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修開示(下2結束)
在行禪當中,當你發現腳的移動只是一系列分開的小移動,一個接著一個生滅相續,此刻你完全沒有人、我、眾生這種錯誤觀念,於是你透視了悟到風大的獨特性質,及共同性質。腳的移動只是單純的自然過程、自然現象,不是一個人、一個我、一個眾生。你已去除有一個人在走路,一個我在走路,一個眾生在走路,這種錯誤見解。去除人、我、眾生這種錯誤見解之後,就不會生起貪慾、瞋忿、愚痴、傲慢、嫉妒、懷疑、昏沉、掉舉等等一切的煩惱。
所有的煩惱都是因為有人、我、眾生這種錯誤見解才會生起,如果你認定身心現象是一個人、一個我、一個眾生,那麼這個人、我、眾生他就有慾望,想要發財、富有,這個人想要英俊、美麗,想要具有崇高的地位,當總統、總理,當他人對這個人不禮貌或污辱,這個人就會生氣發怒,這個人會嫉妒、自私、驕慢,這一切貪、瞋、癡、慢、疑種種煩惱都是因為有人、我、眾生這種錯誤見解生起,當你透視了悟身心的真實本質,你就去除人、我、眾生的錯誤見解,於是一切貪、瞋、癡、慢、疑種種煩惱不再生起,而煩惱是痛苦的根本,痛苦的原因,當煩惱不再生起,煩惱被滅除掉一切的痛苦,也就不再生起,於是你解脫一切的痛苦,能夠過真正的幸福、安樂、自在的生活。
因為你的心很清淨,沒有任何的煩惱,所以當你能夠很精進專注的行禪時,能體驗到這一些不尋常的經驗,這是第一層的觀智。第一層毘婆舍那的智慧,叫做色心分別智,也就是能夠分辨身體現象與心理現象的差別,或者說分辨物質現象與精神的差別,當你的定力更深,能夠透視了悟到身心現象的生滅,漸漸的了悟到身心現象都是無常、苦、無我,這種智慧是第三層毘婆舍那智慧。第三觀智,有人翻譯叫做三法印智,也就是了悟到無常、苦、無我等三項性質。
當修行者肯精進努力修行,他的正念保持持續不間斷,於是他的定力越來越深,內觀覺悟力越來越銳利,在行禪當中能進一步覺察到動機的存在,而且覺察到動機越來越清楚,於是觀察動機舉起,動機提起,動機跨出,動機落下、接觸,動機壓下。
同樣道理,在日常生活當中,一切的動作在它發生之前,必然先有動機的存在,如果沒有動機不會有一切的動作發生,是動機造成動作的產生。當修行者定力夠深,能夠覺察到每一個動作之前動機的存在,譬如說要坐下之前,先覺察到有一個想坐下的動機,於是馬上觀察這個動機,並且做記號說動機,然後開始坐下,觀察坐下的移動過程坐下、坐下,同樣的要站起、伸手、曲手、開門、關門、舉手等等,先注意到動機之後才觀察動作移動的過程。在禪修訓練時,觀察日常生活當中一舉一動必須像蝸牛一樣,把動做放慢仔細來觀察,不應像兔子一樣,每一個動作做的很快,你就無法透視了悟身心的真實本質。
毘婆舍那修行者在精進禪修的期間,訓練自己將一切的動作盡量放慢,譬如在你伸手的時候,必須慢慢的伸手,專注觀察手伸出移動的過程,必須注意移動的本身,而不是注意手的形狀,然後內心同時做記號,伸、伸、伸,必須做十五次,乃至二十次或二十次以上的記號,這樣才能夠將動作盡量放慢,盡量仔細的觀察,於是你的定力越來越深,你所觀察感受到的是許多小的伸出動作,彼此分開,完全沒有自我身體的感覺,這時你就去除人、我、眾生這種錯誤見解。
