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體用互變」背後隱藏的小小秘密(原創)

梅花易數「體用互變」背後隱藏的小小秘密

易園三分地:宋代易學家邵雍所著《梅花易數》,是一部以易學中的數學為基礎,結合易學中的「象學」、卦理和社會生活常理進行占卜的書,梅花易數依先天八卦數理,即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隨時隨地皆可起卦,取卦方式多種多樣。邵雍運用時如有神助,得心應手,每卦必中,屢試不爽。

但自《梅花易數》問世以來,歷代易人潛心研究,都只能在《梅花易數》的門檻外徘徊,很少有人能登堂入室,讓無數易人扼腕嘆息。

邵雍《梅花易數》神奇預測究竟隱藏了哪些不為人知的秘密?其實仔細研究就會發現,《梅花易數》以《周易》基礎知識為框架,利用陰陽、五行、天干地支、八卦學說,始終圍繞「時間、方位、人或物」之間三者關係來進行預測,建構起其獨立的占卜系統,這就是邵雍梅花易數神奇預測的小小秘密。儘管邵康節先生在其《梅花易數》一書中並沒有完全把這種「時、方、人或物」之間的關係理論和盤托出,而是採用了比較隱諱的「體用互變」之說來間接的進行了闡述,但邵雍所有的預測案例都在應用這種「時、方、人或物」之間的關係理論,而且預測都能達到百發百中。今天把《梅花易數》中隱藏的這個秘密公之於眾,有助於易友學習掌握梅花易數神奇的預測術,從而也有利於易人早日登入梅花易數預測的神聖殿堂。正是:

梅花易數出周易,先天八卦數理依

時方人物細分析,數象理合顯神奇

一、《梅花易數》之「觀梅占」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觀梅,見二雀爭枝墜地。先生曰:"不動不佔,不因事不佔。今二雀爭枝墜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數,十二月十二數,十七日十七數,共三十四數,除八餘二,屬兌,為上卦,加申時九數,總得四十三數,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數,為離,作下卦。又上下總四十三數,以六除,六七四十二,餘一為動爻,是為澤火革。初爻變咸,互見乾巽。斷之曰:「明晚當有女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驚墜地,逐傷其股」。

易園三分地:此例前提條件,是見二雀爭枝墜地,墜地已經預示著不吉,從墜地也可以直接對應到墜地受傷。後面的分析與結論都是基於此前提之下的推斷。本卦澤火革互卦天風姤變卦澤山咸卦。主卦澤火革卦,以兌為體,兌為金為少女,用離為火,用互巽木又生旺離火,金被火克,金必傷,即少女受傷。互卦上乾下巽,也是金克木,而巽為股,所以少女傷在大腿股骨上。幸變咸卦,鹹的下卦為艮為土,兌金(少女)得此土生,雖傷也不致大凶。時間:十二月令申時;方位:樹上;事物:雀;事物特徵:二雀爭枝;事情經過:爭枝墜地是奇怪的事情。用「時、方、人或物」三者關係分析:

事發在梅花樹上。二雀爭枝、墜地。預兆不吉。直接用象來分析:澤火革,兌為缺,離為火為太陽,即缺太陽的時間,兌為星月,所以是晚上;兌為少女,離為美麗為花,互巽為花木,乾為圓為園,合在一起就是花園,巽木受到乾金克,為損傷,兌也為折毀,所以,合為少女折花;乾是克巽花木的人,就是管理花木的園丁;兌為少女為折毀,巽也為股,巽木受到乾金克,為損傷,綜合看是少女股部折傷之意。幸變咸卦,鹹的下卦為艮為土,兌金(少女)得此土生,雖傷也不致大凶。當時的時間是十二月令申時,兌卦有氣,而巽離卦休囚,且卦組中有艮土生兌金,所以,少女不會有大凶。在這裡象的作用比體用更加重要。至於應驗時間為什麼是第二天?一是根據梅花開花持續時間不久,二是根據二雀為二數。故斷第二天。

