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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玄的教育思想

第783篇:中國古代教育家思想研究·鄭玄的教育思想

逍遙行者

2011年4月7日

鄭玄(127—200),字康成,東漢北海高密(今山東省高密市)人,中國古代集經學之大成的大師、傑出的教育家和文獻學家。鄭玄自幼志於經學,在外求學近20年,後師從馬融的門下。40歲時,他遊學歸鄉,開始聚徒講學。建安五年(200年) 六月,鄭玄74歲,當時袁紹與曹操正相拒於官渡,令其子袁譚遣使逼鄭玄隨軍,鄭玄不得已,帶病到元城縣(在今河北大名東),因「疾篤不進」,病卒於元城。鄭玄所注之經有《三禮》(《周禮》、《儀禮》、《禮記》)、《古文尚書》、《毛詩》、《論語》、《周易》等,他對兩漢以來的今古文經學進行了全面的加工改造,從而樹起了鄭學的大旗。

一、生平

鄭玄,字康成,北海郡高密縣(即今山東高密縣)人。生於東漢順帝永建二年(127年)7月5日。其八世祖鄭崇,西漢哀帝時官尚書僕射。東漢初年的「二鄭」(鄭興及其子鄭眾),是鄭玄的同宗,皆為東漢著名的古文經學家。

鄭玄自幼聰慧,「好學書數」,八九歲即「能下算乘除」。13歲「誦《五經》,好天文、占候、風角、隱術」。16歲,號為神童。18歲為鄉嗇夫。然鄭玄好學而不樂為吏,每得休假,就到郡國學校去學習。他的父親對此很不滿,「數怒之,不能禁」。後遷升為鄉佐。太山太守、北海相杜密「見鄭玄為鄉佐,知其異器,即召署郡職,遂遣就學」。蓋即以鄭玄的吏俸,為其求學之資費⑤。於是鄭玄「遂造太學受業」。此後十餘年,皆為鄭玄未入關前之求學時期。

其就太學諸師所受:先從京兆第五元先始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統曆》、《九章算術》,又從東郡張恭祖受《周官》、《禮記》、《左氏春秋》、《韓詩》、《古文尚書》。由於鄭玄夙慧而又勤於學,二十餘歲即「博極群書,精曆數、圖緯之言,兼精算術」。除就太學諸師學習外,又出遊各地拜師求學。後因山東「無足問者」,才西入關,繼續拜師求學。據王利器先生《鄭康成年譜》考證,西入關之年鄭玄33歲,當桓帝延熹二年(159年)。

當時盧植正在東漢大儒馬融門下學習,而鄭玄與盧植素相友善,於是通過盧植的介紹,「事扶風馬融」。然馬融貴為後戚,地位尊,名聲大,架子也大,於待士,鄭玄雖在其門下,卻不得見,只得在其附近自築「精廬」而居,馬融則「使高業弟子傳授於玄」,而鄭玄「日夜尋誦,未嘗怠倦」。這樣過了三年,有一天,馬融「集諸生考論圖緯」,遇到了天文歷算問題,卻因數學知識不夠,無法解決。有人推薦說鄭玄「善算」,馬融這才召見他到樓上,終於由鄭玄幫他把問題解決了。於是馬融十分感慨地對盧植說:「吾與汝,皆弗如也。」

此後鄭玄在馬融門下,「從質諸疑義」,繼續學習。到第七年,始辭別馬融,回歸故里,以供養雙親。辭歸之年,鄭玄40歲,當桓帝延熹九年(166年)。鄭玄辭歸時,馬融「喟然謂門人曰:『鄭生今去,吾道東矣』」。就在這年,馬融去世,年88歲。

鄭玄回歸故里後,因家貧而「客耕東萊」,以種地為生,同時繼續研究學問,並教授生徒,「學徒相隨已數百千人」。靈帝建寧二年(169年),第二次黨錮之禍又起,鄭玄受到牽連。至於鄭玄遭黨禁的原因,則是受了杜密的牽連,因為他曾被杜密署為北海郡吏。

自鄭玄辭馬融而歸,至坐黨禁之14年,即從167年至184年,是其學術大成時期。特別是遭黨禁之後,「隱修經業,杜門不出」,故這一時期著述最豐,成就最大,《三禮》(《周禮》、《儀禮》、《禮記》)之注,就完成於這一時期。黨禁解後,鄭玄所注之經還有《古文尚書》、《毛詩》、《論語》、《周易》等。

