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良心可嘉但理論不能自洽

王霄 顧雛軍倒了,郎咸平教授繼去年大刮旋風之後,一勝再勝,而以張維迎、厲以寧為代表的主流經濟學家則連遭慘敗,幾近陷入垓下之圍。於是,郎咸平不但得到了社會輿論的熱烈歡呼,得到了政府雖然不大心甘但不得不予以的肯定,並且以英雄的姿態到處演講,繼續痛打落水狗;而張維迎們則再次失語(頂多說幾句「我不認識顧雛軍」),並以去年參加格林科爾捧場會8萬元的出場費再加巨額演講費的案底,成了輿論抨擊、嘲笑的靶子。 我雖然不是經濟學家,但以一個中國公民的基本良知和責任,贊成郎咸平對於前段國企改革的置疑――無論是路徑,還是結果(這裡順便說一句:雖然秦暉教授比郎咸平更早提出了警惕國有資產以所謂改革的方式流失為少數人的私產,但我不得不承認,郎旋風的威力大於秦教授的先知先覺的預警)。我特別對所謂主流經濟學家的道德水準產生懷疑。但對於郎咸平的主要理論,即國有企業不應進行產權制度改革,以及關鍵是完善職業經理人的信託責任,我卻有著不同的看法。 9月1日,郎咸平教授受邀參加在上海舉辦的 「2005年中國最佳商業領袖獎頒獎盛典」並發表演講。在這個演講中,郎教授重述了他對國企改革及中國改革的一慣看法。概括說主要是以下幾點(為了完整準確,我基本引用他的原話): 1.我們的國企的主要問題在哪裡?郎教授認為主要在管理,在職業經理人的信託責任。「我們企業不存在體制問題,關鍵是錯誤問題,存在管理的問題。」「我們這塊土地最大的問題就是一群沒有信託責任的職業經理人。」什麼是「信託責任」呢?郎教授回答:「信託責任用更普通的話講叫良心。」「在一個沒有信託責任的土壤上,你講到國營企業非常簡單,國企想到的事情就是說錢拿少了,國家對不起我,民族對不起我,我有這麼多的貢獻,我非要把企業變成自己的。什麼叫做產權改革?我們家裡很髒了,請個保姆來清理。這個保姆是個沒有信託責任的保姆。」 「我們總認為,自由競爭就可以帶給我們財富,如果還是這麼想的話就大錯特錯。這些東西都是有前提的,這種前提是我們引進西方資本主義沒有學到的前提,就是信託責任。」 2.那麼怎麼才能強化職業經理人的信託責任?郎教授認為一是法制化,二是政府規範。而政府規範既包括規範政府自己,也包括規範個體。「怎麼建立信託責任?必須有法制化的建設,規範社會個體行為,只有在這種情況之下才能讓每一個社會成員在一個法制化的結構之下,追求你的財富。」「各位要理解,只有在法制制度的約束之下,才能保障社會群體。我們這一代人必須透過政府,讓你不敢沒有信託責任。這種信託責任理念我們才能傳承下來。」 3.朗咸平進而認為:「大家以為自由、民主可以將大家帶向富強,我告訴你們這是大錯特錯。各位了解民主自由制是國家強盛之後的結果,而不是強盛的原因,強盛的原因一定要通過政府的力量建設一個法制化的社會,同時用法制制度強迫每一個社會參與者有信託責任。」「一個社會和諧的發展,要穩定的發展,根基不穩定的改革會是將來不安的主要源動力。」 郎教授理論的落腳點,是國家加強法制化。那麼我的問題來了: 第一, 如果國家不能實行法制化,怎麼辦? 第二, 國家的民主改革是否必然引起混亂? 國企搞不好,從第一個層面的原因即經理人信託責任的缺失來講,郎咸平是看得準的。但是,他解決問題的藥方開得不對。其實,如果講政府的威權與全能,大概世界上除了朝鮮、古巴少數幾個國家外,沒有能超過中國政府的了。中國建設法制化國家也已有幾十年的歷程,但我們看到,隨著法律體系的完善,是日益嚴重的腐敗和秩序的混亂,是社會不和諧現象的增多。即使從經濟領域而言,郎咸平教授所痛心疾首的經理人信託責任缺失的問題,也是隨著國家法制化的進程而日益嚴重的。可見,法制化絕不是治理經理人信託責任缺失的良方。 問題在於,引導國家法制化的主體是誰?如果不是最廣大的國民,而是少數利益集團,那麼我們就看到了種種現象:一是良法難出,如《新聞法》就是不制訂;二是惡法難去,如《收容條例》在造成了許多孫志剛事件之後,才在溫總理的痛下決心後廢除(我們幸虧有這樣一個總理);三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這方面的例子太多了;四是立法的部門利益化(這有日益加大的趨勢);五是以政策代替法律,而這樣利益集團上下其手的空間就更大了。