二、《梅花易數》之「鄰里夜扣門借物占」

鄰里夜扣門借物占例:冬夕酉時,先生方擁爐,有扣門者,初扣一聲而止,繼而又扣五聲,且雲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聲屬乾為上卦,以五聲屬巽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數,加酉時數共得十六數,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風姤,第四爻變巽卦,互見重乾。卦中三乾金,二巽木,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長,是借斧也。

易園三分地:此例前提條件是冬天酉時,扣門者講要借東西。前提條件為我們縮小了卦象分析的範圍。不是斷吉凶成敗,不需要分體用,照卦象解讀得出結論就可以。本卦天風姤互卦乾為天變卦巽為風卦。整個卦組中只有金木兩行,即該物件與金木有關,再看具體是什麼東西?天風姤的綜卦為澤天夬,巽為風的綜卦為兌為澤,都與兌金有關係。代表著銳利的金屬器。時間:冬天酉時;方位:門外;人物:鄰里。事物特徵:叩門。事情經過:叩門借物。用「時、方、人或物」三者關係分析:

事發冬天酉時。鄰里在門外叩門借物。借什麼東西?天風姤的綜卦為澤天夬,巽為風的綜卦為兌為澤,都與兌金有關係。代表著銳利的金屬器。天風姤是金克木,這個金是用來克制木的,結合當時的生活條件就是斧頭的可能性比較大。再結合冬天酉時是劈柴做飯的時間而非耕種的時間,故斷為斧子。卦例最後說"推數不推理,是不得也",光按照卦理去推論而不考慮社會生活常理是未得易占的要領的。

三、《梅花易數》之「老人有憂色占」。

己丑日卯時,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憂色。問其何以有憂,曰無。怪而占之,以老人屬乾為上卦,巽方為下卦,是天風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為動爻,是為天風姤之九四。《易》曰:「包無魚,起凶。」是易辭不吉矣。以卦論之,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俱是克體,並無生氣,且時在途行,其應速。逐以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謂老人蟲:「汝於五日內謹慎出入,恐有重禍。」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魚骨鯁而終。

易園三分地:此例前提條件,是老人面有憂色,預示著會發生不吉的事情,後面卦象的分析都是基於這個前提下進行的。本卦天風姤互卦乾為天變卦巽為風。乾為老人家,巽為風,為氣,為仙,這裡的乾變成了巽,由陽變陰,預示著乾(老人)的不吉。而且從老人的走動方向來看,他也是從乾方走向巽方的,也是由乾走向巽之意。按照卦數來看,巽為五,卦組中巽多次出現,暗示與五有關。書上是根據易辭"包無魚,起凶"來判斷不吉,其中連帶是魚骨引起的兇險都已經包含了。按照卦象來講,整組卦金木相戰,金克木,金為硬脆尖銳的物件,巽為細長的物品,卦中能斷為細長的硬脆尖銳物品所傷。但要斷出具體是魚骨就有一定難度。時間:己丑日卯時;方位:往巽方;人物:老人;人的部位特徵:面有憂色;經過:在途中偶遇而測。用「時、方、人或物」三者關係分析:

事發在巽方位,即辰巳方位。老人面有憂色,可知人體部位特徵變化為兇相。由此可斷:老人在辰巳日或戌亥日必有災難(這就是利用人和方位的吉凶關係而推導出應災時間)。今日己丑,順數庚寅、辛卯、壬辰、癸巳,辰巳正好在五日內,邵先生為什麼斷五日,而不斷十一日戌亥日,甚至更遠的日期呢?因為邵先生和老人在途中相遇,兩人都在行走中,相對速度很快,所以事情應速應近應旬內而不應旬外,所以斷五日小心有災。但要斷出具體是魚骨就有一定難度。

四、《梅花易數》之「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時,有少年從離方來,喜形於色,問有何喜,曰無。遂占之,以少年屬艮為上卦,離為下卦,得山火賁。以艮七離三加午時七,總十七數,除六餘五為動爻,賁之六五爻曰:「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易辭已吉矣。卦則賁之家人,互見震、坎,離為體,互變俱生之。斷曰:子於十七日內必有聘幣之喜。至期,果然定親。