當我們還沒了悟到伸手的過程,他的獨特性質真實面貌,我們就會認定是我在伸手,我的手伸出去,於是你就有人、我、眾生的錯誤見解,你就會生起貪愛、瞋怒、傲慢、愚痴等種種煩惱,這一切貪瞋痴慢疑種種煩惱是痛苦的原因,但是當你透過很仔細很慢的專注觀察、感受到一系列小的移動,彼此分開的移動,這一系列移動的過程,不是人、我、眾生,於是你會去除人、我、眾生的錯誤見解,所以一切煩惱不再生起,能夠解脫痛苦。
因此為了要透視了悟風大的獨特性質,要了悟移動的真實面貌,我們必須放慢一切的動作,正念專注的觀察每一個移動過程的一舉一動,沒有遺漏,沒有間斷,這樣定力就能夠越來越深,乃至你能夠覺察到每一個動作之前的動機,於是你觀察動機伸出、伸出、伸出,動機縮回、縮回、縮回,動機坐下、坐下、坐下,動機舉起、舉起、舉起,有時候你發現到當你觀察動機之後,動作自然的發生,譬如在行禪當中,當你定力相當好觀察到動機非常的清楚,你觀察想舉腳的動機之後,腳會自動的慢慢舉起,觀察到想要跨出的動機,腳它自動的跨出,不必費力,有時候腳會跨得太出去,你自己無法去阻止它,無法去控制它,你會發現你並不是命令腳舉起的人,不是命令腳跨出的人,不是命令腳落下的人,是動機令腳舉起,動機令腳跨出,動機令腳落下。動機是因,腳舉起、跨出、落下的動作是果,有因才有果,有動機才有動作,如果沒有動機就沒有動作這時你了悟到因果的關係,因果的法則。
同樣道理在日常生活當中,你觀察到的動機,你會發覺是動機造成手伸出,動機造成手握住,動機造成手舀菜,動機造成手縮回,動機造成口張開,動機造成手送入,動機造成咀嚼,當你很清楚的覺察一切動作的動機,你了悟到動機與動作之間的因果關係,這時你完全沒有人、我、眾生這種錯誤見解,你發現世界上所存在的只有因和果,沒有一個真實的人、我、眾生,這是第二層毘婆舍那的智慧,第二觀智,也就是了悟因果法則的智慧,如果你想要達到這一層的智慧,你必須要很有耐性不能太快,一切動作必須放慢,如此訓練後,經過不久的時間,你就能達到這一層觀智,而很重要的關鍵是在於你必須具有持續不間斷的正念,能夠讓觀察的正念持續數小時,乃至半天,乃至整天,如此定力會越來越深,內觀覺悟力變得銳利,而能夠透視到身心的真實本質,能夠覺察到動機的存在。最後願大家正確了解佛陀所教導的修行方法,對這樣修行方法生起堅定的信心,付出勇猛精進,努力修行讓正念持續不間斷,定力越來越深,生起銳利的內觀覺悟力,能夠透視了悟身心的獨特性質與共同性質,達到一層又一層越來越深的內觀智慧,最後都能夠離苦得樂證悟涅槃。
七、四諦
在佛陀的教法當中有四種法,毘婆舍那修行法是根據佛陀這四種法,毘婆舍那就是這四種法的過程,這四種法:第一種必須完全了知的法,第二種必須完全滅除的法,第三種必須完全證悟的法,第四種必須完全修行的法。第一種必須完全了知的法,指的是身體現象及心理現象,精神與心理現象叫做名,身體現象(物質)稱為色,所以名色這兩種法涵蓋心理現象及身體現象。
身心這兩種現象是必須完全了知的,如果修行者還不能了知身心這兩種,他就無法解脫一切痛苦。第二種必須完全滅除的法,指的是貪愛,貪愛是修行者必須完全滅除的,因為貪愛是一切痛苦的原因,一個人若能完全滅除貪愛,就能夠解脫一切痛苦,過著幸福、安樂、自在的生活。第三種必須完全證悟的法,指的是止息一切痛苦的境界,解脫一切痛苦的境界,那就是涅槃。修行毘婆舍那四念住,正念的修行法,這樣的修行者,只要他精進努力必然能夠解脫一切痛苦,證悟到涅槃的境界。第四種必須完全修行的法,指的是八正道分,八正道指的是中道,他能引導修行者滅除一切煩惱,達到解脫痛苦的涅槃境界。
