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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慶齡大事年表(1893~1981)

  1893年1月27日 誕生於上海。

  1907年 赴美國留學。

  1908年 考入喬治亞州梅肯市威斯里安學院。

  1913年 獲文學士學位畢業。8月離美國途經日本。冬,任孫中山秘書。

  1915年10月25日 與孫中山在日本東京結婚。

  1916年5月 隨孫中山離日本回國,抵上海。

  1917年7月 隨孫中山離滬赴穗,進行「護法」運動。

  1918年5月21日 第一次「護法」失敗,隨孫中山離廣州,6月26日抵上海。

  1920年11月 粵軍攻克廣州,隨孫中山離滬返穗,再次組織「護法」軍政府。

  1922年6月16日 陳炯明叛亂。勇敢的掩護孫中山脫險。翌晨轉赴黃埔與孫中山會合於永豐艦。後轉居上海。

  8月23日 在上海寓所陪同孫中山與李大釗等會晤,商討國共合作等問題。

  1923年2月 隨孫中山再次赴穗。

  8月 在永豐艦紀念蒙難一周年。

  1924年6月16日 隨孫中山在廣州黃埔出席陸軍軍官學校開學典禮。

  11月13日 隨孫中山應馮玉祥之邀,離穗北上。17日經上海。28日途經日本神戶,發表了關於婦女解放問題的演說。

  12月4日 抵天津。31日抵北京。

  1925年初 孫中山病重,在病榻旁侍侯。

  3月11日 接受孫中山遺囑,並應允代孫中山訪蘇。12日孫中山在北京逝世。此後經常向國內外介紹孫中山遺囑和三大政策。

  4月 從北京回上海。

  8月 對廖仲愷在廣州被暗殺,深感悲痛和憤慨。

  1926年1月 在廣州召開的 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表堅持孫中山三大政策的演說。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

  11月 北伐軍攻克武漢後,率國民政府先遣人員抵武漢,籌備遷都。

  12月 與共產黨人和國民黨左派領袖組成「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及國民政府臨時聯席會議」,作為遷都前的臨時黨政最高權力機關。

  1927年2月 在武漢開辦婦女政治訓練班。

  3月 出席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被選為主席團成員。同月,國民政府在武漢成立,任國民政府委員。

