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旅遊法》正式實施取消強制購物和自費項目

10月1日起,《旅遊法》將正式實施。根據新法,自費項目、進店購物等目前業內通行的做法均將被新法「封殺」。由於「新法」最明顯的變化就是行程中不能加入任何購物點,因此所有線路報價也將更透明。

記者昨日走訪沈城多家旅行社了解到,目前,沈城旅行社都在對線路報價方面作出重要調整。在還沒有對成本核定完之前,沒有哪家旅行社願意第一個漲價。業內人士判斷,「十一」以後,旅行社的行程報價會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旅遊價格最高可能翻倍。

本地動態

自費項目被取消強制進店全取締

資深導遊袁先生介紹,原先多數旅遊線路都有進店或者自費項目。以某旅行社張家界五日游為例,團費價格只有3000元,這其中機票價格就佔了2300元左右。利潤基本上是靠著帶遊客到自費項目和進店來實現的。

袁先生表示,新法實施後,對於東南亞線路報價的衝擊是比較明顯的。原來東南亞線路的旅行費用低的甚至達到1000多元,因為當地旅行社接受這種「零負團費」旅行團,當地導遊通過進店、推自費項目等方法將費用賺出來。但是隨著《旅遊法》的實施,這些項目不能再出現在旅遊行程中,東南亞地區的團費肯定上漲,甚至可能上漲50%——100%,如果價格上漲不被遊客接受,那麼一些原來的低價線路可能直接下線。

而對於原有的歐美走的是精品路線。因為進店購物、自費項目少,簡單地處理了不符合《旅遊法》要求的部分,歐美地區旅遊線路雖然可能上漲一些,但是上漲幅度會比較溫和。

旅遊團費將普漲自由行優勢更明顯

近些年流行起來的各個地區的自由行、自駕游等新興旅遊方式,因為自由程度高加上深入的體驗,受到遊客的歡迎。記者了解到,原來一些喜歡去海外購物的遊客面臨低價團被取消的情況,更傾向於以自由行的方式去目的地進行購物。這些因素的疊加可能會讓自由行旅遊更加火爆,而之前的零負團費、低價團則很可能退出市場。

北國網、遼瀋晚報記者了解到,面對《旅遊法》的實施,沈城各大旅行社目前均持審慎態度。誰都不願意當第一個漲價的人。就價格上漲幅度,各家旅行社都在根據《旅遊法》規範的服務內容進行協商。據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員介紹,在9月15日左右,《旅遊法》實施後的最終線路價格可能會公布。

專家解讀

《旅遊法》的出台可以說改變了旅行社的盈利模式。以前旅行社靠低價吸引顧客,從購物點賺取傭金。而現在價格變得透明,「拼低價」的模式從長遠看行不通,只能賺取服務費。《旅遊法》的實施給普通消費者將帶來哪些影響?對此,北國網、遼瀋晚報記者採訪了瀋陽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趙奕,對七個市民關注的熱點問題逐一進行解讀。

熱點一行程不能含購物

《旅遊法》對當前十分流行的進店購物、自費項目等進行了嚴格的限制。這也是其保護遊客的主要亮點之一。在新聞媒體上經常出現的不買東西就罵人、把遊客攆下車等種種惡行將被趕入法律禁區。

趙奕:《旅遊法》明確規定遊客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遊經營者的強制消費行為。同時規定,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導、欺騙消費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

對於遊客的購物要求,《旅遊法》仍然提出了解決辦法。就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遊客要求,在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的情況下,可以在自由活動時間裡安排購物或是自費項目,並需要在另外一張紙上單獨註明。這就表示,今後的旅遊行程書中不會出現進店購物或是自費項目的內容。

熱點二旅行社有錯必擔責

現階段,旅行社與遊客簽訂的都是格式合同,主要是依據《合同法》訂立,而《旅遊法》建立了旅行社的過錯責任追究制。旅行社擺脫了《合同法》總則所訂立的凡合同違約均須承擔嚴格責任的限制,從而使旅行社在旅遊糾紛中無需再承擔無限責任。

趙奕:有些遊客旅遊前的告知不明確,比如明明有心臟病還要參加過山車等劇烈活動,出現問題的時候,就會產生糾紛。新法實施後,遊客如果再與旅行社打官司必須確定旅行社有過錯或者有過失,旅行社才能承擔相應的責任。遊客為了自己的安全,在出遊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告知旅行社自己的身體狀況、不適宜參加哪些活動等等禁忌並遵守活動安全信息,如果沒有告知,在活動中受到損害,就需要遊客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

熱點三門票漲價要聽證

一到旅遊季節,門票價格上漲就成了理所當然,目前,全國5A級景區門票均突破100元大關。

趙奕:《旅遊法》實施後以後,景區門票不得隨意上漲,不單是景區門票,景區內的主要遊覽場所、交通工具的價格都不得隨意加價。 《旅遊法》規定,景區票價要實行政府定價或是政府指導價,如果要漲價必須進行價格聽證,需要提前六個月向社會公布。這些條款嚴格約束了景區隨意調整門票的行為,讓遊客可以花更少的錢欣賞更多景觀。

熱點四遊客數量有限制

回想去年「十一」,黃山、華山都出現了景區遊客爆滿的情況,漫山遍野全是人,讓遊客大為掃興。這種情況在今年「十一」以後將得以控制。

趙奕:《旅遊法》要求景區的主管部門核定景區的最大承載量,並在景區內公布。如果出現將要達到最大承載量的情況,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分流措施。這就意味著,自駕游到景區再買票可能會進不了門。網上訂票、電話訂票或者提前購票是保證進入景區遊覽的新辦法,這也有利於景區預算人數,遊客合理安排出遊。

熱點五套票裡面可選單項

在各大景區旅遊,遊客都會遇到出售套票的情況。一個很好的景點搭配著一個從沒聽說過或者一看就不喜歡的景點門票,買就這一套,不買想看的還看不上。《旅遊法》中規定,捆綁出售的各種門票合計不能超過門票面值的總額,而且遊客有權利選擇購買其中的單項票。捆綁票出售的現象將得到改變。

趙奕:捆綁消費這種做法本身就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障法》。 《旅遊法》實施後,消費者可以自由決定去哪裡,維護了自身權益。

熱點六增加渠道解決糾紛

遊客與旅行社發生爭執,誰來管?《旅遊法》明確要求縣以上政府要設立獨立於第三方的調解機構,並在遊客與旅行社發生糾紛的第一時間介入調解。

趙奕:《旅遊法》增加了雙方當事人申請「調解組織」予以調解的規定,該種調解可與新《民事訴訟法》相銜接,調解結果經法院確認,即具法律約束力。調解不成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繼續申請調解。

熱點七家庭旅館合法化

《旅遊法》實施後,城鎮和鄉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條件可以依法進行旅遊經營。也就是說,家庭旅館從此得到了合法的身份。

趙奕:《旅遊法》讓這些房東們樂呵起來,也許將來會有人專門買旅遊景區附近的房子用於經營。據了解,我省家庭旅館的管理辦法仍在醞釀中。消防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家庭旅館既然要營業就要有消防安全保障。這些設施一般都設在居民樓中,沒有配備專業的消防設施,對其進行後期改造又非常困難,公安管理部門管理起來也是困難重重。此外,家庭旅館數量分散,本身業態又小,衛生、床位等均沒有設定標準,現階段家庭旅館的安全問題也很難得到保證。雖然《旅遊法》給予了家庭旅館合法的身份,但是在具體管理辦法沒有出台之前,仍然要慎重選擇家庭旅館住宿。

北國網、遼瀋晚報記者 吳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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