佛陀就是根據這四種法而教導毘婆舍那,第一種法必須完全了知的法,就是身體現象與心理現象,為什麼我們必須完全了知身體現象與心理現象呢?因為想解脫一切痛苦。佛陀教導的四諦法門,第一項苦諦所說的苦這項真理,苦諦所指的是一切的身體現象與心理現象,它就是苦。這是修行者必須了知的,因為如果一位修行者不完全了知苦,就不能真正的解脫苦,唯有當他能完全了知痛苦,他才能真正解脫痛苦,因此修行者必須完全了知痛苦,痛苦就是一切的身體現象與心理現象。在佛陀第一次說法,所說的法輪經當中,所開示到生是苦,老是苦,痛是苦,死是苦,憂愁、悲傷、苦惱、焦慮等等都是苦,與親愛的人分離也是苦,與自己所厭惡的仇人相會也是苦,所慾望、所追求的得不到也是苦,總而言之一切五蘊都是苦。
所謂五蘊:第一、色蘊是一切物質現象的集合,或者說身體現象的集合。第二、受蘊就是一切感受的集合。第三、想蘊是一切慾望、想像的集合。第四、行蘊是心理現象的組成,也就是一切附屬心理作用的,除了感受、意想、心意本身,其他所有一切的附屬心理現象,或者所謂心所,他的集合是行蘊。第五、識蘊是心意的本身,具有認知部份心識的集合,五蘊歸納起來也就是身心這兩部份,或剛才說的名色,也就是身體現象與心理現象,所以想要解脫一切痛苦的人必須完全了知一切身心現象,就是苦,不愉快、不順意、不舒服等。
這是佛陀之所以教導毘婆舍那,教導我們要正念觀察一切身心現象的理由,這種苦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苦苦,是一切眾生普遍能夠了解的,一切眾生受到苦苦,而且很容易可以知道感受到苦苦的存在,一切身體的不愉快、不舒服就是苦苦,譬如說疼痛、麻癖、酸、癢、老、疾病、死等等都是苦苦,這是身體方面的苦苦。一切心理方面的不愉快、不舒服也是苦,像憂愁、悲傷、焦慮、煩惱、懊惱、灰心等等,這是心理方面的苦苦,尤其是對於修行者而言身體方面的苦苦是很明顯很容易注意到的,毘婆舍那的原則是要按照一切當下發生的現象,發生時的樣子去觀察他們,但是修行者仍然不喜歡這種身體方面的苦苦,像打坐時感覺到痛、麻、酸、癢,或感覺壓力、脹、僵硬等等,修行者越修行經驗到苦的機會就越多,然而修行者應該感受到很幸運能夠經驗到這一些苦,這些身體方面不愉快的感覺,因為苦能幫修行者專注的觀察痛、麻、酸、癢,這些苦的感受。他能夠具有強而有力的正念,修行者如果能夠忍耐,持續的,很有恆心的一直觀察下去,他就很容易開悟佛法,但是有些修行者很不喜歡觀察這些苦的感受,希望這一切不愉快的感受趕快消失,其實真正了解毘婆舍那的人,不會存著苦、痛、麻、酸、癢趕快消失的心態,他具有正確的觀念,當一切痛、麻、酸、癢,不愉快的感受生起時,他能夠很準確、很注意、很密切的來觀察這一些痛、麻、酸、癢,所以他的正念強而有力,定力可以迅速加深,能夠達到一層又一層的內觀智慧,一層又一層的開悟。
