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演說與雅典民眾政治認知
20世紀80年代,芬利(M.I.Finley)在描述雅典民主制運作時,曾經關注過政治認知的問題,他結合古希臘社會特徵,從宏觀層面上討論了政治商議和決策過程中信息的獲得與交流方式,但是對於演說在這方面的作用似乎並未給出積極評價。①隨著古希臘演說與雅典民主政治研究的深入,西方學者逐漸意識到,演說不僅是社會現實的產物,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社會現實。於是,演說本身的社會功能成為考察重點。在此趨勢影響下,赫斯克(Jon Hesk)的《欺騙與古典時期的雅典民主制》(Deception andDemocracy in Classical Athens)一書於2000年問世,以嶄新視角對古希臘演說中的「欺騙」問題給予了嚴肅的學術關注。作者指出,演說術一方面作為欺騙手段遭到揭露與批評,另一方面卻在某種程度上發揮著捍衛真實和正義的作用。該書儘管沒有對演說傳播政治信息的具體方式進行細緻分析,但已經開始從認知的角度關注古希臘演說的社會功能。數年之後,歐博爾(Josiah Ober)在其專著《民主與知識:古典時期雅典的創新與學習》(Democracyand Knowledge:Innovation and Learning in Classical Athens)中將公共知識作為研究主題,更完全地將研究視線轉向認知層面。該書強調民主政治對社會整體所產生的普遍作用,重點在於考察雅典民主政治如何整合、傳播並利用社會的公共知識。為此,他討論了雅典民主政治多方面的具體運作形式,其中自然包括公民大會與公民法庭這兩個重要的政治演說場合,並且特別對呂庫古斯(Lycurgus)的訴訟演說辭《訴列奧克拉特》(Against Leocrates)進行了個案分析,說明信息是怎樣通過法庭的訴訟演說而得以向公眾呈現的,進而從公共知識的角度重新審視民眾的政治參與情況。
有鑒於此,為了進一步考察雅典民主制度中的政治家如何利用演說影響民眾對政治事務的認知,有必要繼續進行深入細緻的個案研究。在檢視古希臘演說辭的過程中,筆者發現,德謨斯提尼有關腓羅克拉底和約(Peace of Philocrates)的演說內容不失為頗具價值的分析對象。所謂腓羅克拉底和約,是「第三次神聖戰爭」的結果。該戰爭起因於公元前356年弗基斯(Phocis)對德爾斐的佔領,其間,馬其頓的腓力二世乘機插手中南部希臘事務,支持忒拜攻打弗基斯,而雅典則站在弗基斯一方,對抗馬其頓。公元前346年,腓力二世與雅典人訂立腓羅克拉底和約,藉此控制溫泉關,威脅中南部希臘。這成為雅典與馬其頓外交關係的重要轉折點,德謨斯提尼從此開始逐步推行堅決的反馬其頓政策。為了說服民眾接受這一主張,他在後來的演說中一再將該和約作為關鍵例證加以渲染,引導民眾回顧其經過,判斷其是非,反思其意義,形成特定的政治認知。他的相關闡述主要集中於公元前343年的《使團辭》(On the False Embassy)和公元前330年的《金冠辭》(On the Crown)之中;而政敵埃斯基尼斯(Aeschines)也曾就此和約與德謨斯提尼進行針鋒相對的辯論,有演說辭存世,成為不可或缺的重要佐證。筆者將通過對這些演說內容的文本分析,從動態過程、集體記憶和模式化敘述三個方面,考察演說對民眾政治認知的影響,以期更為具體而生動地闡釋古希臘演說的社會功能以及雅典民主政治的運作方式。
一、動態的認知過程
演說是雅典政治家的職責,也是民眾獲取信息的渠道。德謨斯提尼曾經提出:政治家應該如何接受審查(hōng』an ho rhētōr hupeuthunos eiē)?②原文中rhētōr一詞本義是「演說家」,這裡則特指政治家,hupeuthunos是由前綴hupo-與euthuna(審查)構成的形容詞,意思是「有必要接受審查」,其中的「審查」(euthuna)是雅典城邦專門針對各類公職人員在卸任時進行的述職審查。但是,rhētōr並非一種公職,在制度上也不存在針對rhētōr的述職審查,③德謨斯提尼的表述其實是在考問政治家的公共職責。他自己給出了答案:對政治家述職審查的標準在於「了解那些剛發生的事務,提前認識它們並提前講給別人」。④通常情況下,針對政治家的公共訴訟在一定程度上充當了這種所謂「述職審查」的作用。⑤德謨斯提尼在公元前330年的一次公共訴訟中為自己的政治生涯進行申辯,特彆強調了演說方面的能力與貢獻,反覆聲明自己了解事實真相和腓力二世的實力,並將信息傳達給民眾,有助於他們探討公共事務,以及獲得「有關城邦未來政治生活的經驗」。⑥這也就是政治家在演說中必須履行的義務,他們有責任將自己了解的信息傳播給民眾,並使之形成具有積極意義的政治認知。而圍繞演說的「述職審查」不僅會審視政治家的演說對民眾認識相關政治事件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反思民眾從中所形成的政治認知是否合理,它還試圖對這種既有的政治認知予以補充、修正乃至重塑。因此,政治家的演說與所謂的「述職審查」先後發揮作用,在持續的動態過程中共同構成了民眾認知政治事務的主要途徑。
