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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分離」還是「政教分立」?

按:本文系公眾號約稿。作者郭暮雲先生簡要梳理了基督教的政教關係史,並且對「政教分離」和「政教分立」給出了自己的見解,而且還對川普在2017年5月4日的全國祈禱日簽署的宗教自由行政令,做出了令人信服的解讀。全文約3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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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亞伯拉罕·凱波爾的定義:原始階段的宗教,很難與政治、法律、經濟、藝術、科學等如今劃分為「社會生活」的事物截然分開。

註:亞伯拉罕·凱波爾(Abraham kuyper, 1837~1920),荷蘭政治家、新加爾文派神學家。

就好像襁褓中的龍鳳胎,僅憑外表,尚難以區分他們當然不同的性別。這種難以區分,極端情況下甚至會持續到青春期之前。不過青春期一開始,他們就會分開,從此沿著不同的路徑,獨立走向各自的成熟。

這一定義與意象不光針對宗教與政治,也可應用於宗教與藝術、宗教與科學、宗教與經濟等關係。譬如,在一個宗教甚至還不能與巫術分開的國度,卻希望它的宗教能率先和政治分開,不啻於要求尚未斷奶的孩子去行使公民權。這並非不能是「巨嬰國」的可能定義之一。

若僅以政教關係為例,則需要進一步指出:原始形態的政教關係,和終極形態的政教關係,一定是也理應是大一統的政教合一。但在從統一到統一的漫長歷史路徑中,政教則理應分開,也一定會分開。

就像未有天地之先,三位一體的上帝本為一統;無有天地之後,上帝與選民又成一統。但在天地之間、時間之內,巴別塔下被天使變亂的口音,不能統一;各按海島邦國居住的諸族,不能統一;多樣化出現的政治、經濟、文化、宗教形態,不能統一。

而歷史證明,任何強行統一的嘗試,都會打著「歷史終結」的旗號,實質上退回到未有歷史之先。貌似最美觀的理性設計,一次次把人帶入非理性的血海深淵。

雖然如此,仍要指出,從政治學或基督教政治學的角度來說,最理想的政體的確是君主制——只要這個君主是上帝本身。正如在完全相同的意義上,C.S.路易斯曾說,甚至奴隸制都是很好的——只是人間無人配當奴隸主。

註:C.S.路易斯(Clive Staples Lewis,1898~1963),英國知名作家、護教家。著有文學作品《納尼亞傳奇》等、神學作品《返璞歸真》、《四種愛》、《人之廢》等。

即或你不能接受基督教人論中「人性全然敗壞」的前提,但由此推導出的「權力必須被制衡」的結論,想必可以並且已經得到你的承認。這也正是宗教改革的重大成果之一,就是指出政教必須兩分(我們先不談此兩分是「分離」還是「分立」),否則單一的絕對權力必然帶來雙方的絕對腐敗。

如果政教不能兩分,則只可能有三種形態的政體:一種是中古之前的歐洲,天主教會控制政府;一種是直到如今的俄羅斯,政府控制東正教會;一種是自古以來的原教旨伊斯蘭國家,政教直接合一。

至於「政教合一」帶給你的印象,究竟是「神權政府」還是「強權政府」,就要看你本人的認知體系和默認前設了。正如在數學意義上,從左右兩邊逼近的零,涵義並不相同。或者說同為無神論,但猶太背景的無神論和中國背景的無神論,「無」的涵義也大不相同。

但無論你的分辨力和解析度究竟如何,「政教合一」與「政教兩分」的明顯不同,還是非常容易識別的。

而政教兩分的概念,無論從理論還是從歷史上,都來自聖經和教會。

在舊約歷史中,亞伯拉罕身為族長,卻要給大祭司麥基洗德奉獻並受他的祝福,已經顯明政教兩分原則。摩西雖為先知和領袖,但仍有大祭司亞倫為輔弼或曰制衡。紛亂的士師(軍事領袖)時代之後,掃羅、大衛相繼稱王,但王室從來都不能僭越宗教權柄,撒督的祭司譜系和拿單的先知序列始終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雖有弱勢時被惡王欺凌之危,但以利亞等指斥君王的先知和耶何耶大等除滅僭主的祭司也一直不絕如縷。被擄回歸之後,行政長官尼希米、所羅巴伯和宗教領袖以斯拉、約書亞的並立,再次顯明政教關係在神意歷史中的應然走向。

到了耶穌和使徒年間,羅馬這一亘古未有之強權的出現,使得政教關係成為新約也需要闡述的重要主題之一。

其首要原則,就是兩千年來不斷被引用或誤用的耶穌名言:凱撒的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當歸給上帝。

這句話明顯確立了「政教兩分」原則。保羅和其他使徒在進一步的闡述中,明確了政府具有「刀劍的權柄」,即外交、軍事、治安、行政、稅收等公共事務的權柄屬於政府;而教會具有「屬靈的權柄」,即人的靈魂、良心、信仰等宗教事務的權柄屬於教會。政府和教會的權柄都是出於上帝,所以兩者應該以既制衡又互助的關係共同卻又分別承擔上帝賦予他們的不同使命。

