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裸死公寓中 女兒向其工作所在歌廳索賠

母親裸死公寓中 女兒向其工作所在歌廳索賠

2015-11-05 07:29:00來源:京華時報

小黎在法庭上展示母親生前在歌廳的工作服。(1 /14張)

  原標題:母親裸死公寓中 女兒向其工作所在歌廳索賠

  京華時報訊 今年7月1日,47歲的陸某在其出租屋內遇害。女兒小黎(化名)稱,其母親生前在通州區張家灣鎮北京祥海龍騰歌廳當服務員,母親之死系工亡,故將歌廳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其母親和歌廳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昨天下午,通州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歌廳辯稱與陸某不存在任何關係。

  >>原告

  母親的死系工亡

  昨天下午2點,此案開庭,小黎出庭並與其代理人坐在原告席。

  27歲的小黎,重慶市巫溪縣人。小黎稱,她在位於通州區張家灣鎮的祥海龍騰歌廳當服務員,母親以前在老家做美髮生意,後於2011年1月到北京,也到該歌廳做服務員,她們的工資按照服務客人的消費比例提成,每月工資不固定。工作期間,並沒有與歌廳簽訂勞動合同。

  今年7月1日,陸某在其出租屋內遇害。經過鑒定,陸某死因符合被他人扼頸致窒息死亡。小黎認為,母親生前在祥海龍騰歌廳上班,死亡的出租屋是歌廳提供的,因此認為其母親死亡是工亡。因歌廳否認與母親存在勞動關係,小黎遂申請勞動仲裁。

  由於祥海龍騰歌廳未與陸某簽訂勞動合同,未給其繳納社會保險。今年10月16日,仲裁委做出判決,駁回小黎的仲裁請求。小黎認為,仲裁委做出錯誤的仲裁裁決,故將歌廳訴至法院。

  >>被告

  死者非歌廳員工

  祥海龍騰歌廳否認陸某在歌廳擔任服務員一職。歌廳一方稱,該歌廳服務員共10餘人,歌廳不發發她們工資,她們的工資是客人給的小費,「小黎確實在歌廳任服務員,但其母親陸某沒有見過,不認識,也沒有在歌廳工作。」

  庭審現場,小黎向法官出示母親生前所穿過的兩套工作服,分別是夏季和冬季的服裝。對於物證,歌廳一方並不認可,並稱衣服上沒有工牌,因此不具備真實性。此外,歌廳的員工都有工作證,但陸某沒有,而且陸某租住的公寓是其自己花錢租的,與歌廳沒有關係。

  歌廳一方的律師稱,母女兩人都在歌廳工作,想想都不可能的事。像小黎這種歌廳的服務員都是臨時性的,「打電話就來了,可能幹兩個小時就會串場,流動性大,因此與她們是沒有勞動合同關係的。」對於服務員的管理,律師也表示,沒有任何管理措施。

  此案,當庭並未宣判。

  >>講述

  母親死亡時赤裸

  小黎說,小的時候父母離異,她和弟弟由母親撫養。

  小黎稱,她在北京已經成家,母親之前在老家做美髮生意。由於母親歲數大了,長時間的站立身體吃不消,便來到北京跟自己在同一家歌廳做服務員,「這個工作沒有那麼辛苦,時間很隨意,因此母親就在歌廳附近的公寓住」。

  7月1日,小黎接到同在歌廳上班的阿姨的電話,對方稱打其母親陸某的電話是關機,但房間的燈從昨天晚上就一直亮著。小黎聽後有些緊張,擔心母親出事,此前母親的手機從來沒有關機過。

  當天下午5點多,小黎來到母親的出租屋。小黎稱,房間的燈依舊亮著,窗戶護欄有些破損,往裡一看發現母親躺在床上,「母親下身沒有穿衣服,臉上是青紫色,當時嚇蒙了。」

  小黎隨後報警。小黎稱,事發後,歌廳負責人「三姐」還到其家中安慰。在起訴歌廳後,歌廳的態度發生轉變,不認可母親在該歌廳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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