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負責人答記者問:純潔選人用人風氣【2】

原標題:嚴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 純潔選人用人風氣——中組部負責人就《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答記者問

問:剛才您提到加強選人用人監督檢查問題,這方面有哪些具體考慮?

答:加強選人用人監督檢查,是《幹部任用條例》賦予組織人事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幹部選拔任用監督的一個有效抓手。這方面,《意見》提出了3種主要方式:一是深化巡視檢查,充分發揮巡視對選人用人的監督作用。去年,中組部結合中央開展的兩輪巡視,對20個省區市和中央單位選人用人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發現和督促糾正了一批違規用人問題,效果比較明顯。二是強化重點檢查,對選人用人方面舉報反映較多、「一報告兩評議」結果較差的地方和單位,進行有針對性的檢查。三是開展普遍檢查,每3至5年分級分類對所有有用人權的單位全面檢查一遍。不論採取哪種方式檢查,對於發現的問題都要抓住不放,督促認真整改、跟蹤問效。這裡特別要強調的是,今後開展選人用人監督檢查,要把幹部日常管理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納入進來,做到開展一次檢查、收到兩種功效。

問:如何解決選人用人監督中查處難、問責難的問題,有什麼新的措施?

答:查處問責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最直接、最有威懾力的手段。近些年來,各級黨組織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高度重視,在實行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上不斷加大力度,取得新的進展。比如,去年針對網路反映突出的「火箭提拔」等問題,督促幾個地方對違規破格提拔典型案件進行了嚴肅查處和問責。

為了進一步解決查處難、問責難的問題,《意見》重點提出了3項措施:一是完善立項督查制度,實行查核結果抽查複核和分析研判,對處理不到位的責成重新查辦,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建立違規用人問題倒查機制,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一查到底、問責到人。抓住重點對象和關鍵人,要突出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和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在用人上的失職瀆職責任。三是探索建立幹部選拔任用紀實制度,運用信息網路技術推廣實時監督系統,使開展倒查、追究問責有跡可尋、有據可依。

問:如何進一步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答:加強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必須認真落實幹部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暢通群眾舉報和監督渠道,依靠群眾開展監督、保障群眾參與監督、引導群眾有序監督,把監督網織得更密、扎得更緊。在這方面,主要是採取以下幾項措施:一是健全完善「12380」綜合舉報受理平台。去年,中組部已開通「12380」簡訊舉報。目前,正在指導各地開通簡訊舉報,形成組織系統信訪、電話、網路、簡訊等「四位一體」舉報受理平台。二是改進舉報受理工作。對群眾反映的選人用人問題,認真調查核實,經查屬實的嚴肅處理,做到事事有結果、件件有迴音,以實際行動取信於民。三是廣泛聽取群眾對選人用人工作的意見。通過民主推薦、民主測評、任前公示等制度安排,讓群眾既是幹部工作的參與者,又是幹部工作的監督者。四是堅持把幹部群眾的評價作為衡量選人用人風氣的重要依據。比如,開展「一報告兩評議」、離任檢查等,讓幹部群眾來評價選人用人總體風氣、主要負責人履行用人職責等情況。

問:文件出台後,關鍵在於落實。請問在抓好《意見》落實上有些什麼部署要求?

答:立規是好的開始,關鍵還要看落實。在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上,我們考慮,將重點採取4項措施:一是強化責任落實。督促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擺在突出位置來抓,部內各有關工作機構都要齊抓共管,幹部考察組要履行「一崗雙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二是開展學習培訓。結合《幹部任用條例》系列培訓,同步開展《意見》的學習培訓,並推動納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幹部主體班次培訓的重要內容,作為組織人事幹部業務培訓的常規教材,引導廣大幹部學規矩、懂規矩、守規矩。三是細化具體措施。督促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操作規程和配套措施,將《意見》各項任務要求抓細、抓實、抓出成效。四是加強督促檢查。採取多種方式,了解各地各單位貫徹落實的情況,注意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對執行不力的及時予以督促糾正。

我們相信,《意見》的出台實施,必將推動各級黨組織在選人用人上講認真、真嚴格、實監督,嚴明組織人事紀律,純潔選人用人風氣,為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乾部、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提供有力保障。(新華社北京1月2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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