公元前343年,德謨斯提尼就腓羅克拉底和約指控埃斯基尼斯的公共訴訟無疑是最能集中反映這一動態過程的案例。在起訴演說《使團辭》中,德謨斯提尼指出:埃斯基尼斯要以公民大會演說者的身份(tōn en tōi dēmōi legontōn)接受「述職審查」(euthunas hupheksei),因為雅典的「政體是建立在演說之中的」(enlogois he politeia),說謊(pseudēlegōn)是對民眾犯下的最大罪行,如果演說不是真實的(mē alētheis),民眾就「無法安全地參與政治活動」(asphalōs…politeuesthai)。⑦正是在此意義上,德謨斯提尼向埃斯基尼斯提出了質問:「你彙報了什麼?如果講了真話,就讓你活;如果說了謊,你就要接受審判。」⑧可見,此次訴訟將對埃斯基尼斯過去的公民大會演說進行審查,回顧演說的內容及其對民眾政治認知的影響;同時,此次起訴演說本身也成為德謨斯提尼用以改變民眾既有政治認知的工具。於是,從公民大會演說到公共訴訟演說,便形成一種動態過程,而《使團辭》則呈現了其中一個「橫截面」,使我們得以清楚地看到,後來的訴訟演說是如何回顧和審視之前的公民大會演說,從而在這一動態過程中不斷重塑民眾政治認知的。
依據演說辭陳述,最初在腓羅克拉底的斡旋與提議之下,雅典人決定與腓力二世磋商和約,德謨斯提尼和埃斯基尼斯共同參加了出使馬其頓的第一次使團,又稱「和平使團」。使團返回後,雅典人於當年埃拉菲博里翁月(Elaphēboliōn)18、19日先後召開兩次公民大會,商議並通過了和約。⑨而後,於同月25日由雅典盟邦在公民大會上對和約進行宣誓。接下來,德謨斯提尼與埃斯基尼斯又共同參加第二次使團,前往馬其頓獲取腓力二世的宣誓,因此又稱「誓言使團」。使團返回雅典後,於斯基羅佛里翁月(Skirophoriōn)15、16兩日先後在議事會和公民大會中進行彙報。⑩
以上便是制定該和約的主要步驟,發生於公元前346年。從中可見,該和約的制定作為一個關鍵性的外交與政治事件,涉及多次公民大會商議過程。三年後,德謨斯提尼在《使團辭》中指控埃斯基尼斯出使馬其頓期間收受賄賂,卻將攻擊重點集中於被告的公民大會演說。演說一開始就聲明,指控針對的其實是埃斯基尼斯「在城邦政治活動中的地位」,這既包括他的所作所為,也包括他的公民大會演說(tois pepragmenois kai dedēmēgorēmenois),尤其是他針對腓力二世的演說(logous kata tou Philippou dēmēgorein)。(11)
《使團辭》第10和11兩節用五個並列的分詞結構列舉了埃斯基尼斯在參加「和平使團」之前的一系列政治行為:在公民大會演說中宣稱,最早識破腓力二世;與伊珊德(Ischander)一同在議事會和公民大會中進行演說(12);說服雅典人派遣使團,準備對腓力二世的戰爭;出使阿卡迪亞(Arcadia)返回雅典後,複述自己在阿卡迪亞的演說;批評那些受到腓力二世賄賂的希臘人,備陳他們所造成的危害。顯然,這些行為都離不開演說,德謨斯提尼使用十分誇張的形容詞將它們稱為「他那些美好而宏大的演說」(tous kalous ekeinous kai makrous logous)。(13)
據德謨斯提尼所說,埃斯基尼斯受賄是在跟隨「和平使團」返回雅典之後被發現的,其證據依然是他在公民大會中的演說。《使團辭》第13—16節敘述埃拉菲博里翁月18和19日先後兩次公民大會的場景。第14節直接引用埃斯基尼斯的演說內容,並使用強調的修飾語來形容他的演說:將埃斯基尼斯18日的演說稱為「他那些簡潔而謙遜的演說」(toioutous tinasbrakheis kai metrious logous),到19日卻變為「無比該死的演說」(pollōn akious thanatōn logous),(14)因為埃斯基尼斯一反之前的做法,轉而危害雅典盟邦。在14—16節敘述完兩次公民大會的經過之後,德謨斯提尼表示,將向聽眾講述埃斯基尼斯在隨後的「誓言使團」中如何拖延時間、損害雅典利益。但是,接下來的第17節卻直接跨越到「誓言使團」返回雅典之後所發生的事情,即斯基羅佛里翁月15日在議事會和16日在公民大會中的演說經過。這一敘述延續到第56節,(15)其中,第17—24節生動描述當時公民大會中的場景,第45—46節敘述德謨斯提尼在公民大會中與腓羅克拉底進行的辯論。隨後第57—63節對以上敘述進行總結,詳細列舉前後的事件經過,指出明確的日期,目的在於證明埃斯基尼斯等人與腓力二世合謀毀滅了弗基斯。(16)第64—87節集中譴責埃斯基尼斯的上述罪行,並強調他給雅典造成的危害。第88—105節對埃斯基尼斯將進行的申辯演說加以反駁。第106—121節證明埃斯基尼斯被腓力二世收買,與腓羅克拉底同謀。第122節以後圍繞對埃斯基尼斯的判決要求進行雄辯,直到第155節才轉回到「誓言使團」。這種敘述打亂了事件發生的時間順序,而將前後的演說場景集中在一起,同樣強化了德謨斯提尼對埃斯基尼斯政治演說的關注。
