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試教育下的人才 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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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應試教育下的人才 嗎?(轉)》的最後一個命題的解釋:素質教育不利於中國的社會穩定。這一句倒是實話,是結合我們現在的事實情況下的結論,並不是說素質教育本身的特性、與生俱來的就是不穩定。
我們必須清楚的認識到,我們中國的現行教育制度就是應試製度,正在緩慢的有素質教育的轉型趨向,但也僅僅是趨向。在現在這個已經是錯綜複雜的制度上動手,就必須要承受它所帶來的反彈,這種反彈的力量就會帶來不穩定的因素,就會不利於中國的社會穩定。大家對利益鏈並不感到陌生,打破利益鏈的後果就是有人失去了利益,甚至於連飯碗也被端掉,而這樣的後果就是損失利益的人幾乎都會群起而攻之,絕對不會善罷甘休。這是很危險的,哪怕他們看似日薄西山,然而死而不僵。面對一個敵人、面對損失利益的命途,他們甚至會不計前嫌的空前團結到一起——這足以引發一場社會的地震。而我們的黨和國家最為關心的事情之一就是穩定兩個字。
穩定壓倒一切,是鄧小平理論中的一個基本觀點。在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動搖的同時,必須時刻維護穩定這個大局。對改革的領導者來說,改革既是為了發展,也要服從穩定,發展成效被用來檢驗改革道路的正確與否,穩定則為進一步改革創造條件。
穩定壓倒一切是指在實現中國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中,始終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對外開放,保持國內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改革開放以來,穩定問題始終在中央政府的目標函數中佔據著決定性的權重。中國共產黨和政府通過不斷培育自身執政的合法性,始終基本維護了改革開放過程中穩定的的局面,為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政治基礎。隨著改革的不斷引向深入,社會的主要矛盾開始發生演化,中國共產黨和政府及時地進行自我創新和政策調整,與時俱進地轉換維護穩定的模式。
這樣的轉向素質教育下去會如何?我相信誰的心中也沒有底,也沒有人敢打包票不會出現大亂。所謂改不能不改,教育必須與時俱進;改又不能輕視,否則必然天下大亂,教育的混亂後果誰也無法預估。「狼跋其胡,載疐其尾」,這件事表面來看是個死局。
但是這只是表面的死局。借口「死局」便可以高枕無憂的讓這個制度接著運行,也可以藉此拒絕推進素質教育的改革。穩定不是一定的,但是改革卻是必須的,無論是要從人性出發,還是要從國際競爭出發,都需要我們的教育改革優化。
中國為了穩定付出的代價目前來看尚不多,但是也要引發我們自己的關注和思考。
中國八十年代曾經經歷過嚴打,為的就是穩定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決定》,提出從1983年起,在3年內組織3個戰役。從1983年8月上旬開始到1984年7月,各地公安機關迅速開展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第一戰役。此後至2001年,除1985年、1997年外,每年都組織「嚴打」戰役。按照依法「從重從快,一網打盡」的精神,對刑事犯罪分子予以堅決打擊。
可是現在學術界回頭看,大多數持有反思、反對的意見,83年「嚴打」行動,冤枉了很多人,一些罪不至死的人死了,一些人被錯判了。當時刑法里的流氓罪最高是可判死刑的,有的亂搞男女關係的人就是按流氓罪從重被判了死刑。還有的只搶了一點點東西甚至只是一頂軍帽就被槍斃了,我印象很深的是陸樹銘《我遇關公》第十二頁中,他知道的一個人,因為用開水燙傷(不是燙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姦夫,一審判了十五年,嚴打改為死刑。這很可怕,但讓我感到可怕的是嚴打的程序問題。
當時在嚴打行動期間,公、檢、法三家是聯合辦案的,每抓到一個罪犯(犯罪嫌疑人)不是公安審,然後檢察查,最後法院判,而是三家各派一到兩人,共同審問,一次定刑。審完以後,各單位出各單位的案卷,共同研究一個罪名,定出判多少年。所以當時的審判效率非常之高,可以說達到了中國法制歷史上的高效之巔。正是因為快審快判使得這次「嚴打」也給公檢法系統留下了專政的烙印,許多地方迷戀運動式執法,熱衷搞公審公判,一些人由此輕視公民權利,甚至肆意踐踏、侵犯。還有地方的公安機關喜歡搞公審大會,繼續犯下這種侵犯國民隱私權的錯誤。
這是典型的求穩定,結果坑死自己的結果。這樣的穩定你喜歡嗎?你贊同嗎?從長計議利弊如何呢?
所以穩定不是必須的,甚至是要犧牲的,天下沒有多少好事是「多快好省」的,不要總想著穩定和改革時時刻刻都是統一、一致的。
另外,不穩定的另外一個方面就是思想的問題。
「思想罪不會帶來死亡,思想罪本身就是死亡」——《1984》
而我以為,這才是遲遲不動手的根本顧慮,思想方面的任何讓步的行為,都會導致不想看到的猶如日本的「下克上」的情況,讓步思想關,無異於放棄領導權走向死亡。
所以穩定的原因只是這種內動力的表現,想要治根,恐怕不能多言。
(本文旨在說明最後一個命題,即素質教育不利於中國的社會穩定是成立的,詳細討論不在這裡追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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