等等。 在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都得不到保證的國家,談論法制化,無異於痴人說夢。在一個潛規則盛行的國家,談論法制化,也是隔靴搔癢。在一個沒有法制歷史基礎的國家,離開基本的政治制度談論法制化,更是對牛彈琴。 其實,當年的以產權制度改革為取向的國企改革,也是著眼於國企的無人負責。不僅是經理人責任心不強,而且包括政府管理者也是責任心不強。根據「誰的孩子誰心疼」的基本原理,國企以「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為改革方向,試圖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經營主體。方向並不錯,路子也對,但是,一切好事在中國,都會變味。正如作家韓少功在《夜行者夢語》中寫道:「人類常常把一些事情做壞,比如把愛情做成貞節牌坊,把自由做成暴民四起,一談起社會均富就出現專吃大鍋飯的懶漢,一談起市場競爭就有財迷心竅唯利是圖的銅臭。思想的龍種總是在黑壓壓的人群中一次次地收穫現實的跳蚤。或者說,我們的現實本來太多跳蚤,卻被思想家一次次地說成龍種,讓大家覺得悅耳和體面。如果讓耶穌遙望中世紀的宗教法庭,如果讓愛因斯坦遙望廣島的廢墟,如果讓歐文、傅立葉、馬克思遙望前蘇聯的古拉格群島和中國的文革,他們大概都會覺得尷尬以及無話可說。」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結果?這就不能不從中國政治體制改革中去找原因。 伴隨著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進程的,有兩大現象:一是這種改革與發展缺少理論指導和切實而科學的設計,二是某些利益集團的崛起。從第一點說,中國的領導人對於重大的改革與發展事項,基本上是奉行「摸著石頭過河」的態度的,因而在國企改革的諸多重大理論和方案設計上,有巨大的盲目性。比如,國有企業是全民所有,在改革過程中如何體現全民所有?全體國民在國企改革中如何體現主人的權利?又如,國企改革涉及大量的工人下崗失業,那麼在改革中如何保障他們作為國家打工者的權益以及如何補償當年他們為國家作出的巨大貢獻?又如,國企改制中特別是上市公司,如何真正實現企業的治理結構的改革而不僅僅是在市場上圈錢,並保障中小股東的利益?這樣一些重大問題沒有想清楚,就急切上陣,於是造成了相當的混亂和被動。這一點在第二點的推波助瀾下,就有了改革的質的惡化。中國利益集團的特點是官商勾結。當中國的某些統治者不再以中國人民的利益和國家的利益為根本導向時,那麼攫取財富就成了他們的人生價值和行為準則。國企改革特別是產權改革成了他們竊取國家和人民財富的盛宴。 以上兩點,都與中國政治體制的缺陷有關。正是由於這種缺陷,使得中國國家的重大決策不能做到科學化與民主化,而是取決於某個領導人的個人智慧和魄力(這時領導人的缺點也被放大了),也使得既得利益集團的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巧取豪奪和以權謀私成為可能。 因此,鄧小平先生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就睿智地指出,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也搞不下去。他還說,中國的許多問題,都要歸結為政治體制改革問題。 但是郎咸平不同意鄧小平的看法,他認為法制化可以脫離民主自由而單兵獨進。為了說明其理論,郎教授帶我們回顧歷史:「這三百年來,影響世界,改寫世界歷史有幾個國家,就是英國、美國、德國、法國跟日本,其他國家基本上都是貧窮、落後、愚昧。因為這幾個國家回頭看他的歷史,為什麼他們有信託責任,為什麼信託責任這麼重要?