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副市長被騙色騙財的猜想和追問

女副市長被騙色騙財的猜想和追問 刷新

標籤: [ 原創 2010-10-23 14:30:02]作者:山右京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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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市長被騙色騙財的猜想和追問

30出頭的女官員李玉(化名),遇到自稱「藝術設計總監」的張偉,兩情相悅,便以身相許,並慷慨送出286餘萬元支持其幹事業。在李玉到外地掛職任副市長期滿回京後,竟發現對方是已婚人士,「設計總監」的身份也是虛構的。前天,張偉因涉嫌詐騙罪在海淀法院受審。(見21日 北京晚報)

看罷這個消息,不免讓人笑破肚皮。一個堂堂的副市長,竟然被一個謊稱「藝術總監」的男子所騙,不但失了身,還被騙了錢,你說蹊蹺不蹊蹺,好笑不好笑?我想僅就此事來講,恐怕很少有人會同情這位女副市長,甚至有人會說:合該!

不過我在看完這篇消息後卻想了很多,騙子既然是騙子,肯定有自己的行騙手段,要不怎麼會叫騙子呢?事實上,我們很多智商很高的人,也常常受騙子欺詐或被騙子所騙。這裡並非都是智商的問題,也有一時犯暈的問題,裡面的糾結是很多的。

但是,對於這位女副市長的被騙,我卻產生了很多猜想,不得不發出幾個追問:

一、據報道,這位女副市長是某國家研究機構部門負責人,我真不知道我們相關組織人事部門是如何選拔人才的。就這樣一個被騙子一騙就準的人,我不敢說智商有問題,但肯定情商有問題。情商問題並非只是男女之情,還包括認識社會的能力、處理人際關係的能力、辨別是非的能力、分析事物的能力等等。一個優秀的領導者往往靠的不全是其專業技術水平和人文修養素質,還包括情商高低。就這樣一名情商低下的人竟然能提升為國家研究機構的部門負責人,而且還被推薦到基層掛職副市長,足見我們幹部選拔制度、程序、認識的缺陷。如此的選拔後備幹部隊伍,實在令人擔憂。

二、報道說,為了支持張偉的事業,李玉不但以身相許,還將自己房門的鑰匙、護照、銀行卡等都一併交給他保管,並慷慨送給張偉286萬元。這裡就更有追問的理由了。一個30出頭的國家研究機構的部門負責人,竟然有如此多的錢財,這就不得不令人懷疑,這些巨額錢款是哪裡來的?僅這個數字說,除貪污受賄或非法所得外,即使中央一個部長也不可能有如此多的錢。就從這些錢財來說,絕對來路不正,來路不明,這樣的年輕幹部怎麼能成為後備人才?

三、報道說,女副市長30歲出頭,從年齡推測她最多參見工作十來年。但這位女副市長不但有巨額存款,還有房子,我不知道她的房子是單位分的,還是個人買的。按國家房改政策,1999年已經停止分房,一般國有單位如此工齡的人是很少能分到公房的。如果是其後單位以什麼經濟適用房的名義買的,然後再分配給職工,就說明我們的經適房政策存在嚴重問題;如果是商品房,問題就更大了。一個30出頭的國家研究單位職工,不但買了商品房,還有幾百萬元存款,哪裡來的這麼多錢?「非偷即搶」,費思量,又不得不思量。

當然了,我提出了這多疑問,也許都是子虛烏有。人家女副市長既沒有貪污,又沒有受賄;當部門領導、掛職副市長,全是因為有個好爹,你能把人家怎麼樣?如今這社會,朝里有人好坐官,很正常的。再退一步講,人家既不是憑父母,也不是憑後門,只是憑的臉蛋。臉蛋靚,就有領導喜歡,就可能發生「潛規則」。陞官、發財,樣樣不費力,要傍上個領導、大款,不就都有了嗎?這當然是後話。

總而言之,此事不算大,像這樣被騙色騙財的女子也不是只有其一人。不過這位女子的身份不同,就引起了我無盡聯想和追問,只不過是想讓女副市長單位領導出面澄清一下,給個說法,也算對我們後備幹部的保護,也解了我對女副市長及單位領導的種種猜想和質疑。

201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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