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詳細可分為哪幾類!
07-18
文學體裁的分類文學作品一般以體裁分類。文學體裁就是文學作品的具體形式,是組成文學作品的要素之一。文學體裁是多種多樣的,由於分類的標準不同,對文學作品體裁的分類也就不同。我國古代有人曾根據語句有否押韻,把文學作品分為韻文與散文兩個大類。「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後,一般採用「三分法」或「四分法」分類。所謂「三分法」,就是依據文學作品塑造形象的不同方式,把它分為敘事類、抒情類、戲劇類三大類。敘事文學包括神話、史詩、小說、敘事詩、報告文學、傳記文學等。它們的共同特點是敘述故事,並塑造人物形象。 抒情文學包括抒情詩和抒情散文,它們以抒發作者的感情為主要特色。戲劇文學是供舞台演出的腳本,它通過角色的對話和動作反映社會生活、塑造藝術形象。所謂「四分法」,就是根據文學作品在形象塑造、體制結構、語言運用、表現手法等方面的不同,把文學作品分成小說、詩歌、戲劇、散文四大類。其中詩歌類包括抒情詩和敘事詩;散文類除了抒情散文、敘事散文外,範圍很廣,遊記、小品、雜記、雜文、報告文學等,都歸於此類;而小說則成為獨立的一類,得到了充分的重視。這是我國文學理論界較多採用的分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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