易園三分地:此例先決條件,是少年喜形於色,還有一點就是離方的離卦生著少年(艮卦),為少年有所得,從此判斷其應吉。本卦山火賁互卦雷水解變卦風火家人。賁為粉飾、裝飾、修飾之意,而家人卦代表著一家的事情,而解卦意為解決,連在一起就是最近有經過修飾,解決家庭問題的喜慶事。當時對於一個少年來講最大的可能就是定親了。而且在卦象來講,主卦離中虛,為一個洞的形象,艮為房子,合在一起就是洞房之意。家人也有佳人之意,對於一個少年來說約見佳人也意味著定親之喜。時間:壬申日午時;方位:離方來;人物:少年;人物特徵變化:喜形於色;經過:有少年從南方來。用「時、方、人或物」三者關係分析:

人在離方,即丙午丁方位。少年喜形於色可知身體部位特徵為吉相。由此可斷:少年在丙午丁日或壬子癸日有喜事(這是根據人和方位的關係而推導出應驗吉的時間)。今日壬申日,順延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正好十七日,那邵先生為什麼不斷兩次出現的「壬癸、丙丁」和出現一次的「子、午」而斷第二個「子日」呢?因為是少年來,則和相遇比慢了許多,速度慢則在旬外應驗而不是旬內應驗,故應驗應在十日以外則只有「丙戌、丁亥、戊子」,所以邵先生斷「十七日內有喜」。該例的判斷與當時的社會生活狀況符合,因為當時的人不年輕就定親甚至成親。

五、《梅花易數》之「牛哀鳴占」。

癸卯日午時,有牛鳴於坎方,聲極悲,因占之。牛屬坤,為上卦,坎方為下卦。坎六坤八,加午時七,共二十一數,除六餘三,三爻動得地水師之三爻。《易辭》曰:「師或輿屍,凶。」卦則師變升,互坤、震,乃坤為體,互變俱克之,並無生氣。斷曰:此牛二十一日內必遭屠殺。後二十日,人果買此牛,殺以犒眾,悉皆異之。

易園三分地:此例的前提條件是牛鳴聲極悲,預示著此牛的不吉。再看卦象地水師互卦地雷復變卦地風升。首先師卦有勞師動眾之意,坤為牛,就直接用坤卦來看牛的命運,坎為陷為險,即該牛有危險;地雷復卦是震木克坤土的牛,變卦是巽木克坤牛,整個卦組中坤牛沒有救應,所以斷定必死無疑。時間:癸卯日午時;方位:鳴於坎方;事物:牛;事物特徵:牛哀鳴;事情經過:聽到牛聲極度哀鳴。用「時、方、人或物」三者關係分析:

牛在坎方,即壬子癸方位。牛哀鳴可知牛身體部位特徵為兇相。由此可斷:牛在壬子癸日或丙午丁日有災(這就是利用事物牛和方位的關係推斷出災的發生時間)。今日癸卯日,順延則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二十一日。邵先生為什麼不斷兩次出現的「丙午丁」日和第一次出現的「壬癸」日呢?因為牛哀鳴很慢,則時間應旬半以外,所以兩次出現的「丙丁」日和第一次出現的「壬癸」日都不在應期之內了,只有「壬戌、癸亥」兩日為應期了。也可以看作是按照當時得卦的總數為二十一數而確定。

《梅花易數》之「雞悲鳴占」。

甲申日卯時,有雞鳴於乾方,聲極悲愴,因占之。雞屬巽,為上卦,乾方為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爻動變乾,是為小畜之乾。《易》曰:「有孚,血去惕出,無咎。」推之,割雞之義。卦則小畜之乾,互見離、兌。乾金為體,離火克之。卦中巽木離火,有烹飪之象.斷曰:此雞十日當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雞之驗。

易園三分地:此例也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有雞鳴但其聲極悲,預兆不吉。再者雞為巽鳴於乾方,受到乾金之克,而不吉。本卦風天小畜互卦火澤睽變卦乾為天卦。巽為雞,巽木被疊疊乾金狠克,卦中又有兌為刀來克,有被宰殺之意;在卦象中離為雉,也為雞,兌為刀,也有雞被宰殺之意;互卦中離中虛有口象,兌為口,是被吃掉之象。其中結合起卦的時間在卯時,與雞(地支酉)相衝,也是一個不利因素。斷十日當被宰殺。時間:甲申日卯時;方位:乾方;事物:雞;事物特徵:雞悲鳴;事情經過:聽到雞在乾方極悲鳴。用「時、方、人或物」三者關係分析:

雞在乾方,即戌亥方位。雞極悲鳴可知雞身體部位特徵為兇相。由此可斷:雞在戌亥日或辰巳日有災(這是利用人和方位關係而推導出的應災時間)。今日甲申日,順延為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共計十日。那麼邵康節先生為什麼不斷「丙戌、丁亥」四日內,而斷「壬辰、癸巳」之十日內呢?因為雞悲鳴比牛哀鳴要快,故災應驗則在旬內而不在旬外,又雞極悲鳴則比一般悲鳴速度慢一些,故災應在三五日後而不是三五日之內,所以邵先生斷為「十日內」。也可以看作是按照當時起卦的總數為十數來確定的,或者是卦中乾多,乾為一數,可以看成十天。

六、《梅花易數》之「枯枝墜地佔」。

戊子日辰時,偶行至中途,有樹蔚然,無風枯枝自墜地於兌方。占之,枯木為離,作上卦,兌方為下卦,得火澤睽。以兌二離三,加辰時五數,總十數,去六餘四,變山澤損,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澤睽變損,互見坎、離,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且睽損卦名,俱有傷殘之義。斷曰:此樹十日當伐。果十日,伐樹起公榭,而匠者適字「元夫」也。

易園三分地:此例前提條件是樹本身茂盛,當時沒有風,有枯枝無緣無故自己墜於兌方,預兆不吉,從大象上來看,樹枝為木,墜於兌方,被兌金克制而不吉,綜合來看不利結果比較明顯。原著在按照槁木為離來起卦分析,本卦火澤睽互卦水火既濟變卦山澤損卦。此例沒提體用,而是直接用睽、損卦名,俱有傷殘之義,象徵著會受到傷害。直接按照當時起卦時的意念以離為樹木,則主卦為樹被砍之意,互卦水克離火也不利於離火的生存,況且是在子日辰時。時間:戊子日辰時;方位:兌方;事物:樹枝;事物特徵:枯枝無風自墜地;經過:行至途中,看到枯枝無風而墜地。用「時、方、人或物」三者關係分析:

枯枝墜兌方為庚酉辛方位。枯枝無風自墜地為樹枝場地為凶,枝折斷離開樹體為兇相。由此可斷:這棵樹在庚酉辛日或甲卯乙日有災。今日戊子,順延為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共計十日。那麼邵先生為什麼不斷在「四日內」,不斷在「八日內」,反而斷「十日內」呢?因四正方代表方位為「子午卯酉」,邵先生斷兌方位為「酉」,在行走中為快,一人行走應在旬左右,故斷「十日內」。也可看作,斷十天之應,是根據當時起卦的總數為十數而確定的。

易園三分地:《梅花易數》與《周易》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繫。《梅花易數》以《周易》基礎知識為框架,建構起其獨立的占卜系統,它所利用的易學知識也是陰陽、五行、天干地支、八卦學說,不過《梅花易數》占斷吉凶主要是以八卦卦象為依據,因而也就特別注重八卦之象的歸納總結和演繹推行,並從而在某種程度上極大地豐富了《周易》的卦象學說,使《周易》的卦象學說更趨豐富和完備。梅花易以體卦用卦為主,綜合利用卦氣、卦數、卦位、卦象,雜以陰陽五行,從而達到其占卜的目的。《梅花易數》在大量的細緻觀察和豐富的斷卦經驗的基礎上,對八卦之象在多個方面進行了廣泛的整理和新的推行,並補入了許多重要的卦象,從而使八卦之象更加具體和完備,使卦象說更趨完善,極大地豐富了《周易》的卦象學說。總體來說,梅花易數與其他占卜預測學一樣都是有一個規律性的動作。即,起卦--分析--類象--結論。邵雍在《梅花易數》中所有的預測案例都可以用這種「時間、方位、人或物」之間的辯證關係理論來進行驗證,易園三分地有詩為證:

梅花易數出周易,先天八卦數理依

時方人物細分析,數象理合顯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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