「西夷」等少數民族排除到中國之外。

春秋戰國時期,地處中原地區的周、衛、齊、魯、晉(韓、趙、魏)、宋、鄭等政權都被視為「中國」,秦、楚、吳、越等政權則被看成是夷狄,不是「中國」。到了秦「以兵滅六五,並中國」以後,按照五德終始學說,以其代周火德為水德,自稱「中國」正統,不但秦朝被視為「中國」,就連被秦朝所繼承的春秋戰國時期的秦、楚、吳、越等政權也被視為「中國」了。

三國時期,由於魏國據有中原,被看成是中國,蜀國雖然聲稱繼承漢室,但並沒有自稱「中國」,吳國更被視為邊鄙,也沒有自稱「中國」。在晉陳壽所撰《三國志》及裴松之注中所出現「中國」一詞,共有109次,除38次指中原和歷史上中原政權、秦朝和漢朝以外,均指曹魏政權。如魏明帝「青龍中,營治宮室,百姓失農時」,陳群上疏稱:「今中國勞力,亦吳、蜀之所願。」這裡所說「中國」即指曹魏。高堂隆也曾在上疏中說:「今吳、蜀二賊,非徒白地小虜、聚邑之寇,乃據險乘流,跨有士眾,僭號稱帝,欲與中國爭衡。」這裡所說「中國」亦指曹魏。諸葛亮曾對孫權說:「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不如早與之絕。」諸葛亮稱曹魏為「中國」,說明三國時期的蜀漢政權並沒為自稱「中國」。孫策在臨終時曾對張昭等人說:「中國方亂,夫以吳越之眾,三江之固,足以觀成敗,公等善相吾弟。」吳國大將周瑜也曾說,曹魏「舍鞍馬,仗舟楫,與吳越爭衡,本非中國所長。又今盛寒,馬無藁草,驅中國士眾遠涉江湖之間,不習水土,必生疾病」。他們所說「中國」均指曹魏,說明三國時期的吳國也未自稱「中國」。三國時期,蜀、吳雖然沒有自稱「中國」,但後來的各個政權在用「中國」一詞指稱政權時,皆承認魏、蜀、吳三國都是「中國」,少有疑義,甚至在魏、蜀、吳三國何為正統的爭論中,多有主張「蜀正魏閏」之說者,說明蜀、吳的繼承者均承認其政權為「中國」。

西晉政權佔據中原,自稱「中國」,而東晉政權南遷後,離開中原,仍稱中原地區及其政權為「中國」,也沒有自稱「中國」。如《晉書·五行志下》記載「元帝太興初,有女子其陰在腹,當臍下,自中國來至江東,其性淫而不產」,認為其女子從「中國」來到東晉,顯然這裡的「中國」一詞並非指東晉。《晉書·濟南惠王遂傳》記載,遂曾孫勛曾乘「石季龍(石虎)死,中國亂」之機,「遣部將劉煥攻長安」等地;《晉書.蔡謨傳》也說「石季龍死,中國大亂」,「朝野咸謂當太平復舊」,蔡謨「獨謂不然」;《晉書·孫綽傳》記載「大司馬桓溫欲經緯中國」等等,所說「中國」均指中原地區,並非指東晉政權。東晉政權雖然沒有自稱「中國」,但後繼政權皆稱其為「中國」。唐朝房玄齡等撰《晉書》將東晉皇帝列入《帝紀》,將十六國皇帝列入《載記》,就是承認東晉政權的「中國正統」地位。宋人司馬光雖然標榜分裂時期不必區分正統和非正統,但他在《資治通鑒》一書中仍以東晉年號為綱以統目,也是承認東晉政權為「中國正統」的意思。

南朝梁沈約所撰《宋書》,使用「中國」一詞共21次,梁蕭子顯所撰《南齊書》使用「中國」一詞9次,皆指中原或以中原為主的歷代政權,沒有南朝宋人和齊人直接稱自己為「中國」的記載。唐姚思廉所撰《梁書》出現「中國」一詞24次,多在與諸夷相對時使用,當指包括南梁在內的「中國」各個政權;姚思廉所撰《陳書》出現「中國」一詞4次,皆指中原和中原政權;唐李延壽所撰《南史》僅在陳本紀中引用梁帝策文時使用「中國」1次,當指中原。《梁書》、《陳書》和《南史》中也沒有出現梁人和陳人直接稱自己為「中國」的記載。南朝各個政權雖然較少直接稱自己為「中國」,但後世沒有任何人說南朝不是「中國」,《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南史》一直被列人中國正史「十三史」、「二十一史」、「二十二史」、「二十三史」、「二十四史」系列,就是對南朝「中國正統」地位的承認。