靈帝中平元年(184年),黨禁解,鄭玄「蒙赦令」,時年58歲。此時,鄭玄之德行學問,已聲名播。中平五年(188年),鄭玄62歲,與荀爽、申屠蟠、韓融、陳紀等十四人,被朝廷征為博士,不至。中平六年(189年),靈帝崩,子劉辯即位,董卓廢劉辯而立劉協,是為獻帝,改永漢。朝廷復公車以征鄭玄,不到。獻帝興平二年(195年),鄭玄69歲。此時陶謙已死,劉備為徐州刺史。劉備對鄭玄十分敬重,事之以師禮,經常向他請教治亂之道。鄭玄還曾向劉備推薦其同鄉孫乾,劉備辟以為從事。

獻帝建安元年(196年),鄭玄70歲。由於北海相孔融的多次敦請,鄭玄從徐州返回故里高密。鄭玄在回故里途中,遭遇黃巾數萬,然黃巾「見玄皆拜,相約不敢人縣境」。鄭玄回到故里之後,孔融告其僚屬說:「昔周人尊師,謂之尚父;今可咸曰鄭君,不得稱名也。不久,鄭玄病了,在病中為其子益恩寫下了著名的《戒子書),書中談到平生的經歷和志向,有曰:「但念述先聖之元意,思整百家之不齊,亦庶幾以竭吾才!」可見其志在整齊百家經說,以建立自己的經學體系,成一家之言。鄭玄的經學,後人稱之為鄭學。

建安五年(200年),鄭玄74歲。這年春,鄭玄夢孔子告之曰:「起,起,今年歲在辰,來年歲在巳。」醒來後「以鑿合之,知命當終』。不久鄭玄就病倒了。當時袁紹與曹操正相拒於官渡,令其子袁譚遣使逼鄭玄隨軍,鄭玄不得已,帶病到元城縣(在今河北大名東),因「疾篤不進」。就在病居元城期間,在他生命的最後時刻,又作了《周易注》。這年六月,鄭玄病卒於元城。臨終遺命薄葬,葬時自郡守以下,及曾受業者,「繚經赴會千餘人」。

鄭玄的一生,適逢漢末衰亂之世,雖家貧而決意不仕,專精於經術。他的最大貢獻,就在於對兩漢以來的今古文經學進行了全面的加工改造,從而樹起了鄭學的大旗。正如范嘩在《鄭玄傳·論)中所說:「鄭玄括囊大典,網羅眾家,刪裁繁誣,刊改漏失,自是學者略知所歸。」鄭學不僅為當時學者所宗,且對後世產生了深遠而巨大的影響。鄭玄的著述大部分都散佚了,但仍有(三禮注}和(毛詩箋)完好地保留到今天,成為今人研究(三禮)和(毛詩)以及考證古史,所不可不讀的重要文獻。

二、教育思想

鄭玄的教育思想並未結集,主要是在註解經典中所反映的,通過整理儒家典籍,闡釋了自己的教育思想。從上古學校的類別、官學學生的來源、官學教育的內容、師長的作用和教育的作用等方面,闡釋了自己的教育思想。從中可以看出,他在勾勒儒家傳統教育內涵方面作出了較為明顯的貢獻。不僅如此,他在繼承孔子「其身正,不令而行」[8](P2507)基礎上,明確將之框定為師長的道德規範,從而形成了「身正為范」的觀念。鄭玄的教育思想雖不成體系,但是對教育中的很多問題都有精闢的見解。

1.論教育的作用

鄭玄繼承了儒家重視教育的傳統,又吸取了漢代關於天人感應,陰陽五行和本末論方面的思想,對教育的作用和意義作了進一步的闡發。

儒家經籍中對人性的論述多本于思孟學派,即認為人具有先天的道德素質,如仁、義、禮、智等,但這種素質只有通過教育才能得以顯現、擴充和鞏固。鄭玄基本上繼承了這一思想,例如,他對《論語》中「人之生也直」的解釋是:始生之性皆正直(《鄭氏逸書.論語注》卷三),這與其師馬融解釋為「言人之所以生於世而自終者,以其正直之道也」(《玉函山房輯逸書.論語馬氏訓說》)完全不同。

鄭玄明確指出,教育的作用就在於「進」,用以促使本有的良好素質得以發揚光大。他以「玉雖美,需雕琢而成器」的比喻來鼓勵後生求學,都是遵循傳統的儒家觀點。但是現實中的人各有善惡,並非「皆有仁義」,鄭玄也發現有些人甚至達到「教不能勝其情慾」(《禮記正義》卷三十六)的地步,因此他也承認「凡人之性有異」(《鄭氏逸書?尚書注》卷二),而將其歸結為「氣」的作用。他說:「性謂人受血氣以生,有賢愚吉凶」(《鄭氏逸書?論語注》卷三),強調要「兼氣性之效」(《禮記正義》卷二十二),這實際上是後來理學家將人性分為「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說的先驅。