講到第二種苦,壞苦,變壞時所感受的苦,其實是指一切快樂的感受,為什麼說一切快樂就是壞苦呢?因為一切快樂的境界,快樂的感受並不能持久,一切的快樂都會消失變化,當快樂的境界、快樂的感受變壞消失的時候,我們就感覺到不愉快,感到可惜、粘著,我們感覺這種痛苦之所以生起,是因為快樂變壞消失掉,所以快樂本身是一種壞苦,當他變壞消失的時候會引起痛苦的感受,如果快樂是持久的佛陀就不會說快樂是一種苦,因為快樂並不能持久,它也不斷在生滅,當快樂變壞消失時,我們會去想念這個快樂,渴求這個快樂,但是我們不在得到這種快樂,於是感覺到痛苦,一切快樂都必然會變壞,必然會消失,所以稱它為壞苦。
第三種苦行苦,指是生滅現象,所有一切身心現象都不能夠持久不變的,一切身心現象都是迅速生起,然後迅速消滅,下一個身心現象迅速生起、迅速消滅,一切都是變化無常,這種生滅無常叫做行苦,剎那剎那之間沒有停止過,一直在生滅變化當中,這三種苦是修行者必須完全了知的,尤其行苦是修行者必須完全了知,修行者才能解脫一切的痛苦。然而修行者不能藉著研究討論、思惟、分析、推理、判斷這種種方法來了知行苦,要了知行苦必須藉著修行毘婆舍那,用單純的正念專注觀察一切當下發生的身心現象,如此修行者才能真正了知行苦,唯有當修行者能夠專注觀察一切當下發生的身心現象,讓正念保持相續不斷,定力越來越加深,內觀覺悟力才會變得銳利,而能透視了悟到一切身心現象,都是不斷在變化,迅速的生起又迅速的消滅,他才能夠體驗了悟這種身心的現象,也就是完全了悟到行苦,一切身心現象都是生滅變化無常的,即使有人想要一切身心現象恆久不變,但是卻永遠無法做到,因此一切身心現象是苦。於是想要解脫一切身心現象的苦,想要解脫這三種苦,苦苦、壞苦、行苦,想解脫痛苦,必須先了解痛苦的原因,什麼是這三種苦的原因呢?佛陀說這三種苦的原因是貪愛、執著。貪愛執著是一切身心痛苦的原因,也就是一切生死輪迴的原因,因為貪愛執著,才會造作種種善業、惡業,這些善業、惡業造成我們繼續不斷的生死輪迴,佛陀說貪愛執著必須完全滅除的法。
當你對你的房子財產有貪愛、執著,你就會很珍惜地愛護他們,萬一有一天你的房子、財產受到了損壞,被火燒毀或被水沖走,或被仇人損壞,你會覺得很傷心、難過、焦慮,這些傷心難過、焦慮的痛苦,是因為你對你的財產貪愛執著所產生。當你對你的兒女有貪愛,如果有一天出了意外,你會非常的傷心難過,失意感受、傷心難過等心理的痛苦,是因為你對你的兒女有貪愛、執者才生起。因此佛陀說:貪愛、執著是痛苦的原因,如果你能夠滅除貪愛、執著,你就能解脫一切痛苦,過著真正幸福、安樂、自在的生活。而滅除貪愛執著的方法就是要正確了知身心現象的方法,如果你能完全了知苦,也就是完全了知苦苦、壞苦、行苦,完全了知一切身心現象都是無常,就不會對一切有生命的人或無生命的事物生起貪愛、執著,因為你了解到一切有生命的生物或沒有生命的事物,都只是自然的物質現象,精神現象的組合,你了解到一切物質現象與精神現象,或者是一切身體現象與心理現象都是苦,你就不會再對這一切身心現象生起貪愛執著,你不會貪愛、執著痛苦,所以你能解脫一切痛苦,達到止息痛苦的境界。如果想要正確了知一切身心現象,解脫一切痛苦,你必須修行八正道分。