不過早期教會對此的認識顯然不清。從君士坦丁開始,教會越來越依附帝國。東西教會大分裂後,東方教會(東正教)延續了這一路徑,直到如今。西方教會(天主教)則幸運地經歷了羅馬城的陷落,「羅馬陷落猶如耶路撒冷再次陷落,促使人們思考普世帝國與大公教會的真正關係,第一個成果就是奧古斯丁『上帝之城』與『世界之城 』學說的提出,而後世加爾文的政教分立觀是此雙重世界觀的更新和完善(王怡)」,同時見證了諸蠻族的皈依,從此教權在亂世中一躍成為無所不包的大一統式最高權柄,甚至對各國國王都可生殺予奪。於是教廷開始加速腐敗,最終催逼出宗教改革。

馬丁路德自始至終的主要動機固然都是為了恢復純正信仰,但支持他的各位選帝侯就不能不考慮趁機擺脫教皇的巨大政治經濟誘惑,正如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很難說有比企圖合法離婚更充分的理由。但這些歷史的蕪雜仍足以顯明隱秘的神意,其中一點就是:統一已死,多元當立,時候已到,政教兩分。從此各個宗派興起,民族國家林立,歐洲特別是西北歐開始向世界輸出秩序,將人類帶入文明。

而在西北歐的新教國家和教會內部,政教兩分的具體實踐又進行了不同方向和程度的探索。

探索的結果主要有兩個。簡言之,今日所謂「政教分離」,不過是新教中重洗派的口號,並不能代表其他宗派的立場。而真正深刻影響了荷蘭、瑞士、蘇格蘭、英格蘭、美國等國家和教會的改革宗(加爾文宗、歸正宗),其政教觀應當被正確地描述為「政教分立」,其具體含義正如改革宗綱領文件《威斯敏斯特信條》中第23章《論政府官員》一節所述:

國家官員不可僭取講道與施行聖禮,或執掌天國鑰匙之權,亦不可絲毫干涉關乎信仰之事。然而國家官員如同保育之父一般,有責任保護我們同一個主的教會,不偏待任何一個宗派,以使眾教會人員均可享受那完全的、無限制的、無條件的宗教自由,去履行他們神聖本份的各方面,不受威脅或暴力侵擾。並且,耶穌基督在祂的教會中既已規定了通常的治理和懲治,它們在按照自己的信念而自願作某一宗派的教友權利的行使,任何國家的法律都不可加以干涉或阻礙。國家官員當保護所有人的身體和名譽,使人不致因宗教不同或不信宗教,而遭受別人侮辱、暴力、詛罵和傷害;又當制定法規,使宗教和教會的集會得以舉行,不被騷擾。

所以,同樣的「政教兩分」,各宗派的強調重點相當不同。重洗派是宗教改革運動中的激進派或左翼,他們的政教觀更強調「分」。相對而言,以改革宗為代表的主流基督教政教觀,更強調的毋寧說是「兩」。強調「兩」就隱含著「分立」,強調「分」則預示著「分離」。

重洗派的「政教分離」思想直接影響到後來的浸信會,以至於他們的教會觀也是「獨立制」,即便本宗派內部的不同教會也應盡量疏離;改革宗的「政教分立」思想則影響到以長老會為代表的諸多宗派,長老會的教會觀也是啟蒙了邦聯制和聯邦制的「區會制」,強調在獨立基礎上的彼此自願聯合。

容易看出,改革宗的觀點恰是在大一統的天主教和大分裂的重洗派中間,比天主教「左」,比重洗派「右」,比天主教「分」,比重洗派「合」。對應到憲制與政體,則可以說天主教對應君主制,重洗派對應民主制,改革宗對應共和制。

不過需要承認,如果說右翼的改革宗曾經深刻影響過早年(南北戰爭前)的美國,那麼左翼的重洗派就曾經並且正在影響近現代乃至當代的美國,這和二百年來世界整體左傾的趨勢是一致的。1960年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和近年的約翰遜修正案,貌似明確了「政教分立」,實際上是確定了「政教分離」,特別是與基督教分離。直接的後果不過是高舉起政治正確的、反基督教的自由主義方向,從此基督信仰被驅逐出公立學校,即便基督徒也不能在學校里禱告。從此政治議題被趕下教會的講台,牧師甚至不可以對本教會的會友發表基於聖經的政治觀點。

所以,川普在2017年5月4日的全國祈禱日簽署的宗教自由行政令,不過是對早已偏離「政教分立」真正精神的美國法律的一次歸正。行政令中說,現在的政府政策是「保護和積極促進宗教自由」,現政府將讓美國在宗教自由的問題上「以身作則」,「把發聲的權利還給我們的教堂。」——僅從文本意義上,這的確是對從使徒到威斯敏斯特的聖經政教觀的回歸。

「政教分立」還可借用凱波爾的另一段話來說明:

當政府允許教會在自願的原則上按它們自己的能力成長的時候,教會的發展就很順利。這不是沙皇俄國式凌駕於教會之上的政府,不是羅馬教庭那樣要求政府屈服於教會,也不是路德宗的法學家們對公民在承認信仰上的要求,更不是法國革命式的無宗教立場。唯有一種自由國家裡自由教會的體系才是加爾文主義所尊重的。政府的主權與教會的主權共同存在,相互制約。

身為神學家和政治家的凱波爾,後來在他擔任荷蘭首相期間就踐行了這一理念。「共同存在、相互制約」,才是「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政教兩分原則的正確解讀和實踐方式,在已經走過的歷史和可以預見的未來中,這一原則已經並將不斷證明,對於有限的人而言,假扮上帝的強行一統和架空上帝的自由散沙,永遠是兩種最糟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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