鄭玄十分重視環境和教育對人的巨大影響,他在闡發孔子里仁為美的觀點時說:「居於仁者之理,是為善也」,「求善而不處仁者之里,不得為有知也」(《鄭氏逸書?論語注》卷二,卷四),他進而高度強調後天學習的意義。在注釋《論語》中孔子自稱「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一句時,鄭玄指出:「言此者,勸勉人於學也」(《鄭氏逸書?論語注》卷二,卷四)。在注釋《中庸》中「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一句時,鄭玄再次強調 勸人學誡其身也(《禮記正義》卷五十三)。

從政治意義上說,儒家歷來將教育置於刑罰之上。這是從「務本」的角度強調提倡儒家學術,樹立良好的道德規範就可以化民成俗,建立良好的政治秩序。所以鄭玄說:「博學可以為政也」(《鄭氏逸書?三禮目錄》)。

《禮記?禮運》:故天生時而地生財,人其父生而師教之,四者,君以正用之,故君者立於無過之地也.鄭玄引用《老子》中法令滋章,盜賊多有的話,說明僅靠政令刑法治國的弊病在於以違大道、敦樸之本也(《禮記正義》卷二十一)。他指出:「聖人因人情而教民,民皆樂之,故不肅而成也」(《鄭氏逸書?孝經注》)。

鄭玄不僅強調了「 因人情而教民」的必要性,還肯定了它的可能性。人的情慾可能導致善行,也可能導致惡行,但人的本質總是追求善和美的,所以「順其性而動者,莫不得其所」。正因為善的本性外情慾有內在調節的功能,所以通過教化的方式來勸人為善具有優於刑法懲治的特點。儘管這種「德教」政策具有對老百姓進行精神麻醉的一面,但它也包含著承認人民在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基本需要的合理因素。另外,著眼於情字上的思想感化方式也是有借鑒意義的。

2.論教育的內容

《周禮》中將教育內容歸結為「六德 、 六行 、 六藝、六儀」,等等。其中「六儀」均為禮儀,顯然可以歸入「六藝」之中,而德和行也本為一體,鄭玄承襲了其師馬融的觀點,認為「德行,內外之稱。在心為德,施之力行」(《禮記正義》卷三十六),所以鄭玄將教育內容歸結為兩大類,即道德行為的培養和知識技能的傳授。他概括說:「學,修德學道」(《鄭氏逸書?易注》卷六),「道」 即包括「藝」在內,馬融說:「道,六藝」(《鄭氏逸書?孝經注》)。德行和道藝各由師氏和保氏負責,在地方學校則由相應的師和儒分別負責。鄭玄說:「師,諸侯之師氏,有德行以教民者。」「儒,諸侯之保氏,有六藝以教民者」(《後漢書?鄭玄傳》)。

由於德行的培養總是融合在社會生活中進行的,所以,學校的教學活動總是以知識技能的傳授為主,而體現著培養道德行為的精神實質。所以在《禮記》中學校教育內容則為詩、書、禮、樂四項。《王制》:「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文王世子》:「春誦、夏弦,秋學禮、冬讀書」.鄭玄註:「誦謂歌樂也,弦謂以絲播詩也」(《禮記正義》卷二十)。這樣就將二者的說法統一起來,即春學樂、夏學詩、秋學禮、冬學書。

以陰陽之學來解釋各種事物,本是漢儒的學風。鄭氏的這種解釋儘管有牽強附會之處,但他強調「四時各有宜、因時順氣,於功易成」(《禮記正義》卷二十)的原則,還是有積極意義的。

鄭玄作為儒家經學家,最為看重的當然是關於儒家思想和學術的教育內容。《禮記?學記》:「君子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學乎。」鄭玄註:「所學聖人之道也」.這已超出訓釋經文的範圍而在闡發個人的主張。正如孔穎達所疏:「鄭恐所學則小小藝之事,故云所學者聖人之道。」(《禮記正義》卷三十六)。鄭玄這一注釋代表了他關於教育內容的基本主張。他甚至主張:「非《詩》、《書》則不言,非禮樂則不行」(《鄭氏逸書?孝經注》)。