  7月14日 發表《為抗議違反孫中山的革命原則和政策的聲明》與當局決裂。

  8月1日 支持南昌起義。2日,被選為南昌起義的革命委員會主席團成員。

  8月23日 離上海赴蘇訪問

  9月6日 抵莫斯科。

  12月 在比利時召開的國際反帝同盟大會上,被選為名譽主席。

  1929年5月 離歐洲回國,參加南京的孫中山國葬儀式。行前發表《關於不參與國民黨任何工作的聲明》。

  8月10日 以英文發表《與戴傳賢的談話記錄》。同月,國際反帝同盟在德國開會,再度被選為大會名譽主席。

  9月21日 離滬赴法國。

  1930年 旅居歐洲,多在柏林。

  1931年7月 從德國回國。

  12月19日 為鄧演達被害發表《國民黨已不再是一個政治力量》一文。

  1932年1月 與楊銓、何香凝等創辦「國民傷兵醫院」,為抗日救濟傷病人員。

  12月 與蔡元培、魯迅、楊銓等在上海組織「中國民權保障同盟」。

  1933年1月 在上海成立「民權保障同盟」分會。

  3月8日 在上海「國民御悔自救會「成立大會上發表演說,號召民眾團結抗日。

  5月13日 到德國駐滬辦事處遞交抗議書,譴責法西斯恐怖統治。

  6月18日 楊銓被暗殺。為此發表聲明,抗議當局殺害進步人士,並親自參加楊銓的葬儀

  9月30日 在上海主持「世界反對帝國主義戰爭委員會「遠東大會,並發表《中國的自由與反戰鬥爭》的演說。是年,領導「民權保障同盟」營救羅登賢、陳賡等人。

  1934年4月20日 與何香凝等1779人聯名發表《中華人民對日作戰基本綱領》。

  秋 在上海成立中國民族武裝自衛委員會,任主席。

  1935年 資助旅費給上海的共產黨幹部赴陝北聯繫工作。

  1936年春 促成埃德加·斯諾和馬海德的陝北之行。

  5月底 在沈鈞儒等於上海成立的「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上,被選為執行委員。

  11月26日 為沈鈞儒等「七君子」被捕,發表聲明。

  12月 主張和平解決「西安事變」

  1937年2月 同何香凝、馮玉祥等聯名向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提出《恢復孫中山先生手訂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案》。並在會上發表《實行孫中山的遺囑》的演說。

  6月 同胡愈之等16人發起「救國入獄運動」。7月5日,親率12人從上海到蘇州監獄探視「七君子」,並要求同服「愛國罪」。

  7月 在上海寓所接待周恩來、博古和林伯渠,擁護共產黨共同抗日的主張。

  8月 發表《中國是不可征服的》一文。

  11月 發表《關於國共合作的聲明》。

  12月 移居香港。

  1938年1月23日 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在漢口成立。和蔡元培、吳玉章等被選為出席倫敦代表大會代表,但未成行。

  6月14日 邀集中外著名人士,在香港發起組織「保衛中國同盟」。

  9月 參加保衛廣州的鬥爭。發表《華僑總動員--慶祝華僑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一文。

  1939年 在香港開展「保衛中國同盟」的工作。

  12月12日 在香港電台發表演說,支援抗戰。

  1940年 在香港繼續「保盟」的工作。

  1941年1月 與何香凝等聯名通電:斥責當局破壞團結抗戰,製造「皖南事變」。

  12月 日軍侵佔香港。在香港淪陷前,乘最後一班飛機離港赴渝。

  當年 支持路易·艾黎等發起工業合作社運動。

  1942年 繼續「保盟」的工作。冬,在重慶與周恩來、鄧穎超等歡送董必武離渝返延安。

  1943年5月 以中華全國兒童福利協會主席名義舉辦國際足球賑災義演,將全部所得捐贈河南災民。

  9月18日 發表《給中國在海外的朋友們的公開信》,呼籲大家繼續支持人民的鬥爭。

  1944年2月8日 發表《致美國工人們》一文,呼籲美國工人支持中國的抗日民主鬥爭。

  3月12日 為在美國舉行的孫中山紀念日,發表《孫中山與中國的民主》的廣播演說。

  10月1日 在重慶同72人發起各黨派各階層舉行追悼鄒韜奮大會。

  1945年9月 在重慶上清寺桂圓張治中住所與毛澤東會見。

  12月 離渝回上海。將「保盟」改為中國福利基金會,繼續支持進步組織和民主力量,支持人民解放鬥爭。並從事婦幼衛生、文化教育和社會救濟事業。

  1946年7月23日 在上海發表聲明,呼籲美國人民制止他們的政府在軍事上援助國民黨。

  1947年9月16日 發表聲明,否認參加「競選」。

  1948年1月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成立,被推選為名譽主席。同月,發表《給世界民主青年聯盟的信》,呼籲保衛世界和平。

  冬 遷居上海淮海中路1843號住宅(即今上海宋慶齡故居)。

  1949年7月1日 在上海發表《向中國共產黨致敬》一文。同月7日,在上海各界紀念「七?七」慶祝 大會上發表題為《帝國主義,滾開吧!否則將與反動派同歸於盡》的談話。