在第17—24節描述斯基羅佛里翁月16日的公民大會場景之後,第25—28節解釋為什麼要複述這次公民大會中埃斯基尼斯的演說,德謨斯提尼給出兩個原因:第一是因為埃斯基尼斯在演說中用虛假的許諾欺騙雅典民眾,並且阻止其他人講出「事實」(talēthē);第二個原因則是要藉此讓雅典民眾懂得怎樣辨別埃斯基尼斯演說的真偽。第29節強調,要讓「事實」(pragmata)勝過埃斯基尼斯的「名望」。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此處「名望」一詞的古希臘語原文為doksa,派生於動詞dokeō(認識),因此,doksa的本義是名詞性的「認識」,在這裡指民眾對埃斯基尼斯的認識,轉義為「名望」,其實正是民眾政治認知的組成部分。它在前面第12節中體現為:當埃斯基尼斯參加「和平使團」時,雅典民眾將他視為監督者,而不是出賣雅典利益的人。德謨斯提尼提醒民眾,正是由於埃斯基尼斯「以前進行的演說」(tous proeirēmenous logous),「你們所有人」才會持有這樣的「認識」(tēn doksan)。在德謨斯提尼看來,這一「認識」不但會使民眾相信埃斯基尼斯在「和平使團」中所扮演的角色,更會使民眾進一步信賴埃斯基尼斯,相信他在公民大會演說中所傳播的其他信息,以及那些所謂的許諾。為此,德謨斯提尼才認為有必要指導民眾辨別埃斯基尼斯演說內容的真偽。換言之,民眾關於政治家個人的「認識」可能影響著他們對其他政治信息的接受與判斷,從而使這種「認識」延伸為內容更廣泛的政治認知,這一過程同樣是通過政治家的公民大會演說而得以實現的。
接下來,德謨斯提尼斥責埃斯基尼斯在斯基羅佛里翁月16日的公民大會上以欺騙手段妨礙民眾了解「事實」,使得雅典人在最終得知腓力二世佔領溫泉關的消息時,已經難以決定如何採取行動了。在這裡,德謨斯提尼特別闡發了民眾在公民大會中進行政治商議的正當程序:先要「聽取關於事實的演說」(akousai peri tōn pragmatōn),然後商議,進而「去做認為該做的事」(prattein ho ti doksai)。(17)引文中doksai是動詞dokeō(認識)的不定式形式,表示民眾在政治參與中的認知活動。這也就是說,了解「事實」(pragmata)是民眾形成政治認知(doksai)並採取行動(prattein)的基本前提。德謨斯提尼指出,他本人曾在前一天向議事會說明實情,並提出自己對事態的預見。但是,議案卻未能提交公民大會,民眾在不了解「事實」的情況下,接受了埃斯基尼斯發布的虛假信息。其結果是,儘管雅典民眾對腓力二世到達溫泉關的消息感到震驚,並且為使節沒有向他們彙報而氣憤,但是他們仍然相信埃斯基尼斯所謂的許諾是能夠實現的,因而拒絕聽取德謨斯提尼的演說。德謨斯提尼進一步聲明,如果在當天的公民大會上「真實」(tēn alētheian)得勝,他本來就可以立即提出反駁,向民眾傳達信息並且防止雅典民眾錯失採取行動的機會。然而,埃斯基尼斯卻給出欺騙性的許諾,試圖利用演說把雅典民眾引向虛假的希望(phenakisthēnai tois logois toutois),同時阻止民眾從德謨斯提尼這裡聽到實情(talēthē mē…akousai)。(18)
在以上這些敘述中,德謨斯提尼著重強調公民大會演說對民眾政治認知的重要影響,突出他本人如何力爭向民眾及時傳達「事實」,而埃斯基尼斯卻在公民大會中用謊言排擠「事實」,控制政治信息的發布,主導民眾對政治事務的認識與判斷。實際上,公元前346年埃斯基尼斯成功說服民眾接受腓羅克拉底和約,這表明民眾當時在其演說影響下普遍認為該和約是正當而有益的,直到公元前343年,民眾的想法很可能仍未改變,德謨斯提尼在訴訟中面對著民眾多年前所形成的這種政治認知,並試圖加以改變,為此,他回顧了當年公民大會的商議過程,聚焦於埃斯基尼斯的演說,以及他們兩人在傳達政治信息方面的彼此競爭。通過這種回顧,德謨斯提尼將民眾的既有認知(doksa)表述為受到欺騙的結果,而與他所提供的所謂「事實」(talēthē與pragmata)對立起來,並要求民眾摒棄前者,將注意力重新轉向後者,從而形成新的政治認知。
二、民眾的集體記憶
為了更加真實可信地回顧公民大會演說,德謨斯提尼往往訴求於聽眾的記憶。《使團辭》第9節,在敘述埃斯基尼斯參與和平協定的政治行為之前,德謨斯提尼首先要求聽眾回憶(hupomnēsai)埃斯基尼斯曾經進行的公民大會演說(dēmēgorein),並且向聽眾強調,這些內容是「你們當中的大多數人都記得的」(mnēmoneuontas humōn…tous pollous)。在敘述完斯基羅佛里翁月16日的公民大會場景之後,德謨斯提尼又指出,埃斯基尼斯善於否認自己做過的事情,這些事情包括彙報、許諾以及欺騙,顯然都是指埃斯基尼斯的公民大會演說。德謨斯提尼為此特別向聽眾說明,埃斯基尼斯是「在你們這些了解一切的人們面前接受審判」(krinomenon…en humin tois hapant』 eidosin)。(19)可見,在德謨斯提尼看來,政治家曾經在公民大會中的演說是為陪審員所了解並且記得的,聽眾的這種記憶可以證實德謨斯提尼關於公民大會演說場景的再現,從而確保了對政治家公民大會演說進行「述職審查」的可靠性。筆者將由此進一步分析德謨斯提尼在敘述中如何具體運用這種對聽眾記憶的訴求,以及這種訴求在民眾認識政治事務方面所產生的作用。