由此可見,在學習方面,鄭玄繼承了孔子「攻乎異端,斯害也已」(《後漢書?鄭玄傳》)的思想,他自己雖然是「博稽六藝,粗覽傳記,時覩秘書緯術之類」(《後漢書?鄭玄傳》),但這些畢竟都是屬於「聖人之道」的範疇,況且「博稽、粗覽」 和 「時覩」的措辭就包含著鮮明的主次之分。

他的有關天文、曆法、算學方面的知識,也是為研究儒家經籍服務的。對於非屬聖人之道的所謂「小道、末事」,鄭玄均抱輕視和排斥態度。《王制》中規定祝、史、射、御、醫、卜、百工之類,「執技以事上者」.鄭玄註:「賤也」(《禮記正義》卷十三)。《論語》:「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鄭玄註:「小道,如今諸子書也。」在排斥了專門技藝、諸子學說和軍旅之事後,所剩下的教育內容只有儒家的所謂聖賢之學了,這是作為儒家經師的鄭玄所難以避免的局限性。  3.論教育的原則

第一,立志與實行。樹立堅定不移的志向是儒家一貫提倡的美德,也是他們認為取得事業上的成就的必備前提。孔子說: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也。鄭玄註:匹夫之守志,重於三軍之死將也(《鄭氏逸書?論語注》卷五)。如果說鄭玄在這裡只能算是因義釋義的話,那麼在注釋孔子的另一句話未若貧而樂時,他就是有意地強調立志了。他說:樂謂志於道,不以貧賤為苦也(《鄭氏逸書?論語注》卷一)。

鄭玄不僅重視在逆境和壓力之下的堅定志向,也注意到在順利條件下和平凡的生活中保持始終如一的操守。他批評那種初時學其近者,小者,以從人事,自以為可,則侮狎之。至於先王之道,性與天命,則遂扞格不入,迷惑無聞(《禮記正義》卷五十五)的作法,他認為這種小有進步便不再繼續努力的人正像會一點游泳之術就自以為可掉以輕心的人一樣,往往會遭到滅頂之災。所以鄭玄強調:善人君子,其執義當如一也(《毛詩正義》卷七)。

學業和道德修養總要體現於實際行為之中,鄭玄說:「以行為驗,虛言無益於善也」(《鄭氏逸書?三禮目錄》)。這是繼承了儒家學者重實行而反對虛言的傳統,而行為規範的集中體現就是「禮」,所以鄭玄十分重視「禮」.他認為「習多言而不學禮」(《禮記正義》卷二十四)是舍本求末之事,於國家於個人均無益處。他在《戒子書》中諄諄告誡自己的兒子:「咨爾煢煢一夫,曾無同生相依。其勗求君子之道,研鑽勿替,敬慎威儀,以近有德。顯譽成於僚友,德行立於己志。若致聲稱,亦有榮於所生,可不深念邪!可不深念邪!」這段話充滿了父子之情,同時又包括嚴格的要求和殷切的希望,即立志追求君子之道,兢兢業業,始終不渝。榮譽要靠他人給予,自己不必追求,德行卻全靠個人的志向和努力來培養,他人無法代勞。學業上的成就也是如此,這就是儒家一貫提倡的自強精神,鄭玄註:「自強,修業不敢倦」(《禮記正義》卷三十六)。這種孜孜不倦,矢志不渝的精神是值得發揚和提倡的。

第二,思考和啟發。強調「思」本是儒家教育原則的一個重點,鄭玄也不例外。他指出: 「思而得之則深」(《禮記正義》卷三十六)。只有經過個人的認真思考,才能對學習內容有深入的理解;也只有從內心中真正理解了所學的內容,才能鞏固地掌握它。反之,即使囫圇吞棗地學到一點東西,也難以長久保持。這就是鄭玄所說的:「學不心解,則亡之易」(《禮記正義》卷三十六)。

思考與啟發是教學過程中兩個相輔相成的因素。學生的的思考來源於教師的啟發,而教師的啟發則是以學生的思考為目的的。孔子說:「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鄭玄對孔子關於啟發和舉一反三的教學原則進行了闡發,指出其目的在於使學生「識思之深也」。鄭玄尤其反對那種「務其所誦多,不惟其未曉」(《禮記正義》卷三十六)的注入式教學,他認為作為教師來說,「其言少而解臧,善也」(《禮記正義》卷三十六)。鄭玄將啟發教學與促進學生思維活動聯繫起來,使教與學在統一的原則之下形成一個整體,這是他的一個貢獻。

