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臨海市城市道路泊車收費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JLHD01-2017-0017 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臨政辦發〔2017〕61號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臨海市城市道路泊車收費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海經濟開發區、臨海頭門港新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臨海市城市道路泊車收費管理實施方案》已經市第十六屆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7年6月26日(此件公開發布)臨海市城市道路泊車收費管理實施方案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合理利用停車泊位資源,逐步規範停車行為,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暢通,有效緩解停車難、行車難等突出問題,決定在臨海市城市道路實施停車泊位收費管理工作。具體方案如下:一、收費範圍臨海市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實行區域分類管理,具體劃分為三類區域。一類停車收費範圍:東至靖江中路,南至靈江北岸,西至江濱西路,北至括蒼大道。包括邊界線。二類停車收費範圍:東至開發大道,南至臨海大道,西至靖江中路,北至東方大道;包括邊界線但不包括一類邊界線。三類停車收費範圍:一類、二類區域以外的所有城區道路停車泊位。二、收費標準根據台州「三區兩市」一體化發展要求,臨海市城市道路停車收費標準基本參照椒江城區道路差別化停車收費時間和標準執行。一類區域停車收費標準:一小時內5元/輛,超過1小時按2元/輛/小時加收,全天最高不超過20元/輛。停車收費時間為8:00—19:00。二類區域停車收費標準:一小時內3元/輛,超過1小時按1元/輛/小時加收,全天最高不超過10元/輛。停車收費時間為8:00—19:00。三類區域實行免費停車。以上停車30分鐘(含)以內實行免費,超過30分鐘至1小時按1小時計算。1小時以上的實際停車尾數時間不足15分鐘的,不計收費時間;實際停車尾數時間超過15分鐘的,按1小時計收。臨海市城市道路停車收費標準

路段類別收費標準停車時間 一類路段(收費時間:8:00—19:00) 二類路段(收費時間:8:00—19:00) 三類路段 備註
0.5小時以內(含0.5小時) 免費 免費 1小時以上的實際停車尾數時間不足15分鐘的,不計收費時間;實際停車尾數時間超過15分鐘的,按1小時計收。
1小時以內(含1小時) 5元 3元
1小時以上 5元+2元/小時;每天最高20元 3元+1元/小時;每天最高10元

三、項目建設以目前國際上最先進的無線感測網路、無線通信網路、空間地理信息等先進技術為依託,建設覆蓋全臨海市城區道路停車收費管理與誘導系統的統一平台。該平台能實現停車收費功能,包括差別化計時停車收費、停車收費智能化管理、多元化統一支付管理、全城聯網車費追繳、停車綜合誘導、數據分析決策等功能。具體分為二期來實施:第一期:試點推進。以人民路以西,即回浦路、赤城路、巾山西路、巾山中路、崇和門廣場、鹿城路、人民路、東湖路一段以及遠洲路、崇和路等擁堵路段為首推試點,實行停車收費,採用地磁感應+POS機刷卡+手機移動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多種收費方式,推廣智能停車管理系統。綜合商業區、老城區個別路段,可有效提高商區里的車位周轉率,同時也降低部分老城區的擁堵程度。第二期:全面覆蓋。全面覆蓋一二類收費區域,並將全城公共停車場也納入其中,全面安裝感測器設備,利用一期的後台系統,完成快速鋪設。感測器設備獲取了大量停車泊位狀態信息,將這些泊位狀態信息通過停車誘導管理信息系統實時發布至互聯網、手機以及交通誘導屏等介質,幫助駕駛員及時掌握停車位信息,快捷、有效的找到停車位。四、運營管理(一)運營模式。我市城市道路泊車收費項目採用政府投資委託管理,即由政府負責投資,委託企業進行建設和運營管理;企業規範運作,並按合同上交部分利潤。(二)部門職能。市行政執法局牽頭開展城市道路泊車收費項目建設,對項目日常運行進行監督管理。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建設規劃局、市交警大隊在職能範圍內積極配合該項工作實施。(三)招投標方式。採取設備採購、建設、運營一體化招標,設備供應商必須在臨海設置獨立法人的運營公司或捆綁授權在臨海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進行招投標。設備供應商負責設備供應及建設,在臨公司負責後期運營。五、工作要求(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實施城市道路泊車收費管理是深化城市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有效舉措,對於規範機動車停放管理、提高車位周轉率、緩解市區停車難具有積極的意義。各有關單位必須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理念,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採取有力措施,確保該項工作順利實施。(二)陽光操作、優化管理。要嚴格按照要求,推動招投標等工作規範透明,主動接受公眾監督,確保依法依規推進。要以「方便群眾、方便管理」為首要,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加強停車收費管理平台功能開發,加大設備安裝前期考察、調研,確保工作科學、合理、高效。(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顯示屏、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多種載體,加大對泊車收費管理工作目的和意義的宣傳,提高群眾對該項工作的認識,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要通過簡明方式,加強泊車分類實施範圍和收費標準宣傳,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四)健全機制,規範運營。牽頭部門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監管,規範停車服務公司的經營行為,堅決杜絕亂收費、經營不規範等問題。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做好相應管理工作。要合理調解停車收費中產生的糾紛矛盾,對於出現的拒付停車費、暴力抗拒繳費等行為,要根據輕重程度,採取行政執法、法律等途徑解決,確保交通秩序和停車管理安全、規範和有序。 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6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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