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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快了,糾紛不鬧心

  鏡 頭

  今年9月21日,在上海普陀區人民法院1號調解室,原告高某要求被告邵某歸還借款23.5萬元。經普陀法院退休法官張友明近1個小時的調解,高某與邵某滿意地接受了調解協議。原告高某說:「法官講得很詳細,調解方式很好,能儘快解決問題。」

  解 說

  一天忙下來,張友明口乾舌燥:「借貸案有的很容易調解,但有的也很複雜,怕牽扯到套路貸,這個案子很清晰,所以很快就調解了。」

  普陀法院是最高法院2015年確立的全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示範法院之一。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積極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作為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上海法院以訴調對接中心為載體,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以外的方式平等自願自主解決糾紛,推動社會矛盾的及時化解。僅今年1月至6月,全市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就調解糾紛12萬多件,其中,1/3案件在訴前得以有效化解。

  普陀法院訴調對接中心的調解員大多由經驗豐富的退休法官擔任。調解員多「說」一點,法庭就能少「開」一些。調解不成的案子再移送速裁法庭,節省庭審時間。

  速裁法庭法官唐寅的筆記本上密密麻麻記錄著一天審理的案件,9月14日一個上午結案6個。普陀法院速裁法庭的法官每天平均開庭7個案件,今年,唐寅審理的速裁案件95%都是當庭宣判,延期開庭的案件不超過5個。訴前調解與速裁結合,最大限度地提高訴訟效率,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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