你會發現兩三百年之內,每一個國家都不約而同由政府推行了法制化的建設。當你建設出一個法制化的社會之後,首先規範政府的行為再來規範個體的行為。只有在這種架構之下,中產階級才能興起,因為他的財產權能夠得到保護,只有中產階級能夠興起,才有日後的民主自由。任何一個社會,跳過法制化的建設,直接走向民主、自由的話,你的下場就是亞洲的菲律賓。」 郎咸平舉的例子,並不能說明國家的法制化可以脫離民主制度而存在。恰恰是這些國家,都是民主制度下的法制。而且,即使單獨就信託責任或商業倫理而言,這些國家也有更深厚的社會與文化基礎。其實,郎咸平更應該舉的例子是新加坡。新加坡威權政治下的現代化,曾經是鄧小平的興趣所在。但是,新加坡終於也脫離了中國領導人的視野,畢竟,這樣一個蕞爾小國,實在不是中國的樣本。況且,新加坡所具有的現代文化與商業氣息,也不是我們所能望其項背的。 郎咸平一向津津樂道的美國對上市公司的管制,對中小股東的保護,倒是給我們以更大的啟示。郎教授說:「公司是屬於誰的?公司是屬於中小股民的。」但為什麼美國國家機器會保護中小股民呢?這種利益調節行為正說明了民主制度下的社會總體價值取向對政府行為的決定性影響。我們看到只有在民主制度下,政府行為才能規範,個體行為也才能得到規範。如果不是這樣,指望政府先規範自己,再規範個體,那麼,就是指望狼先修鍊為狗,再來牧羊。這時,再來看郎教授「民主自由制與國家強盛」之間何因何果的問題,答案不言自明。 我們要知道,民主是基礎,法制只不過是民主的保障。郎教授喜歡說「保姆」,其實法制正是民主制度的保姆。我們沒有人會說古巴、朝鮮和伊拉克這些威權國家是法制國家。這也可以看出,所謂法制化,是一個現代國家的形態。離開現代民主國家的形態,可曾有什麼法制化么? 其實,郎咸平本身的處境說明了他的觀點與現實的中國國家形態大異其趣。他現在雖然像個英雄,到處演講,但也不過是在民間。官方對他的態度是不冷不熱的。按說他的理論與實際的貢獻,是這樣的有益於人民的利益,理當被聘為國務院的顧問或國資委的副主任,就像史美琴那樣。但很遺憾,他不過是一個中國實際改革操作的局外人,其禮遇遠遠不如那些臭名昭著的主流經濟學家。 那麼,現實的中國是否可以實行民主制度呢?不僅是郎咸平,有更多的人有顧慮(那些別有用心的人除外)。對此,曾經當過多年鄉黨委書記的李昌平有一番話可以作答。他在《我向總理說實話》中說:「我經常聽到這樣的聲音:農民素質低,搞不好民主;農村家族勢力太強大,搞不好民主;五元錢可以買一張選票,農民怎麼能搞民主?……我的體會是農民要民主,民主與農民的素質沒多大的關係……民主是一種需求,與素質無關;民主是解決問題的一個途徑,與素質無關;民主是一種表達方式,與素質無關;民主是一個交易過程,與素質無關。民主需要學習,民主需要培養,民主需要公平,民主需要規則。一個大學教授曾對我說:農民素質太低,搞不好民主。另一個大學教授反駁說:大學裡有什麼民主,我們選得出自己的代表嗎?不同素質的人群需要不同形式和程序的民主。農民會民主,農民有農民的民主,只要沒有強權的地方,就自然長出民主。民主只與強權、專制有關。」 國企搞不好,從第一個層面的原因即經理人信託責任的缺失來講,郎咸平是看得準的。從第二個層面即法制化來講,郎咸平也是看得準的。他的失誤在第三個層面,即政治體制改革層面。這也難怪,作為技術專家來說,他也有他的局限。但國家領導人不能有這個局限。如果不搞政治體制改革,國企改革必然走向死胡同。 雖然如此,郎咸平對促進人們對國企改革的方向與路徑的深層思考是有巨大貢獻的。遺憾的是他的旋風颳得太晚了點:等到他振聾發聵的一呼時,中國絕大多數中小國企已「改制」完畢,餐桌上已經杯盤狼藉。我們只有希望那些大型國企的改革不再出現各種弊病了。在下面一點上我與郎教授一致:如果不能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大型國企的產權改革可以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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