前文已經列舉,《使團辭》第13—16、17—24和45—46節都是關於公民大會演說場景的生動描述,德謨斯提尼在這些地方均以直接引語的方式複述政治家在公民大會中的演說內容,我們來看他是怎樣強調聽眾的記憶的。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在這些敘述中對第二人稱複數的使用:「你們商議」(ebouleuesthe)和平協定,埃斯基尼斯「在你們面前」(en humin)演說,「你們所有人聽到」(pantōn akouontōnhumōn)他的演說,「你們喜歡」(humōn boulomenōn)埃斯基尼斯的演說內容而「不願聽」(ethelontōn akouein)腓羅克拉底的演說,使節「向你們進行演說」(pros humas edei legein),「你們要試圖共同回憶」(peirasthesundiamnēmoneuein)當時公民大會的場景,埃斯基尼斯「向你們彙報」(apēggeilen pros humas),「你們鬨笑」(humeis d"egelate),「你們不願聽且不願相信」(out"akouein ēthelete oute pisteuein eboulesthe)德謨斯提尼的演說,「你們要回憶」(anamimnēskesthe)公民大會中德謨斯提尼與腓羅克拉底的辯論場景,當時「你們不願意聽」(hōs d"akouein ouk ēthelete)德謨斯提尼的反駁,「你們嘲笑」(kai humeis egelate)。(20)
通過這一系列第二人稱的運用,德謨斯提尼將公元前343年訴訟現場的聽眾表述為共同參加了公元前346年的公民大會。我們很難相信,這是對聽眾構成的真實記錄,它實際上更是德謨斯提尼所使用的一種修辭策略。首先,在訴訟演說辭中,演說者會把訴訟現場的陪審員和其他聽眾視為雅典公民集體,(21)最典型的例子是,演說者在法庭陪審員面前將代表全體公民意志的公民大會法令稱為「你們的法令」。(22)其次,在雅典人的觀念中,公民大會也相當於公民集體,dēmos(民眾)是ekklesia(公民大會)的代名詞。鑒於此,我們可以說,德謨斯提尼使用的第二人稱複數「你們」並非專指訴訟現場的一部分雅典人,而是雅典公民集體,這個公民集體在民主制原則上是任何一次公民大會和公民法庭的參與者,不受具體時空的限制。因此,可以說,德謨斯提尼所強調的聽眾的記憶其實是雅典民眾的集體記憶,而公民大會就是這種集體記憶的來源。
「集體記憶」的概念最初由法國社會學家哈布瓦赫(Halbwachs)提出,他認為,人們生活其中的那個群體能夠為個人提供「重建記憶的方法」,這種重建就是通過集體記憶實現的,它使個人「轉向他人,並採取了他人的思考方式」。「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存在著一個所謂的集體記憶和記憶的社會框架;從而,我們的個體思想將自身置於這些框架內,並匯入到能夠進行回憶的記憶中去。」(23)德謨斯提尼再現過去某次公民大會場景的時候,使用第二人稱複數來表述當時聽眾的「聽」、「鬨笑」以及某種意願的表達,將一部分雅典人對某次特定公民大會場景的記憶轉化為雅典民眾的集體記憶。其目的正是試圖藉助哈布瓦赫所指出的集體記憶的功能,為聽眾建構一種回憶過去的思維框架,在這種情況下,法庭中的陪審員即使未曾參加德謨斯提尼所提及的某次公民大會,也可能傾向於將他的描述作為集體記憶而接受。同時,這種集體記憶又是與雅典民主政治的原則及其意識形態相一致的,肯定並強化了民眾政治參與和掌握政治信息的平等權利,因而具有更強的說服力與權威性,能夠為德謨斯提尼再現公民大會場景提供有力證據。但是,我們要注意,這種所謂的集體記憶在其可靠性方面其實是值得質疑的。
埃斯基尼斯的申辯演說有助於我們對該問題的討論。首先,埃斯基尼斯同樣強調民眾關於公民大會演說場景的集體記憶。《論使團》(On the Embassy)第12—19節敘述第一次使團之前雅典人的商議過程,(24)埃斯基尼斯指出,「你們所有人都記得」(hapantas humas…mnēmoneuein)當時公民大會的場景,同時使用第二人稱複數的表述方式,優卑亞使節「在你們面前進行彙報」(humin apaggeilai),弗呂儂(Phrynon)「請求你們」(edeito humōn)向腓力二世派遣使節,「你們被說服」(peisthentes d』humeis),科忒西豐「向你們彙報」(apēggeile pros humas),「你們所有人都了解這些」(tauth』humeis hapantes iste),俘虜的家屬「請求你們」(edeonto humōn)提供援助。(25)第20—43節敘述第一次使團期間德謨斯提尼等人的言行時,埃斯基尼斯強調這些內容曾經在公民大會中向所有雅典人進行彙報(en tōi dēmōi saphōs apēggeilapros hapantas Athēnaious),因此要求聽眾回憶(hupomimnēiskein)。(26)第55—81節敘述埃拉菲博里翁月18、19日的公民大會場景,也說明「所有雅典人和你們都記得」(pantes Athēnaioi kai humeis anamimnēiskomenoi)。(27)第81—86節敘述埃拉菲博里翁月25日的公民大會場景,仍然是「你們所有人都記得」(pantas humas mnēmoneuein)。(28)在此基礎上,埃斯基尼斯對德謨斯提尼關於公民大會場景的再現進行反駁。根據德謨斯提尼《使團辭》的說法,埃拉菲博里翁月19日的公民大會中有許多雅典盟邦的使節在場。(29)但是,埃斯基尼斯援引公民大會法令,證明當時盟邦使節尚未到達雅典。(30)在這一反駁中,埃斯基尼斯不但訴求於民眾的集體記憶:他對聽眾說,關於公民大會演說的場景,「你們是我的證人」(humeis este moi martures)。(31)而且,他還將公民大會法令作為民眾集體記憶的保障,他認為,以公共文檔的方式(en tois dēmosiois grammasi)保存公民大會法令(psēphismata)是雅典人一項最值得稱道的舉動,它可以杜絕有人在民眾面前詆毀其他政治家。(32)但是,根據埃斯基尼斯的說法,德謨斯提尼卻撒謊而無視這些公共文檔,無視公民大會商議過程的事實(tōn dēmosiōn grammatōn…kai tōn ekklesiōn katapseudetai),因此褻瀆了民眾的集體記憶。埃斯基尼斯進而批評道,德謨斯提尼所再現的公民大會場景既然都是不實的,那麼他關於出使經過的敘述則更是毫無真實(alēthes)可言。(33)這說明,在埃斯基尼斯看來,是否遵循民眾的集體記憶是衡量政治家關於政治事務的呈現是否真實的基本準則。