五代十國時期仍以中原和中原政權為「中國」,認為五代屬於「中國」,而「十國皆非中國有也」,「四夷、十國,皆非中國之有也」。十國等政權也稱地處中原地區的「五代」為「中國」,並沒有自稱「中國」。如《舊五代史》和《新五代史》均未稱前後蜀為「中國」,謂後唐庄宗曾遣李嚴「以名馬入蜀,市珍奇以充後宮,而蜀法嚴禁以奇貨出劍門,其非奇物而出者,名曰『人草物』,由是嚴無所得而還」,唐庄宗大怒曰:「物歸中國,謂之『人草』,王衍其能免為『人草人』乎?」庄宗即以後唐為「中國」,沒有稱王衍控制的蜀國為「中國」。《舊五代史》和《新五代史》也未稱南唐為「中國」,謂南唐「嘗遣使私賂北戎(指契丹),俾為中國之患,自固偷安之計」。周世宗賜其將佐書也稱南唐「必若自淮以南,畫江為界,盡歸中國,猶是遠圖」。這些文獻均以五代為「中國」,未見稱南唐為「中國」之記載。《新五代史》稱「吳越錢鏐使者常泛海以至中國」,又說「錢氏兼有兩浙幾百年」,「常貢奉中國不絕」,將錢鏐所建吳越政權划到了「中國」之外。《舊五代史》稱,後唐「庄宗亦不能以道制御遠方,南海貢亦不至,自是與中國遂絕」,認為南漢「妄自尊大」,「呼中國帝王為洛州刺史」,也沒有稱南漢為「中國」。那時,南漢也認為中原的五代是「中國」,如南漢將領邵廷堝曾對其主劉銀說:「漢乘唐亂,居此五十年,幸中國有故,干戈不及,而漢益驕於無事,今兵不識旗鼓,而人主不知存亡。」他「勸銀修兵為備,不然,悉珍寶奉中國,遣使以通好」。表明也是以中原地區的五代和北宋為「中國」,沒有自稱「中國」。《舊五代史考異》稱「楊氏據江、淮,故閩中與中國隔越,審知每歲朝貢,泛海至登萊抵岸」,也沒有說王審知所建的閩政權是「中國」。可見,五代十國時期的「十國」並沒有自稱「中國」,但它們都為後來的「中國」所繼承,都承認它們是「中國」,少有疑義者。

以上可以看出,中國古代不僅存在少數民族及其政權自稱「中國」的現象,也存在一些沒有自稱「中國」而被後來繼承者稱為「中國」的現象。在這些沒有自稱「中國」而被後來繼承者稱為「中國」的民族和政權中,不僅有少數民族及其政權,也有華夏乃至漢族及其政權,如夏、商、周以及三國時期的蜀國和吳國、五代十國時期的「十國」等等,當時都沒有自稱「中國」,但人們一致認為這些政權都是「中國」。其實,中國古代自漢代以後,「漢」就成了「中國」的代名詞,如宋人朱或曾說:「漢威令行於西北,故西北呼中國為漢,唐威令行於東南,故蠻夷呼中國為唐。」胡三省為《資治通鑒》作注時說「鮮卑謂中國人為漢」,稱「漢家威加四夷,故夷人率謂中國人為漢人,猶漢時匈奴謂漢人為秦人也」,又說「漢時匈奴謂中國人為秦人,至唐及國朝則謂中國為漢,如漢兒、漢人之類,皆習故而言」,他還在為契丹「朝廷制度,並用漢禮」作注時說「北方謂中國為漢」等,均說明漢代以後多謂「中國為漢」。這就是有些漢人政權在當時沒有自稱「中國」而人們仍然承認它們是「中國」的主要原因。人們承認這些政權是「中國」,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這些政權後來皆被「中國」所繼承,成為「中國」的一個遠源或近源。也就是說,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凡是為「中國」所繼承,並成為「中國」的一個遠源或近源的民族及其政權,均屬於歷史上的中國民族和政權,都是歷史中國的一部分。正由於此,秦漢以後的「中國」仍然存在複數現象。