八正道分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當你修行毘婆舍那,照著一切當下發生的身心現象,他們發生時真實的面貌去觀察他們,就是在修行八正道分,你就能夠了知身心現象是苦,於是能滅除貪愛、執著,當你滅除貪愛、執著,就能解脫一切痛苦,而達到離苦的涅槃境界。想要達到離苦的涅槃境界,就必須修行八正道分,也就是修行毘婆舍那四念住正念的法門,如果能修行八正道分,必然能夠了知身心現象,就是苦。而且能夠滅除對身心現象的貪愛、執著,當你完全滅除貪愛執著一切痛苦就不再生起。達到解脫痛苦的涅槃境界,這就是你必須修行毘婆舍那正念修行法的原因。
在修行毘婆舍那時,譬如察覺在行禪當中,很專注的觀察腳步的每一個移動,舉起、提起、跨出、落下、接觸、壓下,這時必須付出身體的精進,身體必須付出正確的要領在行禪,也必須付出心理的精進,才能夠很專注、很準確、很密切在觀察,這種精進是正確的,是正精進。因為這種精進能令你正確了知身心現象是苦,能令你滅除貪愛、執著,令你證得解脫痛苦的涅槃,所以這種精進是正確的,叫正精進。
當你在觀察腳步每一個移動,必須一直保持注意,每一個腳步移動的過程,這種保持密切的注意就是念,所謂念就是時時保持注意現在當下身心的情況,這種念、這種密切的注意,正確的叫正念。因為這種念能夠正確了知身心現象是苦,令你去除貪愛、執著,令你達到解脫痛苦的涅槃境界,所以這種念是正確的叫做正念。
你的正念必須很敏銳、用心注意觀察,而且要持續不斷,於是你的心專注程度越來越深,達到相當的定力,這種定力是正確的叫正定。因為這種定能令你了知身心現象是苦,令你滅除貪愛、執著,最後達到解脫的涅槃境界,所以這種定是正定。
但是在行禪當中,你的心不會一直保持在腳步的移動,有時心會胡思亂想,有時會想到過去,有時計劃未來,這時有一種心理作用能夠將你的心引導回來觀察修行的目標,這種心理作用能夠令你的心越來越專注,這種將心引導走向修行目標的作用,叫正思惟。這種思惟是正確的,因為能令你了知身心是苦,令你滅除貪愛、執著,最後達到解脫痛苦的涅槃境界,所以這種思惟是正確的叫正思惟。
佛陀在經上講到正思惟,能引導心走向修行目標,而且將心保持在觀察修行目標,令心專注目標,於是,有這四種的幫助,正精進、正念、正定、正思惟,修行者專注修行目標,修行者專注腳移動的過程,透視了悟腳步移動的真實本質,而沒有腳步形態的感覺,乃至修行者感覺不到自我身體的存在,當時所存在的只有移動的本身,腳步每一個移動是一系列分開的小動作,這時所達到的智慧是正見,因為能夠正確了知腳步本身的真實本質,於是能正精進、正念、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定。
修行毘婆舍那時,在行禪時身體不造作三種業,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所以具備正業,所謂正當的身體行為,你的嘴不說謊話、粗話、罵人的惡語和沒有意義的話,也就是妄語、兩舌、惡口、綺語,因為不說這四種言語,所以具備正當的言語,所叫正語。而且在行禪中你不從事邪惡的活命,用不正當的手段從事職業損害生命,如果在從事職業做殺、盜、淫,這三種職業行為,或說妄語、兩舌、惡口、綺語,這四種邪惡的語言,藉不正當的身體、行為與言語來賺錢養活生命,那麼就是邪命,但是在行禪當中,不藉這種錯誤的行為來從事職業養活生命,所以具備正命,於是在修行毘婆舍那專注的行禪當中,你具備八正道全部八項,也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這八正道分能正確引導了知正確修行方向,完全滅除貪愛、執著,證悟到離苦得樂的境界。八正道就是中道,也是所謂道諦,所以毘婆舍那根據這四種法,也就是必須完全了知的法是苦諦。了知一切的身心現象必須完全滅除的法是集諦。貪愛執著必須完全證悟的法是滅諦。離苦的涅槃必須完全修行的法是道諦八正道分。如果能夠持續不間斷精進努力修行就能夠完全修行八正道分。