通過以上分析不難發現,儘管德謨斯提尼和埃斯基尼斯都將自己關於公民大會演說場景的敘述訴求於民眾的集體記憶,但是事實上這種集體記憶卻並不完全可靠。無論二人當中誰的敘述更加符合公民大會的真實場景,他們都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進行歪曲。我們可以說,這種做法與其是對民眾集體記憶的訴求,毋寧是對民眾集體記憶的建構。如前所述,德謨斯提尼為了突出雅典民眾如何受到埃斯基尼斯的欺騙,於是不按腓羅克拉底和約制定過程的先後順序,而先行敘述第二次使團之後的公民大會演說場景,並且反覆使用第二人稱複數來敘述當時公民大會參加者的行為,將公元前346年的這次公民大會場景建構為雅典民眾的集體記憶。同樣,埃斯基尼斯為了強調德謨斯提尼在和平協定製定過程中與腓羅克拉底的合謀,在《論使團》的第12—19節中重點敘述了第一次使團之前雅典公民大會的商議經過,也將當時的公民大會參加者用第二人稱複數進行表述。更明顯的例子是《論使團》第81—86節關於埃拉菲博里翁月25日公民大會場景的敘述,在此次公民大會上由雅典各盟邦向和平協定宣誓。根據埃斯基尼斯的說法,德謨斯提尼在當天作為公民大會主席拒絕色雷斯國王科索布勒普提斯(Cersobleptes)加入和平協定,因而引發民眾不滿的哄鬧。對於這一說法,埃斯基尼斯本應遵循他自己所提倡的做法,提供當時公民大會允許科索布勒普提斯加入和平協定的法令作為最有力的證據,然而,他卻沒有這樣做。哈里斯認為,當時公民大會的真實情況很可能是民眾贊成德謨斯提尼的做法,允許科索布勒普提斯加入和平協定的提議沒有得到民眾的通過。(34)我們看到,埃斯基尼斯雖然在這段敘述中依舊提醒聽眾「你們所有人都記得」(pantashumas mnēmoneuein),但是實際上卻很可能是以有別於實際情況的敘述試圖建構民眾的集體記憶。
對民眾集體記憶的這種建構,在內容上既包括以往公民大會演說的場景,更是針對著民眾在當時公民大會中所形成的關於政治事務的認識(doksa),這主要體現在埃斯基尼斯對公民大會法令的運用上。他一方面聲稱公民大會法令是民眾集體記憶的可靠保障,而另一方面又將公民大會法令作為建構民眾集體記憶的工具。這些銘刻於石碑上的法令不但是政治家在公民大會中提議行為的部分記錄,而且是民眾通過參與公民大會而獲得的政治認識(doksa)的反映:公民大會法令的別名是dogma,它在詞源上與doksa一致,同樣派生於動詞dokeō(認識),詞義則是指認識的內容或結果;此外,公民大會法令銘文的開頭多為edokhsen tēi bolei kai tōi demoi(議事會與民眾共同認為)這樣的表述,(35)其中edokhsen也作edoksen,是動詞dokeō(認識)的一種過去時態形式。這些都說明,公民大會法令被視為雅典民眾政治認知的結果。因此,埃斯基尼斯在再現公民大會演說場景時,有選擇地提供公民大會法令作為證據,其目的仍然是建構民眾關於以往政治認知過程的集體記憶。針對埃斯基尼斯的這一舉證方式,德謨斯提尼在公元前330年的《金冠辭》中有機會提出批評:埃斯基尼斯從時隔久遠的公民大會法令中選出一些無人知曉更無人相信的說法,混淆事件的先後順序,並且用謊言掩蓋事實真相(prophaseis anti tōn alēthōn pseudeis)。(36)德謨斯提尼進一步向聽眾指出,埃斯基尼斯的這種欺騙手段在以前是不奏效的,因為那時「你們依然記得」(eti memnēmenōn humōn)事件經過,所有的演說也都是關於事實真相的(epi tēs alētheias)。(37)在德謨斯提尼看來,埃斯基尼斯對公民大會法令的援引非但不是為了保障民眾的集體記憶,相反更是褻瀆了民眾的集體記憶。
可見,無論是訴求於民眾的集體記憶,還是援引公民大會法令作為民眾集體記憶的所謂保障,在政治家的演說中都被作為某種修辭策略來建構民眾在政治參與以及認知政治事務方面的集體記憶,用以引導民眾反思自身在政治參與過程中所形成的既有認知:哪位政治家在政治演說中曾經呈現過怎樣的政治「事實」;其中哪些是真實的,哪些是虛假的;民眾由此獲知的政治「事實」及其相關「認識」中又有哪些是正確的,哪些是錯誤的。而為此提供重要依據的集體記憶,由於是建立在民眾平等參與政治活動的民主政治原則基礎之上,故而在雅典人的觀念中體現著民眾的權威。因此,民眾一旦接受了政治家所建構的某種特定集體記憶,他們便會不僅以此來判斷政治家所呈現的政治事務是否真實,也會在這種集體記憶中重新考量自身的政治認知與政治決定,並且在此前提下,接受新的「事實」。
三、模式化的「事實」呈現