中國古代複數「中國」向單數「中國」的演進

長期以來,人們習慣於說:「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孫祚民堅決反對這一提法,認為:「任何一個國家和民族都有其形成和發展的歷史,而不是、也不可能是從一開始出現就成為一個永遠不變的『定型』,相反,今天我們偉大祖國疆域這樣遼闊廣大,是在長時期歷史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的。」他認為,在中國形成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這個過程未完成以前,不能把當時一些還獨立的民族政權如匈奴、突厥、契丹、女真、蒙古等,說成同屬於一個國家。孫祚民雖然反對「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提法,但他又主張「以『漢族』或『王朝』來『代替中國』」。如果按照他這一主張去分析的話,似乎說「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並沒有什麼大錯,因為按照他的觀點,夏、商、周時期只有夏、商、周才是「中國」,夏、商、周以外的「方國」並不是「中國」,那麼,作為「中國」的夏、商、周應該是一個統一的國家,夏、商、周在形成過程中也吸收了包括蚩尤集團在內的許多少數民族,將夏、商、周說成是多民族的國家,似乎也不錯。夏、商、周距今已有四五千年的歷史,不可謂不古,因此說「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似乎是一個正確的論題。如果我們不僅僅以華夏族(漢族)及其所建政權來代表「中國」,而從今天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歷史上很多少數民族均自稱「中國」以及即使有一些政權沒有自稱「中國」但被後來繼承者稱為「中國」等方面認識問題的話,這個說法倒是有些問題了。

事實上,夏、商、周時期,在夏、商、周之外還存在一些「方國」勢力。據說,夏國建立前後,與夏國並存的部落或國家尚有「萬邦」、「萬國」等。《初學記》卷九《帝王部.贊.摯虞(黃帝贊)》稱,「黃帝在位」,「垂衣而治,萬國義安」。《尚書·堯典》云:「協和萬邦。」《大禹謨》稱「野無遺賢,萬邦咸寧」。《左傳》哀公七年記載:「禹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戰國策·齊策》說:「古大禹之時,諸侯萬國。」《呂氏春秋·用民》說「當禹之時,天下萬國」,等等。可見,夏國建立之時,「方國」眾多,達到萬數。後經「諸侯相兼」,方國不斷減少,「逮湯受命,其能存者三千餘國,方於塗山,十損其七」,「至周克商,制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國,又減湯時千三百矣」,「其後諸侯相併,當春秋時,尚有千二百國」,「至於戰國,存者十餘」,後逐步形成七個主要侯國。史書所記載的這些「國」,雖然有很多不具備國家形態,不過是一些部落或部族而已,但當時已有「國」之稱,我們不妨仍稱它們為「國」。在這些眾多的國家之中,夏、商、周不過是其中最大、最具影響力的一個「國」而已,如果我們僅僅將夏、商、周視為「中國」,而將其他「方國」視為外國的話,毫無疑問,「中國」是統一的,並非是分裂的。如果我們將其他「方國」按照少數民族多自稱「中國」以及這些方國後來為「中國」繼承也應該稱「中國」來認識問題的話,那麼,這一時期的「中國」無疑是複數,也就是說,當時存在多個「中國」的現象。如果我們按照由一個政權或一個中央政府管轄才算統一的話,毫無疑問,這一時期的「中國」不是一個統一的政權,而是多個「中國」同時並立。到了春秋戰國時期,這種複數「中國」的現象不僅表現在地處中原地區的宋、衛、魯、晉(韓、趙、魏)、鄭等均稱「中國」的多個「中國」之中,也應該表現在後來為「中國」所繼承的秦、楚、燕、齊等邊疆民族和政權之中。

秦漢時期,東征南討,完成了對中原及南方的統一。呂振羽據此指出:「從商周以來,我國就是一個多民族國家,這是沒有爭論的。從秦漢以來,由於有三國、十六國、南北朝、五代十國、遼金與兩宋的分裂局面,還有像南詔、大理那些獨立政權的存在,等等,有的同志便認為我國只是個多民族的國家,而不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我們認為我國自秦漢以來就是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因為在這一長的時期中,社會歷史發展的過程或總的趨勢,是統一而不是分裂。」翁獨健在談到「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提法的問題時說:「『自古以來』,到底『古』到什麼時候?這個『古』,一般是指秦漢。」谷苞也認為:「自秦漢以來,中國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這些學者都認為自秦漢時期開始,中國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秦漢距今兩千多年,不可謂不古,因此,說「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是從秦漢時期開始的,也是可以的。應該說,呂振羽、翁獨健等學者的論述有一定道理,但這裡仍然存在一個對「統一」如何理解的問題?如果認為大部分統一或基本上統一就算統一的話,說「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從秦漢開始無疑是一個毋庸置疑的命題,但若從「中國」只有在一個政權或一個中央政府管轄下才算統一的話,這一命題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因為,秦漢自稱「中國」,這已獲得學界的普遍認同,但同時我們還不能忽略與秦漢在北方對峙的匈奴也為後來「中國」所繼承,也應該屬於「中國」,但它並不歸秦漢中央政府所管轄,兩個「中國」並未實現統一,因此,這時期的「中國」仍然存在複數現象。