第三,循序漸進與因材施教。鄭玄認為,掌握知識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所以他主張「先易後難以漸進入」(《禮記正義》卷三十六)。他非常欣賞《禮記?內則》中關於不同年齡階段的學習內容安排。例如:「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鄭玄註:「成童,年十五以上。」「先學勺後學象,文武之次也。」他贊同《學記》中「不陵節而施」的主張,並進一步闡發為「不教長者、才者以小;教幼者,鈍者以大也」(《禮記正義》卷三十六),這已是兼有循序漸進和因材施教的含義在內了。孔子說:「求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故退之。」鄭玄將其含義概括為「各因其人之失而正之」(《鄭氏逸書?論語注》卷六),應該說是抓住了實質的。《學記》:「學者有四失,教者必知之。或失則多,或失則寡,或失則易,或失則止。知其心,然後能救其失者也。」鄭玄對此作了具體解釋和闡發。這樣就將其與上述孔子有關因材施教的敘述聯繫在一起,而使這一教學原則具體化了。

第四,精研與博覽。鄭玄一生在經學、語言學和文獻學等方面都很有建樹。之所以如此,是與他治學的方法有關。同時,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他也將這種治學方法運用其中。他在《戒子書》中稱「博稽六藝,粗覽傳記,時睹秘書緯術之奧。」這裡所謂的「博稽六藝」,也就是「精研」的方面,意指鄭玄將主要精力放在研究經書上,求得知識的深度和廣度。所謂「博覽」的方面,是指瀏覽傳記之類的參考書,以擴大知識領域;偶爾閱讀秘書緯書,選擇可靠資料,以為旁證,同時領略其中之奧秘。

4.論教師的作用

鄭玄認為,在教學過程中,教師起著主導和支配作用。他指出:「師說之明,則弟子好述之,教者言非,則學者失問」(《禮記正義》卷三十六),這不僅反映了漢代經師具有巨大的權威性,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也是符合教學的一般規律的。所以鄭玄將教師本身的品德、學識以及教學態度視為教育成敗的關鍵。鄭玄對教師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第一,教師必須行以正直,這在兒童教育中尤為重要。鄭玄說:「小未有所知,常示以正物,以正教之,無誑欺」(《禮記正義》卷一),這種「以正教之」的主張既是一項教育原則,又包含著對教師本人的嚴格要求。  第二,教師必須精通學業。鄭玄批評那些「 自不曉經之義,但吟誦其所視簡之文,多其難問」(《禮記正義》卷三十六)的教師,這種人看起來是教學方法不佳,其原因還在於他們自己對經籍就沒有真正理解,又怎麼可能教好別人呢?所以《學記》說:「記問之學,不足以為人師。」鄭玄註:「此或時師不必解,或學者所未能問」(《禮記正義》卷三十六)。總之,只知照本宣科,死誦經文,而自己沒有研究成果的教師不能說是稱職的。

第三,教師必須積極施教。雖然教師有「不往教」及「不復告」的戒律,但鄭玄認為這並不是減輕教師的教育職責。首先,在教育對象上,鄭玄認為「人虛己自潔而來,當與其進之」(《鄭氏逸書?論語注》卷四)。凡是虛心求學有上進心的,就應該予以促進,而不應因枝節問題而拒之門外。其次,在教學過程中,鄭玄雖然反對填鴨式的強行灌注,但他也認為「學者既開其端意,進而復問,乃極說之」(《禮記正義》卷三十六),而反對「師肩所隱」(《禮記正義》卷三十六)的作法,可見鄭玄並不否定教師的積極施教。只是這種施教應在學生具有上進心和求知慾的情況下,以啟發學生積極思考的方式進行。

第四,教師應該不斷深造。按鄭玄的話說,就是能夠通過教育活動而「見己道之所未達」(《禮記正義》卷三十六)。雖然是教誨別人,但要能夠通過教育活動達到「自反」即「求諸己」的目的;雖然是促進別人提高,但要能「自強即自己也」修業不敢倦。也就是說,教師既應是教育者,又應是受教育者。總之,教師只有具備以上幾個方面的品格和作風,才能當之無愧於崇高的地位和重要職責。

鄭玄畢生致力於儒家經籍的研究和傳授。他破除了宗師和學派的門戶藩籬,集漢代經學之大成,他的經注是後代經學教科書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對儒家經籍中所記載的教育設置和教育觀點作了大量精闢的闡發,其涉及面之廣要超過一般思想家的專題論述。特別是鄭玄的教育思想多以經注的形式出現,儘管有依附於經籍,失於支離的弱點,但在將儒家經籍內容奉為「聖人之道」的古代,卻有著超出一般學者論述的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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