接下來需要考察的是,德謨斯提尼針對腓羅克拉底和約向民眾傳達了怎樣的「事實」。為此,我們首先有必要關注他的《第二篇反腓力辭》(PhilippicⅡ),這是一篇公民大會演說辭,時間上應該屬於公元前344年,稍早於《使團辭》,也是德謨斯提尼演說辭中最早涉及腓羅克拉底和約的一篇。這篇演說辭明確指出所要反駁的觀點:有人對腓力二世的權力表示信任,認為腓力二世的軍事準備並非針對雅典,不會給雅典帶來危險。對此,德謨斯提尼強調自己的觀點是與之「對立」的(tanantia),並且指出應該將腓力二世視為敵人,進而列舉腓力二世在制訂腓羅克拉底和約之後所攫取的利益:控制溫泉關和摧毀弗基斯。(38)總之,腓力二世的一切行動都是針對雅典的。(39)這些說法體現了德謨斯提尼所要表達的兩種對立關係,其一是馬其頓的腓力二世與雅典及其盟邦之間的敵對,其二則是德謨斯提尼本人與其他親馬其頓政治家之間的對立,而腓羅克拉底和約則成為集中反映這兩種對立關係的典型例證:腓力二世利用該和約欺騙雅典人,危害其利益,並摧毀其盟邦;親馬其頓的政治家又推波助瀾,促成和約的訂立,作為腓力二世的幫凶,共同損害雅典。關於前一種對立,德謨斯提尼給予的極力宣揚幾乎貫穿於其所有涉及馬其頓的演說辭之中,分別從道德、價值觀、政體和意識形態多種角度表述了腓力二世與雅典之間的對立。而德謨斯提尼與親馬其頓政治家之間的對立,則是從腓羅克拉底和約之後才逐步得到強化,《第二篇反腓力辭》反映了這一趨勢的開端。
對此,這篇演說辭最值得注意的內容明確提出政治家的受賄行為(dōrodokia)。德謨斯提尼在演說的結尾部分嚴厲批評參與制訂腓羅克拉底和約的其他政治家們,指責他們使雅典人放棄了弗基斯和溫泉關,並使腓力二世掌控了通往阿提卡與伯羅奔尼撒的道路。他將這些政治家的行為解釋為他們在出使馬其頓期間收受了腓力二世的賄賂。(40)這裡,德謨斯提尼並未直指這些政治家的名字,但是我們不難看出他重點針對的是腓羅克拉底。(41)不久之後,腓羅克拉底逃亡,公元前343年,德謨斯提尼將矛頭轉向埃斯基尼斯,藉助公共訴訟的機會,在《使團辭》中把後者塑造為受賄政治家的典型,給雅典民眾當作一個「範例」(paradeigma)。(42)《使團辭》第102—120節集中證明埃斯基尼斯被腓力二世收買。(43)其中,德謨斯提尼將埃斯基尼斯與腓力二世聯繫起來,指出,由於「出賣自己和收取賄銀」,埃斯基尼斯在腓力二世面前是「高尚而正義的」,而在雅典民眾面前則是一個「背信棄義的使節和公民」,(44)是唯一一個贊成腓力二世加入「近鄰城邦同盟議事會」的雅典人。(45)
德謨斯提尼不僅要證明埃斯基尼斯的受賄及其與腓力二世的同謀,更要闡釋受賄所造成的危害。在他看來,這種危害除了如《第二篇反腓力辭》中所指出的那樣,雅典人因放棄弗基斯和溫泉關而喪失自身利益;更重要的還在於,它妨礙了雅典人履行對所有希臘人所承擔的責任,並且加劇了希臘城邦之間互不團結的局面。德謨斯提尼指出,正是由於受賄,埃斯基尼斯才會在公元前346年埃拉菲博里翁月19日的公民大會上阻止雅典人向任何其他希臘城邦提供援助,而當時正有其他希臘城邦的使節在場旁聽。(46)事實上,關於是否有使節在場的問題,德謨斯提尼與埃斯基尼斯各執一詞,而埃斯基尼斯所提供的更加令人信服的證據使我們傾向於認為德謨斯提尼「虛構」了使節在場的情節。(47)然而,在這裡我們更應關注這一「虛構」的修辭作用:德謨斯提尼正是用它來突出埃斯基尼斯的受賄者形象,並強化其惡劣影響。在《使團辭》中,他將雅典稱為「希臘人的保衛者」,(48)而通過使節在場的情節設置,他可以更加真切有力地表明,埃斯基尼斯的受賄行為使得雅典人在希臘人面前放棄履行自己所承擔的責任。
按照這一思路,德謨斯提尼將雅典盟邦弗基斯的滅亡完全歸咎於埃斯基尼斯等政治家的受賄。他非常生動地描繪了弗基斯被滅亡之後的悲慘景象,並且指出,希臘世界中沒有比這更可怕的事情了,雅典曾經作為「希臘人的保衛者」決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是由於埃斯基尼斯等政治家,腓力二世卻有力造成如此嚴重的破壞。(49)事實上,這種說法很可能也是德謨斯提尼的某種「虛構」。他指控埃斯基尼斯導致弗基斯滅亡的理由是,後者欺騙雅典人將弗基斯排除於腓羅克拉底和平協定之外,從而使其喪失保護。但是,現代學者哈里斯從當時雅典與弗基斯的關係進行推斷,指出弗基斯本來即不會被包括在和平協定之內,從而證明埃斯基尼斯並不對弗基斯的滅亡負有責任。(50)這樣,我們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德謨斯提尼試圖利用弗基斯滅亡的事件,通過指控埃斯基尼斯的受賄而為雅典民眾建構出一種政治「事實」的模式:腓力二世賄賂政治家以實現自己的目的;政治家則因為受賄而促成腓力二世的強大,並進一步造成希臘城邦之間彼此出賣,互不團結。
因此,筆者認為,在德謨斯提尼這裡,「受賄」不只是他指控政敵的實際罪名或借口,(51)而更是用以呈現政治「事實」的重要修辭策略之一。在《使團辭》的後半部分,德謨斯提尼進一步強化「受賄」主題,將受賄的危害引申至整個希臘世界,將它比喻為希臘世界正在流行的一種「可怕的疾病」:希臘城邦中的政治家們出賣自由,招致奴役,並且把這種奴役稱作與腓力二世的友誼;其他希臘人非但不懲罰這些政治家,反而紛紛效尤。(52)在描述了這種「疾病」如何從貼薩利傳至伯羅奔尼撒及其在伯羅奔尼撒各城邦中肆虐的狀況以後,(53)德謨斯提尼特別將奧林圖斯為腓力二世所滅的事件作為一個「明顯而清晰的範例」詳加闡釋:奧林圖斯人曾經有力量抵禦強敵,但是,當政治家「開始受賄」,並且發展至「受賄行為成為強勢力量」的時候,奧林圖斯便被出賣給腓力二世。德謨斯提尼指出,這就是「受賄」所造成的「瘋狂」。(54)