三國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國」又進入分裂和民族政權並立時期。三國時期,蜀國和吳國雖然沒有自稱「中國」,但它們都為「中國」所繼承,沒有人懷疑魏、蜀、吳三國都是「中國」。東晉十六國時期,東晉是「中國」,進人中原地區的十六國也自稱「中國」。南北朝時期,南朝是「中國」,北朝也自稱「中國」。這些政權後來都為「中國」所繼承,因此,我們應該承認這些政權都是「中國」。如是,則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中國」,也存在複數現象。

隋唐時期是中國古代歷史發展的一個重要時期,多數學者認為隋唐時期「中國」是統一的,因為地處邊疆地區的一些少數民族及其政權均向隋唐稱臣,它們要接受隋唐政府的冊封,與隋唐政權是不平等的,可以稱之為隋唐的地方政權,按此理解,隋唐應該是統一的。隋唐時期雖然建立了屬國屬部體系,但還是沒有解決兩個「中央」或多個「中央」的問題,仍然存在多政府多中央的問題。尤其是隋唐時期的吐蕃政權,仍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嚴格說來,隋唐時期的吐蕃並不歸隋唐中央政府的管轄,仍然存在兩個政權或多個政權並立的現象。吐蕃雖然不接受隋唐中央政府的管轄,但其祖先與古羌族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甚至有人說,吐蕃是由古羌族發展而來。傳說「大禹出於西羌」,將西羌說成是大禹的後人,吐蕃也就與大禹之後有了聯繫。即使這一時期的吐蕃沒有自稱「中國」,但它為後來的「中國」所繼承,也成了「中國」形成過程中的一源,自然也就成了「中國」。如是,則隋唐時期的「中國」也是複數,當時「中國」並未完成統一。

五代十國時期,中國歷史進入又一次分裂時期,這次分裂也不是中外分裂,而是中國內部的分裂。當時,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政權自稱「中國」,而吳、南唐、吳越、楚、閩、南漢、前蜀、後蜀、荊南等政權則沒有自稱「中國」,但這些政權多為漢族所建立,且為後來的「中國」所繼承,因此人們對這些政權的「中國」屬性並沒有任何懷疑,均認為這些政權是「中國」,「中國」仍為複數。遼宋夏金時期,宋人自稱「中國」,遼人、夏人、金人也自稱「中國」,不是「中國」內部分裂,也是「中國」民族政權並立,因而這一時期的「中國」也是複數。

以蒙古族為統治者建立的元朝,也以中國繼承者自居。元世祖忽必烈曾說他「建元中統」以「見天下一家之義」,改國號為大元是「紹百王而紀統」,明確提出了「天下一家」的思想,這無疑是忽必烈以「中國之主」自居的表現。忽必烈在給日本的國書中稱:「日本密邇高麗,開國以來,時通中國,至於朕躬,而無一乘之使以通和好。」後「有日本僧告其國遣人刺探國事者」,鐵木兒塔識曰:「刺探在敵國固有之,今六合一家,何以刺探為。設果有之,正可令睹中國之盛。」劉宣在勸諫元世祖罷征日本時也說:「日本僻在海隅,與中國相懸萬里。」這裡所說「中國」都是指元朝。那時,雖然有人仍然抱著漢族和漢族政權是「中國」的觀念不放,不承認元朝是「中國」,要「驅逐胡虜,恢復中華」,但後人多承認元朝是「中國」,明人所修《元史》以及近人所修《新元史》被列人中國正史「二十一史」、「二十二史」、「二十三史」、「二十四史」和「二十五史」系列就是最好的證明。《元史·地理志》稱:「自封建變為郡縣,有天下者,漢、隋、唐、宋為盛,然幅員之廣,咸不逮元。漢梗於北狄,隋不能服東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則起朔漠,並西域,平西夏,滅女真,臣高麗,定南詔,遂下江南,而天下為一。故其地北腧陰山,西極流沙,東盡遼左,南越海表。」吐蕃也正式成為元朝控制下的一個區域,成為中國中央政府統轄的一部分,實現了中國的大統一。第一次將複數「中國」變成了單數「中國」。