經由八正道分修行毘婆舍那的修行者,能夠令你滅除一切貪愛、執著,解脫痛苦。最後願大家正確了解毘婆舍那修行的原理、方法,盡自己最大努力修行八正道分,能夠達到離苦,解脫一切煩惱。
八、禪修問與答
學者十天的禪修已經到了尾聲,十天的時間只是一個開始,還不足夠讓您證悟阿羅漢果,不過對於老修行的人,他可能在這十天當中能夠達到某種深度的內觀智慧,是婆舍那智慧,在佛法當中有四個階段的證悟,第一階段須陀洹初果的證悟,第二斯陀含翻譯一來,二果的證悟,第三阿那含翻譯不來,三果的證悟,第四階段阿羅漢翻譯無生,是四果的證悟。
當你能夠證悟這四個階段的道智或果智,你就能夠滅除某種的煩惱,在第一階段的證悟,初果須陀洹時就能夠去除我見,一切煩惱的根本,第二階段的證悟,斯陀含能夠拔除粗的貪、瞋、癡等等煩惱,第三階段的證悟三果阿那含能夠拔除幾乎所有的貪、瞋、癡、煩惱。剩下來的是微細煩惱到了第四階段阿羅漢就能拔除全部的煩惱,心完全從煩惱中清淨出來,這時就能夠過著真正幸福、快樂、自在的生活。
所謂十天只是一個開始,只是學習的階段,回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家裏,必須要繼續精進努力的修行,若能夠留在禪修中心修行,或者有機會參加禪修活動,就在禪修期間修行,如果修行時付出的精進努力少,只能得到很有限的利益,因為沒有付出足夠的精進努力,定力不能夠加深到相當程度,內觀覺悟力就不能夠開顯出來,或僅僅少部份的開顯,只有偶而的體會,然而您能夠付出足夠的精進,很努力精勤的來修行,勇猛精進持續努力,你的定力能夠持續加深,內觀覺悟力越來越銳利,而能夠達到一層一層更高的內觀智慧,才有希望在今生證得一果、二果、三果,乃至四果,在經上佛陀教導四念處的法門,四念處就是所謂的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和法念處,佛陀在講解這四念處法門之前先說到修行四念處具有七項利益,七項利益就是:
第一清淨眾生:當你提起正念觀察一切身心現象,你就有機會透視了悟到身心的真實本質,而能滅除一切煩惱,當你的心能夠解脫某種煩惱,就能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如果你能夠精進修行到達第四層的證悟阿羅漢果,你就能夠從煩惱當中清淨出來,能夠過著真正幸福安樂的生活,這也就是清淨眾生的意義,即使你還沒達到第四階段的證悟,只達到第三階段的證悟,或是第一階段的證悟,同樣的能從某些煩惱當中清淨出來,而達到某種程度的自在、安樂,這就是清淨眾生這項利益,第二項利益是超越憂愁,第三項利益是能夠超越悲痛,如果你能夠了悟身心現象的真實本質,就不會認定身心現象是人、我、眾生,是男人是女人等等,於是你不會因為身心現象而生起種種煩惱,所以就不會因為人、事、物而生起憂愁或悲痛,因為一切的人事物,都只是生滅變化無常的,自然的過程,這裡面沒有一個真正的人,真正的我,真正的眾生,沒有實在的事物存在,因為你有這樣子的透視了悟,所以能夠超越憂愁和悲痛。