在之後不久(公元前341年)的公民大會演說《第三篇反腓力辭》(Philippic Ⅲ)中,德謨斯提尼以更加有力的表述重申這一「受賄」主題。德謨斯提尼明確指出,希臘人曾經追求自由,如今卻追求奴役,造成這種不幸的原因正是「受賄」。這裡,德謨斯提尼將受賄的政治家稱為「那些從企圖統治希臘的人手中獲取金錢的人們」,並且對他們予以強烈譴責,稱受賄者應該受到「最嚴厲的指控」,接受「最重的懲罰」。(55)然後,德謨斯提尼重複了「疾病」的比喻(56),又更為詳盡地列舉了其他希臘城邦因政治家的受賄而為腓力二世所奴役的事例,其中也包括《使團辭》中曾經論及的奧林圖斯。(57)在敘述這些事例的過程中,他有意突出受賄政治家與忠於城邦的政治家之間的對立,將前者稱為「為腓力進行演說的人」(58),而將後者稱為「為民眾進行演說的人」和「為了最好的建議進行演說的人」(59)。德謨斯提尼用這一對立關係來表述主戰派和主和派的分歧,他解釋說:民眾之所以傾向於那些「為腓力進行演說的人」而不相信「為民眾進行演說的人」,因為前者倡導和平,後者卻主張與腓力二世進行戰爭。(60)這種表述方式將主戰派與主和派的分歧轉化為受賄者與忠誠於希臘的政治家之間的對立,把錯綜複雜的政治局勢和政見差異簡化為非此即彼的兩極化模式。
對於德謨斯提尼所呈現的這種模式,現代學者已經意識到它所產生的誤導作用。例如,哈里斯曾明確指出,德謨斯提尼的說法會造成我們認識上的盲區,使我們過於簡單地理解馬其頓取得希臘統治權的原因;實際情況比德謨斯提尼的說法遠為複雜,並非所有親馬其頓派都是被腓力二世賄賂收買的政治家,而腓力二世其實也從未表現出真要摧毀雅典的意圖。(61)無論現代學者對當時歷史事實的推斷是否準確,或者現代學者對德謨斯提尼的批評是否公允,我們都不妨認為,德謨斯提尼所呈現的模式是他在某種程度上對政治「事實」進行建構的結果。這種建構的目的則在於影響當時雅典民眾的政治認知,引導民眾按照這種兩極化的模式對各位政治家的主張和立場進行歸類,而「忠實於民眾」還是「忠實於暴君(指腓力二世)」之類具有明顯道德與意識形態色彩的評價標準又很容易使民眾在兩極對立中選擇一方,摒棄另一方。
同時,德謨斯提尼還特彆強調了民眾的認知能力在這種選擇中所應發揮的作用。在《使團辭》中敘述奧林圖斯的事例時,他就曾指出:面對受賄的政治家,奧林圖斯民眾「由於愚蠢」(di』abelterian)而相信他們的欺騙;(62)相反,雅典民眾則「應該是明智的」(eu phronein dei touspollous)。(63)他以此提醒雅典民眾,要「明智」(euphronein)地認識政治事務,便不能相信受賄者。在《第三篇反腓力辭》中,德謨斯提尼則進一步指出,對受賄者的信任將給民眾認識政治事務的能力造成巨大損害:民眾最終屈從於自己的結局,不是因為他們的「漠不關心」(agonian),而是由於他們認為(enomizon)自己比所有人都軟弱。(64)這是更加深刻的提醒,在他看來,民眾如果相信受賄者,就會完全喪失正確認識政治事務和認識自我的能力,這比「漠不關心」遠為嚴重。於是,德謨斯提尼將「受賄」主題與政治家對政治事務的呈現以及民眾對政治事務的認知緊密聯繫起來,他在攻擊政敵受賄的同時,更是藉助「受賄」主題來反駁政敵所呈現的政治事務,讓民眾接受他自己所建構的「事實」。
綜前所述,在民主制的雅典,演說對民眾政治認知的影響是在一個動態過程中,藉助對民眾集體記憶的訴求與建構,並通過對政治「事實」的模式化呈現而逐步實現的。
德謨斯提尼和埃斯基尼斯圍繞腓羅克拉底和約所進行的訴訟演說為我們提供了典型的分析案例,展現出本文所謂從公民大會演說到政治家的「述職審查」這一動態過程的具體運作方式。它在演說中的直接體現是演說者對之前演說場景的不斷回顧。公民大會作為雅典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決策機構,實際上也就是民眾獲取政治信息、形成政治認知並使認知結果以法令形式影響政治現實的主要場所。因此,公民大會演說的內容及其場景便自然成為最常見的回顧對象。
這種回顧不僅出現在本文分析的訴訟演說當中,也同樣運用於公民大會演說。例如,德謨斯提尼在其公民大會演說辭《第三篇奧林圖斯辭》(Olynthiac Ⅲ)中就曾要求聽眾回憶(hupomnēsai)三四年前的一次公民大會場景,當時發布了關於腓力二世的哪些消息,「你們」是如何通過法令,結果又是因為什麼消息而錯失了抵抗腓力二世的機會的。(65)在《第二篇反腓力辭》中,德謨斯提尼要求傳喚參與制定腓羅克拉底和約的其他使節,並且向聽眾指出,「你們記得」(mnēmoneuete)這些人曾經在公民大會中向民眾提供的腓力二世的欺騙性許諾,同時,德謨斯提尼還聲明自己重提此事的目的是告訴聽眾事實真相(talēthē),讓雅典人今後不再遭受腓力二世的侵害。(66)在另一篇公民大會演說辭《論和平》中,德謨斯提尼也曾向聽眾強調,「你們記得」(mnēmoneuete),在雅典民眾為虛假的希望所欺騙而放棄弗基斯時,他本人並未參與欺騙,甚至不曾保持沉默,而是「預先向你們提出警告」。(67)他在這裡指出,記得(mnēmoneusantas)他之前的公民大會演說是為了讓聽眾更好地評判他現在的演說。(68)這顯然意味著,成功地說服並不是通過某一次演說而單獨實現的,相反,正是在一個不斷回顧和再現之前的演說內容與演說場景的持續過程中,政治家才能逐步呈現政治事務、闡述政策和說服民眾。經由這一動態過程,德謨斯提尼成為一位成功的說服者,雅典民眾最終認可了他的反馬其頓政策。德謨斯提尼在《金冠辭》中自信地指出,雅典與忒拜的反馬其頓同盟在喀羅尼亞戰役中失敗之後,他本人雖然作為主戰派政治領袖經歷了多次公共訴訟的審判,但是均判無罪,這足以證明其政治行為的正確以及民眾對其政策的贊成。(69)
