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八章
重點:
1. 正確的信心觀念
2. 彼得有沒有結婚?
3. 跟隨主或不要跟隨主的反合性觀念
一、 禱告講『主若肯』(太8:2),是不是表示沒信心?
答:
1. 任何信心的禱告,假使去除這兩點,都要小心:
a. 即或不然
但以理三個朋友面臨逼迫抉擇時所說的話:
『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3:17-18)
b. 倘若可行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
『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
2. 現今很多信心運動下的禱告,已經嚴重僭越上帝主權,用個人旨意來取代上帝旨意、要上帝聽我個人命令了。
3.基督徒凡事都可禱告,但上帝未必凡事都會應允。
4.禱告是人的本分,但要不要應允、何時應允、如何應允是神的主權。
5.唯有『照他旨意求』(約壹5:14)的禱告才必定蒙應允,但什麼是上帝旨意,我們要認真讀經才能越來越清楚,同時也會越來越承認自己對上帝旨意不敢隨便說非常清楚確知。
二、『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太8:13),這是不是表示只要有信心,禱告一定求得到?
答:
1. 讀聖經不能隨便用一、二句經文就要建立教義,必須看重『全本』,而且要同時解通『反合性』(paradox)的經文才行。
2. a.我們要認真禱告。
b.同時要有信心相信上帝會垂聽。
c.也要相信只要上帝願意,祂一定可以成全。
d.但是,對於上帝最終應不應允的結果,我們必須順服。
3. 對於明確合乎上帝旨意的禱告,我們必須絕對相信上帝一定應允,但對於應允的時間、應允的方式,我們必須順服上帝主權。
4. 很多人誤將上帝沒應許的當成應許,將聖經中的『個案』當成『通例』,這是不當的禱告方式。
5. 『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雅1:6-7)
6. 『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5:15)
7. 『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雅4:2-3)
8.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壹5:14)
請參閱:
『艱難的信心:『即或不然』與『倘若可行』』
三、彼得有沒有結婚?
答:
1. 有。因為他有岳母(太8:14)。
四、人家要跟隨主,主卻對他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8:19-20);又有人說稍等一下再跟隨主,主卻對他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太8:21-22)。所以,到底要不要跟隨主?
答:
1. 當然要跟隨主!
2. 但是,跟隨主、信耶穌,是必須想清楚代價的,要準備背起十字架的,不是隨隨便便亂信一通就可以的。
3.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33)
4. 傳福音只傳好聽的那部分(如:得永生、得幸福、得快樂、、、),卻不傳要負的代價部分(如:背十字架、放棄一切、、、),那麼,這種福音是有問題的,信的人是否真信也是有問題的。
5. 主耶穌不是只講好聽的話來『勾引人入教』(太23:15),事實上,很多時候,祂非常嚴肅要人『認清代價』。
6. 但是,凡是正確認知自己罪孽的深重,知道福音是貴重的寶石珍珠的,一定會願意放棄一切來跟隨主,因為那是『唯一的永生之道』(約6:68)
7. 所以,正確的福音一定要傳到人的罪孽深重、人的軟弱無助、人必須靠主耶穌赦罪拯救,簡單講,一定要傳到『罪……十字架………因信稱義』才行,不能只在耶穌拯救我的婚姻、拯救我的事業、醫治我的身體這類議題上打轉。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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