  9月 應邀到北京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10月1日 參加開國大典。

  12月11日 出席亞洲婦女代表會議。

  同月 被推選為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今全國婦聯)名譽主席。

  1950年4月 出席在北京召開的中國人民救濟代表會議,當選為中國人民救濟總會執委會主席。

  8月 宣布中國福利基金會改為中國福利會,繼續任該組織執委會主席。

  11月23號 在華沙召開的第二屆世界保衛和平大會上,被選為世界和平理事會理事。

  1951年9月18日 在北京接受「1950年度加強國際和平斯大林國際獎金」。將全部獎金獻給中國福利會,創辦了國際和平婦幼保健院。

  11月26日 在中國人民保衛兒童全國委員會成立大會上,當選為該委員會主席

  1952年初 創辦《中國建設》雜誌。

  3月21日 與郭沫若等發起召開亞洲即太平洋區域和平會議。

  10月 參加在北京召開的亞太區域和平會議,被選為亞太區域和平聯絡委員會主席。

  12月11日 率中國代表團出席在維也納舉行的世界人民和平大會。同月下旬訪蘇。

  1953年1月13日 在莫斯科會見斯大林。

  4月25日 在第二屆全國婦女代表大會上被選為全國婦聯名譽主席。

  1954年9月 出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被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12月 在第二屆全國政協會議第一次會議上,被選為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1955年1月 被選為中蘇友好協會總會會長。

  8月20日 出席紀念廖仲愷先生逝世30周年大會,並發表講話。

  12月 率廖承志等訪問印度。

  1956年1月-2月 率廖承志等訪問緬甸和巴基斯坦。接受達卡大學授予的名譽法學博士學位。

  8月 率中國代表團訪問印度尼西亞。

  9月 應邀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並致辭。

  11月 發表《孫中山-中國人民偉大的兒子》和《回憶孫中山》兩文。

  1957年9月 在全國婦聯第三屆執委會第一次會議上,被選為全國婦聯名譽主席。

  11月 隨毛澤東率領的中國代表團赴莫斯科,參加十月革命40周年慶祝活動,(並列席)社會主義國家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會議。

  1958年6月14日 參加慶祝中國福利會成立二十周年大會,並發表講話。

  1959年4月 出席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

  1960年4月 出席第二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

  1961年5月11日 在上海寓所會見毛澤東。

  9月 任紀念辛亥革命50周年籌委會副主任委員。

  1962年1月17日 在上海會見 蘭總理班拉達奈克夫人。

  11月12日 發表《孫中山和他與中國共產黨的合作》一文。

  1963年4月 遷居北京後海北沿46號新住所(今宋慶齡故居)。

  6月 在北京住所舉行慶祝中國福利會成立25周年招待會。

  12月21日 出席第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並任會議執行主席。

  1965年1月 在第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再次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

  10月 任紀念孫中山先生百年誕辰籌委會副主席。

  1966年11月12日 在北京參加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一百周年大會,並發表題為《孫中山--堅定不移、百折不撓的革命家》的演說。同月,《宋慶齡選集》出版。

  1972年1月10日 與毛澤東、周恩來等參加陳毅追悼會。

  9月5日 在北京參加何香凝追悼會,並致悼詞。

  1975年1月17日 在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再次當選為副委員長。

  6月14日 參加中國福利會成立40周年大會。

  9月17日 在中國婦女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被選為全國婦聯名譽主席,並致閉幕詞。

  1979年6月 接見美國知名婦女訪問團、美國夏威夷各界訪華團。

  10月12日 在北京住所宴請西哈努克親王和夫人。

  1980年元旦 與鄧小平等出席全國政協的茶會。

  3月5日 主持紀念蔡元培逝世40周年大會,並致祝詞。

  5月17日 參加劉少奇追悼會。

  10月7日 任紀念辛亥革命70周年活動籌委會副主席委員。

  1981年5月8日 接受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授予的榮譽法學博士學位,並發表講話。

  同月15日 被中共中央政治局接收為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

  同月16日 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的榮譽稱號。

  同月29日晚8時18分 在北京寓所逝世。

  6月3日 在北京舉行宋慶齡追悼會。4日,骨灰安葬於上海萬國公寓宋氏墓地(今宋慶齡陵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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