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嚴死,想法很好執行很難
大洋新聞 時間: 2013-09-25 來源: 老人報
本報在9月4日報道了關於尊嚴死的新聞,並且發起了「你如何看待尊嚴死」的調查。該報道引起了不少老年讀者的共鳴,他們有的來信發表自己的意見和想法,有的在記者的隨機採訪中表達自己的觀點。關於尊嚴死,堅持還是放棄,牽涉了文化、倫理、法律、醫療等太多問題,它就如一道選擇題擺在了大眾的面前,需要大家一起探尋答案。 本報記者符映珊
調查報告
7成人:贊同「尊嚴死」
在調查的反饋中顯示,大約有7成人贊成「尊嚴死」,希望能在法律上得以通過。
80多歲的陳平老人說,實行「生前預囑」主要的好處有幾點:1、病人不需再受盡醫院所謂搶救治療的百般折磨;2、解除親屬精神體力的巨大負擔;3、把國家的有限資源用到真正需要的人身上,不再浪費。
72歲的許阿姨看到《老人報》關於「尊嚴死」的討論後,感到非常欣慰。她說淡定對待死亡,討論死亡是社會的進步。2006年,許阿姨96歲的母親病重癱瘓在病床上,她們幾兄弟姊妹輪流24小時照顧,大哥75歲,二哥67歲,許阿姨當時65歲。雖然短短20天時間,但母親在生死之間徘徊,在經過一瓶又一瓶的吊瓶、各種藥片的餵食、鼻孔上日夜插著的氧氣管,痛苦的抽痰等經歷後,母親還是在痛苦中離去了。「每次回想起來都無限後悔。」
74歲的馮劍英說:「四年前我就在自己70歲壽宴上宣布捐獻遺體,不留骨灰,這是需要極大的勇氣的。提前向子女交代自己身後事,是一種未雨綢繆的做法。」
3成人:不如提倡「安樂死」
有3成人認為「尊嚴死」是等待自然死亡,「等死」,實際上是等不起的。一個重病者受病魔折磨,猶如身受重刑,眾所周知,為尋求解脫自行解決生命的例子並不少。因此這部分人認為「生前預囑」對重病患者是行不通的,唯一的辦法就是要求政府為「安樂死」立法。
住在廣州友好老年公寓的林伯表示,「安樂死」既減少國家的負擔又減輕後代負累,是一件好事。一群離休老幹部聯名來信發表了同樣的見解。
越秀區的唐廣發則認為尊嚴死雖好,但很難實行,因為患者會更痛苦。不吃,不治,患者到底多久才自然地死去?「呼籲『安樂死』立法,對國家有利醫療資源的合理利用,對患者減少痛苦,對生者,親人也無拖累,何樂而不為呢?」
各方聲音
親屬:難以接受親人執行「生前預囑」
儘管對於現代七老八十的老人來說,談論死亡不再是恐懼的事情,但是作為他們的親屬反而對「生前預囑」的提倡有所保留。河南商報聯合河南一百度調查顯示,一旦自己出現腦死亡或深度昏迷,65.7%的人選擇放棄治療;而一旦這個角色變為親人,55.9%的人則選擇堅持治療。在百行孝為先傳統觀念的中國,要子女放棄對親人的救治,對於他們來說無疑是一道難以選擇的難題。
對於「生前預囑」,大部分人都是認同的,他們也不介意自己簽署。但是一旦落實到自己的父母、親人時,這部分人的態度就完全轉變了。他們的理由是,如果放棄挽救父母,對他們而言是不負責任的,畢竟父母的養育之恩比天大。
醫院:執行有難度
也許是尊嚴死的話題太過敏感,記者在採訪過程中,
多家醫院均表示不方便談論這個話題。一位不願意透露所在單位的唐姓醫生表示,尊嚴死的想法很好,但個人覺得難以實行。作為醫生,在涉及到醫療救治中是很難滿足患者的願望的。我國《執業醫師法》規定:「對急危患者,醫師應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儘力搶救病人是最基本的醫德。
當然,在ICU病房裡有著1/3的沒有意識,長期靠器械維持生命的「半機器人」,醫生會把病人的情況告知家屬,如果家屬提出放棄治療,醫院會建議其出院,回家走完生命最後一程。
「尊嚴死」想法很好卻不容易執行,正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所說的,「尊嚴死」在內地現行法律體系中還找不到法律依據。即使有生前預囑,家人或者醫生也要在遵循現行法律的範圍內,在違法與合法之間的「灰色地帶」內作出選擇。有關生命權的問題涉及法律、倫理和死亡文化等複雜因素,不宜簡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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