民眾對反馬其頓政策的廣泛認可,必然是建立在他們全面接受德謨斯提尼所呈現的政治「事實」的認知基礎之上的。這種「事實」呈現的完整形式由於受到腓羅克拉底和約的影響而得以形成。在和約之前的演說中,德謨斯提尼主要強調了腓力二世與雅典以及其他希臘城邦之間的敵對關係,到和約之後,則進一步增加了「受賄」主題,著重指出腓力二世通過賄賂來實現自己的侵略目的,希臘各城邦中的許多政治家為其收買,欺騙民眾,助長了腓力的勢力和野心。這樣便構成了「受賄者」與忠誠於雅典和希臘的政治家之間的對立關係,在此兩極模式中,德謨斯提尼將埃斯基尼斯等政敵在腓羅克拉底和約中的表現塑造為「受賄者」的典型,把雅典和其他希臘城邦的失敗以及腓力的強大歸咎於這些「受賄者」。
然而,最初在公元前343年針對腓羅克拉底和約的訴訟中,這種模式的「事實」呈現似乎並沒有為民眾所接受。我們看到的《使團辭》如果的確是當時德謨斯提尼控告埃斯基尼斯時的起訴演說,那麼從訴訟結果來看,它實際是一篇失敗的演說辭。不過有必要指出,某次個別訴訟的審判結果是由多種複雜的現實因素共同造成的,單純演說本身對其並不具有決定作用,但是在對民眾政治認知產生長期影響的方面,演說的作用卻可以逐漸顯現出來。在十餘年後的訴訟演說《金冠辭》(公元前330年)中,德謨斯提尼依然以同樣地模式呈現政治事務,並將自己、政敵埃斯基尼斯和雅典民眾分別安排在他所建構的「事實」模式的相應位置上。他重申對埃斯基尼斯的攻擊,稱後者被腓力二世「收買」(misthoutai),誘導「近鄰城邦同盟」發動對安菲薩(Amphissa)的戰爭。(70)德謨斯提尼還指出,當雅典人在聽從他本人的建議援助忒拜並取得成功之後,舉行慶祝活動,而埃斯基尼斯卻獨自在家,悶悶不樂。(71)在這些表述中,埃斯基尼斯依然被塑造為損害希臘的「受賄者」形象,並被排除於雅典民眾共同的責任、成功與榮譽之外,而德謨斯提尼則與民眾一起成為希臘的捍衛者。到《金冠辭》接近結尾的地方,德謨斯提尼再次譴責了其他希臘城邦中的「受賄者」,將腓力二世的強大與希臘人所受奴役歸咎於他們,並且將雅典民眾表現為這些人的對立面:「我們在警告,在號召,在闡釋最好的建議」(prolegontōn hēmōn kai parakalountōn kai didaskontōn ta beltista)。(72)尤尼斯認為,這裡的「我們」(hēmōn)是指德謨斯提尼和雅典民眾。(73)可見,德謨斯提尼試圖以此表明,自己與民眾共同承擔了對全體希臘人的責任,而政敵埃斯基尼斯則屬於「受賄者」之列,給希臘人帶來災難。
不僅如此,在公元前330年的這次公共訴訟中,作為起訴方的埃斯基尼斯似乎也深受德謨斯提尼所建構的「事實」模式的影響。哈里斯驚訝地發現,在起訴演說《訴科忒西豐》中,埃斯基尼斯關於腓羅克拉底和約責任問題的表述竟然與德謨斯提尼《使團辭》(公元前343年)中的模式相同,都試圖表明自己在制訂和約期間並未損害雅典盟邦,而是承擔了雅典對希臘人所負的責任,維護了其他城邦的利益。(74)這與前文所述德謨斯提尼將弗基斯因和約而致滅亡的事實歸咎於埃斯基尼斯如出一轍。可以想見,當雅典民眾普遍運用德謨斯提尼所建構的模式來認識和判斷政治事務的時候,作為德謨斯提尼政敵的埃斯基尼斯也只得服從於這一「事實」模式。
另一方面,德謨斯提尼在建構這種「事實」模式的同時,還特別對民眾的認知能力予以關注,將他自己對政治事務的呈現與民眾「明智」的認知聯繫起來,而將政敵對政治事務的呈現與民眾的「愚蠢」乃至認知能力的完全喪失聯繫起來。這樣,德謨斯提尼所建構的「事實」模式本身也就為民眾提供了一種衡量標準,用於對政治家所呈現的政治事務加以評判,並作出選擇。根據這一標準,民眾會作出如下判斷:德謨斯提尼的政敵是「受賄者」,是「為腓力進行演說的人」,愚蠢的人會相信他們的話;相反,德謨斯提尼忠於雅典的道德準則、政體和意識形態,是「為民眾進行演說的人」和「為了最好的建議進行演說的人」,明智的人會相信他的話。此外,對政治家的這種評判又是在反覆回顧之前公民大會演說的動態認知過程中不斷進行的,在此期間,通過對民眾集體記憶的訴求和建構,德謨斯提尼所呈現的政治「事實」很可能成為民眾集體記憶的重要組成部分,民眾便會以特定的模式去記憶某次政治事件的意義與得失,以及不同政治家在其中的各自立場。在此意義上,雖然《金冠辭》為德謨斯提尼贏得了那場訴訟,但是其成功卻並不只在於這一篇單獨的演說,它實際上更是德謨斯提尼歷次公民大會演說與訴訟演說的結果,是他所建構的「事實」模式的最終成功。在公元前330年的法庭現場,雅典民眾很可能正是運用這種模式對德謨斯提尼的政治生涯作出了評判,而《金冠辭》則無非是喚起了民眾相應的集體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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