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遞增法、遞減法、衝擊治療劑量總記不住?看這篇就夠了

腎上腺糖皮質激素(簡稱激素)具有多種生理功能與治療作用,臨床已廣泛應用於神經系統疾病的治療,然而不同疾病激素治療劑量又不完全相同,何時衝擊治療?何時階梯治療?本文總結了激素在神經科常見的 11 種疾病中的用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糖皮質激素在 11 種神經科疾病中的應用

(1)重症肌無力

· 遞增法:20 mgQd—40 mgQod—60~80 mgQod—100 mgQod

· 遞減法:甲強龍 500~1000 mgQd,iv 或地塞米松 10~20 mgQd,iv—強的松 100 mgQd—100 mgQod—80 mgQod

· 病情穩定後:每月可減量 20 mg 直到 60 mg qod,然後每月減去 10 mg 直到 20 mg qod, 再每隔 3 個月減去 5 mg 直到最小維持量 10 mg qod,若病情有反覆,恢復劑量同前。減量時間超過 1 年。

(2)多發性肌炎

同重症肌無力治療遞減法:甲強龍 500~1000 mgQd,iv 或地塞米松 10~20 mgQd,iv—強的松 100 mgQd—100 mgQod—80 mgQod

減量同重症肌無力

(3)Lambert-Eaton 綜合征

同重症肌無力治療遞增法:20 mgQd—40 mgQod—60~80 mgQod

(4)多發性硬化

英國及大部分歐洲建議方案

靜滴甲強龍 1.0 g/day x 3 次或 0.5 g/day x 5 次

口服強的松龍 60 mg/day ,3 周內逐步遞減,

方法:60 mg,45 mg,30 mg,15 mg,5 mg,每個劑量 5 天

(5)急性視神經炎

同多發性硬化治療方案

(6)格林-巴利綜合征

使用與否爭議很大,國外多個多中心雙盲隨機臨床試驗均否認短期大劑量激素對本病有益;92 年版《 西氏內科學》 已明確規定:不用糖皮質激素!

國內一部分學者仍主張使用激素,但也都承認對病程的縮短幫助不大,僅能控制臨床癥狀。

用法:甲強龍 500 mg ivgtt×5d(或地塞米松 10 mg),減半量,再用 5 天,改為強的松 30 mg qd,每周減量,療程 1~2 月。

(7)CIDP

激素曾被用作主要治療,但在某些病人中由於會產生依賴性,已退至二線治療,讓位於丙球和血漿置換等治療或作為輔助治療。

常用方案同重症肌無力治療遞減法;有的病人在治療 1~2 月內可能無效,但繼續使用後可能會有效。

(8)Duchenne 型肌營養不良症

在羅徹斯特大學,給病人進行每天的強的松治療已經維持十多年。目標劑量是 0.75 mg/kg/d,如果出現副作用,主要是體重增加,劑量則減少到 0.5 mg/kg/d 甚至 0.25 mg/kg/d。

(9)良性顱內高壓

強的松以 40~60 mg/天治療開始,然後緩慢減葯以致停葯;關於治療的持續時間和劑量,沒有一致意見,但根據經驗,不推薦長期治療。

(10)顳動脈炎

常用強的松 50~75 mg/天治療,可在數天或數小時內緩解頭痛和預防失明發作;癥狀控制後需在數月內逐步遞減強的松以致停葯;隔天給予強的松的療法對於此症常歸於失敗。

(11)神經系統血管炎

同重症肌無力治療遞減法:甲強龍 500~1000 mgQd,iv 或地塞米松 10~20 mgQd,iv—強的松 100 mgQd—100 mgQod—80 mgQod。

3. 糖皮質激素療法指南

(1)少於 10 天的皮質激素治療可以突然停止,或在 3 或 4 天過程中停止;

(2)如有可能,糖皮質激素的處方應開單一劑量並在上午 8 時用藥;

(3)長期激素治療病例需逐步停葯,每 10 天減少劑量的 10%;

(4)在長期治療中最好隔天給葯;

(5)隨訪體重、血壓、精神狀況、血鉀及葡萄糖水平;

(6)在長期治療中可以通過給予維生素 D、鈣等防止骨質疏鬆。

4. 停用糖皮質激素指征

  • 維持量已減至正常基礎需要量,如強的松 5~7.5 mg,經長期觀察,病情已穩定不再活動者;

  • 因治療效果差,不宜用激素,應改葯者;

  • 因嚴重副作用或併發症,難以續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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