第四項利益是能夠超越一切身體的痛苦。第五項利益是能夠超越一切心理的痛苦,如果你能夠精進修行,達到初果,乃至四果,就能超越身體與心理的痛苦。第六項利益是果智的證悟。第七項利益是達到離苦得樂涅槃的境界。如果你能夠付出足夠的勇猛精進,努力修行,而且具有足夠長的時間,投入在修行當中,你必然能夠達到滅除煩惱,解脫痛苦的證悟。
從初果的道智、果智直到四果的道智、果智,這些都是可以達到的修行成就,這也是佛陀在念住經教導我們要來努力精勤修行的四念住,正念的修行法,也就是毘婆舍那修行法,以便得到這七項利益,你須要做的就是精進努力修行。禪修的活動,大多是十天的時間,十天的時間不足以令你證悟到初果,乃至四果,如果你有充份的時間,能夠繼續留在禪修中心,長期的修行,這是最好的,能夠讓你的修行工夫持續進步,境界持續提高,但是既然沒有時間,要回到自己的家裏,你仍然要繼續修行,因為正念修行是必須保持下去,不應該令他間斷,如果你在家裏能夠繼續修行,這就表示你能夠將禪修期中所學到的運用在你的日常生活當中,譬如說你每天能夠修行二小時、三小時這是最好的情況,但是即使只有五分鐘空閒的時間,你也必須用五分鐘的空閒來修行,如果你每天早晨有一小時的時間用在修行上,你必須先行禪,約十分鐘至十五分鐘,然後你慢慢走到坐禪靜坐的地方,坐禪四十五分鐘到五十分鐘,總共一小時的時間坐禪,靜坐之前必須先行禪經行,因為在行禪中你很容易將心安定下來,很容易引生定力,然後要慢慢的走到靜坐的地方保持正念觀察每一個動作,每一個動作必須放慢,而且很仔細的在觀察,直到你完全坐好,調整好姿勢,端身正坐開始坐禪,如此就能將你在行禪中所得到的定力一直保持到坐禪當中,但是有時因家事,或者事業種種不如意,會引起你憂愁焦慮、煩燥,這時你必須提起精神,用心注意的來觀察當下的情緒,同時做記號說憂愁、憂愁、憂愁、焦慮、焦慮、焦慮,或煩燥、煩燥、煩燥,一直觀察到這些憂愁、焦慮、煩燥等等的情緒消失為止,你不應該因為自己的內心生起這些不愉快的情緒、憂愁、焦慮、煩燥而感到沮喪,因為當你在家裏修行時,不比在禪修期中,必然有許多不如意的情緒作用,所以你不必感到沮喪,反而必須提起精神振作你的正念,很努力的來觀察這些情緒,一直到這些情緒消失為止,如此每一小時的修行,每一次的修行,都必須包括行禪和坐禪兩項,然後在日常生活當中,不必作意將動作放慢,只必須保持正常的速度來運作一切的舉動,但是也必須保持普通的注意,保持正念,時時知道自己的動作情緒,在觀察日常生活的一舉一動中,你不必要做記號,所須要做的只是盡量保持醒覺,知道你當下所做的一切動作,一旦有機會參加禪修活動,你應該盡量把握這個機會去參加,更好的情況,就是你能夠有充份的時間到禪修中心修行二個月、三個月,如此你就有機會達到相當階段的證悟,你就能夠過著真正的幸福、安樂、自在的生活,最後願大家盡自己最大的精進努力修行,禪修結束之後,仍要繼續保持努力,讓你的修行工夫不間斷,每個人都能夠達到解脫一切痛苦,得到究竟安樂的涅槃境界。
以下有幾個問題:
問題一:情緒作用是否屬於受蘊,生氣這種情緒是否屬於受蘊?