雖然元朝,完成了從複數「中國」到單數「中國」的轉化,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國」正式形成,但到了明朝,這種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國」,又出現一些反覆。元朝滅亡後,一部分蒙古人退回大漠,仍然使用「元」的國號,後來分裂為瓦刺、韃靼等,雖然他們聲稱「今方普天率土,天朝皇明為尊,實上天之元子,為華夷之正主,九夷八蠻,各受封貢」,贊成明朝有關「華夷一家」的說法,並承認明朝天子為「華夷之正主」,但他們自稱為「大汗」,另立中央的跡象是十分明顯的,單數的「中國」又回復到複數「中國」的狀態。

以滿族為統治者建立的清朝,也自稱「中國」,並於順治元年(1644)滅亡明朝;康熙二十年(1681)平定三藩之亂;二十二年(1683)統一台灣,加強了對南海諸島的統轄;二十八年(1689)與沙俄簽訂《中俄尼布楚條約》,劃定中俄東段邊界;三十六年(1697)平定準噶爾;五十五年(1716)平定策妄阿拉布坦;雍正元年(1723年)平定青海羅布藏丹津,設青海辦事大臣;五年(1727)設駐藏大臣;同年與沙俄簽訂《布連斯奇條約》、《阿巴哈依圖界約》、《色楞格界約》,六年(1728)與沙俄簽訂《恰克圖條約》,劃定中俄中段邊界及規定通商辦法等;同年與安南勘定國界;十年(1732)平定噶爾丹策零變亂;十一年(1733)設烏里雅蘇台將軍、科布多參贊大臣;乾隆二十二年(1757)平定阿睦爾撒納變亂;二十四年(1759)平定天山南路回部大小和卓的變亂,完成了國家的統一;二十七年(1762)在新疆設伊犁將軍,並編成《乾隆內府輿圖》(又名《清內府一統輿地秘圖》、《乾隆十三排圖》),二十九年(1764)編成《大清一統志》500卷,明確了大清統治的疆域和範圍;五十七年(1792)打敗廓爾喀的入侵,盡復西藏失地。經過乾隆皇帝所建立的「十全武功」,清政府最終完成和鞏固了國家的統一,並在以前各朝對「華夷一體」中的「夷狄」未做嚴格區分的基礎上,根據歷史發展變化的實際情況,將「夷狄」明確劃分出了「內藩」和「外藩」兩大部分,並視「內藩」為「中國」之內屬,視「外藩」為「中國」之外圍,明確了「中」、「外」的劃分,使複數的「中國」在明朝一度出現反覆的情況下又重新轉化為單數的「中國」,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國」及其疆域最終形成和確立下來。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國古代不僅存在少數民族及其政權自稱「中國」的現象,也存在一些當時沒有自稱「中國」而被後來繼承者稱為「中國」的現象。如夏、商、周並沒稱自己的政權為「中國」,但後人皆以夏、商、周為「中國」最具典型的代表者;三國時期的蜀國和吳國在當時沒有自稱「中國」,但後人均以其為漢族建立的政權,與曹魏一起並稱「中國」;五代十國時期的十國在當時也沒有自稱「中國」,但後人也以它們多為漢族建立的政權,與五代並稱「中國」。這就使秦朝以後的「中國」仍然表現為複數。這些複數的「中國」經過秦漢、魏晉南北朝、隋唐、遼宋夏金的發展,到了元朝統一全國開始過渡為單數「中國」。明朝時期,元朝所形成的單數「中國」又出現一些反覆。到了清朝統一全國,複數「中國」又重新轉化為單數「中國」,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國」及其疆域最終形成和確立。

筆者雖然贊成以清朝統一全國作為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國」及其疆域形成和確立的標誌,但不贊成用這一時期的中國疆域將中國歷史上的疆域固定下來,主張「以今天中國疆域所包括的民族為出發點去上溯中國各個民族的歷史和疆域」,動態地去認識中國各個歷史時期的不斷發展變化的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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