答:受蘊包括一切感受,一切身體的感受,和心理的感受,這一切感受的集合就叫做受蘊,身體的感受譬如說:身體的痛、麻、酸、癢、冷、熱等等。心理的感受譬如說:快樂、喜悅、憂愁、苦惱、悲傷、失意等等,所以一切的情緒作用,不管是快樂、喜悅、憂愁、悲傷、苦惱都是屬於受蘊所涵蓋,然而在佛法當中,生氣並不算是情緒作用,不是屬於受蘊,生氣是另外一個範圍,是屬於行蘊,所謂行蘊是一切附屬的心理作用,所涵蓋的層面很廣,除了心意本身,以及一切感受,一切想像作用之外,其他心理作用都涵蓋在行蘊當中,意思是說:除了識蘊、想蘊、受蘊這三類其他心理作用,你貪心、瞋心、愚癡、我慢、嫉妒,或精進、正念、定力等等,這些都屬於行蘊,一切附屬心理作用,或者說是心所。
問題二:在行禪當中腳步的移動是否算是主要的目標,當最明顯的目標消失後,是否我們應該觀察第二個目標,當第二明顯目標消失後,我們是否應該回來觀察腳步的移動?
答:是的。在行禪當中我們必須觀察明顯的目標,而行禪中最明顯的目標往往是腳步的移動,因此腳步的移動是行禪中主要的目標,但是當有其他更明顯的目標發生時,譬如說:妄想你必須暫時停住腳步專注的來觀察妄想,內心同時作記號說妄想、妄想、妄想,當妄想很淺、很弱的時候,你可以不必停住腳步觀察妄想,在你繼續行走的時候專注觀察幾次,妄想消失,你就繼續專注腳步的移動,可是如果你觀察妄想幾次之後,妄想仍然不停止,這時你必須停止行禪,停止行走,站在原地專注觀察妄想的心,同時內心做記號,說妄想、妄想、妄想,一直到妄想心停止消失為止,才能夠再繼續經行,繼續行禪,如果還有其他明顯目標發生,譬如說:疼痛、麻、酸、癢、僵硬等等,你也必須停住腳步觀察痛、痛、痛,麻、麻、麻,酸、酸、酸,癢、癢、癢,硬、硬、硬等等,一直到這些明顯的目標消失,你才再繼續觀察腳步的移動,毘婆舍那修行法的原則,就是要觀察當下最明顯的目標,當最明顯的目標消失後,你必須觀察第二明顯的目標,當第二明顯目標也消失,沒有其他更明顯的目標存在,你就回來觀察主要的目標,在行禪當中,主要的目標是腳步的移動,所以當其他明顯目標消失之後,你應該繼續行禪、經行觀察腳步的移動。
問題三:如果沒有痛苦,是否我們就不需要修行?
答:是的。修行目地就是要解脫痛苦,如果我們沒有痛苦,我們就不需要修行。
問題四:修行毘婆舍那是否要研究經論?
答:當你在修學期間,你不需要學習研究經論,因為我們的禪修方法就是根據經論而來修行的一套方法,不過如果你已經能夠去除相當程度的貪、瞋、癡、煩惱,你會有想要研究經論的慾望,但是最好你能夠證悟到初果須陀洹,乃至四果阿羅漢,然後你才去學習研究經論,因為學習研究經論不能令你滅除煩惱,過著真正幸福安樂的生活。
問題五:十天的禪修之中,我能夠達到某種程度的定力,而且能夠達到某種程度內觀透視的覺悟力,回家之後,我能夠花半小時乃至一小時時間來修行是否能夠維持我的定力和內觀覺悟力,達到禪修期中的百分之五十?
答:這是因人而異,如果回家以後,在假日當中,你能夠有全天時間用在修行上,你就必須下定決心全天時間完全投注在修行當中,如此也許能達到在禪修期間的定力和覺悟力,但是這要依你的精進程度而定,也許你能在半小時或一小時之內達到相當深度定力,相當程度的覺悟力,這是有可能的,如果你能夠注重你的日常生活,培養你的正念,持續讓你的定力加深,覺悟力會變的銳利,因此,你若有可能抽出半小時,就必須作半小時修行,若能夠有一小時空閒,你就必須要在一小時之內完全放下其他的雜務,專注的來修行,這樣才能夠達到最好的修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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